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第二百七十九章:蝸婚(279)【12月11號第二更】

想到此,垂頭喪氣了下來,收起手機,昂首挺胸,二十二樓到了,我跟著幾個人一起走出電梯,在這棟商業寫字樓裡,這樣的公司太多,來此工作的都是這個城市裡高階白領,我看著身邊一個個化著精緻的妝容的白領,覺得自己灰頭土臉的像個鄉下來的村姑。

找到了之放的公司,前臺小姐問我找哪位,我說找楊之放,她問我有提前預約嗎?我說沒有,她馬上就說楊先生現在不在公司,在出席新唱片釋出會。

「我是他的未婚妻,我想這不需要預約的吧。」我擺明自己的身份。

前臺小姐用非常不可思議的眼光打量著我,從頭到腳,就像是見到太空人一樣,又或者是我瘋了說出這樣的狂言,旁邊的一個小姐更是誇張,聽了我說出的話後,瞪大了眼睛,眼珠轉了轉,左手驚訝地捂住了嘴。

眷需要這樣子的明目張膽毫不顧忌我的感受表露出不可思議嗎?

我鎮定,我對自己說切莫焦躁,要鎮定,我還是裝作很二很十三點什麼表情都沒看到一樣,很平靜,我想如果不是我這樣子表現的真這樣子的冷靜說出我是楊之放的女朋友,她們一定會叫保安把我轟出去或者直接撥打隨家倉精神病院的電話的。

前臺小姐強忍著不友好的笑說:「請問您剛才說什麼,您是楊先生的粉絲嗎?」

今我有這個衰嗎?難道還是我看起來像楊之放的媽!

「我是楊之放的未—婚—妻!」我最後三個字是一字一句說的。

對方看著我的眼神有幾秒後,說了一句:「嗯,好的。」

這算是什麼意思呢,我掏出口袋裡的手機,裡面有之放的照片和之放的電話號碼,我就是想證明我是楊之放的女朋友未婚妻。

前臺小姐掃描了一眼,將信將疑地說:「可是楊先生現在真的不在公司,您要不就在公司等一下,要不我打電話幫您問一下楊先生,當然,您說您是楊先生的未婚妻,你可以自己和楊先生聯絡這樣會更方便一點。」

「你告訴我,他在哪裡,我相信公司的活動安排你應該是清楚的,我自己去活動現場找他,我不想驚動他。」我淡定地說,將手機放入挎包裡。

「你——?你是來查楊先生和那個叫麥樂的女歌手嗎?」旁邊的小姐小聲神神秘秘地說。

「此話怎講?」我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反問道。

「天啊——你如果是他的女朋友你不會還矇在鼓裡吧,不過也對,現在的成功男人都是家裡的糟糠之妻,外面彩旗飄飄。你難道只幹家務你都不看電視的嗎?他們前天那麼高調在一檔娛樂節目裡承認了相戀的事實,你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啊。」對方驚訝極了。

「我想我算是假不知道吧,算了,這些都是緋聞,不可能是真的,我對之放有絕對的信任。」我說著,微微一笑很大度的樣子。

「哇,你可真是夠心平氣和的。不過我們挺你噢,我們都不喜歡那個叫麥樂的女歌手,又是個破新人還不是倚靠背後有個大導演上位,還唱歌,又是想靠攏楊之放的歌來出名,我說她的歌不是唱的好,而是楊之放寫得好,尤其是新專輯裡的那首歌《心湖》,那麼好聽的歌,給哪個會唱歌的人去唱都會火,何況是他們倆一起參與這首歌的mv拍攝,還溼身拍攝,據說楊之放也是半.裸上身,首度這麼大尺度,看來這首歌一定火了。」

「是啊,真討厭這個麥樂,還得我們週末還要加班,就是為了她新專輯,煩死了,長得難看歌唱得一般,還非要說是什麼原生態女歌手,我看大猩猩也是原生態的風格了。最可惡的是,麥樂還愛耍大牌,進公司還身後跟著兩個黑衣保鏢,進來看都不看我們這些人一眼。」

