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為中國人,一輩子要承受數不盡的苦惱、憤怒和無聊。但是,有幾個因素使我不忍離開,甚至願意下輩子還投生中國。
其中一個,就是唐詩。
這種說法可能得不到太多認同。不少朋友會說:「到了國外仍然可以讀唐詩啊,而且,別的國家也有很多好詩!」
因此,我必須對這件事情多說幾句。
我心中的唐詩,是一種整體存在。存在於「羌笛孤城」裡,存在於「黃河白雲」間,存在於「空山新雨」後,存在於「潯陽秋瑟」中。只要粗通文墨的中國人一見相關的環境,就會立即釋放出潛藏在心中的意象,把眼前的一切捲入詩境。
心中的意象是從很小的時候就潛藏下來的。也許是父母吟誦,也許是老師領讀,反正是前輩教言中最美麗的一種。父母和老師只要以唐詩相授,也會自然地消除輩分界限,神情超逸地與晚輩一起走進天性天籟。
於是,唐詩對中國人而言,是一種全方位的美學喚醒:喚醒內心,喚醒山河,喚醒文化傳代,喚醒生存本性。
而且,這種喚醒全然不是出於抽象概念,而是出於感性形象,出於具體細節。這種形象和細節經過時間的篩選,已成為一個龐大民族的集體敏感、通用話語。
有時在異國他鄉也能見到類似於「月落烏啼」、「獨釣寒江」那樣的情景,讓我們產生聯想,但是,那種依附於整體審美文化的神秘詩境卻不存在。這就像在遠方發現一所很像自己老家的小屋,或一位酷似自己祖母的老人,雖有一時的喜悅,但略加端詳卻深感失落。失落了什麼?失落了與生命緊緊相連的全部呼應關係,失落了使自己成為自己的那份真實。
當然,無可替代並不等於美。但唐詩確實是一種大美,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一讀,都能把心靈提升到清醇而又高邁的境界。回頭一想,這種清醇、高邁本來就屬於自己,或屬於祖先秘傳,只不過平時被大量瑣事掩埋著。唐詩如玉杵叩扉,叮叮噹噹,嗡嗡喤喤,一下子把心扉開啟了,讓我們看到一個非常美好的自己。
這個自己,看似稀鬆平常,居然也能按照遙遠的文字指引,完成最豪放的想象、最幽深的思念、最入微的觀察、最精細的傾聽、最仁愛的同情、最灑脫的超越。
這個自己,看似俗務纏身,居然也能與高山共俯仰、與白雲同翻卷、與滄海齊陰晴。
這個自己,看似學歷不高,居然也能跟上那麼優雅的節奏、那麼鏗鏘的音韻、那麼華貴的文辭。
這樣一個自己,不管在什麼地方都會是稀有的,但由於唐詩,在中國卻成了非常普及的常態存在。
正是這個原因,我才說,怎麼也捨不得離開產生唐詩的土地,甚至願意下輩子還投生中國。
我也算是一個走遍世界的人了,對國際間的文化資訊並不陌生,當然知道處處有詩意,不會在這個問題上陷入狹隘民族主義的泥坑。但是正因為看得多了,我也有理由做出一個公平的判斷:就像中國人在宗教音樂和現代舞蹈上遠遠比不上世界上有些民族一樣,唐詩是人類在古典詩歌領域的巍峨巔峰,很難找到可以與它比肩的物件。
二
很多文學史說到唐詩,首先都會以詩人和詩作的數量來證明,唐代是一個「詩的時代」。
這樣說說也未嘗不可,但應該明白,數量不是決定性因素。這正像,現在即使人人去唱卡拉ok,也不能證明這是一個「音樂的時代」。
若說數量,我們都知道的《全唐詩》收詩四萬九千多首,包括作者兩千八百餘人。當然這不是唐代詩作的全部,而是歷時一千年後直到清代還被儲存著的唐詩,卻仍然是蔚為大觀。《全唐詩》由康熙皇帝寫序,但到了乾隆皇帝,他一人寫詩的數量已經與《全唐詩》差不多。因為除去他的《樂善堂全集》、《御製詩餘集》、《全韻詩》、《圓明園詩》之外,在《晚晴簃詩匯》中據說還有四萬一千八百首。如果加在一起,真會讓一千年前的那兩千八百多個作者羞愧了。只不過,如果看質量,乾隆能夠拿得出哪一首來呢?
