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留紀——胸懷大陸,志留臺灣,露骨卡好,何必蓋棺

李敖快意恩仇錄 李敖 第2頁,共2頁

其一:看懦夫教授訴說警察兇相,邊說邊哭,不亦快哉!

其一:看考生最後一堂考完出場,買紅豆冰棒一根,邊走邊吃,不亦快哉!

其一:看和尚發怒,不亦快哉!

其一:看神父還俗,不亦快哉!

其一:聽日本人說英語,把national說成「那新那魯」,不亦快哉!

其一:使小氣鬼破財,不亦快哉!

其一:在假日玉市看土蛋玩假玉,不亦快哉!

其一:鬼月買房,連鬼都怕你,不亦快哉!

其一:太太小屯,兒子戡戡,別人下海,我們上山;太太小屯,女兒諶諶,上山以後,旁若無人。不亦快哉!(這一條,是1998年新換的。)

在文星時,陶運猷寫了一副中堂送我,中有一句說我「敢違世俗表天真」,他這句詩寫得很傳神,我的為人,的確如此。「表天真」並不是裝小孩、顯幼稚,而是真正基於真知和真誠的率性表述,這種表述容或誇大,但非扯謊,也非虛偽,反倒非常「性格巨星」。正因為我自己雅好此道,所以人物中我偏好「性格巨星」式,像東方朔、像李贅、像金聖嘆、像汪中、像狄阿杰尼斯(diogenes)、像伏爾泰、像斯威夫特(swift)、像蕭伯納、像巴頓將軍(gcn.georgepatton),我喜歡他們的鋒利和那股表現鋒利的激情。在黨外時代,我幫黃石城出資的《深耕》寫一篇東西,他們給我四千塊稿費,我馬上叫來人找到黃石城說:「笑話,只給四千,拿三萬來。」黃石城果然給了我三萬元,可是我把這錢轉給林正杰當競選經費了。這就是我「敢違世俗表天真」的動作,態度嘛,不夠好,且有「流氣」,但極有效,因為別人怕我,所以大家反倒少麻煩。最有名的一件是我為死友小蘇(蘇榮泉)討保險理賠的事。小蘇跟我多年,搞出版,與國民黨鬥爭,他和黃菊文是第一線人物,功勞僅次於菊文。他跟我多年後,感到自己還年輕,出版業前途黯淡,乃改行去高雄幫「金主」做放債收息生意,方法是把現金借給拿不動產銀行以外「第二胎」抵押借款的人。不料一次借給了一批流氓,流氓想耍賴,把他綁去,強迫他塗銷「第二胎」設定,他死也不肯,他說如此「金主」將不再相信他,他寧死不受威脅,折騰了一天一夜,流氓們無奈把他放了,可是他心生恐懼,乃去保險公司保生命險。為了炫耀身價,他保了八家,總額高達兩億三千七百九十萬元,但保後不久,他即在泰北旅遊時被槍殺。他的家屬向保險公司交涉四個月,保險公司以靜待調查為由,遲不肯賠,並且顯然有耍賴跡象。他的家屬求助於我,我查出八家公司聯手拒賠,是由國泰人壽帶隊的,我乃先找美商背景的兩家——安泰人壽和南山人壽,使出渾身「流氣」,予以分化、予以擺平。其中南山人壽最逗,他們經理說:「要打官司,我們可以打贏,可是我們不要跟你李先生打,我們願意賠了算了。」這時國泰人壽態度蠻橫,硬帶頭不肯就範。我乃寫信給國民黨偽財政部長林振國、偽保險司長陳沖分別警告,根據「保險法」第34條,賠償金額「保險人應於約定期限內給付之;無約定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給付之」。簡單地說,人一死,十五天內就該給錢。「保險法」是所有保險業務的母法,就法律的位階來說,就像「憲法」一樣崇高,保險公司不能以「調查中」為託詞,以「逾期部分會付利息」為藉口,拖延賠償。如果賠錯了,可以以詐領保險金告我,但不能不先賠。而今天國泰人壽如此蠻橫,顯系你們保險司包庇所致。我的信當然理直氣壯,「財政部」怕了,給了國泰壓力;國泰軟了,遂照賠,國泰一賠,其他五家(「中國」、「全美」、「三商」、「國華」、「興農」)也就投降了。於是全部花了一個月零五天(其中還包括過了一箇舊年),兩億三千七百九十萬元,全部代小蘇家屬要到。其中有趣的一個插曲是,我調查保險司涉嫌包庇時,不知司長名字,經查出是「陳沖」後,我在桌上寫上「找陳沖」字樣。我太太小屯「偷」看到了,笑問我:「你找電影明星‘陳沖’幹什麼?」原來她把女明星陳沖給想進去了。