「你說起這個耍大牌我還想起來一點,上次我拿著本子讓她給我簽名,她居然從鼻子裡哼了一聲,看都不看我一眼,真是氣死人了,想想就來氣。」

她們倆是你一言我一語地開始著抱怨,我想我自己真的是疏忽了,今天是週末,他們很可能是真的不在公司,在哪裡做活動呢,這兩個女人是肯定知道的,要怎樣才能讓她們把實情告訴我呢,我靈機一動,想想不妨來套套她們的話。

「那個麥樂不是外界傳聞很漂亮唱歌很有氣質很空靈的歌手嗎?她還會耍大牌啊?我也聽說她和我們家之放的傳聞,說真的,我還真是不敢相信呢,我一直都覺得麥樂這個女生人挺好的,又年輕又事業有成,應該不會那麼隨隨便便拿感情開玩笑吧。」我隨意地說,目的就是為了讓面前的兩個女人說出事實真相。

「什麼——你來,我告訴你。」她招呼我走近她身邊,可能週末公司裡沒有什麼人,不然她們也不會有這麼大的膽子議論這些是非。

我走到她們倆最近的距離,她開始捂著嘴小聲說:「那個麥樂真不是好貨色,靠潛規則唱歌想出名,這個唱片公司旗下有十幾個簽約女歌手,你知道為什麼今年新年一過就開始大捧她嗎,就是傍上了陳導啊,陳導和她是絕對有一腿,剛開始坊間都流傳陳導和她是潛規則,有傳聞說陳導夜宿女歌手單身公寓說的就是麥樂,可是前天楊之放和麥樂高調宣佈戀情,陳導又和楊之放是生死之交,所以麥樂和陳導的緋聞才漸漸平息,不過換做是我,我也選擇楊之放,那個陳導又老又黑,哪裡好了。」

ps:接下來會向大家展現一個叫麥樂的女歌手,你們會討厭她嗎?嘿嘿,繼續第三更。想看之放的繼續看下一更,閱讀愉快。

第二百八十章:蝸婚(280)【12月11號第三更】

「是這樣啊——可是之放從來都沒有向我提起她的存在,他一直把她當作一個新人歌手來帶,也許這其中是有誤會,如果真的是麥樂做了小三,那我也沒有辦法了,我只能是退出,她是大明星,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女子,我爭不過她的。」我故作低落無助消沉的樣子說。

「你怕什麼——你別看那個麥樂像個狐媚的狐狸精一樣,其實她啊,沒有幾個男人真的會把她當回事的,誰願意娶那樣一個女人回家啊,說白了,不知道被潛規則了多少次,她那張嘴巴啊,唱歌不咋的,但真是被千人舔萬人嚐了。」前臺小姐擺了擺手,顯得很晦氣,似乎極厭惡麥樂。

女人的嫉妒心是這樣的可怕,卻也可以理解這兩個女人對麥樂的羨

慕嫉妒恨,同樣是女人,同樣在一家公司,一個是受萬人矚目高高在上目中無人鼻孔朝天,一個是朝九晚五低聲下氣週末還要加班看別人心情的小白領,除了最初的崇拜過後,剩下來的都是日積月累的怨氣。

眷「我倒不是怕她,我還真的是很相信之放的,我要是見到麥樂,我就要當著她的面挽著之放的手臂,然後讓之放親口告訴她我是誰,告訴她我和之放的關係,給她一個沉痛打擊,你們說這樣是不是會很過癮,她會不會是顏面掃地。」我故意這麼說,等待著對方入圈套,把活動現場的地址告訴我,但說真的,我是不會這麼做的,真的挽著之放的手對著麥樂逼問之放愛不愛我,這樣對之放是一種侮辱。

他愛誰,他自有分寸,如果愛的是我,不需要我逼問,一樣站在我身邊,只要我一齣現,他就會不由自主走向我。

「看著她走向你,那幅畫面多溫馨。」這句歌詞要變一變,要變成看著他走向我,那幅畫面多溫馨。

今「對噢,就該這麼做,最好是在很多很多的媒體面前,哇,那樣明天報紙的頭版頭條一定會是這樣的一段話,著名女歌手淪為小三,正牌女友現身大比拼,麥樂露出狐狸精的尾巴——」說得確實是很火爆的話題。

