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蛻紀——委蛻大難,最近高樓,雖被三振,不肯暴投

李敖快意恩仇錄 李敖 第2頁,共2頁

那時候,我答應了跟他走,我當時夢想我會參加一個重建中國的大運動,可是夢想畢竟是夢想,半夜裡五個大漢驚破了他的夢和我的夢,他被捕了,葉明勳也為這事丟了官。兩年以後,嚴僑竟死在火燒島。在王蘧常《嚴幾道年譜》六十八歲條下寫著:

元旦,長孫以僑生,字曰彥國。先生有詩云:「神州須健者,勿止大吾門。」又云:「震旦方沉陸,何年得解懸?太平如有象,莫忘告重泉。」

可是神州的「健者」哪兒去了呢?在「重泉」底下,他能告訴他祖父什麼「象」呢?嚴僑死了,在他原來的神到自由主義的神的路中間,他倒下了。

「嚴僑事件」是我生命裡第一次受震撼的事件,他的離去使我有很長一陣子心灰意懶;「嚴僑事件」對我是一個總結,它刺激我,使我重新給我自己結一次賬。那時候的「李敖思想」是一個大雜燴,那時候的我,做過全臺灣三民主義論文比賽的得獎人、臺中市祝壽論文的冠軍,以及錢穆的忠實讀者。一箇中學生,收到錢穆寫的信、送的書,竟沒有變成錢穆的徒弟,竟在幾年後放棄了「錢穆的路線」,這不能不說是怪事吧?

如果我沒有看過右派的、左派的或是國粹派的書,而只看過你的書,而受你深刻的影響,那不是一件奇怪的事,可是當我在右派的書堆裡打過滾,在左派的遠景裡做過夢,又在國粹派的本位論底下受過歡迎以後,轉而拿起《胡適文選》,這該是一件很有味兒的事。就老一輩的人說,在中國,沒有第二個人能帶給我這麼大的變化,使我在迷亂裡面,放棄了舊有道路——那些使我著迷了好多年的老路。

不久,你的著作慢慢引起我很大的狂熱,四十一年10月1日,我在臺中車站遞了一封兩千字的長信給你,那時我才十七歲,對你免不了多少有點「人身崇拜」。從四十四年2月27日我在《中副》發表文章駁太希的《胡適舊詩詞》起,我陸續寫了不少介紹你的思想的文字,那些文字現在看起來雖然太糟太濫,但是動機卻很單純——為了我深受過你的影響,我也願意別的青年人認識一下胡適之。

當時許多人笑我,奇怪我為什麼不寫點別的?為什麼專門寫關於胡適之的?甚至有的朋友開玩笑說:「李敖是吃胡適飯的。」

對別人的誤會我很難解釋,他們不曉得我「宣傳」胡適思想是因為我在右派左派國粹派中有過很長一段的矛盾,他們不曉得我對胡適之有著一種莫可名狀的感情,這種感情使我不能容忍別人亂罵你或亂捧你,因此我很費力地寫了一陣子文章,希望人們看看胡適的真面目,雖然我那一陣子的表現可能費力不討好。

等我又大了幾歲,對你的看法已很少「人身崇拜」的痕跡了,我覺得我比較能夠更清楚地認識你、瞭解你,你有許多使我失望的地方,也有許多地方非常可愛,我覺得你有點老憊,虛榮心與派系觀念好像多了一點,生龍活虎的勁兒不如當年了,對權威的攻擊也不像以前那樣犀利了。我這種感覺只是感覺而已,我把它們多少表示在我給你的信和詩裡,我知道你不會介意的,我沒有用看「太老師」的眼光來看你,我支援你,向別人為你辯誣,使我在軍隊中得到「思想游移,態度媚外」的記錄(我想你不知道軍隊中有著很盛行的「槍斃雷震,趕走胡適」的革命理論,這種理論同時還有蔓延成「槍斃胡適」的趨勢)。同時我也批評你,我不忌諱,如果我遠遠站在一旁,誠惶誠恐地「執弟子禮」,或是滿紙「道席」、「鈞鑒」,那未免太俗氣。我喜歡你,為了你是一個「人」,有尊嚴、有味兒,我受你影響和期望自己的,也無非是在權威和群眾底下努力做一個「人」,不出賣自己,不低三下四,我喜歡麝,為了它們在必要時會毀掉自己,為了換取不妥協。有一次我向殷海光開玩笑,我說:「殷先生,你在臺大辛辛苦苦培養出來的幾個自由主義者,一受軍訓,全都變成國民黨了,據我所知,他們有幾個還是自願的。憑這一點,你應該佩服我。」

