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宣告一下,這個故事不是老黃被人「甩」的故事,也不是他「另起爐灶」的故事。他被人「甩」的故事其實沒什麼故事,在跟貼裡就已經講完了。他「另起爐灶」的故事因為涉及到一位網友,而這位網友我現在聯絡不上,所以不能擅自寫了貼在這裡。我給那個故事選的題目叫,相信那位網友一看這個名字就知道是指什麼,如果她不反對我寫這個故事,請用悄悄話跟我聯絡,我保證那故事寫出來不會損壞任何人的光輝形像。
的故事就是我曾經提到過的那個女網友的故事,是跟的故事差不多的時候到我手裡的。那時我手裡同時有兩個故事,感覺很富裕,象土財主一樣。
記得黃顏若干年前就吹噓過:「我有兩個baby了,如果你們兩個都哭起來,我抱誰好呢?」
這在現在當然是不成其為一個問題的了,哪怕我正在嗚嗚,只要另一個baby也在哇哇,黃顏肯定會置嗚嗚於不顧,直奔哇哇而去。
我當然不會責怪他,因為我不會跟我的兒子爭風吃醋。但我的確曾為先寫哪個故事費了一番腦筋,因為我不想任何一個「baby」感覺自己被冷落了。最後我選擇先寫,第一個原因是的故事跟我以前寫過的那些故事比較相似,我想一氣呵成地把窠臼全都落了,然後再呵一口氣寫點別的;第二個原因是有的讀者要求我先寫男同胞的故事,既然我碼字都是為了知傻的,所以恭敬不如從命,先寫了。
本來我抱完那個baby就準備抱這個baby的,但一直沒想好一個題目,所以就拖了下來。現在這個題目也是臨時亂湊的,已經被很多人用過了,不過我也實在想不出什麼別人沒用過的題目,只好爭取在用法上與他人略有不同了。
據說這個「不渝」的「渝」是「改變」的意思,所以「至死不渝」就應該是「到死也不改變」的意思了。「至死不渝」在中文裡一向是用作褒義的,大多用來歌頌海枯石爛的愛情,但有個相似的英語說法,有時卻被拿來用作貶義。這個英語說法就是tilldeathdouspart,有個電視劇集就以這句話做題目,寫的都是夫妻反目,最後一方謀殺另一方的故事。
可見「至死不渝」也不一定就是好事,最好是該渝則渝,該不渝則不渝。不過還是那個老問題:誰又能把握得這麼好呢?在一方看來該渝的時候,另一方可能認為不該渝,那到底照誰的做呢?
這個故事跟我以前寫的故事應該是有一些不同的,不是我刻意創新,也不是我刻意突破自己,而是碰巧這個網友提供的就是一個比較不同的故事。
我是完全不動腦筋創作故事的,有人給我故事我就寫,沒人給我故事我就不寫。我想不出為什麼要創作一個故事出來,我也不喜歡看「創作」出來的故事,即便真是作者創作的,即便作者聲嘶力竭地宣告「本故事純屬虛構」,我也當真事來看。如果實在太「創作」了,我怎麼努力都不能當真實故事來看了,那我就不看了。
我老爸對我這麼積極地寫這些故事是有點大惑不解的,說我應該寫點比較有份量的東西,能進入文學史的東西。他覺得我現在還不如小時候寫得好了,小時候寫的東西,他還有興趣找人為我出版,現在我告訴他說有人要出版我寫的故事時,他覺得不可思議,因為我寫的故事既不象能流行的,又不象能流傳的,他不明白出版社到底是圖哪一頭。
我告訴他說:「有人在建議把以為代表的這類小說專門列為文學的一個分支,重點討論,說不定以後你教文學的時候還得專門為這個分支開一個講座呢」
我父親說:「紀實小說早已有之,還列什麼分支?」
呵呵,一語道破天機,內行是唬不住的。
我老媽很不喜歡我爸這樣看輕她的女兒的,跟他文鬥說:「我的艾米還在teenage的年代就能寫出反思格言警句的,說明她不是不深刻,而是早就深刻過了,現在是成熟之後的單純,喧囂之後的平靜,絢爛之後的簡潔。你瞧不起她寫的東西,那你寫一個出來我看看……」
我爸申辯說:「我沒有瞧不起她寫的東西,我也沒有說我寫得比她高明,我只是說她可以寫得比這更好……」
於是我把殺手鐧拿出來對付他:「你愛我,就請給我自由,包括我瞎寫亂寫、不寫到你希望的那麼好的自由。」
我老爸一看連「愛」和「自由」都扯出來了,還以為是裴多菲大人駕到,馬上著了慌:「我哪裡有限制你的自由?我一向就是最看重你的自由的,難道你不知道爸爸是最愛你的?」然後心有不甘地說,「你就是在你爹媽面前狠,等你的兒子來治你!」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像我媽吹噓的那樣「深刻」過,但我知道我的確有過一個「為賦新詩強說愁」的階段(誰沒有過呢?只看長短遲早而已),那時候經常發點「生活啊,生活」,「人性啊,人性」之類的感慨,經常有種「孤獨啊,孤獨」「寂寞啊,寂寞」的感覺,想到每個人都象互不相連的孤島,漂浮於生命的海洋之上,就有感天地之幽幽,獨蒼然淚下的衝動。
那時候總在心裡抱怨父母親人都不理解我,同學朋友就更不用說了。那時候最愛的就是那些傷感的東西,光是一個的題目就可以引動我的無限感慨。歌曲是非悲哀的不唱,電影是非愁慘的不看,完全稱得上「三屜饅頭」(sentimen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