「我告訴你他們在哪裡舉辦活動吧,不過你可千萬別說是我們告訴你的。」前臺的女孩說著望了望身邊的女人笑了一下對我說:「你知道,我們告訴你,本意也是看你焦急成這個樣子,也是出於好心和對小三的憤恨,你可千萬別把我們抖出來,那我們真是好心沒好報了,吃力不討好的事,你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別手軟,我最討厭這種小三女人了,真是夠沒道德的,你找到他們,一定要好好給點顏色瞧瞧。」

「對對——不能手軟,絕不姑息。今天是週末,公司裡沒人,監控也沒有開,我們才和你說這些的。我把地址寫在這張紙上,你自己去找,活動時間在下午六點之前結束。」說著遞過來了一張白紙,上面寫下了一串地址。

我接過地址,連聲道謝著說:「真是多謝你們,謝謝你們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我都不知道怎麼感激你們了,等我和之放感情和好後,請你們倆吃飯,多謝你們。」我說著拿著地址就趕緊準備下樓。

「沒事,不謝,有空常來啊——」前臺的小姐還不忘補上一句,不過我想在我轉身走入電梯之後,她們一定就開始背後說三道四,至少要說我是個傻逼。

我不是傻瓜,至少我現在還有一點點理智和冷靜。

要到了地址,不是為了去攪局,如果是攪局,我早就破口開罵了。

出了大廈,陳朗的車還在遠處,我上車,將地址交給了程朗,說:「今天是週末,好像有一個宣傳新專輯的活動要做,地址在上面,活動下午六點之前結束,他們明天要去上海做宣傳,所以晚上必須要找到之放。」

程朗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說:「好,我知道這個地方,馬上過去。」

賢芝好奇地問:「剛才公司裡沒什麼人嗎,我還一直握著手機就等你的一個電話拿著兇器就衝上去給你幫忙打架,我就準備要把那個叫賣啥玩意的臉給劃花掉,看她好的不學學那個秦湯湯學人做小三!」賢芝從身後掏出了一大根大半截的甘蔗。

「你真以為你是黑社會啊,動不動就舞刀弄槍的,還劃花人臉,你個笨蛋,你不曉得毀人容是重罪嗎?你拿個甘蔗做什麼啊?」我看著賢芝手裡的甘蔗不解。

「你上去之後我坐在車裡就不放心啊,我就想我沒個兇器萬一你在上面和賣啥玩意的發生衝突我好拿個兇器做你的強大後盾啊,我下車轉了一圈沒找到什麼適合的,看到有賣甘蔗的,五塊錢一根,我買了一根,準備當兇器。」賢芝說。

「是叫麥樂,別老一口一口喊著賣啥玩意的,甘蔗五塊錢怎麼就這麼一點,還有一截呢?」

「我吃了——在這裡。」賢芝指指肚皮說。

我咬著甘蔗,說:「你放心,我比你還平靜,沒什麼衝突會發生,大不了最壞的打算就是拍拍屁股走人,我不會那麼皮厚再為一個男人和別的女人打架鬥毆了,以後這樣我還真嫁不出去了。」我玩笑的口吻說,我想讓自己放鬆下來,在上面聽了那兩個女人的描述,我有了很不好的預感,儘管她們把麥樂說得和大猩猩一樣,但我更預感到這一次我的對手將是非常的強大,強大到讓兩個女人嫉妒成這樣。

「素素,你真的成熟了好多啊,你越來越淡定了,你真是有本事,甘蔗甜嗎?」賢芝說。

ps:在活動場地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呢,麥樂和之放是什麼關係,那些媒體面前,之放會作何解釋呢,季素真的能淡定下來嗎?請看十二號的三更。閱讀愉快。

第二百八十一章:蝸婚(281)【12月12號第一更】

「甜——甜滋滋的,待會我要嘴巴也放甜一點,對了,你包裡有沒有化妝工具,我要趕緊化個妝,我這個樣子真像是一棵曬過太陽的大白菜。」我說。

拿著賢芝的化妝工具對著鏡子開始趕緊修補我的菜臉,溼巾打溼臉之後,不上妝,極淡的妝容,淺淺的眉,覺得臉色過於蒼白了,又掃上了薄薄的腮紅,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這才有了一點生氣。

