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是餓死的,」我說。
「表少爺,你不知道,」王雄搖了搖手止住我道,「我們湖南鄉下有趕屍的,人死在外頭,要是家裡有掛得緊的親人,那些死人跑回去跑得才快呢。」
顯然,當王雄被麗兒捨棄,被「過去」捨棄,他還是不肯接受現實,接受喜妹,而決定回老家「找親人」去。我上文中提到,這篇小說的敘述者並不明顯參與情節發展,他的存在也不明顯牽連王雄的命運。但在這次「聊天」中,他卻不知不覺地向王雄指示出一條最後的「出路」,因而暗中影響到王雄的命運。
然而我們這個為追尋理想而殺死自己肉身的主角,是否終於找到了他的理想?是否終於找到了他的親人?不然。這裡,我們暫且拋開靈魂存不存在的問題不論。讓我們姑且假設,人死後,靈魂真的會去尋找「掛得緊的親人」。可是,就算王雄的靈魂真的飛回故鄉,回到了湖南湘陰鄉下的老家,他還找得到白白胖胖的十歲「小妹仔」嗎?他還找得到拿著掃把打小妹仔屁股的老孃嗎?二十多年已經過去。時間永遠不能回溯。即使老孃、小妹仔還活在人間,她們已經不是當年的老孃和小妹仔,永遠不能再符合凝固珍藏王雄心底的影像。所以,他是無論如何找不到他們的了。
為了加強暗示這一點,作者讓王雄的屍體「被潮水衝到了岩石縫中,夾在那裡,始終沒有漂走」。也就是說,作者以王雄屍體夾在石縫,沒能漂向大陸的具體事實,來象徵他無法找到親人,來暗示由於時光不能逆流,他根本沒法子尋得他的理想。既然無法找到當年的小妹仔,王雄那依然不肯屈服的「靈魂」,就又回到麗兒家的花園,天天夜裡澆杜鵑花,嘔心瀝血,繼續衛護麗兒還沒失去的「童真」。我們注意到,敘述者去認屍時,王雄的屍體已腐壞不堪,只有他的手掌出奇地沒有變形。作者以此暗示,王雄雖然身死,靈魂仍不屈服,既抓不回小妹仔,他還要用他那雙「巨掌」,灌溉杜鵑花呢!
我已提到,我們讀者可從這篇小說的客觀敘述,處處拾得敘述者本人沒有體會到的神秘含義,而聽到作者的弦外之音。這個戲劇故事的結尾,便是一個好例子。篇尾二段,寫的是王雄自殺約一年後的情景。麗兒的母親,自從家裡發生「那樁不吉利的事情」,就失去健康,夜夜失眠。她悄悄對敘述者說:
「天天夜裡,我都聽見有人在園子裡澆水的聲音。」
對此,我們這個大專畢業的年輕敘述者,當然有十分理性的,合乎邏輯的解釋:「母親說過,舅媽是個神經極衰弱的女人,一輩子專愛講鬼話。」然而,讀者讀到此,又緊接著看到滿園杜鵑花異樣盛開的情形,就會隱約覺出作者另有含義,事情並不似敘述者的解說那樣簡單,那樣能夠理喻。事實上,這裡「魂兮歸來」的暗示,早在小說開端就有了準備。在全文第二段,敘述者就說過:
王雄之死,引起了舅媽家一陣騷動。舅媽當晚便在花園裡燒了一大疊紙錢,一邊燒,一邊蹲在地上念念喃喃講了一大堆安魂的話。
先是舅媽在花園裡燒紙錢「安魂」。於是靈魂歸來,安定在花園,衛護麗兒的童真。前面後面,很巧妙地相對呼應。另有一點很值一提,即有關杜鵑的一則古代神話:按《說文》,古蜀王,望帝(杜宇)淫其相妻,慚,亡去,化為杜鵑鳥。春天來時,杜鵑哀鳴泣血,其血化為杜鵑花。白先勇顯然取用這一典故,將其神秘含義揉入小說內,暗示王雄和杜宇一般,由於「情」的執著而魂兮歸來。又,根據辭海,杜鵑(鳥)「鳴聲淒厲,能動旅客歸思,故亦稱思歸、催歸」。這和王雄的「懷鄉的哀愁」也暗中吻合。
