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蝸婚(250)【12月1號第三更】
「孃的我想想,房子是可以住一輩子的,那衛生巾那玩意,大姨媽一月來一次,來一次也就用那麼幾包,到四五十歲絕經了我也就用不著了,再說呢,這樣算我還不如嫁給買衛生紙的,至少天天要大小便擦屁股!」賢芝說的這番話,都過了這些年,我至今都還猶在耳邊如雷貫耳。
粗俗的女人啊,粗鄙的言論啊,可就這樣的粗俗粗鄙的賢芝,穿起大牌衣服,真是夠有範,引得無數男人大方一擲千金為博她笑。如果她是出生在三四十年代,她去上海百樂門的話,一定會是百樂門裡最紅的交際花。
賢芝的偶像就是老上海青幫老大杜月笙,據說杜月笙是個從小癟三開始混於十裡洋場的,最後成為上海最大黑幫的幫主,黑道頭目,賢芝覺得如果能做杜月笙的女人話,那真是死也甘心了。
我和她聊得有些扯遠了,她聊起杜月笙來還是像以前那樣的激動興奮,其實別說杜月笙死了,就是在世,也能做他爸爸的爸爸的爸爸了。
巾【介紹一下杜月笙,不認識杜月笙的女人趕緊去查檢視,夠男人啊,也許你會和賢芝一樣迷上。不過長得不是很英俊哈,但是有味道。杜月笙是20世紀上半葉上海灘上最富有傳奇性的一個人物他從一個小癟三混進十里洋場,成為上海最大的黑幫幫主;他文質彬彬,卻心狠手辣,殺人如麻;他為虎作倀,卻又有著鮮明的愛國心;他狡猾、奸詐,卻又很講義氣,他出身貧民窟卻又成為涉足娛樂、文化、教育、金融、新聞各業的財富大亨,他出入於紅道、黑道,遊刃於商界、政界,他是上海灘黑社會里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有著傳奇人生】(此段字數與收費字數無關哈寶貝們)
話題重新回到嫁給賣衛生巾的還是嫁給賣房子的,賢芝說嫁給賣衛生巾的,就是為大姨媽服務的,讓大姨媽更舒適,嫁給買房子的,是讓自己住的更舒適,思來想去,她最後打了一個電話給賣衛生巾的,她要買衛生巾的送她一棟別墅,而且要每年都免費向她周圍的女性朋友提供免費的衛生巾服務。
對方卻說了這樣的一番話:給你買別墅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免費給你所有的女性朋友提供終生的衛生巾服務,你想想啊,我賣衛生巾不容易啊,我得把它生產出去做出來讓女人把血流上去我才能掙到錢啊。
勹於是,賢芝嫁給了地產大亨鄭兆和。
現在回憶,覺得還真的是很有趣,雖然和鄭兆和分開了,但賢芝好像並沒有敵意,她輸了,輸給了鄭兆和的前妻,她甘心情願,因為她覺得她在失去中也懂得了很多,比如生命中最重要的也許不是金錢,不是愛情,而是親情,她虧欠父母的太多,父母也漸漸老了,自己還讓父母擔心,她覺得自己不夠孝。
我們漸漸又聊到了她出去有何打算,這時賢芝眼中放著光芒說:「我想出去做一份簡單的工作,不管薪水高不高,就是想過安逸平靜無波無瀾的工作,哪怕是粗茶端飯,素衣素褲,平淡就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你有沒有——有沒有想過和季颯在一起?」我鼓起勇氣,提起了季颯。
賢芝起初有些驚異,她一直都覺得我是堅決反對她和季颯扯上關係的,她瞪大了眼睛看著我,倒像是我吃錯了藥一樣,難以置信的樣子。
