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寶銀之死造成一定社會影響,有人說:市一中老師太愛錢,做家教把人累死了。
種種社會輿論和本校師生的紛紛議論形成壓力,阮克剛校長不得不考慮要把老師做家教用某種制度規範起來,加以引導和限制。可是,規範家教說起來容易,具體操作可就難了。
在校務會上,阮克剛佈置工作:「本校老師做家教必須加以規範和約束,也就是說,在這個問題上,學校要發聲,要有措施,建立適當的約束機制。我的意思,這件事方校長牽頭,以教務教研室為主——教務教研室是組織教學的部門,也是直接管理專任教師的——校長辦公室協助,因為牽涉到人事管理。兩個部門要儘快拿出個類似於‘管理辦法’的東西,交學校領導班子討論,然後徵求老師意見,形成檔案,印發執行。大家看行不行?」
「我看克剛校長思路是對的。教務教研室眼下沒主任,小謝臨時負責,把握全域性還差點兒火候,檔案由校辦室水主任負責起草吧。」副校長方知行說,「不過,這份檔案要做出怎樣的規定,對老師做家教限制的力度到底多大,具體問題比較複雜,最後需要討論決定。」
「方老師說得對。水主任先起草,有不明白、不好把握的地方,多請教方老師。有了草稿,先給我倆看,然後再開會討論。」阮克剛說。
水立鴻點點頭,接受了任務。
起草規範家教行為的檔案,一開始水立鴻滿不在乎,心想既然領導安排了,我先給糊弄幾條,最終要靠校長拍板定案嘛。可是等坐到電腦跟前,敲了個標題《龍川市一中關於規範教師家教行為的幾條規定》,再往深處一想,水立鴻才意識到這篇文章不好做。苦思冥想大半天,竟然一條也沒寫出來。她趕緊找方副校長去了。
「方校長,我才發現,你們交給我的任務難以完成。」水立鴻叫苦說。
「說說看,你怎麼想。」方知行不急不躁。
「你想啊,方校長,學校領導的意圖是要‘規範’家教行為,並不是取締。既然允許老師做家教,又怎麼‘規範’呢?是不讓老師收費嗎?‘家教’‘家教’,顧名思義,它的本意是‘家庭教師’,是由家長出面,請到家裡來給孩子輔導功課的老師。家長怎麼請?無非是給老師適當的報酬。假如規定老師只能義務輔導,那還是家教嗎?如果說承認家教收費的合法性,那麼我們是要規定收費標準嗎?既然是‘家庭教師’,並不是學校行為,我們有什麼根據給定價?再退一步說,即使學校規定了收費標準,家長一定要執行嗎?本來是雙方約定、隨行就市的事情,何況不同的老師水平不一樣,規定同樣的標準適當嗎?高階教師相當於副教授級別,剛剛畢業的實習老師沒有技術等級,他們上課的水平和實際價值能是一回事兒?假如你們是想規範收費標準,我看這個規定沒法做……」水立鴻說。
「我想,主要內容不是規定收費標準,而是要對老師家教行為作適當限制,不允許把大量精力用到家教上,影響正常教學。要表明學校的態度,反對老師鑽錢眼,反對單純為掙錢做家教。」方知行插話說。
「嗯,我理解領導的意圖是加以限制,可不好辦哪。方校長您想想,什麼叫‘適當限制’,這個度怎麼把握?假如說一個老師帶五個學生‘適當’,我們規定五個,你能說一個老師帶六個七個就一定不‘適當’嗎?假如六個七個‘適當’,十個八個難道不‘適當’?我看,找不出一個有科學依據的標準。再說,假如規定五個,他非要帶六個七個,怎麼監督檢查?做家教學生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散,輔導學生的地點有不確定性,甚至有隱蔽性,學校真要管,具體怎麼操作?即使你現場抓到老師所帶學生人數超過規定,當事人辯解說,這裡面有兩個是親戚朋友的孩子,根本不收費,是盡義務,我們怎麼辦?假如要實施處罰,就更難。家長願意給老師報酬,有的以請客送禮或者更人情化的方式支付,學校難道能給沒收了不成?等等,這裡面問題多了。要我說呀,學校管理教職工,只能規範老師在校內的行為,家教是校外的事情,業餘的事情,學校本來管不著,也不應該管。所以我認為,用行政方式規範家教,本身不可行。說難聽些,是異想天開!」水立鴻本來直性子,說得激動了口無遮攔。
「立鴻呀,看來你確實認真思考過。我承認你說得有道理,家教行為確實不好管。你說的這些我駁不倒,可是,引導、限制、規範老師的家教行為又勢在必行,這是個矛盾。我這樣想,無論如何你先起草,給大家提供研究問題的基礎。我再往深處想想,和阮校長交換交換意見。不是要開會討論嘛,到時候你暢所欲言。行不行?」方知行用商量的口氣說。
