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的橫空出世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宣告成立,南漢宸任總經理,並從即日起發行中國人民銀行鈔票「人民幣」。

為了在貨幣統一的過程中不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政府採取了「固定比價,混合流通,逐步收回,負責到底」的方針,逐步收回了各解放區發行的貨幣。

政府根據各解放區的物價水平,規定了人民幣與各解放區貨幣的合理比價,並停止了各地區貨幣的發行,要求各地銀行按照規定比價逐步收回。這樣,原來各自為政的地區之間的經濟關係得到迅速調整。人民幣的出現大大方便了市場流通。

為了消除老百姓擔心手中持有的解放區的貨幣來不及兌換而作廢的疑慮,政府保證不但對人民銀行的新幣負責,而且對所有解放區銀行過去發行的舊幣負責。以後,政府不但對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發行的貨幣負責收回,而且對土地革命時期發行的貨幣、期票、公債也按合理的比價收回。充分保障了人民的利益不受損失,從而建立起人民幣在社會中的信用。

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政府通過銀行業務、財政徵收、貿易回籠等方式,陸續收回了關內各解放區發行的貨幣,為中國的貨幣統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成功地避免了各解放區貨幣鬧京城的亂象。

1950年,國內經濟形勢穩定後,開始回收東北貨幣。主持東北工作的高崗想搞獨立,曾授意東北銀行行長提出保留東北幣,南漢宸當面質問高崗是何企圖,高崗只得作罷。

至此,自1911年以來,中國第一次實現了全國貨幣的真正統一。過去近40年間,中國「貨幣割據」問題被徹底清除。

除了在解放區內部逐漸統一外,為了保證人民幣的流通,政府吸取在根據地驅逐法幣的「排毒」經驗,對人民幣流通域內的金圓券、外幣和金銀採取不同的「排毒」措施:首先是堅決肅清法幣和金圓券,這是惡性通貨膨脹的罪魁禍首,必須堅決肅清,為人民幣佔領市場鋪平道路。

其次是實行外匯管理。取消外國銀行的貨幣發行權,禁止外幣流通,實施外匯統一管理。外匯、外幣均須存入中國銀行,禁止買賣或轉讓,由國家銀行統一經營。

再次是嚴禁金銀流通。惡性通貨膨脹造成金銀在市場上計價流通,併成為金融投機的主要物件,也是人民幣佔領市場的主要障°。政府嚴禁金銀流通,規定金銀買賣與兌換,統一由國家銀行辦理,私下買賣和計價行使屬於違法行為。對於人民手中的金銀,以適當的價格進行收兌,逐步將金銀集中到國家銀行,用作國際儲備。

然而,人民幣剛發行時,只能解決統一全國貨幣的問題,還來不及解決貨幣的穩定問題。1949年是解放戰爭取得全面勝利的一年,財政支出猛增,不得不大量發行人民幣來彌補赤字,通貨膨脹難以避免。這一年中,曾多次出現程度不等的通貨膨脹。

通貨膨脹與投機勢力好比火與風的關係,無風之火不足為患,而火借風勢,風助火威,則通貨膨脹將立刻升級!對抗通貨膨脹的核心工作,就是打擊投機勢力。

在中國的經濟中心上海,政府與投機勢力上演了一場大規模的物價爭奪戰。政府在通貨膨脹的陣痛中,最終搞定了投機玩家,實現了人民幣和物價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