寬泛意義上的寫詩作文,是天底下最容易的事,任何已經學會造句的人只要放得開,都能隨手塗出一大堆。直到今天我們還能經常看到當代很多繁忙的官員出版的詩文集,在字數、厚度和裝幀上幾乎都能超過世界名著,而且聽說他們還在繼續高產,勸也勸不住。這又讓我想起了乾隆。他如此著魔般地寫詩,滿朝文武天天喝彩,後來終於有一位叫李慎修的官員大膽上奏,勸他不必以寫詩來呈現自己的治國才能。乾隆一看,立即又冒出了一首絕句——
慎修勸我莫為詩,我亦知詩不可為。
但是幾餘清宴際,卻將何事遣閒時?
對此,今人錢鍾書諷刺道,李慎修本來是想拿一點什麼東西去壓壓乾隆寫詩的欲焰的,沒想到不僅沒有壓住,連那東西也燒起來了,反而增加了一蓬火。
從這蓬火,我們也能看到乾隆的詩才了。但平心而論,乾隆的詩才雖然不濟,卻也比現在很多官員的詩作清順質樸一點。
說唐詩時提乾隆,好像完全不能對應,但這不能怪我,誰叫這位皇帝要以自己一個人的詩作數量來與《全唐詩》較量呢!
其實,唐詩是無法較量的,即便在宋代,在一些傑出詩人手中也已經不能了。
這是因為,唐代詩壇有一股空前的大丈夫之風,連憂傷都是浩蕩的,連曲折都是透徹的,連私情都是乾爽的,連隱語都是靚麗的。這種氣象,在唐之後再也沒有完整出現,因此又是絕後的。
更重要的是,這種氣象,被幾位真正偉大的詩人承接併發揮了,成為一種人格,向歷史散發著綿綿不絕的溫熱。
三
論唐詩,首先當然是李白。
李白永遠讓人感到驚訝。我過了很久才發現一個秘密,那就是,我們對他的驚訝,恰恰來自於他的驚訝,因此是一種驚訝的傳遞。他一生都在驚訝山水、驚訝人性、驚訝自己,這使他變得非常天真。正是這種驚訝的天真,或者說天真的驚訝,把大家深深感染了。
我們在他的詩裡讀到千古蜀道、九曲黃河、瀑布飛流時,還能讀到他的眼神,幾分惶恐,幾分驚歎,幾分不解,幾分發呆。首先打動讀者的,是這種眼神,而不是景物。然後隨著他的眼神打量景物,才發現景物果然那麼奇特。
其實,這時讀者的眼神也已經發生變化,李白是專門來改造人們眼神的。歷來真正的大詩人都是這樣,說是影響人們的心靈,其實都從改造人們的感覺系統入手。先教會人們怎麼看、怎麼聽、怎麼發現、怎麼聯想,然後才有深層次的共鳴。當這種共鳴逝去之後,感覺系統卻仍然存在。
這樣一個李白,連人們的感覺系統也被他改造了,總會讓大家感到親切吧?其實卻不。他拒絕人們對他的過於親近,願意在彼此之間保持一定程度的陌生。這也是他與一些寫實主義詩人不同的地方。
李白給人的陌生感是整體性的。例如,他永遠說不清楚自己的來處和去處,只讓人相信,他一定來自誰也不知道的遠處,一定會去誰也不知道的前方,他一定會看到誰也無法想象的景物,一定會產生誰也無法想象的筆墨……
他也寫過「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這樣可以讓任何人產生親切感的詩句,但緊接著就產生了一個嚴峻的問題:既然如此思鄉,為什麼永遠地不回家鄉?他在時間和空間上都擁有足夠的自由,偶爾回鄉並不是一件難事。但是,這位寫下「中華第一思鄉詩」的詩人執意要把自己放逐在異鄉,甚至不讓任何一個異鄉真正親切起來,稍有親密就拔腳遠行。原來,他的生命需要陌生,他的生命屬於陌生。
為此,他如不繫之舟,天天在追趕陌生,並在追趕中保持驚訝。但是,詩人畢竟與地理考察者不同,他又要把陌生融入身心,把他鄉擁入懷抱。幫助他完成這種精神轉化的第一要素,是酒。「人分千里外,興在一杯中」,「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處是他鄉」,都道出了此間玄機。幫助他完成這種精神轉化的第二要素,那就是詩了。