作者這一類的「弦外之音」,此起彼落,在全篇小說裡迴旋顫蕩,等待知音者之聆聽品賞。例子不勝列舉。麗兒考上中學後,頭一天準備上學,穿上一身筆挺的童軍制服,神氣十足,「頃刻間,她好像長大了許多似的,儼然是一副中學生的派頭了」。王雄推三輪車出來,一眼看到她,「好像猛吃了一驚似的,呆望著麗兒,半晌都說不出話來」。必須等到麗兒「猛推了一把」,他才走動,可見他發呆的程度。這裡,敘述者的意思,不過是說麗兒的模樣和平日不同,使王雄吃了一驚。然而細心的讀者會感覺到,王雄這種可以說是「震驚」的反應,並不是麗兒打扮和平日不同這麼一件小事,可以刺激引起的。初讀時,我們不易領會,但再讀三讀時,我們就會了解,王雄之所以猛吃一驚,是他猛然之間發現麗兒長大,突然她不再能十分符合凝固在他心中的「小妹仔」的影像了。果然不久她真的開始擺脫他。麗兒一天長大多少,兩人間的距離也就增加多少。作者用麗兒拒坐三輪車上學的事實,來影射她不再需要「宮車」;她已開始伸向塵俗世界,不肯再接受王雄精神上的衛護。
麗兒之開始舒伸向俗世,在小說情節裡是埋伏著證據的。入中學之前,她是百分之百的真,百分之百的純。她的心,如同一塊潔玉(「活像一個玉娃娃」),不摻雜一絲塵世的汙垢,喜怒哀樂完全出乎自然。她表現的,是天性,而非人性。她對王雄的感情,也不混雜絲毫世俗價值觀念,兩個人是完全平等的遊伴。然而進入中學後,她開始「長大」,像所有身心健全的孩子那樣長大。她開始接受俗世的價值觀念,因王雄只是一個僕傭而變得看不起他,練習英文時指著他說「youareadog」。又因王雄長相醜陋(「像一頭大猩猩」),怕被人笑話,而拒絕他的保護。
麗兒脫離王雄後,王雄變得格外沉默,孤獨徘徊花園內,完全退縮到自己裡面去了。他不修邊幅,「滿臉的鬍子渣,頭髮長出了寸把來也沒有剃,全頭一根根倒豎著,好像個刺蝟一般」。把根根頭髮倒豎的頭顱,喻為「刺蝟」,訴諸視覺,異常生動。但作者亦存心用「刺蝟」這個意象,影射王雄的心理狀態。刺蝟是極端孤獨的動物。極端內向的動物。它素食,不侵犯別的動物,但受到重大威脅時,會為了自衛而冒死反傷威脅者。在這樣一個看似平易無奇的意象裡,作者暗示出王雄當時的絕對孤獨,並隱約預示王雄對喜妹威脅的反攻。
然而這篇小說的首要意象,是舅媽家的那個大花園。我們注意到,故事情節多半在這個寬敞的花園裡進展。一開頭,作者即通由敘述者向我們交代說明,舅舅生前是做大生意的,死時留下了一大筆產業。所以我們不會覺得奇怪為什麼在人口擁擠的臺北市,舅媽母女居然住得起這麼一幢「三百多坪的大花園洋房」。讓我們看看這大花園大致是什麼樣子:
舅媽家的花園十分寬敞,新植的草木花樹都打點得非常整齊,中間是一塊綠茸茸的朝鮮草坪,四周的花圃裡卻種滿了清一色豔紅的杜鵑花,許多株已經開始打苞了……那叢芭蕉樹……
這裡的描繪,以及這之後又幾次的描繪,使我們看到一個紅顏綠色,一塵不染,充滿春日朝氣的人間天堂,而故事的大半,實際上也發生在杜鵑花開放的春季,值得注意的一點,即作者每每讓童稚的嬉笑與純真的歡樂,瀰漫在這春日的花園裡,這人間的天堂裡。如此,敘述者首次進入花園,「便聽到!麗兒一連串清脆滑溜的笑聲」。麗兒把王雄當馬騎,「樂不可支的尖笑著」。在綠茸茸草地上,麗兒赤足跳山地舞,王雄也一同蹦著跳著,「在刀」片紅紅的花海里,載歌載舞起來。小說末段,敘述者聽了舅媽的「鬼話」,來到花園,發現杜鵑花異樣盛開。這時,麗兒正和一群女孩子在園裡捉迷藏,「女孩子們尖銳清脆的嘻笑聲,在春日的晴空裡,一陣緊似一陣的盪漾著」。