若說我一路喜歡做窮兇極惡式的「流氣」抗爭,也不盡然,我也有極動人的做法。雷震《自由中國》被封后,它的作者胡虛一卷入殷海光案,坐牢期間,瞎了一隻眼睛。這場冤獄,雷震的老婆——「監察委員」宋英視若無睹,絲毫不肯援之以手,反在胡虛一齣獄後,說沒心肝的風涼話。宋英對胡虛一說:「別怪國民黨了吧,國民黨弄瞎你一隻眼睛,但免費為你把另一隻開刀,開出來比以前還好用,國民黨也不錯啊!」胡虛一齣獄後,就宿通化街程積寬煤氣行地下室,每晚睡覺,要踩著磚頭下去,因為地下室淹水。由於他和我在殷海光家有一面之緣,他乃求助於我,我憐其因義受難,乃把他接出「地窖」,全套照料其生活。他說他整理雷震日記,雷震同意他影印存念,雷震如今死了,或可發表在我辦的「萬歲評論」上,我當然歡迎。不料訊息一齣,宋英立刻在餘範英發行的《時報雜誌》上警告,一邊說李敖以不正當方法取得雷震日記,一邊警告不得發表,否則要告。我看到後大怒,乃聲言我不等你告,我先告你!宋英立刻怕了,也放水了,宣稱李敖難纏,她不告了。可是餘範英這邊無法一走了之,被我逮住。我到法院遞出狀子後,餘範英主戰,但她老爸餘紀忠卻力持慎重,派高信疆太太柯元馨和簡志信(瑞甫)前來疏通,因為他們兩位太客氣,不太能準確轉達我對餘紀忠不滿的話,所以我決定寫一封信給餘紀忠,信中說:

昨天柯、簡二位,奉先生之命,第四次來舍下,轉達先生請我撤回告令愛的訟案,他們一再強調說:餘先生說,他對你李先生素來欽佩,多年來《中國時報》也一直給李先生做公正報道,以後還會繼續做公正報道。我說:我在十八年前(1966年)也告過餘先生,告的原因,就是因為他的報,用第三版六分之一的篇幅,單方面報道他的朋友徐復觀誹謗我的長篇大論,卻不登我這方面的,這是有違「中國新聞記者信條」中「善盡新聞責任」、「公正第一」、「熱烈偉大之同情心」等任何一條信條的,這是不公正的報道,餘先生恐怕忘了——這是第一次。四年前(1980年)國民黨由王異帶頭的秘密小組發動司法鬥倒我、輿論鬥臭我,利用胡茵夢等人,連番誹謗我,《中國時報》的新聞處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進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並且一律拒絕按照「出版法」、「中國新聞記者信條」給我更正。我當時是以掛號信寄去的,並且打電話告訴了餘範英。餘先生不能說不知道,這又是不公正的報道,餘先生恐怕又忘了——這是第二次。兩年前(1982年)我出獄,出獄當天下午就招待記者揭發監獄的黑暗,那一陣子,反倒是《聯合報》登了兩邊的話,雖然也比例不對,當時《中國時報》登的,卻是「法務部」那邊一面倒的罵我的話,這又是不公正的報道,餘先生恐怕又忘了——這是第三次。今年又來了,《時報雜誌》又一面倒登宋英誹謗我的話,按照最基本的新聞處理原則,要登,也得向胡虛一和我查證一下吧?可是卻全無此等基本手續,就悍然登出,並且一登再登,胡虛一寫信更正,第一次是擅刪其信,第二次是根本不登,甚至連禮貌上不登的原因都不打個招呼,這未免太目中無人了,這又是不公正的報道,餘先生恐怕又忘了——這是第四次。多年來,每在國民黨想用輿論鬥臭我的時候,《中國時報》都無一不與,現在餘先生說多年來《中國時報》一直給李先生做公正報道,我李先生實在不敢相信。我跟柯、簡二位又說:餘先生和你們各位,都沒做過第一大報的受害人,不在局中,不知其苦;相反的,高高在上,享受官方只許我辦報不准你辦報的獨佔,自然就久而不覺其錯,餘先生說他對我一直公正報道的心理,是我可以理解的,大權在握的人,沒人會在內心裡使自己不平衡,餘先生當然不相信他自己是不公正報道的人,雖然事實上,焦頭爛額的總是我們。《伊索寓言》中青蛙向小男孩們抗議,說對你們是運動、對我們是玩命;《聊齋》中蝴蝶向縣太爺抗議,說對你是贖罪工具、對我們是虐待死亡。這些對比,都說明了雙方立場不同,看法的差距是多麼大,我並不奢望餘先生採取我的看法,但是我必須使他多少要覺醒到,《中國時報》並不是他所說的那樣清白、那樣公正,至少對李敖絕非如此,他的看法錯了。我承認餘先生說素來欽佩我的話是很誠意的,我承認他對我的理解比其他國民黨大員高明得太多,我也承認他在我為《中國時報》寫專欄時對我十分禮遇,我甚至感謝我結婚那天餘先生餘夫人到我家來看我,請我吃飯。……但這些私誼,在風浪來時,似乎都無助於雙方的毫不容情。多少年來,我在外名譽這樣狼藉,拜第一大報的揄揚之賜,恐不在少,而其中波譎雲詭,變動無常,也頗足警世。國民黨文工會主任楚崧秋、「新聞局長」宋楚瑜請我吃飯那次,餘先生在座,說《中央日報》曹聖芬連李敖賣書的廣告都不登,未免使本黨示人以不廣,請楚主任向曹聖芬關照;但是曾幾何時,第一大報也一樣廣不起來了。當《中國時報》拒登我的廣告,出版社方面請我直接寫信給餘先生關照的時候,我說何必呢?餘先生自己,會不知道嗎?

我跟柯、簡二位又說:在國民黨大員中,餘先生是很有代表性的。他畢業於中央大學,又留學英國,1947年出版的《中國名將錄》裡說他是「年輕、英俊,和富有政治家風度的人物」。他少年得志,官拜中將,在我們家鄉任東北行轅政治部主任兼東北保安長官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可說是一表人才。但他暗投在國民黨的大洪爐裡,他就無法不和國民黨一樣,國民黨禍國,他有份;國民黨丟掉大陸,他有份;國民黨辦報害人,他有份。他的身世,真令我有「卿本佳人,奈何從賊」之感,我真為他可惜。請你們二位轉告餘先生。

柯、簡二位面有難色,我笑著說,在《中國時報》的畸形權力結構下,我真懷疑你們敢把我的話轉告餘先生多少,但是餘先生不明真相,他又何從知道他錯在哪裡呢?

今天凌晨4點就醒來了,我躺在床上,對自己說:我跟餘紀忠交情一回,還是由我親自寫封信給他吧!於是我就決定寫下這封信。我把對柯、簡二位談話的內容寫得更精確一點、仔細一點,就是上面這些話了。

去年1月30日,我發表《給黃少谷先生的又一公開信》(收在「李敖千秋評論叢書」第十九冊),最後說:

……回想半個世紀前,新聞界沒有封殺你,因為你可以辦報,「軍閥」允許任何人辦報,可是在「大有為政府」的今天,反倒不能辦報了;又回想半個世紀前,司法界沒有被這樣汙染,國民黨員羅文斡遭到政治迫害,「軍閥」允許司法方面不配合,可是在「黃少谷主持‘司法院’」的今天,司法方面的「言之痛心」,反倒愈來愈重了!我們怎麼了?我們到底怎麼了?我們的新聞界和司法界,半個世紀來,是不是開倒車了?