對於朋友,李白也是生中求熟、熟中求生的。作為一個永遠的野行者,他當然很喜歡交朋友。在馬背上見到迎面而來的路人,一眼看去好像說得上話,他已經握著馬鞭拱手行禮了。如果談得知心,又談到了詩,那就成了兄弟,可以吃住不分家了。他與杜甫結交後甚至到了「醉眠秋共被,攜手日同行」的地步,可見一斑。
然而,與杜甫相比,李白算不上一個最專情、最深摯的朋友。剛剛道別,他又要亟亟地與奇異的山水相融,並在那些山水間頻頻地馬背拱手,招呼新的好兄弟了。他老是想尋仙問道,很難把友情作為穩定的目標。他會要求新結識的朋友陪他一起去拜訪一個隱居的道士。發現道士已經去世,便打聽下一個值得拜訪的物件,倒也並不要求朋友繼續陪他。於是,又一番充滿詩意的告別,雲水依依,帆影渺渺。
歷來總有人對李白與杜甫的友情議論紛紛,認為杜甫寫過很多懷念李白的詩,而李白則寫得很少。也有人為此做出解釋,認為李白的詩失散太多,其中一定包括很多懷念杜甫的詩。這是一種善良的願望,而且也有可能確實是如此。但是,應該看到,強求他們在友情上的平衡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畢竟是相當不同的兩種人。雖然不同,卻並不影響他們在友情領域的同等高貴。
這就像大鵬和鴻雁相遇,一時間巨翅翻舞,山川共仰。但在它們分別之後,鴻雁不斷地為這次相遇高鳴低吟,而大鵬則已經悠遊於南溟北海,無牽無礙。差異如此之大,但它們都是長空偉翼、九天驕影。
四
李白與杜甫相遇是在西元七四四年。那一年,李白四十三歲,杜甫三十二歲,相差十一歲。
很多年前我曾對這個年齡產生疑惑,因為從小讀唐詩時一直覺得杜甫比李白年長。李白英姿勃發,充滿天真,無法想象他的年老;而杜甫則溫良醇厚,恂恂然一長者也,怎麼可能是顛倒的年齡?由此可見,藝術風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調,會在讀者心目中對換成不同的年齡形象。這種年齡形象,與實際年齡常常有重大差別。
事實上,李白不僅在實際年齡上比杜甫大十一歲,而且在詩壇輩分上整整先於杜甫一個時代。那就是,他們將分別代表安史之亂之前和之後兩個截然不同的唐朝。李白的佳作,在安史之亂之前大多已經寫出,而杜甫的佳作,則主要產生於安史之亂之後。
這種隔著明顯界碑的不同時間、身份,使他們兩人見面時有一種異樣感。李白當時已名滿天下,而杜甫還只是嶄露頭角。杜甫早就熟讀過李白的很多名詩,此時一見真人,崇敬之情無以言表。一個取得巨大社會聲譽的人往往會有一種別人無法模仿的輕鬆和灑脫,這種風範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讓他加倍地神采飛揚。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這種神采的,因此他一時全然著迷,被李白的詩化人格所裹卷。
李白見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歷來不太懂得識人,經常上當受騙,但那是在官場和市井。如果要他來識別一個詩人,他卻很難看錯。即便完全不認識,只要吟誦幾首、交談幾句,便能立即做出判斷。杜甫讓他驚歎,因此兩人很快成為好友。他當然不能預知,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將與他一起成為執掌華夏文明詩歌王國數千年的王者之尊而無人能夠覬覦;但他已感受到,無法阻擋的天才之風正撲面而來。