「沒有什麼難以置信的,我見到你現在的樣子,我覺得你變了,你變得讓我放心了,讓我覺得你值得季颯去擁有,你懂我的意思嗎?我喜歡現在的你,保留了你以前最好的率真,也戒掉了你原先最不好的拜金和濫情。也許我說的很直接,可是賢芝,我的意思是,我——支援你和季颯在一起,我也會做好我媽媽的思想工作,我們都可以接納你。」我拍拍賢芝的手背說。
「我做了那些對不起你的事,你還是對我這麼好,我犯糊塗,連寶寶都送給溫安年差點害你母子分開,你還能這樣想著我,素素——謝謝你,真的謝謝你。我這二十年來,都白活了,辜負了大好時光,辜負了父母,流連於奢華的生活裡,紙迷金醉,可我唯一沒有白活的,就是交了你季素這麼朋友,你對我始終都不離不棄。」賢芝說著,喉嚨哽咽。
「賢芝,你怎麼說的呢,你越來越煽情了你知道嗎,還掉眼淚,傻芝姐,你以前對我怎麼樣你難道都忘記了嗎,我可忘不了,我忘不了曾有個女人和我好得讓周圍人誤會我們是拉拉,我們的友情曾想愛情一樣奪目,你比我漂亮,我比你安靜,那時的你,每次有好處,總不會落下我,我和溫安年從結婚到離婚,你一路都在幫助我,失意的時候你陪我喝酒,你給我的,都是最美好的友誼,你知道嗎?」我看著賢芝的樣子,像是看到了多年前我們在大學裡的那段時光。
那真是太讓人懷念的時光。
「是呀,我還記得我每次出去和男人約會,都要帶著你,你就像個村霸一樣,不會吃西餐,見到那些男人你就嚇得躲在一邊,我和別人約會,你就坐在旁邊的村桌上,找服務生要筷子,然後我偷瞄你一眼,你用筷子夾著牛排大快朵頤,吃得我看了都想笑,那時的你,被那群男人稱作是小尾巴,我知道,你是不放心我獨自出去,怕我被揩油嘛,你一定不是衝著要去蹭吃蹭喝的,對吧。」賢芝說著,忍不住捂著嘴笑。
「哎呀,賢芝你果然是純潔了,現在你笑都捂著嘴了,我記得我第一次吃西餐是你教我的,第一次在舞池裡跳貼面舞跳慢四也是你教我的,第一次泡吧你是帶我的,還有你帶著我去了好多高階會所,說真的,我主要不是為了保護你,我是為了蹭吃蹭喝,最重要是要見見世面去的。」我故意這麼說,引得賢芝笑得眼淚都要出來了,這個女人變得越來越多愁善感,剛才還哽咽,一會又笑得花枝亂顫,從她身上看不到一點癮君子的樣子,看起來比我還健康多了。
第二百五十一章:蝸婚(251)
和賢芝共有的那些回憶,佔滿了我整個的大學生活,如今回憶大學時代,除了賢芝,也沒有別的了,包括溫安年,那是我不能想的痛。雖然現在很幸福,生活穩定而寧靜,一切順利,可是畢竟是愛過的,他曾經也是這樣讓我想過要一生一世的。到最後,他怎麼就會變成了一頭洪水猛獸呢。
記得大學時,剛認識溫安年,他還帶著一點靦腆,賢芝當時已經是學校裡的風雲人物了,校花呀,人人都說學校裡的校花最後沒一個是幸福的,難道真的是這樣嗎?溫安年那時偏偏就猛烈地對我展開攻勢,說實話,起初,對溫安年並不是一見傾心的那種,他長得屬於很文質彬彬的樣子,所謂青年才俊,還戴著一副眼鏡。
斯文敗類吧,這就是後來的溫安年,當上領導後,特意去醫院做了視力矯正手術,花了七千多快錢,想想,他那時開始分外的注重起外表起,也許他就開始有外心了。
賢芝那時還總勸我,說溫安年有什麼好,整天騎著一個破腳踏車,那腳踏車還是買的二手的,除了鈴鐺不響以外哪裡都響,放在路邊不上鎖也沒人偷。
距我說我喜歡他有上進心啊,他那個時候,總是騎著車帶著我去南湖散散步,在湖旁坐著聊天,晚上南湖後的一條街有燒烤和小吃,我們倆就一人買一份五塊錢的小吃坐在長椅上吃,他總是對我承諾,總有一天他會掙很多很多的錢,給我最好的生活。
