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裡的隱喻與象徵

王謝堂前的燕子 歐陽子 第1頁,共2頁

在《臺北人》全集中,《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很可能是最難了解的一篇。它之複雜,異於《遊園驚夢》之複雜,不在於結構形式,而在於潛藏內裡的神秘含義,以及回閃其間,極難捉摸的大量隱喻與象徵。

如果我們不追究蘊含的旨意,單就文字與情節結構來論,這篇小說可以說十分簡易。作者採用第一人稱敘述法,讓一個大專剛畢業正在服兵役的青年,以旁觀者身分,用簡單語言,口述他目睹的一場悲劇。除了小說最後兩段說的是王雄自殺一年後的情景,他的口述主要是簡單「倒敘」:先說結局,即他到基隆附近荒涼海灘上認屍的情形,然後回過來,從頭開始,直線方式,敘述他因服兵役調來臺北,常來舅媽家走動,而認得了四十歲的男傭王雄;王雄和舅媽的獨生女麗兒,是如何的「有緣」,和風騷的下女喜妹,又如何「對峙」。麗兒入中學後,改變對王雄的態度,開始疏離他,王雄變得沉默暴戾。一日,他與喜妹發生衝突,之後,他趁人不見,對喜妹肉體施暴,幾乎掐死了她,就此失了蹤。

這個年輕的敘述者,在這篇小說裡的作用,和《一把青》裡的秦老太(師孃)相似,都是以第一人稱敘述另一個人的故事。自己的主要身分是旁觀者。但他們兩人,同時也都是「參與者」,只是參與的方式很不同。秦老大的參與顯而易見,她是推動小說情節的一個要人,她的存在,直接影響到主角朱青的命運(譬如朱青喪失丈夫後,若非師孃細心照顧,很可能病死,那就沒有後面的故事可說了)。然而《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之敘述者,與小說情節發展,看來沒什麼大關係;他的存在,與王雄的命運也無明顯牽連。

那麼,除了講故事,他在整篇小說裡,又有什麼樣的重要性?他的重要性,不在於推動故事情節,而在於展示作者賦予這篇小說的特殊意義。這並不是說,這個敘述者具有特別洞察力,能夠理解闡釋王雄悲劇的含義。相反的,他雖然確是一個懷有同情心的旁觀者,但對王雄的內心癥結他並不瞭解,對於所發生的悲劇含義,更是懵然不知,他不是一個喜歡深思分析的人,因此他講故事,除了有一段(描寫金門老士兵的一段),相當主觀外,可以說頗客觀,不常介入自己的意見或判斷。他展示作者旨意的方式,不是「解說」;而是,從他不存心、不在意的客觀描述,讀者可以處處拾得敘述者本人沒感覺到、沒體認到的含義,而聽到作者的(不是敘述者的)弦外之音。如此,我們有所憑藉,可用自己的思考判斷能力,加以分析研究,來了解——或嘗試瞭解——隱藏在這篇小說裡的複雜旨意。

在討論這篇小說的隱喻與象徵之前,我們必須先對這篇小說的主旨有個概念,因為文中大量的隱喻與象徵,全是用來暗示故事的含義,與故事表面的情節發展倒沒有必然的關係。我在《白先勇的小說世界》一文談到《臺北人》靈肉之爭的主題時,曾以這篇小說為例,做了一個簡短的闡釋。現就抄錄於下,以便展開我們的討論。

《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之王雄,是個男傭,顯然沒受過什麼教育,對於自己的行為與感情,完全沒有了解力、反省力。但我們可從白先勇幾句輕描淡寫的對話敘述中,窺知這男主角對麗兒如此痴戀的原因:他要在麗兒身上捕捉「過去」。麗兒的影象,與他少年時,湖南鄉下定了親的「小妹仔」,合而為一,他今日對麗兒的迷戀,其實正是他對「過去」的迷戀。如此,在他不自覺中,「過去」的魅影統攝著他——「靈」的勝利。這期間,「肉」也起來反抗,企圖將王雄拉往相反方向:那「肥壯」「肉顫顫」的下女喜妹,就是王雄體內的「肉」之象徵。但「靈」的力量太強,擠壓「肉」於一角,「肉」完全抬不起頭,卻想伺機報復。這種靈與肉的對峙對敵,白先勇在幾句敘述中點出:

舅媽說,王雄和喜妹的八字一定犯了衝,王雄一來便和她成了死對頭,王雄每次一看見她就避得遠遠的,但是喜妹偏偏卻又喜歡去撩撥他,每逢她逗得他紅頭赤臉的當兒,她就大樂起來。

然而時間不能永駐,麗兒必須長大。入中學後的麗兒之影像,就開始不再能符合凝滯於王雄心目中那十歲的「小妹仔」之影像,而麗兒在實際生活上,開始脫離王雄,也是白先勇特意用外在現象,來投射王雄的內心現象。最後,當麗兒捨棄了王雄,也就是說,當「過去」捨棄了王雄,他的生活意義頓失,「靈」即衰萎。剩下的,只是空空的「現在」,只是肉體,只是喜妹。但他那被閹割了的「靈」,哪裡肯就此罷休?他最後對喜妹之施暴,與自殺身亡,其實就是他的「靈」對「肉」之最後報復,最後勝利。可不是嗎?他死後,靈魂豈非又回麗兒家裡,天天夜裡在花園裡澆水,把那百多株杜鵑花,澆得像噴出了鮮血,開放得「那樣放肆,那樣憤怒」!

我們或可概括而言:王雄表之於外的行為,構成這篇小說的情節,王雄潛意識的心理狀態,則是這篇小說的主旨含義。

王雄對麗兒的愛情,不是一般男女之愛,而是他不自覺中對「過去」的執著(obsession)。也就是說,他對「小妹仔」,對往日簡樸生活,特別對年輕時候純真的自己之無限眷戀與痴迷。他用全部生命力量設想抓住的,與其說是麗兒的感情,不如說是麗兒的童真氣息所能給他的「回到過去」的幻覺。如此,衛護麗兒的「童真」(innocence),使之永久存在,成為王雄生活的惟一使命,全部意義。而這種抽象的,精神上的「衛護」,在小說裡以實際生活中對肉身的衛護,來表徵,來具體化。如此,王雄被作者安排為麗兒家的男傭,服侍陪伴麗兒,保護她上下學。如此,作者讓敘述者以略帶幽默的口吻,把王雄送麗兒上學的三輪車,比喻為一輦「宮車」,把王雄比喻為「護駕衛士」:

王雄把他踏的那輛三輪車經常擦得亮亮的,而且在車頭上插滿了一些五顏六色的絨球兒,花紙鉸的鳳凰兒,小風車輪子,裝飾得像輦宮車一般。每次出去接送麗兒,王雄總把自己收拾得頭幹臉淨的,任是大熱天,也穿戴得體體面面,當麗兒從外頭走進大門來時,揚起臉,甩動著她那一頭短髮,高做得像個小公主一般,王雄跟在她身後,替她提著書包,挺著腰,滿面嚴肅,像足了麗兒的護駕衛士。

用絨球花紙等玩物裝演車子,是十分幼稚的兒童遊戲。王雄這種完全不適合他年齡的行為,正反映出他欲停留在純真童年的心理狀態。與麗兒在一起,沉浸在包圍著她的純真童稚氣氛中,王雄覺得安全快樂,因為他不必面對自己早已邁入中年的事實,不必面對時間早已汙染了他,使他不再潔淨的事實。由於他痴戀的,實際上不是麗兒,而是麗兒的童真,作者一再強調麗兒純真無知的稚氣,以及在安全保護下她那種絲毫未受經驗世故與人為修養所沾染的自然行態。讓我們看看敘述者如何介紹描寫麗兒:

我母親告訴過我,麗兒是舅媽含在嘴裡長大的,六歲大,舅媽還要親自喂她的奶,慣得麗兒上六年級了,連鞋帶都不肯自己系。可是麗兒的模樣兒卻長得實在逗人疼憐,我從來沒有見過那家的孩子生得像她那樣雪白滾圓的:圓圓的臉,圓圓的眼睛,連鼻子嘴巴都圓得那般有趣;尤其是當她甩動著一頭短髮,咯咯一笑的時候,她那一份特有的女嬰的憨態,最能教人動心,活像一個玉娃娃一般。然而她那一種嬌縱任性的脾氣,也是別家孩子少有的……

這裡,「女嬰的憨態」數字,表達出作者賦予麗兒這一角色的特殊含義。作者就是要加強暗示,麗兒如同嬰兒,潔白無瑕。一般兒童,長到十歲,多少應已沾上了點世俗塵埃——除非受到異於尋常的極端保護。所以麗兒是「舅媽含在嘴裡長大的」。後來王雄自殺後,全宅驚動,「只有表妹麗兒,我們瞞住了她,始終沒有讓她知道,因為怕她害怕」。她之受極端保護,又獲一明證。