他們喝了幾通酒就騎上了馬,決定一起去打獵。
他們的出發地也就是他們的見面地,在今天河南省開封市東南部,舊地名叫陳留。到哪兒去打獵呢?向東,再向東,經過現在的杞縣、睢縣、寧陵,到達商丘;從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東地界,當時有一個大澤溼地,這便是我們的兩位稀世大詩人縱馬打獵的地方。
當時與他們一起打獵的,還有著名詩人高適。高適比李白小三歲,屬於同輩。這位能夠寫出「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借問梅花何處落,風吹一夜滿關山」這種慷慨佳句的詩人,當時正在這一帶「混跡漁樵」、「狂歌草澤」。也就是說,他空懷壯志在社會最底層艱難謀生、無聊晃悠。我不知道他當時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聽到李白前來,一定興奮萬分。這是他的土地,溝溝壑壑都瞭然於心,由他來陪獵,再合適不過。
擠在他們三人身邊的,還有一個年輕詩人,不太有名,叫賈至,比杜甫還小六歲,當時才二十六歲。年齡雖小,他倒是當地真正的主人,因為他在這片大澤溼地北邊今天山東單縣的地方當著縣尉,張羅起來比較方便。為了他的這次張羅,我還特地讀了他的詩集——寫得還算可以,卻缺少一股氣,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詩人一比,就顯得更平庸了。賈至還帶了一些當地人來湊熱鬧,其中也有幾個能寫寫詩。
於是,一支馬隊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適,他帶路;接著是李白,他是馬隊的主角,由賈至陪著;稍稍靠後的是杜甫,他又經常跨前兩步與李白並駕齊驅;賈至帶來的那些人,跟在後面。
當時的那個大澤溼地,野生動物很多。他們沒走多遠就挽弓抽箭,揚鞭躍馬,賓士呼嘯起來。高適和賈至還帶來幾隻獵鷹,這時也像閃電般躥入草叢。箭聲響處,獵物倒地,大家齊聲叫好,所有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獵人,更像追逐嬉戲中的小孩。馬隊中,喊得最響的當是李白,而騎術最好的應該是高適。
獵物不少,大家覺得在野地架上火烤著吃最香最新鮮,但賈至說早已在城裡備好了酒席。盛情難卻,那就到城裡去吧。到了酒席上,幾杯酒下肚,詩就出來了。這是什麼地方啊,即席吟詩的不是別人,居然是李白和杜甫,連高適也只能躲在一邊了,真是奢侈至極。
近年來我頻頻去陳留、商丘、單縣一帶,每次都會在路邊長久停留,設想著那些馬蹄箭鳴、那些呼嘯驚叫。中國古代大文豪留下生命蹤跡的地方,一般總是太深切、太怨愁、太悲壯,那樣的地方我們見得太多了。而在這裡,只有單純的快樂,只有遊戲的勇敢,既不是邊塞,也不是沙場,好像沒有千年重訪的理由,但是,我懷疑我們以前搞錯了。
詩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內質卻是生命力的勃發。無論是詩的個體、詩的群體、詩的時代都是這樣。沒有生命力的典雅,並不是我們喜歡的詩。因此,詩人用馬蹄寫詩的曠野,實在可以看做被我們遺落已久的宏大課本。
詩人用馬蹄寫詩的地方也不少,但這兒,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寫,這如何了得!