稀裡糊塗的,就和他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
「何止啊素素,你記不記得,你和溫安年的第一次,ml,都是我教你的呢,你和溫安年不是試了好幾次都不能成功嗎,兩個人都是處可真***煩人,我那晚和你睡在一起,足足給你上了一個晚上的生理課,第二天之後,你就含羞帶的對我說成功了,哈哈。」賢芝說著哈哈大笑。
鵂「是嗎?我有那麼遜嗎?虧你形容的出來,含羞帶,含羞帶是什麼表情啊,可真夠複雜的表情。」我靠在賢芝的肩上,和她回憶著過去,其實那段過去,真的又激越又率真,大學時代,是那麼讓人懷念,即使和溫安年最後分道揚鑣,但回憶,真的是有很多美好的,想想大學裡的那段日子,雖然苦,卻相聚是快樂的。
「那個時候我還真沒看出來溫安年這小子膽這麼大,居然敢學人大款養小三,他那時候真斯文啊,帶了個框架眼鏡,我們倆在一起聊那方面的事,他都羞紅了臉,真是人不可貌相,還是頭禽獸。不過話說回來了,他去北京給孩子做配性手術,其實也是應該的,沒啥好感激的,媽的是他自己的兒子,他不救他那還是人嗎?」賢芝粗口爆出來。
我在她頭上輕彈了一下,說:「我看你什麼時候把粗口給戒掉了,你可就真的是完美了。我對他是連恨都沒有了,只是畢竟相愛過,仔細回憶,其實還是很有趣的,畢竟有一段值得懷念的往事,還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賢芝點點頭,其實仔細看賢芝的模樣,還真有點張柏芝的影子,雖然她胖了一點,但真的看起來很像,甚至性格都像。
「我告訴你噢,馬衛打過電話來這裡的,還向醫生詢問了我的狀況,但是我沒有勇氣面對他,我還是沒有勇氣接他的電話。我在這裡的這段日子,靜下來的時候,我的腦子裡就在想我過去的這二十幾年我身邊出現過的那些男人,有錢的沒錢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有老婆的沒老婆的,年輕的老的,法國的美國的,可是那麼多那麼多男人裡,只有***馬衛對我最好了,因為你記得嗎,我大學的時候,有一短時間很喜歡寵物犬,馬衛居然用他買畫畫顏料的所有錢給我買了一隻雪納瑞,好幾千啊,他又不識貨,買來的狗是生病的,我養了兩天就狗死了,我記得我把死狗還給他的時候,我還悻悻地說狗死了屍首還給你,你可別找我要錢啊。」賢芝回憶著,眼裡有淡淡的淚光。
「是啊,我記得,那隻狗長得還是挺可愛的,就是買回來什麼都不吃,吃什麼吐什麼,兩天就死了。」我也記起來了,賢芝還給那隻狗去了一個名字叫「小馬」,意思就是指馬衛,馬衛還樂呵呵地直點頭,說名字取的真好啊,以後你見到這條狗就等於見到我了。
「我哪知道馬衛居然見到狗死了,一個大男人就坐在畫室裡傻逼一樣哭了,我起初還給他紙巾哄哄他,後來他哭的來勁了,像個娘們一樣,我直接發飆了,我吼著說哭你媽個頭啊哭,我還沒死呢你哭哭哭,不就是一條狗嗎,多少錢,我賠給你!」賢芝模仿著當時的語氣學給我聽。
「後來呢,他是不是眼淚直接被你給吼回去了?」我好奇地問。
「當然啊,他居然立馬不哭了,早知道這麼好搞定我還浪費紙巾和口舌做什麼,你不知道啊季素,你沒看到他當時的樣子,我到現在都還能記得清清楚楚,他坐在畫板面前,長髮凌亂沾滿了淚水,鼻尖通紅,不敢哭出聲,捂著臉,像個孩子一樣抽泣,然後搞了一句——我說了,你看到它就等於看到我,現在它死了。要不我就說學藝術的人真***煽情呢。」賢芝說著回味無窮。