問題已不在開不開倒車,問題在即使開倒車,還能開多久?少谷先生,你八十歲開外了,你和你的同黨儘管不知今日何日、今夕何夕,但是你們的子孫應該知道,我真不願用「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的老套來勸你們,但是「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的因果鐵律,究竟還不是你們這些禍國殃民的老人所能推倒的,你們總該避免殃及子孫吧?

如今,在倒車日甚聲中,我們本該不要再結怨的人,卻又週而復始,又來結怨,並且「殃及子孫」,是由先生的第二代出面,參加鬥臭我了,我真覺得意不能平。回想十八年前,我到法院告先生,國民黨法院為了開脫先生,竟推翻文明國家法例、推翻自己二十二年院字第1143號解釋例,說先生是發行人,所以無罪;如今我告先生第二代,自知結果如何。先生當然知道我絕非笨到妄想在此時此地法律上還我公道之人,先生當然知道我不過在留下歷史記錄與時代罪證。先生又何苦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與我結怨,以為子孫之餘殃?我真對先生之不智,為之嘆息。國民黨的悲劇性格有多重,其中之一就是自大狂,總是高估了自己,錯估了敵人。在大陸錯估了共產黨,所以到了臺灣;在臺灣又把我們看扁,所以好像總把我們吃定。其實如日中天的漢武帝,都吃定不了司馬遷,而被司馬遷遺臭萬年;何況是日暮途窮的國民黨?當然國民黨不怕歷史、不怕異己,但對為子孫餘殃,總有所怕。陶百川日日大聲疾呼請種善因以留善果,但他自己卻舉家放洋以為趨避,其內心之明智與恐懼,可知矣!我今天做法律遊戲,告先生的第二代,官司事小,象徵事大。即我們這些國民黨統治下的受難者,決心有同第一代鬥爭後又同第二代鬥爭的準備,結怨相報固然令人不快,但是隻要國民黨執迷不悟、欺人太甚,我們又有什麼選擇?遺憾的是,對我個人說來,我真的「不願與餘先生結怨,因為餘先生畢竟是國民黨大員中最能欣賞我的人」。但事實演變,先生人在江湖,竟前後四次,以不公正對我,甚至有甚於《聯合報》,縱有舊交餘情,亦云寒矣!我遺憾要以先生父女為鬥爭選擇之一,一如先生父女選擇跟我過不去。我真的感覺到,在政治壁壘的對峙下,甚至僅存的最後一葉都要飄零以去,在火光中、在爆破裡,為時代的無情,留下悲愴的見證。我本想盡量抑制自己,留下一個例外,但先生逼得我沒有選擇,我只好備述原委,以供先生反省之資。這是我給先生第一信也是最後一信,長與先生,生死辭矣!