「問題是我咋辦?起草檔案嘛,難道能信口開河?隨意編幾條,連我都沒想通,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可能嗎?」水立鴻繼續搖頭,「您剛才說,我們要表明態度,反對老師鑽錢眼。這種話領導在大會上可以講,作為一種教育,一種倡導,當然是對的,但要形成文字,弄成規定,強制施行,卻不簡單。現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人人都喜歡掙錢,何況做家教又有旺盛的市場需求,社會上很多沒文化的人都辦班、辦學校,從家長兜裡掏錢,學校有專業水準的老師通過家教掙幾個錢又有什麼不對?憑什麼老師一定要受窮?別人鑽錢眼都對,老師鑽錢眼為什麼不行?何況家長追著攆著非要把錢往老師衣兜裡塞。說實話吧,方校長,我幹管理,沒在一線帶課,但我畢竟是化學老師,親戚朋友熟人介紹很多學生要我給做家教,有些實在推不掉,也帶好幾個呢。挺能掙錢的,我也嚐到了甜頭。學校要限制老師做家教,我就有牴觸情緒。你們讓起草檔案,簡直是為難我嘛!」
「水立鴻,你叫我說什麼好呢?聽了你這番話,我頭都大了。實際情況是極少數老師捨本逐末,課堂上無精打采,熱衷於做家教,想方設法動員所帶班級的學生成為家教物件,的確有損於老師隊伍形象。甚至模範教師、奧賽班任課老師也這樣幹。曾寶銀之死,和家教有直接關係,社會影響不好。完全放任自流,顯然不行。你承認不承認,學校初衷是好的?有難度,但必須做,你就當完成一項艱鉅任務,先弄個草稿出來。我只能把話說到這兒,你看著辦吧。」一向和藹民主的方副校長只好改用行政命令。
「唉……」水立鴻頭搖得像撥浪鼓。
水立鴻總算憋出來了關於規範家教的「幾條規定」。虛空的話不願寫進去,真正能寫進去的實質內容很少,採取措施的力度更不好把握,於是弄了幾條諸如「本校老師課餘時間做家教,所帶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人」,「每週做家教,授課時間不得超過□□課時」,「家教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課時□□元」的內容,具體數字用方框代替,準備讓學校領導做這些頗有難度的填空題。
後來領導班子開會,大家討論半天,充分意識到家教本來不好管,硬要管的確左右為難。校長副校長也沒有怪罪水立鴻起草檔案不用心。
「務虛的條文也要有。表明學校態度,哪怕只是倡導也有積極意義啊。」阮克剛校長說。
於是檔案第一條寫了「提倡本校老師敬業奉獻,立足課堂和校內做好教書育人工作;堅決反對以家教為名,以盈利為目的規模化辦班。」
經過大家反覆討論甚至激烈爭辯,最後由阮校長拍板,總算弄出了幾條有實質意義、有操作性的條文,規定「本校老師課餘時間做家教,所帶學生人數不得超過5人」,「每週做家教,授課時間不得超過4課時」,「家教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課時20元」等等。檔案裡面規定的數字,大家心照不宣知道缺乏科學依據,有點兒想當然,把領導意志強加於人,但是誰也拿不出比這個更合理、更科學的數字來。
「還要有獎懲。要不然沒有力度。」阮克剛又說。
於是,在具體條文之後,寫了「自本規定公佈實行之日起,凡違反上述條款的本校老師,一律不得評為各級各類先進模範。情節嚴重的,影響正常晉級晉職。」
定稿的時候,方知行建議說:「檔名後面加個括號,註明‘試行’或‘暫行’,試一試再說吧。我們出發點無疑是好的,效果還要看實踐檢驗。」
《龍川市一中關於規範本校教師家教行為的幾條規定》(試行)印發到老師手裡,大家議論紛紛,莫衷一是,都對「規定」的科學性、可行性表示懷疑。