「馬衛我記得他是挺有才的啊,好像是美術系的大才子啊,留著長髮,長得卻不像一般藝術家那麼磕磣,長得挺帥氣啊,一米八二的個子,你真是的挑來挑去怎麼沒看上啊。」
第二百五十二章:蝸婚(252)
「現在人家可好了,在巴黎辦畫室開畫展,還娶了漂亮溫柔的法國妻子,一點也不比你差。$忘-塵&」我說著,剝了一根香蕉塞在賢芝的嘴裡。
「還不是因為他沒錢唄,全身上下穿的加起來還沒有我一瓶指甲油貴,太寒酸了,那隻狗啊,你知道他那錢是哪來的嗎,是他在新街口那邊擺了個小凳子寒風裡給人畫素描人物畫像掙來的啊,一幅畫才十塊錢,嘖嘖,太牛逼了,那條狗抵他得畫多少幅畫啊,好像有次還被城管追著幾條街跑,人家城管開著車,他個傻蛋還往大路上跑,也不懂往箱子裡鑽。那狗死了,後來他找著我,對我說,其實狗死了也值了,他錢沒白花,畢竟我高興了兩天。」賢芝說。
我想想覺得馬衛真是個好男人,寒風裡在新家口像個小販一樣擺張凳子賣畫,他們搞藝術的人,臉皮比我們一般人要薄的多,他如果不是真的愛賢芝,不會把辛苦掙來的錢就買了一條狗的。
「現在想想,我覺得他說的那句話還真讓我感動,幾千塊錢那時對他來說是鉅款了,幾乎是全部家當給我買了條狗說就算是我開心了兩天也值得了,素素,我想當時的我真的是很白痴,我都沒有讀懂這句話背後的深情,我錯過了馬衛,我真的很遺憾,自從聽說他結婚了之後,我腦子裡一直在回憶我和他的那些事。」賢芝說。
距「賢芝,你有沒有發現,你對馬衛對你做過的事和說過的話,你都印象很深刻啊,你好象一點都沒有忘記他,你一直都認為自己有自己的生活,沒有和他再聯絡過,可你回憶起他來,你居然能記得清清楚楚。你要知道啊,你身邊的男人那麼多,你能記得幾個,我說難聽點,和你那啥過的男人,你都記不清長相了吧。」我試圖讓賢芝多想想馬衛,雖然馬衛結婚了,但到底他妻子不是咱中國人,傷害了也無妨,重要事賢芝幸福。
這點我還真夠自私的,我覺得賢芝這個時候只要主動向馬衛道明心跡,他們這對錯過了太多的男女很有機會走到一起。
「是啊,我告訴你噢,我連和鄭兆和在一起的事都記得不是很清楚了,是我老了嗎,但和馬衛的那些對白,都過去了這麼些年,我都記得,那時候他真的很可愛,偷偷地喜歡我,我還跑到他畫室裡去找他,我說你是不是喜歡我,他羞澀的點點頭,我說你要是喜歡我的話,那你就給我畫幾幅畫吧,我一朋友飯店開展要掛幾幅畫,你就幫忙一下。他居然很認真地畫了幾幅,那時候的馬衛,又單純又認真。」賢芝說到動情處,眼角都是喜悅。
鵂「你要不要考慮一下和他在一起?」我問她。
她把最後一口香蕉塞進了嘴裡,香蕉皮放在了我手心,說:「不用考慮了,不會在一起的,回憶是美好的,就像你說的,有這些懷念就足夠了,他結婚了,我還是應該祝福他,況且,我也不想去破壞別人的家庭了,不會有好下場的。哎,對了,說起這個,我問你,那個秦什麼的三八現在混去了那呀?」
我把我在北京見到秦湯湯的樣子告訴了賢芝,秦湯湯真是要有多狼狽就有多狼狽,像是連吃飯住酒店的錢都沒有了。
「我聽溫安年的口吻說,好像這一切都是溫安年搞的,他這樣有心機有陰謀的人,秦湯湯騙了他的錢和房,還能有什麼好嗎,聽說是跟著一個三流導演拍了幾步三流的電影,不,是片,也沒一脫就紅,沒人舒淇那好命啊。溫安年說了,她既然那麼愛拍床上的事,就讓她拍個夠,好像拍完了非但沒給錢給她,還把她身上的財物搜得一乾二淨。」我跟賢芝說著秦湯湯。
