第三章 瞞天過海

我家有狼初長成 李微漪 第2頁,共2頁

「老祖宗還說天圓地方呢!」我向來長著反骨,「現代人比起古人的見識廣闊得多,幹嗎要事事奉行前人的信條?」

「這可不是瞎話。《狼子野心》的古文在學生時候就讀過,說有個富人出獵抓到兩隻小狼,將它們和狗混在一起豢養。狼很馴服,也和狗相安無事。這人竟然就忘了它是狼。一天白天,他躺在客廳裡,聽到群狗發出憤怒的叫聲,驚醒起來四周看看,沒有一個人,再次就枕準備睡覺,狗又像剛才一樣吼叫。這人便假睡觀察,結果發現兩隻狼等到他沒有察覺,要上來咬他的喉嚨,狗阻止了狼上前。這個人最後殺狼取皮。故事末尾還專門寫了‘狼子野心,信不誣哉!’(狼子野心,是真實而沒有誣衊它們啊!)告誡後人。」

「古文不錯啊!」我靜靜地聽完,呵呵一笑,「就這個故事本身來說吧,這富人光想著指責他養大的兩隻小狼背叛了他,可怎麼不想想小狼當初是他打獵抓來的呢?說不定還是殺大狼掏狼窩得來的,他的這種豢養恩惠是建立在強取豪奪基礎上的,施恩方式本身就是個錯誤,用一種錯誤的方式去驗證一件事情,得到的答案也一定是錯誤的。狼是相當記仇的動物,絕不乏趙氏孤兒這樣忍辱復仇的例子;狼又是崇尚自由的,它絕不甘於像狗那樣過奴性十足的生活。這富人像狗一樣馴養著狼,怎麼可能不是悲劇結束?這麼一個不瞭解狼性的人留下的評價值得我們信奉嗎?況且古人只說狼子野心,這個‘野’字就很有深意了,野心是對自己應有生活的一種嚮往和追求,我覺得,身為野狼擁有野心本就是無可厚非的事情。」

我低頭看著這個可憐又可愛的「狼子」,見亦風默然望狼,猶豫無語,我接著說:「再說《狼子野心》的典故是講楚穆王時期越椒為奪權同族相殘的故事,人們總是不願明說自己同類不好而藉助獸類來隱喻,歷史久遠了,後人也就只記著字面的訓誡,而忘記了故事的根源。」

亦風一揚手:「不管你怎麼替狼辯解,狼的兇殘還是有目共睹的,它畢竟跟狗不同。那種兇狠不可能因為馴養而有所收斂!撇開‘狼子野心’這個典故,千百年來對狼的形容就沒一個好的,連古人造這‘狼’字都是在‘狠’字的頭上加了一點,意思是再‘狠’一點就是‘狼’!」

我用指頭在手心寫畫了一下,慢悠悠地說:「為什麼那樣想呢?狼字拆開是‘犬’‘良’,可以看出,古人認為狼是良犬,而非惡獸,《說文解字》也說了,狼,‘良獸也,從犬良聲’。」

亦風氣得猛揪頭髮,哭笑不得:「伶牙俐齒的!我不跟你爭了,總有一天你被它咬一口才知道引狼入室的後果!」說罷無可奈何地轉身離去。

來到了新家,小狼剛萌生出來的大膽又有所收斂,為了安全起見,我暫不帶它外出,即使有時候小狼偶爾跑到門口探看,我兩聲輕喚,它就叉著羅圈腿晃晃悠悠地回來了,像一團可愛的灰色絨球。

小狼的身體也在驚人地變化著,一天一個樣,常常早上起來,我就覺得它又比昨天大了一圈。幾天後小狼就滿月了,從鼻尖到尾巴尖52釐米,尾巴約為10釐米。直立時,從前掌到耳尖,高31釐米,體重1.5千克。這時期的小狼長得很快,一個星期之前還軟綿綿地貼在腦袋上的小耳朵,幾天時間就支楞起來,並且像急待綻放的花瓣一樣越撐越開,對著光時,透明耳骨中隱隱約約現出一絲絲淡紅色毛細血管。有時玩著玩著,它會突然豎起這對花瓣耳朵,然後迅速轉身跑回床下再不出聲。甭問,它靈敏的聽覺告訴它有人來了,回家的鄰居、修水電的、換門鎖的……它甚至能一聲不響在床下潛伏几個小時,直到陌生人離開才解除警戒鑽出來。

它聽聲音辨方位也準確了許多,我召喚它的時候,它能準確地向聲音的方向跑來,而不像一星期前那樣還要短暫迷茫一下才能找到我。小狼的眼睛裡還有些淡藍色,像一層慢慢變薄的霧氣,正在漸漸退去,只是視力似乎還不是太好,常常一塊食物放在面前看不見,要借用鼻子焦急地嗅聞一番,才能找到。