這封信是1984年2月5日清早寫的。寫好後,我拿給黃怡看。深知餘紀忠的黃怡說:「要這麼麻煩嗎?以餘先生那麼聰明,我去跟他說就好了。」果然黃怡越過「柯、簡二位」,開闢第二管道,見了餘紀忠,餘紀忠照我開的條件,道歉賠款了事。為了給餘紀忠面子,我請黃怡帶去三幅不錯的畫,半開玩笑請黃怡轉告:「餘先生別以為自己吃了虧,如不喜歡這三幅畫,可賣給蔡辰男的國泰美術館,包餘先生還可賺一票。」就這樣的,黃怡捧了書面道歉和四百萬元現金過來,我抽出十分之一,送給黃怡,黃怡不肯收,我說:「算餘老闆請客,你沒有車,你去買輛汽車吧。」她笑起來,勉強收了,真買了新車,變成汽車階級了。後來胡虛一看了這封信,對我說:「李敖兄啊,這才是好文章啊,你可以寫不罵人、不粗野的文章,而能把意見表達得深為得體,那麼動人,為什麼還要寫其他那些罵人的、粗野的文章呢?」從這封信中,可以看出不少我快意恩仇的背景,但究其原始,這筆財路是我好心幫助胡虛一而來,義助朋友于先,才有「財富逼人來」於後,這也算是好心好報的因果關係。這一事件後,或許有人說,你這樣對餘紀忠,那《聯合報》的王惕吾還不一樣是報閥,你對他是不是反倒優待了?其實沒有,我揭發過王惕吾為美軍開妓院的事,揚他醜揚到這種地步,這是優待嗎?凡是報閥,我都不放過,連小報閥——林榮三,我都「小的也要」呢!樑子最早結在林榮三的《自由時報》亂登訊息,說:「東北籍國代路國華娶媳婦時,李煥夫婦破例到場祝賀。席間,李敖突然出現,並和李煥親切擁抱,引起現場一陣騷動。」看到《自由時報》,我很困惑,因為我不但早已多年不參加婚喪喜慶,並且與我們東北籍的什麼「立委」、「監委」、「國代」之流根本沒有來往,不但沒來往,我還寫文章一再罵他們呢!不但不認識的我要罵,認識的也照罵不誤,梁肅戎被我罵得狗血噴頭,就是顯例。「立委」石九齡且是我三姐夫石錦博士的爸爸,於我是親戚、長輩,我也照罵不誤。如果真理所在,我因為對方是同鄉、是親長,我就放水,那李敖還叫李敖嗎?我根本不認識「東北籍國代路國華」及其血親姻親,又何從「突然出現」什麼婚禮之上?何況,我一生美女都擁抱不完呢,誰要去擁抱李煥?也許有人以擁抱國民黨大員為榮,我卻深以這種不實報道為辱。《自由時報》實在太亂來了,因此我請來郭鑫生律師,把他告到法院,可是沒告成。但我沒完沒了,又逮到它誣指我開車闖紅燈,就憑這麼一句話,我又請郭律師告到法院,地方法院法官謝碧莉判林榮三賠我十萬元,我嫌少,上訴以後,高等法院法官吳欲君、王立傑、陳博享在我的依法糾纏下,判他再加四十萬元,今年7月6日支票開過來,連同利息一共賠我五十四萬九千七百九十五元,可見我如何快意恩仇!原因簡單極了,就是「林榮三,大土蛋。討厭你,跟你幹。逮到你,法院見」。如此而已。

美國綽號「褐色轟炸機」(brownbomber)的重量級拳王喬·路易斯(joelouis),從1937年到1949年,獨霸拳壇十二年。他臨退出江湖前,到臺灣做過一次表演賽,美中不足的是,在眾目睽睽之下,竟然沒有可堪一擊的對手能配他一戰,他在臺上,表情只是一片索寞。一個不自量力的美國軍官頗有拳名,上臺跟喬·路易斯比畫,可是拳未伸出,人已被撂倒,喬·路易斯表情繼續索寞——他索寞,因為在這個島上,沒有真正可堪一擊的「敵人」。喬·路易斯來時,我正念中學,看到報上對他的描寫,我茫然一直難忘;可是多年以後,當我在文壇上獨霸之餘,我想到喬·路易斯,卻又恍然若有所悟。喬·路易斯在美國,有一次與朋友們外出,途遇有眼不識泰山的小子們尋釁,小子們打過來,朋友們打過去,但是大家交手,喬·路易斯本人,只是閃躲而已。朋友們大叫老喬你怎麼不打,喬·路易斯說:「我這一拳多值錢啊!怎麼可以用來打這些小子們。」喬·路易斯說這話的時候,也可想到他的索寞——上臺的「敵人」固然不堪一擊;臺下的小子們,他也不屑一揍啊!我在臺灣文海稱雄,有一點對喬·路易斯自愧不如的是,我有時要在對方太不入流的時候,為了開道過路,也會揮拳施教,「打這些小子們」。並且,總是擒賊擒王,是狗就找主人,是和尚就找廟。做主人的、做廟的,別想藏在身後,我一定把他們揪出來打。有人問,你李敖不是也說過「我不該向那些時代渣滓們消耗我的精力」嗎?為什麼你還一再做這樣的事?我的答覆是狗咬著你不放,你怎麼辦?只有先把狗弄開再說。就像孫悟空對上二郎神,孫悟空跟二郎神打好了,可是二郎神帶了一條狗,先放狗來咬他,怎麼辦?總得先解決狗的問題才行啊!可是解決狗的問題又不夠,最後只好打成一團了。1991年,潘君密(大風)寫《美醜與得失》,就有這樣兩段:「昨(4月17日)晚看了美國國家電視臺(abc)採訪新近自大陸逃出的暴亂分子柴玲女士的節目後,使我立即想到……李敖先生的名言:‘我的一切努力,都隨著臺灣的微不足道而小化了!’同樣道理,柴玲之所以受到美國傳播媒體的重視與利用,正說明了中國在國際上的分量;套李敖說的話,那就是:‘柴玲的一切,都因為中國的強大而大化了!’李敖反國民黨,著作等身,英勇蓋世,積三十年之努力,竟不如柴玲小姐拿著小擴音器面對洋記者一夜之間的哭哭叫叫。其間道理是很明顯的:那就是李先生選錯了物件,好比唐·吉訶德去鬥風車;而柴女士風雲際會,正好當了中、美兩強政爭中的一個碼子,所以一夜成名。臺灣太渺小,小得死活都沒人理;中國太偉大,大得掉一根毫毛都被人拾起來當活寶,這一點對搞反對的人而言,是非常之重要!尤其對柴玲而言,更應該對她所反對的強大的祖國,深懷感激。」柴玲到外國後,寫信給我、打電話給我,我也以在大陸、臺灣的努力與收穫懸殊為言。……(編者略)臺灣太小了!國民黨太小了!