其實自己還是足夠有一點魅力去抗衡外來者的入侵,我抿了一下嘴唇,有些幹,有點掉皮,這樣的嘴唇幾個男人會有吻下去的念頭呢,還是擦點唇蜜。

做完了這一個工序,自信心還真是爆棚,我望著賢芝嬌滴滴地說:「芝姐,我美嗎?我看起來,是不是很年輕的樣子呢,像二十八歲的女人嗎?」

眷「不像——像十八,要是笑的時候沒有魚尾紋的話就更像十八了。」賢芝捏了捏我的眼角。

這個時候還有心思開玩笑,我想我真是夠能裝的了,只有這樣才可以讓自己稍稍放鬆下來,車一路在開,行駛在路上,周圍的建築都很熟悉,是南京最繁華的地帶,以前和溫安年還夢寐以求就是在這裡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時間變化的可真快,再一次走在這裡,卻完全顛覆了曾經的夢寐和憧憬。

見其實還是挺殘忍呢,我看著窗外,靜了下來。

車停的時候,我還沒有回過神來,很詫異怎麼這麼快就到了,開了二十分鐘的路程,車停在一個高階會場門口,我們下車,我推了推肩膀上的包,覺得壓力很大。

腳上的皮鞋,都是灰,本想拿出紙巾彎身擦一擦的,想想似乎也不需要了,我看我穿成這個樣子,真不知道這個會場給不給我進,賢芝穿得更是隨意,我們倆站在門口,程朗大步走了過來。

「走吧,一起進去。在二樓大廳。」程朗抬頭看了一眼二樓說。

「我們穿成這樣子保安會讓我們進去嗎?」賢芝也感覺到了保安站在一邊投來的犀利目光。

「跟著我。」程朗身上是筆直的西裝,識貨的人一看就明白程朗非富即貴,再加上那輛名車,跟著程朗,想必沒人懷疑我和賢芝的來歷。

「我們是楊之放先生和麥樂女士邀請來的朋友,這是我的名片。」程朗從西裝口袋裡拿出名片夾,遞上了一張名片。

「您好,請上二樓大廳。」保安接過名片一看立刻就很恭敬的引領著我們進入,原來程朗在名片下放了幾張百元鈔做小費,到底是有錢好辦事,再加上程朗的旅行社是南京最大的旅行社,幾乎都家喻戶曉。

我們一行三人上了二樓,這是一個商務行大型接待會所,相當豪華,進了二樓大廳,在豪華的水晶吊燈照耀下,一排排的藍色座椅上,坐著的都是脖子上掛著記者證的記者,來自各個不同的媒體。

還有一些攝影師站在最後面進行攝影和拍攝。

場面很氣派也很壯觀,是一個非常商業化的釋出會,平時我也只是在電視上看到這樣的場景。

腳下厚重的地毯讓我站立不穩,有些眩暈,加上華麗的吊燈,我的眼睛有些刺眼,我眯起了眼睛,看見了對面最中心的臺上,坐著的一對人。

那一對人,當然不是別人,男的正是我日思夜想盼來盼去夢中的男子,我的楊之放,他說他是我的丈夫,是楊小放的爸爸。

他戴著棒球帽坐在臺上,很低調很隨和的樣子,目光專注,他並沒有看到我,他此時的眼裡,除了身邊的女人,還會容得下誰呢?

他身邊的女人,是麥樂,極短的頭髮,幾乎比之放的頭髮還要短,穿著黑色的皮衣,裡面是深紅色的蕾絲長衣,黑色的胸衣若隱若現,突兀的胸部幾乎呼之欲出,這樣的女人,有幾個男人可以拒絕。

我注意看著麥樂的嘴唇,有些微厚,很豐腴很性感,不是那種很傳統的美,但是越看越有味道,我站在臺下,遠遠地望著他們,我心裡竟然很平靜,平靜得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因為這一幕場景我並不陌生,上一次在電視上看到他們這樣曝光,我有些措手不及,但這一次雖然是親臨現場「觀摩」,不能說我是心如止水,但可以說是心如死灰。

我不覺得我自己還有什麼好說的。

我的目光注視到之放的身上,他穿著淺藍色的襯衣,上面有亮片刺痛著我的眼睛,他的臉上都是溫柔的笑容,一副很幸福的樣子,只是眼神里有捉摸不透的東西,是什麼呢,像是低落的樣子。