「規定帶五個學生合法,六個七個為什麼不合法?難道六個是‘規模化辦班’,五個就不是?」「什麼‘4課時’、‘20元’錢,有依據嗎?學校領導想當然!」「簡直四不像嘛,好意思發紅標頭檔案!」「做家教不讓超過五個學生,怎麼查?每次弄五個,分期分批,誰能搞清楚?規定四課時,是指一個學生呢,還是一個老師所帶學生上課的總和?一個學生的話課時數夠多的啦,如果是總和,又太少。」「什麼二十元三十元,家長給老師報酬又不通過學校財務,誰去監督?根本是一紙空文!」「咱反正‘各級各類先進模範’都評不上,還不如多做家教掙幾個錢呢!什麼‘影響正常晉職晉級’,晉職晉級從來就不正常。工作業績是個屁,最終領導說了算!」……
類似的議論傳到學校領導耳朵,他們心裡也沒底,弄不清是檔案規定正確,還是老師議論得更有道理。
檔案執行的效果也讓人哭笑不得。熱衷靠家教掙錢的人根本沒有收斂,只是形式上更隱蔽。教英語的胡巖,和病故的曾寶銀一樣,做家教掙了不少錢,嫌原配妻子不漂亮不風騷,正鬧著換老婆。學校「規定」出臺以後他照樣做家教拼命掙錢,只是把教學地點轉移到一個由學生家長提供的場所,搞名副其實的規模化辦班,只不過這個分批次上課的家教班名義上不是由他主辦。胡巖新買了一款高檔轎車,車體是炫目的金桔色。駕照沒有考,竟然僱個漂亮女子做私人司機,開著車在校園招搖。有的老師看了胡巖的做派,說:「咱也要好好做家教,多掙錢,換老婆,買車子,住別墅,有什麼不好?」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等學科很少有家長請做家教,老師慨嘆:「他孃的咱上大學沒有先見之明,學科選錯了,想做家教掙錢沒門兒,只能望洋興嘆啊!」
家教行為並沒有因為「規定」出臺而收斂,學校也沒辦法依據「規定」懲處個別職業道德不好的老師,阮克剛很喪氣。他對方知行說:「還是要想想辦法。堵的手段不靈,咱採用疏導的方式,由學校出面組織辦課外輔導班,讓最有能力的老師通過給輔導班帶課掙錢,讓學生能找到更便宜、效果好輔導方式。我就不信,咱幹不過那些像搞地下活動的家教?」
方知行說:「克剛你想得對。我也頭疼,咱搞了個限制和規範家教行為的‘規定’,啥作用沒有,豈不等於打自己臉?」
「再仔細想想,一定要在這方面有所作為。」
「嗯,我支援你。」
市一中綜合樓建設工程進入前期準備,主管教育的卜義仁副市長負責領導、協調招標工作。通過招標選擇有實力、有資質的建築單位,是保障工程質量的重要前提。市長周世勳在相關會議上說:「市一中這棟樓是港商愛國愛家鄉的體現,一定要把它建設好,百年大計,質量第一,讓這棟樓為培養龍川市下一代發揮應有的作用。」他向卜義仁建議:「我看可以採用邀請招標的方式,本市有幾家大的建築單位,資質、信譽都很好,從他們當中選一家,完全可以把樓建好。當然,公開招標也可以。你先組織相關部門論證一下,然後進入招標程式。」
卜義仁組織召開有建設局、財政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會議,研究部署市一中綜合樓專案招標工作。卜副市長講得慷慨激昂:「市一中這棟樓,是截至目前我市教育系統花錢最多、設計最豪華、吸引社會關注度最大的一棟樓,說它是教育系統的形象工程一點兒不為過。況且,這棟樓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港商彭老先生捐助桑梓,是一項慈善工程。正因為這棟樓重要,投資多,引人注目,我們必須把相關工作做好。從現在開始,進行招投標的前期準備,主要由建設局抓,教育局配合,財政局準備好政府相應的投資。我重點強調一個問題,這棟樓的招標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允許出現任何問題!否則的話,我們對不起政府和人民的重託,對不起捐助善款造福桑梓的彭老先生,對不起龍川市下一代!」
會議之後,龍川市一中綜學樓工程的前期準備緊鑼密鼓進行。
建築商劉庚旺聞風而動。他首先找教育局長程元復。
「程局長,程哥,市一中的綜合樓是不是快招標了?趕緊給兄弟指條路,接下來我該幹啥?」劉庚旺故意大大咧咧嘻嘻哈哈和程元復套近乎,只差沒去拍肩膀。
「你問我?嘁,你想幹啥幹啥。劉庚旺這麼聰明的人還需要我指點迷津?」程元復也嘻嘻哈哈打太極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