也許我值得驕傲,為了我始終未曾放棄我的信仰,雖然受了不少苦,得了不少不方便,可是我不在乎,如果我有點才幹而不能照我的意思來「行道」,我會毫不費勁地背起我的「自毀主義」下鄉去。

我像不相信權威那樣不相信傳統,我是一個小人物,我不相信我能打倒什麼,但是他們除非很費勁,否則也很難打倒我。我像一個王八,他們不理我,我可能冷不防咬他們幾口,使他們氣得血壓高一高,如果他們勃然大怒操刀而來,那我就只好縮頭不出,任他們花言巧語,我也是不妥協,我可能是一個最沒出息的cynic,在青龍偃月之下,自信不能做文文山或史可法,只好選擇羅素的洩氣論,不過套一句蔣總統的話即「不到最後毀滅關頭絕不輕言屈服」,這一點總可得「最佳勇氣獎」。好在我對自己目前的韌性還算滿意,我從軍隊裡走回來,還是無黨無派無宗教,還可以很神氣地寫這封長信告訴你我還堅守我們的崗位,在你大博士的領導之下,一同長期發展,一同宣傳自由主義,一同歌頌馬維君的美麗。唯一不同的是你是頭兒,我卻不過是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助理,想想「寧下勿高」的哲學,也許我比你還痛快。收到你限時寄來的一千元,開心之至,溫源寧、朱文長他們都記述過你慷慨解囊的故事,今天我竟身受其惠。褲子既贖回,可說句大話,就是錢本是身之外物,你對人的體貼該考第一,你用你收下我送的書的事來「誘」我收下這錢,其實這是不能相提並論等量齊觀的。錢是可愛的,可是我若收了,我不能找理由說這是不「苟取」,老祖宗們鼓吹「一介不苟取」,何況一千元乎?所以在這件事上,我要堅守固有道德——不能收。你既然這麼好心幫我一個大忙,那麼就讓我把它作為一項借款,用它救一下急,週轉一下,緩一口氣,我決定在明年3月12日還你,「你千萬不要推辭」,這樣辦,又不過分貪財,又不過分狷介,又沒有利息,又穿上褲子,還是再好沒有了!

如果「謝謝」兩個字能表達我的感動,我一定毫不遲疑地用它來表達;如果我不用這種字眼,請你允許我尋找另外一種表達的方式。

李敖五十年10月10日夜深

這是一封動人的信(內容關於爸爸做地下工作那一部分,胡適死後,地下工作的主持人吳煥章先生予以澄清,證明我懷疑的並不正確),胡適看了這封信,拿給一些人看,當他拿給葉明勳、華嚴看的時候,得知嚴僑之死,只是誤傳,他趕忙寫信通知了我;不過,當他拿給徐高阮看的時候,卻被這共產黨變節者、國民黨臥底特務、「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扣住不還。這時胡適突然死了,信落在徐高阮手中,變成了李敖「知匪不報」並且「預謀投匪」的鐵證,最後,徐高阮聯合了胡秋原,把這封信發表在胡秋原辦的雜誌上,並檢送原信,告到警備總部。從法律觀點看,本案李敖「知匪」之時年僅十多歲,期間已過十多年,時效自然早經消滅。警總承辦此案的魏宜智上校當然清楚這些法律,但要整人,也不愁非法辦法可循。魏宜智他們顯然權衡得失,放了我一馬。三十一年後,我在復興南路上碰到退休的魏宜智,駐足小聊,往事如昨。經過三十一年的歲月,邪惡的徐高阮早已地獄單行,而發表這封信的胡秋原也換來橫禍雙至:不但以誹謗被我告,要賠我錢,並且我以假扣押方法,還在他「府上」貼了封條!最反諷的,是當年把自己戴過的紅帽朝別人頭上冠、舉發李敖是「匪諜」的胡秋原自己,居然跑到「匪區」去了,並公然主張聯「匪」統一,今天且是所謂統一聯盟名譽主席!人世角色轉變,滑稽如此,真不知胡主席何以自解也!天下竟有一邊叫抓「匪諜」一邊喊聯「匪」的,這是哪國的「一介老儒」啊?雷震日記中透露胡秋原此人「反反覆覆」,雷震大概不知道「反反覆覆」的實際記錄,計開:胡秋原做共產黨(含共青團),前後二進二出;做國民黨,前後三進三出,自國民黨、共產黨成立後,誰有他這樣「反反覆覆」的記錄啊?最可恥的是,以這樣又紅又藍忽紅藍的人,居然還舉發別人是「匪諜」呢,胡秋原發表我這封信後,寫讀後感說:「照我的判斷,此信是一種匪諜對胡適先生施用‘統戰’手段的信。」這是公然舉發我是「匪諜」了。我很高興胡秋原在三十一年前就有這種先知式的舉發,這位做過共產黨特別黨員出身再轉為國民黨大員的「匪情專家」對我如此恩寵,一朝中國共產黨解放臺灣時,我自當以他賜給我的「匪諜」證明前往歸隊呢!我給胡適的這封信,最後竟惹來這樣荒腔走板的大禍,自非胡適始料所及。