他沒有看到我,但他的目光是看向這邊的。

我低下了頭,伸手用袖子擦了擦眼淚。

賢芝幾乎是捂住了臉,她是驚得無話可說了。

一個記者舉手問麥樂。

「請問麥樂小姐,您這次和楊先生高調宣佈戀情,是不是為了給新專輯作勢呢?還是您和楊先生真的是在音樂創作的過程中互相產生感情呢。」

「這個問題——我想你們可以看得出來,我們很相愛。」麥樂驕傲地回來,放在臺上的手握緊了之放的手。

之放的手在那一瞬間有那麼一點想掙脫,但是被麥樂緊緊地握住了。

他們握著手坐在一起,看來還是很般配呢,都是音樂路上的佳偶天成。

ps:今天是週末,大家是不是都出去玩了呀,似乎等更新的並不多噢,不過我依舊是奉上三更給大家。

第二百八十二章:蝸婚(282)【12月12號第二更】

之放瘦了呢,其實才短短的十幾天,我覺得他瘦了好多,如果不是眼前他和另一個女人手握著緊緊坐在一起,我真的會心疼他,怎麼瘦了這麼多,可看著他和另一個女人相依為命般握住了雙手,我忽然又很噁心,那雙手,也曾撫過我的臉頰。

陌生又熟悉。

麥樂臉上一臉的燦爛,出了新專輯,感情又有了歸宿,是名利雙收,也是愛情豐收,怎麼能不開心呢,只是得意的樣子有些太過於張揚了。

「請問楊先生,您能簡單談談您對新專輯銷量的看法嗎,還有就是您眼中的麥樂是怎樣的呢,不妨說出來讓歌迷分享一下。」記者繼續提問。

眷我回頭看著站在我身後的程朗,他也正好在看著我,多麼奇妙,我看著臺上的男人握著另一個女人的手,而我身後的男人也正在看著我。愛來愛去,就是不能愛到一起去。

程朗的眼裡,有可憐有同情有無奈有憤懣,他的拳頭握在了一起,似乎怕我會暈倒,做好了攙扶我的準備,也像是隨時待命只要我揮一揮手程朗他就會衝上臺去脫掉之放的帽子揪著之放的衣領一陣暴打和咆哮。

我向程朗搖了搖頭,我想告訴他,我並不想他那樣,我還想再往下看看,在之放沒有看到我的前提下,我很想知道他會說些什麼。

見「關於新專輯銷量,我想大家自己等著看銷量資料吧,據說每天都在成倍的上升,我有信心,尤其是主打歌《心湖》,相信會俘獲很多歌迷的芳心。而對於麥樂,我想麥樂是一個很率真的女生,也會如同她的嗓音一樣感性,她對音樂的靈感和敏銳捕捉,是天賜的美好,我很喜歡這類的女子,就像喜歡她的嗓音一樣。」之放一本正經地介紹著。

「可是之前有傳聞說楊先生您有一個女朋友是嗎,而且還是離異過的女人,年紀很大,姿色平庸,還生育了她前夫的孩子,您難道對這個傳聞一無所知嗎,您對此有什麼要向大家解釋的呢?」記者的問題是一針見血。

我幾乎忍耐不住了,居然把我貶低成這個樣子,離異的女人,年紀很大姿色平庸,倒不如直接點就說我是個二手貨,年老色衰,還有一個前夫的孩子,真是氣死我了,賢芝倒樂了,這個沒良心的女人,這個時候虧她還有心思笑出來。

我拿腳踩了踩賢芝的腳尖,她疼得抬起腳站到一邊說:「我不是笑話你,只是這個記者說話真的好有意思,也不曉得從哪裡道聽途說把你描繪成這樣子,你比他說的要好多了,真的,我保證,以我胸部的矽膠保證,如果騙你,矽膠爆炸。」賢芝信誓旦旦地說,不過說話的音量控制在很小。

「這個問題,我不作任何回答,既然你也說是傳聞了,那何必求證。」之放淡定地說,原本被麥樂握著的手抽了出來,雙手抱在懷裡,壓低了帽簷。

「那您的意思是預設了這個傳聞嗎?您真的對此不做任何宣告嗎?」記者窮追不捨。

之放,你這麼說是什麼意思呢,你是說,我們之間,真的就是一場傳聞嗎,我覺得像在做夢一樣,那個對我繾綣柔情的男人此刻高坐在上面,受人矚目,面對這鎂光燈,他淡定從容,簡單地說只是一個傳聞,難道他對我的那些用心都僅僅是傳聞二字來解釋嗎?

