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奇行宮
二十一世紀跟以前畢竟不同。以前是「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二十一世紀比較公平,搶三百元判十年,搶三個億當貴族;以前的貴族喜歡填填詞作作詩,雙休日騎著馬衝撞包子鋪,二十一世紀的貴族不那麼無聊,他們要麼開寶馬撞大蔥,要麼自己出錢拍電影,在裡面扮演超人;以前的超人要穿兜襠緊身褲,還要會飛,二十一世紀的超人不用勒那麼緊,只要會做生意就行;以前做生意的地位很低,潘驢鄧小閒,工農兵學商,座次還在驢和臭老九之後,二十一世紀做生意的比較酷,按報紙上的說法,都是高尚人士;以前人們說「高尚」,指的是不偷漢、不罵娘、扶瞎子過馬路什麼的,二十一世紀也說「高尚」,不過一般指的都是偷稅和貪汙,偷得越多,貪得越大,「高尚」得就越厲害;以前「貪汙」啊、「奢侈」啊、「腐敗」啊,都是壞詞兒,等到了二十一世紀,咳,誰他媽不想奢侈,誰他媽不想腐敗呢。
這些日子我一直待在貝奇行宮,逗過純一郎,騎過海明威,掐過貝多芬的脖子,身邊總是圍著幾十號人,個個斯文有禮,說話慢聲細氣的,態度低眉順眼的,除了沒淨身,其他無可挑剔。
每到晚餐時分,行宮上下熱鬧非凡,傳膳的、布臺的、送菜的,像蝴蝶一樣穿梭往來,我坐的是明朝萬曆年間的黃花梨直欞玫瑰椅,每棖每板都帶著珍貴的小鬼臉,一共有幾十個,一個鬼臉至少值個三五萬。每一頓都有幾十種酒,幾十道菜,一樣夾一筷子也就飽了,剩下的都拿去餵狗,狗不吃才輪到我的僕人。重金聘請的鋼琴師每彈完一曲,照例對我鞠個躬,我心情好的時候點點頭,心情不好就裝沒看見。有一天上了一道冰糖燕窩煨熊掌,正確吃法是劃開酥皮,用藤勺掏著吃,因為藤勺清苦,可以袪除熊掌的野羶厚膩,我不得要領,拿筷子攪了兩下,攪得一塌糊塗,忍不住發了句牢騷,說這菜不好,怎麼弄得跟泥似的?後來才知道熊掌這東西燉爛很難,熬成膠倒容易,結果當天就開掉了六名廚師。有時候吃著吃著,我就會有一種恍惚之感,想當皇帝也不過如此吧?
當皇帝也不過如此。我是說,等你真的當上了皇帝,感覺也挺無聊的。這無聊往大里講,是一種非理性的空虛感,這詞兒我表哥以前老愛說,其實就是閒得慌;往小裡講,真是放個屁都會引起浩嘆,他媽的伊于胡底啊。最開始我的興趣在吃,燕窩、鯊翅、駝峰、豹胎……還有猩唇,我估計世上沒幾個人見過這東西,不僅是嘴唇,而是整張猩猩臉,有額頭,有下巴,有鼻子有眼,扁扁厚厚的,足有一斤重,臉上的毛褪得精光,看上去居然有點像我表哥。這東西我吃了整整兩天,一天用鮑魚敷蒸,把猩唇片成硬幣大小的薄片,逐個貼在南非網鮑的表面,加上甜櫻桃、鮮蓮子、玫瑰露,蒸熟後鮑魚棄去不用,只吃那吸足了鮮味的猩唇片,感覺鮮甜香韌,只是有點腥;所以第二天換了做法,把那兩片嘴唇切得細細的,用上好的雲南普洱泡了一整天,這茶有一百六十多個陳年,一九九七年在倫敦賣到幾千英鎊一斤,泡出茶的釅香後,加上雞蹠、菱角、鮮筍、香椿芽,雞蹠就是雞爪中心那點綠豆大小的肉筋,古書有「狐腋非一皮能溫,雞蹠必數千乃飽」的話,炒出來黃黃綠綠的,十分美觀,我吃了兩口,突然想起了我表哥:如果把他的臉剝下來炒上一盤,吃起來會是什麼感覺?