1962年1月,胡適死前不久,對我有所評論,評論之言,都收在他的秘書胡頌平編的《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和《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裡。胡適說李敖「喜歡借題發揮」,說「作文章切莫要借題發揮」,他能夠看出來我寫文章的「喜歡借題發揮」,是他的高明處,但他把「喜歡借題發揮」看成一種大忌,卻是他的大錯特錯。胡適在1930年寫《介紹我自己的思想》,辯護他為什麼要考證《紅樓夢》,曾說考證《紅樓夢》只是「消極」的目的,他別有「積極」的目的,那就是借小說考證來「教人一個思想學問的方法」,教人不要「被人蒙著眼睛牽著鼻子走」。考證《紅樓夢》是本題,是「消極」的;考證以外「借題發揮」的題外有題,才是「積極」的。胡適的毛病在他做這種雙軌作業時,在本題上陷入走火入魔、積重難返,因此雖未捨本,卻舍了更「積極」的本,最後「功夫」總在「雕花手藝」上,「纏小腳」而死。死前且不知道「借題發揮」的真義了,真是悲哉!至於我自己,我絕對不會發生他這種錯誤,我在寫作上,大體都能堅守經世致用的檢定標準,我總是用大學問「大手筆上顯功夫」(本題),緊接著就是畫中有話(借題發揮),我的真正目的不在潑墨,而在使敵人全軍盡墨。最後的轉折,就是借題發揮,淋漓盡致而後已,蘇東坡講作文要行雲流水,我的行流最後,竟是怒潮飛瀑、一瀉千里。惜此種深意,胡公不知也。

胡適是我在北京念小學、念初一就久聞大名的學者,在臺中一中時,從陳正澄那裡借到《胡適文選》,又在舊書店買到《胡適文存》一、二集,又看到《中國哲學史大綱》等,使我對他大為佩服,但絕沒想到,在他生前死後,竟跟我有那麼多的奇緣與橫禍!事實上,奇緣後來還在衍生呢!他給我寫的字,為了義助慰安婦,我拿出拍賣了一百萬,由臺大醫師陳耀昌義買了;他送給我並題字的華嚴《智慧的燈》,我點名葉明勳、華嚴夫婦以一百萬義買了(他們夫婦出了一百萬後,又把該書捐給胡適紀念館了)。這種奇緣還沒停止,到了1998年更妙了,我在歷史系同班老同學陶英惠,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身份兼領胡適紀念館,我跟他說:「過去胡適紀念館一直被壟斷,胡適留下的稿件我們都不能完整看到,錢思亮當年說胡適有一封給我的信的殘稿,能不能找找看啊?」英惠答應了,他囑咐在紀念館工作的朋友們找找看,回報說找不到。可是過了幾天,英惠突寄來一信,開啟一看,赫然是那封信的影本!共四頁,第四頁寫了一行,就停筆了。英惠告訴我,柯月足小姐在整理胡先生藏書的時候,忽然在書與書架間的空隙處找到塵封多年的幾張紙,開啟一看,原來就是這封信。信的第一頁左上角有錢思亮的親筆(錢思亮做中央研究院院長時,陶英惠做過秘書處主任,所以認識他的筆跡),上面寫道:「這是一信(封)胡先生沒有寫完的信,請妥為儲存,因為這是胡先生人格偉大和做事認真最好的一個證明。」既然上有錢思亮親筆,可證放在那麼隱秘所在,絕非胡適生前所為,那麼這又是誰幹的事呢?為什麼不把這封信放在胡適稿件中呢?真令人想不通。可能有點「陰謀論」的緣故,有人陰謀之後,忘了或不便弄出紀念館,所以就塵封了。這一塵封,一下子就是三十六年!三十六年間,胡先生墓草久宿,收信人也由少而老,人世滄桑、玄黃乍變,也都不可思議。但最不可思議的,倒是這四張信紙,它歷經三十六年,終於給我看到了。寫信人是這樣下筆的:

李敖先生:

我知道這一個月以來,有不少人稱讚你作的《播種者胡適》那篇文字,所以我要寫這封信,給你澆幾滴冷水。

我覺得那篇文字有不少的毛病,應該有人替你指點出來。很可能的,在臺灣就沒有人肯給你指點出來。所以我不能不自己擔任這種不受歡迎的工作了。

第一,我要指出此文有不少不夠正確的事實。如說我在紐約「以望七之年,親自買菜做飯煮茶葉蛋吃」——其實我就不會「買菜做飯」。如說我「退回政府送的六萬美金宣傳費」——其實政府就從來沒有過送我六萬美金宣傳費的事。又如說「他懷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監獄看他」——我曾幫過他的家屬的小忙,但不曾到監獄去看過他(我至今還想設法搜全他的著作,已蒐集到十幾本了;我盼望將來你可以幫助我搜集:我覺得他的著作比魯迅的高明多了)。

又如你說「他最喜歡的一句話是‘youcan’tbeatsomethingwithnothing’」——我就不記得我在什麼時候引用過這句話。

別的小小「不夠正確」的例子,如你引的《舊夢》,第二行原文是「瞥見飛簷一角」,第六行原文是「沒人懂」,又此詩應分兩節寫,前後兩節各四行。又此詩引在此文之首,你的意思我不大明白。又如此文中用的英文字有「multanimity」,似是不見於字典的字;又有「nonpunitivereaction」似乎也不很正確?

在「經歷和著作」裡,也有很不正確的地方,如我在康奈爾只得了並沒有經過的階段,就直接準備博士學位的工作了。

我的《播種者胡適》是1962年1月1日發表的,胡適信中說「這一個月以來」,自是2月間寫的信,他死在2月24日,可見這封信是他死前不久寫的,那時他七十二歲。這封信,寫得又認真、又婉轉、又誠懇,足見此公高明光大的一面。不過他不知道我寫出的每一件,都是有所本的,都是印在別人的書裡的,不是我捏造的。只是有的所本的資訊有問題,我也跟著「不夠正確」了。像退回六萬美金宣傳費的事,我根據的是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y、vol.lxxixno.9的time雜誌也都文證俱在;像到監獄看周作人的事,我根據的是陳之藩《在春風裡》第十八章「周作人坐監時,他(胡適)去探監」的記載……我都有所本,既然胡適本人親筆否認,自當以當事人自己的更正為準,以免「不夠正確」。不過,胡適年紀大了,有時他的記憶力可能出了點問題,例如「youcan’tbeatsomethingwithnothing」那句話,他說「我就不記得我在什麼時候引用過這句話」,事實上,這是在1936年12月14日他寫給蘇雪林信中引用的話,信的原文是:「今年美國大選時,共和黨提出governorlandon(蘭敦州長)——來打roosevelt(羅斯福),有人說:「youcan’tbeatsomebodywithnobody」(你們不能拿小人物來打大人物)。我們對左派也可以說:「youcan’tbeatsomethingwithnothing」(你們不能拿沒有東西來打有東西的)。只要我們有東西,不怕人家拿‘沒有東西’來打我們。」胡適老了,他完全忘記了;又如《舊夢》那首詩,他說我引用「小小‘不夠正確’」,他說第二行原文是「瞥見飛簷一角」,第六行原文是「沒人懂」,但我引用的根據,是初發表時刊在《新月》第一卷第六號(1928年8月上海出版)上並收入胡不歸《胡適之傳》裡的原文,明明是「露出飛簷一角」,明明是「(聲苦)無人懂」,胡適老了,他完全忘記了。可見胡適縱為當事人,「不夠正確」,也未能免。……陶英惠來信舉胡適寫給楊聯升的信,自道記憶偶出故障的事,我想人老了,誰都避免不了了。