「我靠,這麼慘,也夠壯烈的,估計這輩子都別想再翻身了,也是活該,這種女孩心地太壞了,想出名想瘋了。」賢芝說著,她站起身,在我面前原地轉了一個圈,興奮地說:「我身材怎麼樣,是不是比以前更好了?我告訴你噢,出去你得幫我辦一件事。」
我笑著說:「什麼事啊,還這麼神神秘秘,說吧,我能做到的我肯定做到。」
「我——我在這裡,都好久沒有那個那個了,你懂我的意思吧,出去你趕緊給我找個男人去,以前我兩天沒男人都不行,我在這裡都待了兩月了,毒癮倒戒掉了,可是那個真戒不掉,我可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紀啊。」她鬼鬼祟祟地說。
「一邊去,你又沒個正經了,我可是良家婦女,我去哪裡給你找男人供你享用去,你可別忘了你之前怎麼對我承諾的,別縱慾過度,看來還要把你送進戒欲所,沒個男人就活不了了的樣子。」我哭笑不得。
「你還說是我好姐妹呢,我生理需要啊!」賢芝說這句話的時候,嗓門提高了一下,我趕緊讓她小聲點,別給醫生聽到。
和賢芝聊著聊著,她該要進行心理治療了,其實還是說了很長時間的,我依依不捨,我說我要走了,她特意拿著一把小梳子放在我面前,乖乖坐在凳子上說:「你走之前,幫我梳個頭吧。」
我拿起梳子,給她梳了一個漂亮的髮型,很淑女的樣子,她穿著白襯衣,很乖的樣子,對我招手,看著我走。
轉身走出大門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哭了,我總是不敢面對她的眼睛,我總覺得自己虧欠她的,對她還不夠好,看到她現在健康快樂的樣子,我真的很欣慰。
ps:吼吼,今日第二更,大家看出我的更新誠意了吧。
第二百五十三章:蝸婚(253)
她始終都是我最好的朋友,這世界上再也沒有一個女人,除了我媽以外,可以這樣無私的對我好,她是那種真真正正可以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女人。
當今的女人與女人之間的友誼,又有幾分是真的,別說兩肋插刀了,沒有在你背後暗齪齪捅上一刀已經算是不錯了。
走出戒毒所之後,我去婚姻介紹所一趟,去給賢芝報了一個名,等了一則徵婚廣告,我是這樣寫賢芝的個人資訊的。
林賢芝,女,28歲,離異單身,是一個外表開朗漂亮,內心率真善良的女人,值得你去愛和呵護。
距聽起來是有些肉麻呢,交了五百塊錢,我開始充滿了期待,等下星期賢芝出來,我就要好好給她打扮,讓她能不停地去約會見男人,其實也不一定就是為了結婚,只是給她提供一個找男人的平臺,她不是說自己如狼似虎餓了嗎,填一填她的饑荒,畢竟通過婚介所相親找男人要比夜店酒吧安全的多。
賢芝雖有不夠光彩的過去,但她是個善意的女子,我相信,善意率真的女人,只要她內心沉澱積累下來,她到了一定的年齡,她自然就乖乖的安分守己了,這時候的她,會像一枚滄海遺珠,哪個男人撿到手就真的是撿到寶了。
畢竟是開放的年代了,即使她有過的一些男人交往,甚至發生關係,我相信她還是會找到一個可以包容她的男人。
鵂在小城的街道上又逛了逛,路過一家音像店,裡面有很多音樂碟片,我看了看,有不少歌是之放寫的,上面宣傳的是音樂才子楊之放傾力打造單曲,我買了幾張,這還是第一次去買他做的這些歌,我想,我要多融入他的生活,多懂他,當然要從他心愛的音樂開始了。