雖然如此,我仍舊自勉一段話:「當它變得什麼也不是,你跟它同在一起,你也變得什麼也不是。你不必對隕石做什麼,如果你不與隕石同碎,你還是做你自己的世界性普遍性、永恆性、生命性的工作吧。」這就是我一生的計劃,也是我餘生的方向。我一生的計劃是整理所有的人類的觀念與行為,做出結論。人類的觀念與行為種類太多了、太複雜了,我想一個個歸納出細目,然後把一個個細目理清、研究、解釋、結論,找出來龍去脈。這不像是一個人做得了做得好的大工作,可是我卻一個人完成它。這是我一生留給人類留給中國人的最大禮物,因為自有人類有中國人以來,還沒有過一個人,能夠窮一生之力,專心整理所有的人類的觀念與行為的每一問題。人類的觀念與行為經過這樣的一番大清算,會變得清楚、清醒,對前途有大幫助,也許有人說:「你做的,好像是最後審判?」其實不一樣,最後審判是人類的愚昧已經大功告成、已經無可挽回,只是最後由上帝判決而已。我做的,卻是一種期中結賬。結賬以後,人類變得清楚、清醒,可以調整未來的做法和方向。所以我做的,跟上帝做的不一樣,我們只是分工合作。上帝從最初造人類開場、到最後審判落幕,他只管首尾兩頭;而我卻管中間,要清清場,檢討一下上半場的一切。所以,上帝最後可以審判我,但在最後沒到以前,我要檢討一切,包括上帝先生在內。

十二年前,當劉會雲去了美國,我想起龔自珍「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的句子,感而有詩,寫了一首《殘棋》:

不必有驚天號角,

不必有動地鼓鼙。

無聲中,我們作戰,

在泥裡,一片春泥。

哪怕是好花墮水,

哪怕是落紅成泥。

只相信此心一念,

一念裡多少悽迷。

明知你——你將遠走,

明知我——我志不移,

明知他——灰飛煙滅,

也要下這盤殘棋。

如今,殘棋已畢,我這國手也雖勝猶辱,勢將以垂老之年,做颱風轉向。我決定把我自己期中結賬,寫《回憶錄》和《快意恩仇錄》,雙雙以告蒼生。當年司馬光曾自豪:「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我寫《回憶錄》和《快意恩仇錄》,也庶幾近之。有些看似私事細事,且事涉他人或第三者,但我以「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的坦白,都給寫出來了。此司馬「光」之心,路人皆知也,甚至我覺得,我比司馬光還司馬光。因為司馬光還恤人言,為了有人說他遲遲不把《資治通鑑》完稿是為了圖利,他乃匆匆寫完,以致五代部分寫得草率。我呢,絕不怕人說閒話,要怎麼寫就怎麼寫,這才真正是「君子坦蕩蕩」的作風。正因為我相信司馬光的自豪標準,因此我寫出了任何中國人都不敢坦蕩為之的一面,若有人大驚小怪,我倒建議不妨看看英國文學家哈里斯(frankharris)的自傳——《我的生活與愛情》(mylifeandloves)。比起他那「西洋金瓶梅」式的記錄,我寫出的,不但只是大巫面前的小巫,並且簡直不夠看了。