胡適死前頭一天,他還「下條子」,請他的秘書胡頌平把他寫的《康奈爾傳》送給我,他對我的好意,真可說至死方休。我想我是他青年朋友中,特別另眼看待的一位,我想我也是唯一不負他期許的一位,雖然我對他的論斷,他不一定服氣。照楊樹人的回憶,胡適當年看了我寫的《播種者胡適》,還甚為不悅呢。

在「五四」人物中,我認為胡適是頭腦比較清楚的,在肯定個人價值與英美式民主方面,他更顯得頭腦出眾。胡適憂慮「五四」以後思想自由被國民黨與共產黨左右雙殺,他苦口婆心又小心翼翼地特別強調他一貫的個人主義的重要,他在「五四」以後十一年寫道:「這個人主義的人生觀一面教我們學娜拉,要努力把自己鑄造成個人;一面教我們學斯多克芒醫生,要特立獨行,敢說老實話,敢向惡勢力作戰。少年的朋友們,不要笑這是19世紀維多利亞時代的陳腐思想!我們去維多利亞時代還老遠哩。歐洲有了十八九世紀的個人主義,造出了無數愛自由過於麵包、愛真理過於生命的特立獨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這是胡適思想的真精神。他說這話後六十八年,美國總統克林頓訪問北京大學,還特別引證加以頌揚(當然克林頓他們犯了「不夠正確」的毛病:在演講中,克林頓說這話是五十多年前胡適說的,事實上是六十八年之誤,事後國民黨偽外交部長鬍志強把這話寫成橫幅送給洋大人,卻把「奴才」錯寫成「奴隸」,「不夠正確」得荒腔走板了)。這種思想雖是胡適思想的精華,可惜的是,胡適一生中,精力花在此類「思想作戰」上太少太少,結果在左右澎湃的浪潮下,他的聲音,已經淪為浪花餘沫,被夾擊得沒有多少還手之力。而他本人,也變得老憊而世故,與「五四」時代的胡適,不能倫比。這是胡適的悲劇,也是中國自由主義者的悲劇。在「思想作戰」上,形成如此敗績,胡適不能辭其咎,而我們又深為胡適惜也。

1990年12月,胡適百年誕辰,《民生報》的徐開塵要我寫一篇紀念短文,我寫了《胡適百年孤寂》交給她,全文如下:

《讀書週刊》要我寫一千字談談胡適的文字,以紀念胡適百歲誕辰。我想今天趕時髦談胡適的人雖多,但是真正與他有淵源有交往的,恐怕百不得一。我生在1935年,胡適大我四十四歲,跟小他四十四歲的青年朋友「忘年交」,我是唯一的一個。自我以下,不但趕不上和他有淵源有交往,甚至連見過他的人也不多了。——他畢竟是老去的「五四」人物了,距離我們太遠了。

我初見胡適在1952年,那時我是臺中一中的學生,跟他只匆匆說過幾句話;七年後,1959年,他約我單獨大聊了一陣,那時我是臺大學生。後來又見過幾次面,通了幾次信。1961年我進臺大研究所,他得知我窮得褲子進了當鋪,特別限時信寄來一千元,並寫給我說:「……過了雙十節,你來玩玩,好不好?現在送上一千元的支票一張,是給你‘贖當’救急的。你千萬不要推辭,正如同你送我許多不易得來的書,我從來不推辭一樣。……」從這點上,就看出胡適的細心處,他一方面雪中送炭,另一方面又使你有理由消受這一炭。這種細心,在二十二天後的另一封來信裡,再度表現出來。在這封信裡,所寫的內容,如被郵局檢查到,會給我帶來麻煩,因此他不郵寄,而在信封上寫了「敬乞姚從吾先生便交李敖先生」字樣,由姚從吾老師「偷偷」轉給我。