記得小時候有人說過,說愛唱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都是善良的孩子。
這句話其實還是挺有道理的,愛唱歌的孩子,大多都是開朗樂觀積極向上明媚的孩子,哈哈,比如我和賢芝都挺愛唱歌的,比如溫安年這個混玩意就不愛唱歌,反正我認識他那麼久,就還真沒聽過他開口唱歌。
以前還總抱怨呢,抱怨過為什麼別人的男朋友丈夫都會深情地和她們對唱情歌,甚至會在校慶的時候或者她們過生日的時候抱著吉他在樓下唱歌,可是溫安年就不會這些,他只會一封封肉麻的情書寫給你,那些話他說不出來,他就噁心扒拉的全部寫在紙上。
現在倒好,老天賜給了我一個會寫歌會唱歌的男人,還是個職業的音樂人,他的歌都極暢銷,很多新出道的女歌手都想他為她們寫一首歌,那種真正可以一炮走紅的歌,他寫的歌變得很搶手了。
還有一張碟片外包裝上宣傳說:情歌王子。
可真夠打動人心的,但是我也好奇了,之放他這些年一直都是寫歌,他唱歌其實真的很好聽,一點也不亞於那些當紅的小歌星在臺上又蹦又跳的那種,但是很奇怪,他從來不願意去真正做一個歌手。
如果愛音樂,為什麼僅僅侷限於寫歌呢,其實唱歌,發專輯不是更好嗎。
可能他不想出風頭吧,這是最合理的解釋,他向來都是低調的人。
他寫給我的新年情歌,都是他自己唱的,他不把他寫給我的新年情歌給那些歌手唱,他寫好,譜好曲,然後唱給我聽,之後就放在書房裡收起來。
他說每年都要專門為我寫一首歌,他來唱,唱給我一個人聽。
多好,情歌只唱給我一個人聽,我不是他的那些女歌手,但是他也會每年寫一首歌送給我。
拿著這些音樂碟片,想著他,分開並沒有幾天,思念就成了這個樣子,我想我是太依賴他了,這樣不好,中午還剛和他通了電話,居然下午就狂想他。
其實我有時候也很討厭這樣的自己,又矯情又自私,想他,不也是一種很自私的行為嗎?
沒有辦法,誰叫他這麼寵溺我呢。
和他在一起後,我才知道男人對女人的寵溺可以到這樣的程度,習慣了他在身邊的寵溺,甚至和他一起過馬路,我都會不由自主的牽著他的衣角,我知道季素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當媽媽的人了,不該這麼矯情了對不對。
戀愛中的女人,不管多大年紀,都是白痴和小傻瓜。
杜拉斯啊,這麼偉大的女作家,八十多歲的時候,居然和二十多歲的帥哥談戀愛,想必她是極有魅力的,真正有魅力的女人,是真的與年齡無關的,杜拉斯即使八十歲了,和她的年輕男朋友在一起,也許依然有少女的嬌羞。
我就見過一幕,是在散步的時候遇見的,一個頭發花白的老奶奶,坐在輪椅上,她穿著大紅色的針織毛衣,花白的頭髮顯得特別的精神了,最重要的事,她擦了口紅,那是深紅顏色的口紅,她塗在嘴上,一點也不顯得豔麗,反而是很風情的樣子。她身後推著輪椅的是一個和她年紀差不多男人,很柔和的目光看著她,眼裡都是寵溺和愛憐。
真的無法想象,女人到了那樣的年紀,依然可以風情比得過年輕的小姑娘,身邊的男人,依然為她著迷給她寵溺。
我回到了家裡,將碟片放進了房間,媽媽抱著小放出來,孩子一見到我,就張開了小手,看著他健康的樣子我真開心,再過幾個月他就要出牙齒了,很快他就會喊爸爸媽媽了,時間過得真快,這麼小的孩子,真是看著就在長。
ps:三更完畢,後面的就3號出來了噢!晚安!