小傢伙的身上覆蓋著兩層毛。一層短短的黑色絨毛約1釐米長,密實蓬鬆,用於保暖,對著毛叢吹口氣,細軟的絨毛雖倒伏,卻不露皮肉,而小狗「狐狸」的皮毛卻是吹口氣就現出下面粉紅的皮膚,可見狼毛的密實程度遠遠大於狗的皮毛。因為這時候的小狼保持體溫的能力還比較弱,常常需要貼著母狼和其他的兄弟姐妹取暖,所以這層貼身絨毛的保暖效果極好;另外三週大的小狼就可以摸索著跟媽媽出窩在洞口附近曬太陽了,黑色絨毛能夠幫助它從陽光中吸收更多的熱量。黑絨毛之上一層又尖又細又長的金色毫毛,2~3釐米長,稀疏均勻,根根如鋼針般直立筆挺,毛尖的金色在陽光下熠熠生輝,彷彿那是刺而不是毛,張揚跋扈的樣子讓人一看就知道它是個野東西。

如果在狼群中長大,絕對是個頭狼

俗話說「翹尾巴狗,夾尾巴狼」,我一直以為小狼不會搖尾巴,沒想到它會。當它乞食和開心的時候,或者對我表示恭順的時候,它會狠狠地搖尾巴,只是不像狗那樣靈動,更像汽車的雨刮器——直直的、僵硬的,弧度很大。當它急切乞食和極度恭順的時候,尾巴搖動的頻率更快。這時候小傢伙的尾巴是前粗後細,圓錐形的一根,尖端細弱可憐巴巴顫顫巍巍地抖著,像只剛剝出來的嫩筍芯兒,小尾巴根部卻陡然變粗,強悍地植在小狼屁股上,唯恐紮根不牢被誰一把揪斷似的。

過去一直以為小狼最早成型的感官是嗅覺,很快我發現我錯了,它最早用以感知的竟然是觸覺。它的腳爪肉墊上分佈著敏銳的神經末梢,在它還未睜眼時,就靠小爪子摸索,尋找母狼的乳頭、感知兄弟姐妹的存在。逐漸長大以後,每當有情況出現,它首先是四腳站定不動,讓小腳爪儘量感知地面的微微震動,有時抓緊地面的小爪子還緊張地收縮一下,之後立刻聳動鼻翼,鼻孔張弛收集味道,接著動用聽覺,轉動頭部和耳廓尋找異常聲音的來源,動作雖然連續,卻仍有細微的先後之分。小狼最後成形的才是視覺,尤其在小狼眼睛藍膜褪盡之前,觸覺、嗅覺、聽覺是它主要的感官,會相繼成熟。

對小狼的認知發展而言,三個月是一個分界線,前三個月的小狼崽會一一記住來探望它的同伴的味道,將這些味道歸類為夥伴和親人——因為三個月前的小狼崽都要受到狼媽媽的嚴格保護,被允許接觸到的東西都要經過狼媽媽篩選過濾和引導,因此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歸類為無害的、友好的,而這期間的重要認知會在小狼的腦海中銘記終生,即使長大後多年不見,它也能認出它兒時的親人。同時,牢記母親和同窩兄弟姐妹的味道,也可以避免日後過近血緣的繁殖。

三個月之後的小狼活動範圍變廣,狼媽媽不可能面面俱到地保護它,小狼需要自己判斷危險的來臨,遇到陌生事物會本能地害怕和排斥,這時候它再認識的味道都容易被歸類為有害的、有威脅的,例如這時候出現的其他狼或者動物甚至人,都會被歸類為它的競爭者、獵物或者敵人,它會牢記這些味道。所以三個月之後的小狼要再接受和親近陌生人是比較難的了。

小狼的第一個月幾乎都是在大量的睡眠中度過的,它很淘氣貪玩,但精力有限,往往玩上一會兒就睏倦了,打著哈欠扒在沙發邊緣,使出吃奶的勁兒努力往上爬,可愛至極。我輕輕託著它圓滾滾的小屁股助它爬上來,小傢伙疲憊地哼唧著鑽到我懷裡,眼皮沉沉,很快就進入了夢鄉。

從第一次在我懷裡睜開迷濛雙眼,我的懷抱就是它最本能的嚮往。我輕輕用手護住它的身子,在柔柔的呼吸聲中感受這份異樣的親情,沉沉入夢,與狼共眠。

此時是小狼最為淘氣的時候。它喜歡撕咬東西,電線、桌腿、窗簾等都成了它磨牙的玩具,我每天早上起來都有一隻拖鞋找不著,不用問,在它窩裡。

如果它有兄弟姐妹,從這時到它滿三個月,正是開始在嬉鬧中相互試探力量、確定今後在狼群中地位的時候,而它現在能找到的「活物」就只有我,所以老跟我較勁兒。

小狼的牙也比一星期前尖了許多,而且有點不依不饒了,以前提醒它兩聲,它就會自動鬆口,現在提醒四五聲甚至「反攻」一下,它才很不情願地放開,意猶未盡地繞著我轉圈,一副很想佔上風的樣子。