嬰兒般的麗兒,所做的遊戲,當然是天真無邪的。譬如她跨騎王雄背上,裝做騎馬;或戴滿一身玻璃珠子串成的項鍊手鐲,手擎兩球豔紅杜鵑花,在花園草地上跳「山地舞」。這些遊戲都帶著一種自然的,原始的氣味,表露出她的童稚無知。然而,就王雄這方面來說,由於他一心一意攀住童稚的幻覺,居然以四十歲的肉身,學著獸行,讓麗兒騎在背上,一同玩耍;或用「黑禿禿的巨掌」,滿地捕捉紅紅綠綠的玻璃珠子,來串項鍊。這樣,實在給人一種滑稽、不調和、甚至怪誕的感覺,難怪連不很敏感的敘述者也覺得他「笨拙有趣」。這種不調和的感覺,從作者幾句文字構成的一幅生動畫面,有力地傳達出來:

王雄也圍著麗兒,連蹦帶跳,不停的拍著他那雙大手掌。他那張大黑臉漲得鮮紅鮮紅的,嘴巴咧得老大,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齒來。他們兩個人,一大一小,一黑一白,蹦著跳著,在那片紅紅的花海里,載歌載舞起來。

作者一方面暗示,四十多歲的大人停滯在幼童的心理年齡,是多麼奇特,不對勁;另一方面卻又為了同樣的理由,因王雄拒絕接受現實,而特別同情他,憐愛他。作者對這一個剛從行伍退下來當男僕的王雄,所懷的同情與愛憐,除了從小說語氣隱約流露外,特別藉由敘述者在全文中惟一發表主觀意見的一大段話傳達出來:

我在金門的時候,營裡也有幾個老士兵,他們在軍隊裡總有十來年的歷史了,可是我總覺得他們一徑還保持著一種赤子的天真,他們的喜怒哀樂,就好像金門島上的烈日海風一般,那麼原始,那麼直接。有時候,我看見他們一大夥赤著身子在海水裡打水仗的當兒,他們那一張張蒼紋滿布的臉上,突然都綻開了童稚般的笑容來,那種笑容在別的成人臉上是找不到的。

這裡,敘述者可以說是作者的代言人。「喜怒哀樂……那麼原始,那麼直接」、「蒼紋滿布的臉上……童稚般的笑容」等語,主要是針對王雄說的,而「赤子的天真」這幾個字,和「女嬰的憨態」相同,正是王雄拼命想儲存的。同段末尾,敘述者又提到一個在海濱月下拉二胡的老士兵,「使我聯想到,他那份懷鄉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時候戍邊的那些士卒的那樣深,那樣遠」。這幾句敘述者的主觀感觸,看似與王雄毫不相干,其實正揭露王雄故事的謎底。王雄自己並不知覺,但他的悲劇,他的那份執著,與「那樣深那樣遠」的「懷鄉的哀愁」,有絕對不可分離的關係!

小說裡,敘述者和王雄的兩三次聊天,顯得都漫不經心,在情節發展上好像沒什麼重要性,然而實際上,卻是瞭解王雄悲劇含義的主要關鍵。對白總是寥寥數句,但每次都牽涉到「懷鄉的哀愁」。一次,使我們得知他少年時在湖南鄉下,曾與「白白胖胖」十歲「小妹仔」定親,而使我們窺知他痴戀麗兒的原由,或部分原由。(這個小妹仔,在老孃要打她屁股時,總躲到王雄身後,所以王雄對她也曾是個「衛護者」。)另一次,使我們得知他的身世:他本在湖南鄉下種田,十八歲時,有一天挑穀子上城去賣,一齣村子就被人截去打日軍,「一混便是這麼些年,總也沒能回過家」。緊接著又有幾句對白,非常重要,因為作者隱約向我們暗示,王雄為什麼後來採取跳海方式自殺:

「表少爺,你在金門島上看得到大陸嗎?」有一次王雄若有所思的問我道。我告訴他,從望遠鏡裡可以看得到那邊的人在走動。

「隔得那樣近嗎?」他吃驚的望著我,不肯置信的樣子。

「怎麼不呢?」我答道,「那邊時常還有餓死的屍首漂過來呢。」

「他們是過來找親人的,」他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