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古代漢語 王力 第2頁,共2頁

科舉是封建時代最高統治階級收買士人為之服務的一種手段,漢代的察舉也是同樣的性質。封建皇帝並不隱諱這一點。漢高祖十一年(西元前196年)下詔說:"賢士大夫有肯從我遊者,吾能尊顯之。"(注:見《漢書·高帝紀》。)漢武帝元封五年(西元前106年)下詔說:"夫泛駕之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注:見《漢書·武帝紀》。跅(tuō)弛,放任無檢束。)《唐摭言》記載唐太宗"嘗私幸端門,見新進士綴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注:見《唐摭言》卷一《述進士上篇》。)知識分子熱衷於功名利祿者,把科舉當作入仕的途徑,因此也就甘心受人收買和籠絡,雖老死於科場亦無所恨。--"太宗皇帝真長策,賺得英雄盡白頭"(注:見《唐摭言》卷一《散序進士》。),一千多年以前,早就有人揭露了科舉制度的實質了。

古漢語通論(二十一)

古代文化常識(三)

姓名,禮俗,宗法(一)姓名

上古有姓有氏。姓是一種族號,氏是姓的分支。不少古姓如姜姬姚嬴姒等都加女旁,這暗示先民曾經經歷過母權社會。後來由於子孫繁衍,一族分為若干分支散居各地,每支有一個特殊的稱號作為標誌,這就是氏。例如舊說商人的祖先是子姓,後來分為殷、時、來、宋、空同等氏。這樣,姓就成了舊有的族號,氏就成了後起的族號了。《通鑑·外紀》說:"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可見姓和氏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絡的。

周代的姓氏制度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有密切聯絡。貴族有姓氏,一般平民沒有姓氏。貴族中女子稱姓,男子稱氏,這是因為氏是用來"明貴賤"的,姓是用來"別婚姻"的,二者的作用不同。

周王室及其同姓封國如魯晉鄭衛虞虢吳燕等國都是姬姓;異姓封國如齊是姜姓,秦是嬴姓,楚是羋(mǐ)姓,宋是子姓,越是姒姓,等等。上古同姓不婚,貴族婦女的姓比名更為重要,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區別,則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例如:

孟姜伯姬仲子叔姬季羋

出嫁以後如果要加以區別,就採用下列幾種方法:

1.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國名或氏。例如:

齊姜晉姬秦嬴陳媯國姜(國,氏。)

2.嫁給別國的國君,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國名。例如:

秦姬芮姜息媯江羋

3.嫁給別國的卿大夫,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例如:

趙姬(趙衰妻)孔姬(孔圉妻)

秦姬(秦遄妻)棠姜(棠公妻;棠,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