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父母於子無恩論」申義

中國命研究 李敖 第1頁,共2頁

2至3世紀的孔融(153—208),字文舉,山東曲阜人。他是孔子第二十世孫子,他「幼有異才」,十歲時就登門見李膺。《後漢書》寫這段故事,說:

融幼有異才,年十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以簡重自居,不妄接士賓客,敕來自非當世名人及與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觀其人,故造膺門。語門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門者言之。膺請融,問曰:「高明祖父嘗與僕有恩舊乎?」融曰:「然,先君孔子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則融與君累世通家。」眾坐莫不嘆息。太中大夫陳煒後至,坐中以告煒。煒曰:「夫人小而聰了,大未必奇。」融應聲曰:「觀君所言,將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為偉器。」

孔融十六歲就坐了牢,為的是通緝犯張儉到孔家來避難,孔融替哥哥孔褒做主,收留了張儉。事發後孔融說他該負責,孔褒說:「彼來求我,非弟之過。」他們母親說她是家長,她該負責。「一門爭死」,俠義感人。後來皇帝決定由孔褒負責,孔融就出了獄。

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譚圍攻。自春至夏,守城的只剩下幾百人了,危在旦夕,但是他「隱几讀書,談笑自若」。城陷之夜,他妻子被俘,他得以逃出。

孔融反對恢復肉刑,反對曹丕私納袁紹兒媳婦,反對曹操禁酒……跟曹操不合。小人郗慮從中搞鬼,最後由路粹羅織孔融罪名,說他「招合徒眾,欲規不軌」,說他「謗訕朝廷」「不遵朝儀」「大逆不道」。於是孔融又第二次入獄,最後全家被殺,年五十六歲。《後漢書》記這一慘劇始末如下:

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眾,欲規不軌,雲:‘我大聖之後,而見滅於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與孫權使語,謗訕朝廷。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禿巾微行,唐突宮掖。又前與白衣禰衡跌蕩放言,雲:‘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缻中,出則離矣!’既而與衡更相讚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顏回復生。’大逆不道,宜極重誅。」書奏,下獄棄市,時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誅。

初,女年七歲,男年九歲,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動。左右曰:「父執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遺肉汁,男渴而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乎?」兄號泣而止。或言於曹操,遂盡殺之。及收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父母,豈非至願!」乃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莫不傷之。

孔融是東漢末年的大名士,又是「建安七子」的龍頭老大。在政治見解上,他不脫名士氣,「理不勝詞」,並不怎麼高明。但在哲學見解上,他的「父母於子無恩論」,倒是最有氣派的。他最後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檢舉孔融罪狀後,曹操「宣示孔融罪狀令」中下結論:「此州人說,平原禰衡受融傳論,以為父母與人無親,譬如缻器,寄盛其中。……融違天反道,敗倫亂理。」結論這樣一下,就殺人了。

在孔融的「父母於子無恩論」之前,王充《論衡》中就有了先聲。王充說:

儒者論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婦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為王充相信夫婦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慾動而合」(性慾衝動性交)的產物,所以他這種開明觀念,也最能引動其他開明人士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時候,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孫子,居然提出了青出於藍的驚人議論,他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物寄缻中,出則離矣」的話,是更進一步,把母子關係看成了把東西寄放在瓶子裡的關係,說得更露骨了。

在王充、孔融以後,文獻中這類議論,錢鍾書《管錐編》曾舉例如下:

《朱子語類》卷一二六:「釋氏以生為寄,故要見得父母未生時面目。黃檗一僧有偈與其母雲:‘先時寄宿此婆家。’止以父母之身為寄宿處,其無情義、滅絕天性可知!」蓋不知孔丘家兒早有「寄物」「寄盛」之喻,較「寄宿」更薄情也。古希臘詩人亦謂:「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身不過來自情慾一餉、不淨一滴耳。」(ifthourememberest,oman,howthyfathersowedthee…thouartsprungfromincontinentlustandafilthydrop.)後世詩文中,習見不鮮,舉數例以概。17世紀英國名作:「汝子被訶,倘不服而反唇曰:‘何故生我?我初未乞求誕生也!’汝將奚如?」(whatifthyson/provedisobedient,and,reproved,retort,/「whereforedidstthoubegetme?isoughtitnot!」)又一劇二角色相語,甲雲:「若翁生汝,汝則殺之,足以報施。」(cuttinghisthroatwasaverygundreturnforhisbegettingyou.)乙答:「老革初未嘗計及生我,渠只自求快意耳。」(twasforhisownsake,hene’erthoughtofmeinthebusiness.)《海外軒渠錄》言小人國法令謂父母生子女出於情慾(bythemotivesofconcupiscence),故子女於親不必有恩義(obligation)。當世波蘭小說申母誡未嫁女毋外遇致有孕,曰:「吾不欲家中忽添嬰兒。」(butidon’twantkidhere.)女怫然答:「汝之生我,幾曾先事詢我願不乎!」(youdidn’taskmeifiwantedtobeborn.)一義大利小說中母責女曰:「汝對阿父語,不得如此。」(guardachenondovrestirisponderecosiatuopadre.)女藐之(alzavalespalle.)曰:「我初未求出世,汝二人專擅,遽使我生。」(iononavevochiestodivenirealmondo.miciavetefattavenire.)吾國舊號「孝治」,故率言如孔融者不多耳。