我曾動念,認認真真學會騎馬,到那兒馳騁幾天。那一帶已經不是打獵的地方了,但是,總還可以高聲呼嘯吧?總還可以背誦他們的幾首詩作吧?
在那次打獵活動中,高適長時間地與李白、杜甫在一起,並不斷受到他們鼓舞,決定要改變一種活法。很快他就離開這一帶遊歷去了。
李白和杜甫從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後,第二年春天又在山東見面,高適也趕了過來。不久,又一次告別;又一次重逢,那已經是秋天了。當冬天即將來臨的時候,李白和杜甫這兩位大詩人永久地別離了。
當時他們都不知道這是永訣,李白在分別之際還寫了「何時石門路,重有金樽開」的詩,但金樽再也沒有開啟。因此,這兩大詩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點,中間還有不少時間不在一起。
世間很多最珍貴的友情都是這樣,看起來親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爛了,細細一問卻很少見面。相反,半輩子坐在一個辦公室面對面的,很可能尚未踏進友誼的最外層門檻。
就在李白、杜甫別離的整整十年之後,安史之亂爆發。那時,李白已經五十四歲,杜甫四十三歲。他們和唐代,都青春不再。
仍然是土地、馬蹄,馬蹄、土地,但內容變了。
五
在巨大的政治亂局中,最痛苦的是百姓,最狼狽的是詩人。
詩人為什麼最狼狽?
第一,因為他們敏感,滿目瘡痍使他們五內俱焚;第二,是因為他們自信,一見危難就想按照自己的邏輯採取行動;第三,是因為他們幼稚,不知道亂世邏輯和他們的心理邏輯全然不同,他們的行動不僅處處碰壁,而且顯得可笑、可憐。
歷來總有一些中國文人隔著災禍大談「亂世應對學」、「危局維持學」、「藉故隱潛學」、「異己結盟學」、「逆境窺測學」、「敗勢翻盤學」,並把這一切說成是「中華謀略」、「生存智慧」。而且,因為世上總是苦惱的人多、失意的人多、無助的人多,這種談論常常頗受歡迎,甚至轟動一時。但是,這一切對真正的詩人而言毫無用處。他們聽不懂,也不想聽。這不是因為他們愚笨,而是因為他們在長期的詩人生涯中知道了人生的不同等級。降低了等級來察言觀色、上下其手,打死他們也不會。
他們確實「不合時宜」,但是,也正因這樣,才為人世間留下了超越一切「時宜」的靈魂,供不同時代的讀者一次次貼近。
安史之亂爆發前夕,李白正往來於今天河南省的商丘和安徽省的宣城之間。商丘當時叫梁苑,李白結婚才四年的第三任妻子住在那裡。安史之亂爆發時叛軍攻擊商丘,李白便帶著妻子南下逃往宣城,後來又折向西南躲到江西廬山避禍。
李白是一個深明大義之人,對安祿山企圖以血火爭奪天下的叛亂行徑十分痛恨。他祈望唐王朝能早日匡復,只恨自己不知如何出力。在那完全沒有傳媒、幾乎沒有通訊的時代,李白在廬山的濃重雲霧間焦慮萬分。
當時的唐王朝,正在倉皇逃奔的荒路上。從西安逃往成都,半道上還出現了士兵譁變,唐玄宗被逼處死了楊貴妃。驚恐而又悽傷的唐玄宗已經很難料理政事,便對天下江山做了一個最簡單的分派:指令兒子李亨守衛黃河流域,指令另一個兒子李璘守衛長江流域。李亨已經被封為太子,李璘已被封為永王。李白躲藏的廬山,由李璘管轄。
李璘讀過李白的詩,偶爾得知他的藏躲處,便三次派一個叫韋子春的人上山邀請他加入幕府。所謂幕府,就是軍政大吏的府署,李璘是想讓李白參政,擔任政治顧問之類的角色。