想起它一窩六個兄弟姐妹,出生幾天就被人掏出來,所有小狼崽都抗不過飢餓與寒冷的折磨,只有它一個堅強地活了下來,雖然有病,但經我調養一星期後就恢復迅速,可見體質根基確實是優勝劣汰中的精品,如果它在狼群中長大,絕對是頭狼的角色。而看它每次在我手中玩命地喝奶,喝完還要搶奪碗的狼勁兒,的確是個狠角色。但它現在吃東西的時候還是很安於我的撫摸的,或許還沒有到佔有慾和護食本性膨脹的階段。

放縱它是為了保留它的天性

小狼天生好奇,這階段更是一個淘氣搗亂、破壞力超強的小男孩,屋子裡面的傢俱、電器無一倖免地成了它磨牙的玩具。咬地板、啃牆角、鑽進被窩裡睡覺、爬到馬桶裡喝水;我洗著衣服發現廁所淌了一地的水——小狼把下水道軟管給抽出來了;我撐開雨傘,傘面已經被撕成一條一條,像一隻水母……我蹲下來收拾東西的時候,小狼乾脆從我後背爬上來,抓著髮髻坐在我頭上高興地看我忙碌;我一起身,它就連忙過電般地抓緊髮髻,像孩子坐上雲霄飛車一樣又緊張又興奮地哼哼,小尾巴就在我後頸窩癢酥酥地掃著。

儘管我把狐狸教育得很聽話——坐、握手、打滾、裝死等伎倆無一不會,但我從來不用教狗的方法去約束小狼,我很放縱小狼,它愛怎樣就怎樣吧,順其自然保持它的野性和桀驁不馴,它應該學會的是辨別食物和狩獵這些生存技能,這比玩球和握手這些取悅人類的本領重要多了。它不是寵物,它天生狂野。即使現在對我無限依戀,終有一天會離我而去的,因為它身體裡流淌的是野性血液,它理應保留狼子野心。

自從在這裡和小狼安家,我整天閉門不出,也未和人接觸過,每天都是醒來就和小狼哼哼唧唧地說狼語,我都懷疑我再說人話的時候舌頭會不會打結?沒有人訴說的日子裡,每當夜深人靜,我就把和小狼的故事與情感寫成日記。最初只是對小狼成長狀態和身體恢復情況的一些記錄,後來一些有趣的成長故事和觀察也成了我日記的一部分,像一個母親為孩子每一步的成長而充滿驚奇歡欣和鼓舞。

小狼滿月後的一天,我忙完清潔打電話叫外賣,低頭一看,小狼偏著腦袋豎著小耳朵萬分不解地看著我,似乎為我剛才的自言自語而感到奇怪,小狼當然不明白人類用來溝通的電話為何物。我蹲下來撫摸它好奇的小腦袋,它爬到我身上,隔著衣兜反覆嗅聞著我剛才用過的手機。我哈哈一笑,乾脆把手機掏出來放到它鼻子跟前。它認真地聞了聞,又伸出薄薄的粉紅小舌頭舔來嚐了嚐,突然張開嘴一口咬住搶了過去,手腳並用一通亂嚼。每咬一口,按鈕還會發出尖利的滴滴聲,就像一個在它口中垂死掙扎的獵物,聲嘶力竭的按鍵音似乎是對它的努力撕咬做出的最大鼓勵。一個多小時過去了,小狼越玩越興奮,這手機在它眼中簡直就是一個殺不死的活物,無論怎麼咬都會有叫聲。

咬著咬著,突然手機那頭響起了歡快的鈴聲,接著一個渾厚的男人聲音從話筒中響起:「喂?」小狼嚇了一跳,豎起耳朵望向門口,手機「鐺」的一聲掉在了地板上,小狼嚇得連連退步,像每次聽見陌生人闖入一樣縮排了床底下潛伏起來。「喂?」又是一聲,小狼這才發現聲音並非來自門外,而是來自這小小的對自己毫無威脅的「獵物」,它匍匐著身子小心翼翼地爬了出來,小鼻子一探一探地嗅著。

「喂?說話啊?」電話那頭的聲音變得急促起來。

小狼興趣盎然,低垂著腦袋,擺動著耳廓,像一隻大狐狸聆聽地下鼴鼠的動靜一樣全神貫注地聽著手機裡的聲音,突然它一躍而起,一口咬住手機猛地一甩頭,手機「啪」的一聲摔在牆角「粉碎性骨折」,小狼迅速上前把每個肢解部分都嗅了一遍,又咬起來嚐了嚐,眉頭一皺呸呸地吐了出來。破壞完畢,它對再沒了聲響回應的手機頓時失去了興趣,似乎是覺得那個「獵物」已經被它咬死了。

小狼終於玩累了,它丟下已經肢解的手機,費勁地爬上沙發,鑽到我懷裡打個哈欠睡起覺來。小狼特別喜歡把尖嘴埋在我的腋下,像鴕鳥似的使勁往裡拱,似乎那才有足夠的安全感。我一直擔心它會不會被悶死,而它卻樂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