我從1949年5月12日登陸臺灣,一天也沒離開,轉眼已滿五十年。一個外省人,五十年在孤島上,一天也沒離開過,還不算稀奇。稀奇的是,這個外省人,「殘山剩水我獨行」,在國民黨一黨獨大的統治下,挺身與國民黨當權派鬥爭,一往直前、二入牢獄、三頭六臂、四面樹敵;又挺身與臺灣人當權派鬥爭,五花八門、六親不認、七步成章、八面威風。在所有鬥爭中,總是以人不可及的大人格、大節操、大頭腦、大才華、大手筆、大刀斧、大有為和大不敬,去斬將搴旗,外加踹走狗、小卒一腳——李敖的敵人是不分大小的,從外省人民族救星到臺灣人民間乩童,只要看不慣,都可成為我嫉惡如仇的敵人,然後動用大量的資料與黑資料,筆力萬鈞,把死人鞭屍、把活人打倒。在這種得理不饒人的作業中,我是獨行俠,我「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外,又「時髦不能動」。畫餅樓主在《臺北日記》中說:「對整個知識界、思想界來講,李敖才當得起真正的孤星,因為他耐得住寂寥,忍得住高處不勝寒。」正因為有這種氣魄,所以我不為「時髦」所動,「雖千萬人,吾往矣」,在往矣以後,回頭以先知姿態,作弄別人。別人永遠跟不上我。別人是羊的時候,我是老虎;別人變成了老虎,我又是武松。這樣的外省人,在這樣的孤島上,豈不是怪事嗎?

亞歷山大大帝見到思想家狄阿杰尼斯,自負地說:「如果我不是亞歷山大,我願我是狄阿杰尼斯。」而我的自負是:「如果我不是李敖,我願我是李敖第二。」五十年在臺灣,我自負得不做第二人想。雖然如此,作為一個來自白山黑水的人、作為一個午夜神馳於人類憂患的人、作為一個思想才情獨邁千古的人,我實在生不逢時、又生不逢地。嚴格地說,我根本不屬於這個時代、這個地方,就好像耶穌不屬於那個時代、那個地方一樣。我本該是五十年後才降世於大陸的人,因為我的境界,在這個島上,至少超前五十年。我同許多敵友,不是「相見恨晚」,而是「相見恨早」。今天的窘局,只是他們媽媽小產和我媽媽早生的誤差。這一誤差,湊合了許多根本不該碰面的人碰在一起。也許,只有從這個謔畫的角度來看我難以見容於這個島,大家才舒服一點、開展一點,才少一點怒容、多一點苦笑。

耶穌說沒有先知在自己鄉土上被接受,大陸是李敖的鄉土,但我不在其內;臺灣是李敖的鄉土,但我被見於外,不過,對我說來,在內與見外,皆屬過眼煙雲,總歸中國是我的鄉土,在這鄉土上,大陸也好、臺灣也罷,對我都是一樣,我的終極是在無何有之鄉、在廣漠之野、在中國與人類的歷史上定位。在那定位深處,我英靈不泯,也會驀然回首、回首「向來蕭瑟處」的臺灣、回首「也無風雨也無晴」的臺灣,而有以渾然一笑。——我會自語:「那個孤島嗎?我曾經住過五十年,從青春到老去,我都在那兒。那是一個奇怪的島,不論我住多久、不論我多麼快意恩仇,總覺得只有我一個人在那兒。雖然如此枯寂,我還是忘不了它!」

1998年8月7日清早,在中國臺灣寫

(最後附告:我已跟臺大醫學院骨科主任韓毅雄醫師、法醫學科主任陳耀昌醫師初步談好,我死以後,將捐出遺體,做「人體解剖」,然後做成完整骨骼標本,永遠懸掛於臺大骨科,除嘉惠醫學教學及研究外,恨我入骨者亦可髑髏相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