李白早有建功立業之志,更何況在這社稷蒙難之時,當然一口答應。在他心目中,黃河流域已被叛軍糟踐,幫著永王李璘把長江流域守衛住是當務之急。然後,還要打到黃河流域去,「誓欲清幽燕」,「不惜微軀捐」。
既然這樣,李白立即下山就得了,為什麼還要麻煩韋子春三度上山來請呢?這是因為,李白的妻子不同意。李白的這位妻子姓宗,是武則天時的宰相宗楚客的孫女,很有政治頭腦。在她心目中,那麼有政治經驗的祖父也會因為不小心參與了一場宮廷角逐而被處死,仕途實在是不可預測。她並不懷疑丈夫參政的正義性,但幾年的夫妻生活已使她深知自己這位可愛的丈夫在政治問題上的弱點,那就是充滿理想而缺少判斷力、自視過高而缺少執行力。她所愛的,就是這麼一位天天只會喝酒、寫詩,卻又幻想著能像管仲、晏嬰、范蠡、張良那樣輔弼朝廷的丈夫,如果丈夫一旦真的要把幻想坐實,非壞事不可。
為此,夫妻倆發生了爭吵。拖延了一些時日,李白終於寫了《別內赴徵三首》,下山「赴徵」,投奔李璘去了。但是,離家的情景他一直記得:「出門妻子強牽衣……」
事實很快證明,妻子的擔憂並非多餘。李白確實分辨不了複雜的政局。
李璘固然接受了父親唐玄宗的指令,但那個時候他的哥哥李亨已經以太子的身份在靈武(在今天的寧夏)即位,成了皇帝(唐肅宗),並把父親唐玄宗尊為太上皇。悲悲慼慼的唐玄宗逃到了成都,他也是事後才獲知從遙遠的靈武傳來的訊息,並不得不接受的。這個局面給李璘帶來了大麻煩。他正遵照父親的指令,為了平叛在襄陽、江夏一帶招兵買馬,並順長江東下,到達江西九江(當時叫潯陽),準備繼續東進。但是,他的哥哥李亨卻傳來旨令,要他把部隊順江西撤到成都,侍衛父親。李璘沒聽李亨的,還是東下金陵。李亨認為這是弟弟蔑視自己剛剛取得的帝位,故意抗旨,因此安排軍事力量逼近李璘,很快就打起來了。
這一打,引起了李璘手下將軍們的警覺。大將季廣琛對大家說,我們本來是為了保衛朝廷來與叛軍作戰的,怎麼突然之間陷入了內戰,居然與皇帝打了起來?這不成了另一種反叛?後代將怎麼評價我們?大家一聽,覺得有理,就紛紛脫離李璘,李璘的部隊也就很快潰散。李璘本人在逃亡中被擒殺。他的罪名,是反叛朝廷、圖謀割據。
這一下,李白蒙了。他明明是來參加征討叛軍,怎麼轉眼就成為另一支叛軍的一員?他明明是來輔佐唐王朝的至親的,怎麼轉眼這個至親變成了唐王朝的至仇?
軍人們都作鳥獸散了,而李白還在。更要命的是,在李璘幕府中他最著名,儘管他未必做過什麼。
於是,大半個中國都知道,李白上了「賊船」。
按照中國人的一個不良心理習慣,越是有名的人出了事,越是能激發巨大的社會興奮。不久,大家都認為李白該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所有的慷慨陳詞者,以前全是「李白迷」。
李白只能狼狽出逃。逃到江西彭澤時被捕,押解到了九江的監獄。妻子趕到監獄,一見就抱頭痛哭。李白覺得,自己最對不起的是妻子。
唐肅宗下詔判李白流放夜郎(在今天的貴州)。西元七五七年寒冬,李白與妻子在潯陽江邊泣別。一年多以後,唐肅宗因關中大旱而釋出赦令,李白也在被赦的範圍中。
聽到赦令時,李白正行經至夔州一帶,他欣喜莫名,立即轉身搭船,東下江陵。他在船頭上吟出了一首不知多少中國人都會隨口背誦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