胡適是我父親在北京大學時的老師,並不是我的老師,但他跟我說,他完全不記得我父親這個學生了,這是我父親在北大成績並不出色的緣故。胡適的學生姚從吾是我老師,姚從吾寫信給人說,胡先生待李敖如羅爾綱。羅爾綱是胡適貼身的出色徒弟,身在大陸。胡適特別親題羅爾綱《師門五年記》一冊寄我、又當面送我一冊,我感到姚從吾老師所說,不為無因。在胡適眼中,我是出色的,可是沒等我念完研究所,他就死了,他拉我做他徒弟的心願,也就永遠不會成為事實了。

胡適死後八年,我為《胡適給趙元任的信》編標題,在一封被我標做《收徒弟的哲學》一信裡,重溫他引清朝學者李恕谷的話:「交友以自大其身,求士以求此身之不朽。」我頗有感悟。胡適生前交朋友以「自大其身」是熱鬧的,但他死後,他的朋友卻猶大者天下皆是也,幸虧有我這種「士」來不斷從大方向以「不朽」之,或聊償其所願。梁實秋在《讀(胡適評傳)第一冊》中說,胡適告訴他「臺灣有一位年輕的朋友李敖先生,他所知道的有關胡適的事比胡適自己還清楚」。我相信這是真的。胡適「交友」是失敗的,但「求士」卻沒看走眼,我的確是最清楚他的一個人,每看到別人的「胡說」,我就啞然失笑。如今胡適百年孤寂,我千山獨行,自念天下不可為之事,尚有待我去可為,權寫雜感,以志里程如上。

這篇文字,可說是胡適與我之間的一個簡單縮影。我沒做成他的徒弟,但是雲龍契合之際,我卻在他生前死後,做了比任何人都識其大者的事。這種奇緣與情義,求之古今人物,亦屬罕見。清朝王源《劉處士墓表》中記「劉獻廷嘗從容謂餘曰:‘吾志若不就,他無所願,但願先子死耳!’予驚問故,曰:‘吾生平知己,舍子其誰?得子為吾傳以傳,復何恨哉?’」我想,胡適死而有知,當有劉獻廷這一感嘆。

我在臺大時,所佩服的在臺灣的前輩人物,只是胡適、殷海光而已。我後來的發展,和他們比較起來,可這樣說:胡適得其皮,殷海光得其肉,真正皮肉相連的,是碩果僅存的李敖。李敖的際遇比胡適、殷海光壞得多:第一,胡適、殷海光出道時,整個原野是大陸,李敖只剩下臺灣;第二,胡適、殷海光有正當職業,並且是大學教授,李敖卻一直被封殺;第三,胡適、殷海光趕上知識分子被尊敬的最後一代,李敖則碰到經濟掛帥、武士刀掛帥、知識分子不帥的時代;第四,胡適、殷海光都沒因思想和先知坐牢,李敖卻飽受皮肉之苦。所以,李敖雖然皮肉相連,卻生不逢時,也不逢地。對他們兩位的綜合看法,1986年10月號香港playboy中文版由黎則奮訪問我時,有這樣幾段:

playboy:在思想上,你自承深受胡適和殷海光的影響,究竟影響在哪方面,是否對自由主義的堅持?

李敖:他們對我的影響不是那麼多,只有一部分。……

playboy:然則,是不是做人方面的影響比較大?

李敖:做人方面,殷海光比較能夠維持自我,愈來愈進步。胡適則愈來愈退步,做了官之後,他應酬太多,連學問方面也退步了。

playboy:那麼,如果你要為年輕人推介思想人物,舍你以外,你會推薦何人?

李敖:不會,一個也不會。

playboy:真的沒有人值得你佩服嗎?

李敖:想佩服人,我就照鏡子。

任何思想家都有胸襟希望後一代超過他們,龔定盒說「別有狂言謝時望」,我想,我這最後的狂言,就是我對他們最大的敬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