男人的心,如此的深,是我淺薄了,還是他蟄伏許久,可我有什麼值得他蟄伏在我身邊的呢,他就像是一枚定時炸彈,突然間爆發然後消失不見,那些感情的碎片都最後化成了灰,風化掉,挫骨揚灰般的傷。

到最後真的要蹦出相忘於江湖的話語來嗎?

「我補充一下。」麥樂插了一句話說。

「之放的性格向來是放蕩不羈玩世不恭,這個傳聞只是一個傳聞,我是之放的搭檔兼女友,我並沒有聽聞這樣的事,你們又能想象一下,一個這樣完美的音樂才子會愛上一個你們媒體所謂的姿色平庸的離異帶孩女人嗎,這個謠言也編的過於荒誕,你們想是不是?所以這件事大家不要再議論,當然這也不會影響到我們的幸福。」麥樂燦爛地笑著說,嘴角上揚,有著好看的弧度,那樣的嘴型,還真的很像之放。

我注意到,之放冷冷地看著麥樂一眼,但很快就偏過了頭,看來他還是很介意麥樂這樣說我的,我心裡稍有了一點安慰。

賢芝沒有再笑了,轉化成了巨大的憤怒,賢芝湊到我耳邊小聲說:「我看著這個大嘴巴的女人我就想上去撕爛了她的嘴,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她不是想出名嗎,我們就鬧得她臭名昭著,看以後還有誰會買她的專輯,噁心扒拉臭不要臉。」

身後的程朗沉默不語,臉色鐵青。

「這個混蛋想幹什麼,被迷暈了腦袋嗎,我恨不得上去暴打他一頓,想出名想瘋了嗎,變得我都快認不出來他了。」程朗說著,頎長的個子在人群中有點眨眼,附近的記者回頭注意著他。

我趕緊朝他擠擠眼,讓他低下頭,別被人聽到了,我不想暴露身份,也不想之放看到我在這裡。

「你們倆小點聲,沒有我的態度你們不許胡鬧,這是我的事,是我和之放之間的事,我們自己會解決,你們要是衝動就出去!」我給了賢芝一個下馬威,儘管我知道他們都是為我好,為我抱不平,我一來不想連累他們,二來我真的還有一點尊嚴,我不想被鎂光燈拍著說我就是那個年老色衰的女人。

ps:第二更上傳,接下來第三更,大家深夜等文辛苦了,明天過後,我會盡量提早在上午或中午更新三更,因為有人說等蝸婚更新結果上班遲到了,還是要休息好,不想大家因為我影響日常生活。謝謝你們。

第二百八十三章:蝸婚(283)【12月12號第三更】

賢芝沒有作聲,臉上都是委屈,我懂,是替我委屈。

「那麼這個傳聞是空穴來風嗎?麥樂小姐請解釋一下,當然我們歌迷還是希望楊先生對此有一個宣告發表一下。」記者盤根究底。

「也許不是純粹空穴來風,我想可能那個女人只是我們的一個小粉絲,是喜歡我們的歌,也許過於狂熱,造成了一些媒體的混淆視聽,大家其實只要理智一下,可以分清楚事實真相。我就想反問這位記者,如果換做是你,一個是我麥樂——算是一個女歌手,一個是一個姿色平庸離異帶孩的小粉絲,你會選擇誰。」麥樂巧妙地回答,並且貶低了我,抬高了自己。

「當然是選擇麥樂小姐你咯。」記者答道。

眷「好了換下一個話題,抓緊時間配合一下好嗎?」之放抬手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錶,看著時間說。

那個手錶,是我們在回北京之前買的一對情侶手錶,我手上的仍戴在手腕上,他也沒有摘下來,我不知道他是否還記得他給我戴上這個手錶時許下的承諾,他說手錶就是時間,此後我們的時間就是一樣的,他將把此生的時間都交與給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