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仄起式
(甲)首句入韻的杜甫:登高
附圖:
(乙)首句不入韻的杜甫:詠懷古蹟(其五)
附圖:這只是把甲式的第一句改為(仄)仄(平)平(仄)仄仄,其餘沒有變化。
七言律詩以首句入韻為正軌,這一點與五言律詩正好相反。上面所列的七言律詩的四種平仄格式當中,也應該以首句入韻的兩種為基本格式。
律詩一共八句,每兩句成為一聯,這樣,一首律詩分成四聯:第一二句稱為首聯,第三四句稱為頷聯,第五六句稱為頸聯,第七八句稱為尾聯。每聯的上句稱為出句,下句稱為對句。
律詩有"粘對"的講究。所謂"粘",是指上聯的對句和下聯的出句的平仄型別必須是同一大類的:上聯對句是a型,則下聯出句是a型;上聯對句是b型,則下聯出句是b型。也就是後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須跟前聯對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平粘平,仄粘仄,把兩聯粘聯起來。所謂"對",是指每聯的出句和對句必須是相反的型別:出句是a型,則對句是b型;出句是b型,則對句是a型。也就是在對句中,平仄完全是對立的。以五律為例,杜甫的《春望》就是ab,ba,ab,ba;李白的《送友人》就是ba,ab,ba,ab。上文所引的律詩都是合乎粘對規則的。
不合乎粘的規則的,叫"失粘";不合乎對的規則的,叫"失對"。初唐時,格律未嚴,粘的規則尚未確定下來,所以有少數失粘的現象,直到王維還是如此。杜甫的詩中也有個別失粘的例子,如《詠懷古蹟》(其二)的頷聯和首聯就是失粘。至於對的規則,似乎確定得較早,所以在唐詩中極少失對的情形(注:溫庭筠《春日》:"柳岸杏花稀,梅梁乳燕飛。美人鸞鏡笑,嘶馬雁門歸。楚宮雲影薄,臺城心賞遠。從來千里恨,邊色滿戎衣。"第五句既失粘,第六句又失對。這種情況是非常罕見的。杜甫近體詩也只有一個失對的例子,見1522頁注1。)。宋代以後,失粘和失對成為大忌,更沒有人犯這些規則了。
粘對的作用是使平仄的安排多樣化。因為如果不對,上下兩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後兩聯的平仄又雷同了。講究粘對能使整首詩的平仄有變化、有迴環,對詩的節奏優美能起一定的作用。
律詩除了講究粘對外,還要避免孤平,講究拗救。
孤平是就b型句說的。b型句七律第三字,五律第一字必須是平聲,否則叫做犯孤平。具體說來,仄仄平平仄仄平不能變為仄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不能變為仄平仄仄平。其所以稱為孤平,是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孤平是律詩的大忌。在唐人的律詩中,很難發現孤平的句子(注:杜甫近體詩中只有一個例外,見下頁注1。)。但是應該注意,犯孤平只指b型句,仄收的句子(a和b型)即使只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例如李白《送友人》的"此地一為別",陸游《夜泊水村》的"一身報國有萬死",都只算拗句,不算孤平。
所謂拗句,就是不依照一般平仄的句子。詩人對於拗句,往往用"救"。具體地說,就是一個句子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然後在本句或對句的適當位置,把該用仄聲的字改用平聲,以便補救。合起來叫做拗救。常見的拗救格式有下列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