另一方面,以父母立場發言的,錢鍾書也別有舉例:

18世紀英國才婦(ladymarywortleymontagu)致其女(thecountessofbute)書曰:「汝不必感我誕育為人,正如我不謝汝惠臨出世。俗見多妄,每以孝思繩子女,吾生平絕口未嘗道之。」(youarenomoreobligedtomeforbringingyouintotheworldthaniamtoyouforcomingintoit,andinever,nevermadeuseofthatcommon-place(andlikemostcommonplace,false)argument,asexactinganyreturnofaffection-letters.「everyman’slibrary」,400)母氏劬勞,而持此論,尤罕事也。

這種以父母立場的發言,在20世紀的中國,曾有過一番討論,這是由汪長祿引起的。汪長祿寫信給胡適,說:

大作(《我的兒子》)說「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你」,這和孔融所說的「父之於子當有何親」「子之於母亦復奚為」差不多同一樣的口氣。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說的,「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的說法。換一方面說,做兒子的也可模仿同樣口氣說道:「但是我既來了,你不能不養我教我,那是你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我的恩誼。」那麼兩方面湊合起來,簡直使親子的關係,一方面變成了跛行的義務者,他一方面變成了跛行的權利者,實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舊時代的見解,好端端生在社會一個人,前途何等遙遠,責任何等重大。為父母的單希望他倆的兒子,固然不對。但是照先生的主張,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成一個「白吃不還賬」的主顧,那又未免太「矯枉過正」吧。

現在我且丟卻親子的關係不談,先設一個譬喻來說。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裡住上若干年,並且供給我的衣食,後來又幫助我的學費,一直到我能夠獨立生活,他才放手。雖然這位朋友發了一個大願,立心做個大施主,並不希望我些須報答,難道我自問良心能夠就是這麼拱拱手同他離開便算了嗎?我以為親子的關係,無論怎樣改革,總比朋友較深一層。就是同朋友一樣平等看待,果然有個鮑叔再世,把我看作管仲一般,也不能夠說「不是待我的恩誼」吧。

大作結尾說道:「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這話我倒並不十分反對。但是我以為應該加上一個字,可以這麼說:「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單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為什麼要加上這一個字呢?因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和那「悌弟」「信友」「愛群」等等是同樣重要的。舊時代學說把一切善行都歸納在「孝」字裡面,誠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劃在做人事業範圍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換一句話,就是人若要做一個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不孝之子不可。總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與做人的信條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為「孝」字雖然沒有「萬能」的本領,但總還夠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條湊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厲風行」,硬要把它「驅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個地方談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聯想到先生個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貴同鄉,當時插嘴說道:「現在一般人都把胡適之看作洪水猛獸一樣,其實適之這個人舊道德並不壞。」說罷,並且引起事實為證。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這位貴同鄉的說話推測起來,先生平日對於父母當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為,是絕無疑義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淺薄的青年,動輒抄襲名人一兩句話,敢於扯起幌子,便「肆無忌憚」起來。打個比方,有人昨天看見《每週評論》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說道:「胡先生教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久而久之,社會上佈滿了這種議論,那麼任憑父母老病凍餓以至於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無非看見舊式家庭過於「束縛馳驟」,急急地要替它調換空氣,不知不覺言之太過,那也難怪。從前朱晦庵說得好,「教學者如扶醉人」,現在的中國人真算是大多數醉倒了。先生可憐他們,當下告奮勇,使一股大勁,把他們從東邊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邊去。那不是和沒有扶起一樣嗎?萬一不幸,連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誰叫冤呢?

胡適的答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