《花花公子》的創始人海夫納說:「沒什麼比結婚更耽誤性生活了。」要我說,沒什麼比山珍海味更倒胃口了。什麼山八珍、海八珍、飛天入地八珍,聽著跟花兒似的,真吃到嘴裡,也不過就是個玩意兒。就說駝峰吧,肥得跟豬奶子似的;魚翅就是粉絲它二大爺,爺倆一個味兒;最讓我想不通的是鯨魚鞭,那東西又苦又騷,還有股汗腳味,說句那個點的話,就跟炒牛b沒什麼區別,居然也能稱作是珍饈美食,估計這有錢人的腦子是讓蛆給拱了。說出來沒人信,我現在經常想的竟然是我女朋友做的蒜蓉菠菜,放點鹽,放點油,看在眼裡綠綠的,咬在嘴裡脆脆的,我以前每次都能吃上兩大碗米飯,可現在,唉。
吃膩了,我就開始玩,貝奇行宮裡除了沒有女人,其他應有盡有,我打了幾天保齡球,從八十分打到一百八十分,把手指甲弄劈了,最後發現還是躺在球道上睡覺更有意思;騎過兩天馬,屁股都磨破了,馬僕在旁邊笑著安慰我,這馬僕是前香港的資深騎師,出身書香世家,一開口就是典故:「你這是——久不乘騎,髀肉復生啊。」私人戲院有個小放映室,裡面有各種各樣的電影,至少也有一萬部吧,首先是內參,部長挖鼻孔,總統摳腳丫,布萊爾下身的ck小可愛,等等,也有國民黨士兵殘酷鎮壓我進步學生的矯健身影;然後是黃片,教授九九八十一種交媾技巧,每一種都發人深思,直搗虛無;最變態的當然是日本人,他們拍了一個叫《御用牙》的片子,裡面的男主人公為了提高效能力,每天都要幹漏一麻袋大米……還有藝術,基斯洛夫斯基的《紅》、《白》、《藍》、《機遇之歌》,看到最後,僕人們輕手輕腳地把我抬進臥室,還拿絲巾幫我擦腮邊老長老長的哈喇子。
日子太慢了,一天有二十四小時,一小時有六十分,一分有六十秒。小時候讀元稹的詩:深宮寂寞恨日長,現在漸漸明白了,豪華行宮裡沒有年月,時間就像停了一樣慢,一天有二十四小時,一小時有六十分,一分有六十秒,每一天都有八萬六千四百秒……
有一天我坐在大廳六十四件一組的艾樂森沙發上發呆,那條叫純一郎的小狗在我腿上爬來爬去,叫聲細細的,像小貓仔吃奶,像小兔子打呼嚕,還伸出針鼻般的小舌頭舔我的胳膊,樣子又古怪又機靈,我搓弄了它兩下,這小東西張嘴就咬,活活咬掉了一塊皮,血一下子就流了出來。
我跳了兩下,氣急敗壞地叫英國管家:「去!把這狗殺了!給我做包子吃!」其實我是開玩笑,真實用意是讓他找醫生來給我打針,沒想到這該死的英國佬居然敢駁我,他鞠了個躬,說他不贊成,還說這狗多麼可愛,多麼名貴,他主人多麼疼愛它,等等。說得我怒火萬丈,拍著大腿跟他瞪眼:「我他媽的就是要吃狗肉包子!你去不去?!」他又鞠了個躬,說這事他做不了主,讓我稍等。然後面無表情地走了出去,我盯著他撲粉的假頭套恨恨地想:不列顛的王八蛋,你以為還是一九○○年啊,現在可是二十一世紀,這裡也不是他媽的圓明園!
那天晚餐,我的主食是兩隻小小的包子,麵皮擀得極薄,近乎透明,上面褶皺細勻,渾圓精巧,擺在翠綠的荷葉上,就像兩件完美的藝術品。裡面的餡紅紅的、細細的,一咬一包湯,我吃了一個,又夾起一個,看見旁邊的英國管家兩眼緊閉,胸口起伏,喉嚨裡咯咯作響。
我的臥室長八十米,寬六十米,中間的大床最少也可以睡三十人。每當晨風拂動床帷,太陽從窗邊升起,我就會艱難地從夢魘中醒來。外面陽光普照,海鳥在青天碧海之間翩翩飛舞,漁夫們盪舟往來,歌謠相答,笑得燦爛無比。而我心中卻總是冰涼,看著這絕世的美景,我就像掉進了一口深不見底的井,我漂浮其間,越沉越深……
那地方就在我的床下。潮溼的地下巷道,炙熱的火屋,鐵籠中的爛肉,黏稠赤紅的血水,以及夢中也能聽到的,那殺豬一般的嚎叫……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讓我留在這裡,更不明白,為什麼我一直都不肯離開?
把蚯蚓放進蛇窟,蚯蚓就會變成最毒的蛇。
他把這句話寫在一本書的扉頁上,那本書叫《來生鏡》,講的是一個人在古墓裡挖到了一面神奇的鏡子,這面鏡子照不見自己,卻能照見來生。訊息傳開後,人們紛紛趕來,乞丐照出了富翁,妓女照出了公主,還有一些人結局悲慘,他們或為豬狗,或為蛆蟲,有一個甚至變成了茄子。後來來了一個年輕人,他在鏡前站了整整一天,他笑,他哭,鏡子卻始終空空如也,不光看不見來生,連今生都沒有了。
現在我漸漸明白,我就是那個沒有來生的人。當一切影像都已消失,我還在借來的地方,過著借來的生活,今世還沒過完,來生就已透支殆盡。
他沒露面,但我能感覺到他就在我身邊。不管我在哪裡,在幹什麼,頭上都會有監視探頭滋滋地轉動,我甚至能想到他偷看我的樣子:嘴歪著,眼眯著,白眼球灼灼閃光,又天真又邪惡,一個惡鬼附身的嬰兒。而我就像一隻試管裡的老鼠,逃無可逃,藏無可藏,苦苦等候的只是那個毒發身亡的日子。而他又在想些什麼?他給我注射瞭如此大量的毒劑,等待的又是什麼樣的偉大發現?
「把蚯蚓放進蛇窟,蚯蚓就會變成最毒的蛇。」
我們曠日持久地對峙著,就像那個著名的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