這個大花園,在本質上,可比《紅樓夢》的大觀園。同樣彩色鮮豔,同樣整齊美觀,而最重要的,同樣給人一種印象,覺得它象徵永恆童稚與純真,是一個不被俗世或肉體汙染的靈性世界(即連不見在花園走動的舅媽,也和李紈一樣是寡婦)。這樣一個世界,便是王雄拼命想抓住,想固定為永久的。然而,「肥壯」「肉顫顫」的下女喜妹,時時閒蕩花園裡,成為這個童真世界的一大威脅,這就是為什麼他與她「對峙」,視她為「死對頭」,麗兒拒受他的「衛護」後,他變得沉默孤獨,但還是不肯放棄心目中的生存使命,每天垂頭彎腰在花園裡,「嘩啦嘩啦……灌溉著他親手栽的那些杜鵑花」,固執地要保持這個「人間天堂」的原貌,不准它枯萎變質。但當有一天,喜妹連澆杜鵑花的水都不給他用,嚴重威脅到杜鵑花所象徵的「生命之春」之持續,王雄再也忍受不住了。正如王夫人因痛恨傻大姐抬得的繡有色情圖畫的五彩香囊,而大抄大觀園,攆出威脅處女童真的「罪人」,王雄對花園裡這一個威脅靈性世界的肉性罪人,痛恨之餘,進行剿除。於是他掐殺喜妹,把她肉體「掐得一塊一塊的淤青,她頸子上一轉都是指甲印」。
然而,喜妹畢竟沒死;「肉」,畢竟不能消滅。這是小說的反諷。由於時間永遠前流,一刻不停,沒有人能夠永久保留完整的童真;沒有人能長期保持嬰童一般潔白的心,不受世俗氣息、世俗價值觀念的汙染。大觀園終必垮廢,靈性世界不能常在。即連擺脫了肉體桎梏的王雄「靈魂」,也不能改變這個殘酷事實,因為,儘管他(它)暫時把喜妹逐出花園(她嚇得逃回宜蘭),她還活著,隨時可再回來;儘管他(它)天天夜裡澆水,嘔心瀝血,使園裡杜鵑花「開得那樣放肆,那樣憤怒」。但花之「盛開」,正是「凋落」之前奏,春天一過,季節一變,任憑怎樣努力澆水,亦是枉然。故事敘述者,首次見到花園時,杜鵑花還只在「打苞」。麗兒的童稚純真,那時還有一段前途,但兩三年後的今日,「全部爆放開了」的花朵,所能預期的,就只是枯萎的開始。正如園裡女孩子們尖銳清脆的嬉笑聲,「一陣緊似一陣」,緊到極點,必將繃裂。
如此,我們鑽人這篇小說情節結構的外殼,體味到深藏在內的核心——靈肉對立之主旨。然而,關於文中表現這個主旨的隱喻與象徵,有一點,特別容易使人困惑。我就此提出來討論一下。
首先,我們注意到,這篇小說裡有許多「性」象徵。這些性象徵,當然,時常隨伴代表「肉性」的喜妹出現。在白先勇的小說世界裡,潮溼悶熱的夏夜,常影射肉慾的飽和狀態。敘述者描繪的花園,雖然多半牽聯春日,與純真女孩子的嬉笑,但有一段描寫的是夏夜的景象。這時出現的角色,可想而知,是肉顫顫的喜妹。她「搖著一頭溼淋淋的長髮」,「把那掛烤就魚往嘴巴里一送」,「躺了下去」。園子裡「一輪黃黃的大月亮」剛爬過牆來,照得那些「肥大的芭蕉樹葉」都發亮了。面對著這等樣難以抗拒的「肉」之威脅,擁抱「靈」而排斥「肉」的王雄,當然只得「霍然立起身來,頭也不回……向屋內走了進去」。我們亦注意到,躺在靠椅上的喜妹,搖著一柄大薄扇,「拍嗒拍嗒的打著她的大腿在趕蚊子」。這使我們驚覺:這花園原來也有蚊子!到底不完美,不是人間天堂!(然而,生為人,而非仙,誰能沒有瑕疵!誰能不受肉體現實的沾染?)
話說回來,這篇小說的性象徵,用在喜妹,固然很可理解,但使人困惑的,是作者在加強暗示王雄對「靈」的執著時,有時也取用隱約的性意象來表徵。譬如小說敘述者首次看見王雄時,王雄「手腳匍匐在草坪上,學著獸行,麗兒卻正跨在他的背上……腿子……不停的踢蹬」。這種可以使人聯想到性行為的描寫,呈現的卻是不含絲毫肉意的完整的童真。又如王雄被麗兒捨棄後,每天沉默不語,垂頭彎腰,「手裡執著一根長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嘩啦嘩啦,十分遲緩的,十分用心的在灌溉著他親手栽的那些杜鵑花」。王雄全神貫注灌溉杜鵑花的含義,當然,是王雄不肯讓花謝掉,要抓住春天,長保靈性世界。然而他澆水的方式,用「一根長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規律地灌入花叢內,亦可能使人聯想到性交動作。此外,作者用「血」字形容杜鵑花,固然是取「杜鵑泣血」的含義,但從另一角度來看,「血」這個字和肉體攸關,而杜鵑花,在這篇小說裡,主要是象徵生命之春,象徵「靈性」。還有,最後王雄對喜妹的施暴,旨意是剿除「肉」,以獲「靈」。但他施暴的方式,卻像是保棄「靈」,以獲「肉」。
然而,這種看似矛盾、令人困惑的靈與肉之交相隱喻,卻正微妙地暗示出靈與肉之間極端暖昧複雜的關係。作者顯然愛靈而恨肉;他顯然認為,沒有「靈」的肉身,就像走脫了靈魂的王雄肉屍,算不得「人」,只是腐臭得叫人作嘔的「龐大的怪物」。一般人,隨著年歲的增添,肉性加重,靈性減少。「肉」與「靈」彷彿相剋,「肉」一旦成熟發達,就有殲滅「靈」的趨勢(就比如男女之愛,一旦越過肉身結合的高峰,就從互相追尋心靈印證的精神階段轉入共享或共擔現實生活的肉體階段)。然而,可悲的是,我們既然降生為「人」,而非神仙,我們的「靈」就又必須寄生於肉,附屬於肉。首先,如果沒有男女肉體的交媾,生命根本就無由產生。我們的靈魂絕對不能超脫肉體而獨立存在,若要獨立存在,就必須像王雄那樣,毀滅自己肉身,成仙或成鬼(或什麼都沒有),而喪失「人」的身分。所以靈和肉,一方面互相排斥,一方面卻糾纏一處,不能分解。
佛洛依德認為人類有兩種基本上互相矛盾的本能:一種是性的本能,即延續肉體生命的求生本能;另一種更深匿於潛意識內的,是死的本能,即破滅肉體生命的自毀本能。細想起來,佛洛依德的這一大套道理,其實就是我們這裡所說的靈肉之爭。靈,要掙脫肉,人就不得不自毀;肉,要繼續生存,人就必須滿足性慾,不斷繁殖。
所以,《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採用的雖是簡易文字和客觀寫實的架構,作者卻透由隱喻與象徵的高明使用,把人類與生俱來的神秘錯綜之困境(dilemma)赤裸裸呈現我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