第二百五十四章:蝸婚(254)
小放是越長越像我呢,幸好沒有溫安年的多少影子,否則要是像溫安年的話,我可就有點有陰影了,豈不是看著他的臉就要想起溫安年來。
我摟著他說:「寶貝,有沒有想媽媽呀,和外婆在一起玩什麼呀。」
他兩隻小手裡抓著一個魔方,大眼睛不知道注意力集中在什麼地方。
「剛喂好了奶,吃飽了就玩起來了,不像以前生病的時候那樣愛睡了,現在是又愛玩又好動,像是有很多的精力,明天再出去就給他多買點小玩具,小男孩肯定喜歡車啊積木什麼的。」媽媽看著孩子開心地說。
煥「外婆說要給你買玩具車,開不開心啊——我的小寶貝,媽媽親一個。」抱在懷裡,真是幸福。
季颯下班回家的時候,提了一個大盒子,他嘴裡說著真夠沉的把盒子放下來,我開啟看,盒子裡都是幼兒的玩具和積木,還剛想著要給孩子多買些玩具,沒想到這個當舅舅的這麼快就準備好了,我把玩具一件件從盒子裡挑出來看,季颯在一旁喝了一大杯水。
「你這個當舅舅的還真是稱職,買這麼多玩具,我下午還和媽說著明天去給孩子買玩具呢。」我拿著一個玩具小賽車走到趴在沙發上早看著紅色小賽車眼睛眨都不眨的小放。
臂「寶貝,看你舅舅多疼愛你,給你買的小車。」
季颯坐在沙發旁,說:「姐,你可真是過獎了,不過這真不是我買的,是早上公司快遞送來的,是程朗寄來的,我當時還想這麼沉一盒子能是什麼呢,沒想到都是小孩子的玩具,幾乎是把各個年齡段的都買齊了。」
程朗買的,還真沒想到是他買的,真讓他費心了,想著就打一個電話給他,不管是作為他的朋友還是員工,我都沒有做好,作為朋友沒有給程朗足夠的關心,一直都是他關心我,作為員工,我好像很久沒有過問公司的事了,想想心裡真過意不去。
他的手機鈴聲這麼些年都沒有換過,那是幾年前我們都聽著一致認為好聽的《風繼續吹》,程朗是一個念舊的人,他不會那麼容易的變遷,總是大度而瀟灑,有這樣的朋友和上司,真是我的榮幸。
他接了電話,聲音有些疲憊,卻仍然很驚喜,說:「季素,怎麼想著打電話給我了,是不是要回來工作了?」
「工作我目前是回不了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給我留著位置呢。我還要籌備婚禮,是不是很快啊,去年離異,今年就把自己嫁出去了。」我笑著輕鬆地說。
「你的位置,一直都給你留著,隨時,你都可以回來。」他認真地口吻說。
「當然,你是我的好上司嘛。玩具我收到了,你買的可真多,孩子的童年都有你的玩具陪伴了,謝謝你,費心了。」我說著,心裡很難過,不明白怎麼就突然難過了起來。
「小小心意,你知道,我也很喜歡孩子。好久沒見了,你結婚的時候,要通知我,我去參加你的婚禮。公司裡的同事還有我,都等著你回來。」程朗說。
「好,也許快了。不過,結婚不會辦酒席了,難道你想出兩份紅包嗎,哈哈,要是辦酒席那你們好多人還真是送了我兩份禮,我和之放直接出國旅行,婚禮很簡單,屬於我和他二人吧。不過,我會給你捎喜糖的。」我想著,覺得就很有趣,我都結了兩次婚,他還一次都沒有結。
「那也好,要真讓我參加你兩次婚禮,我還真不是滋味。」他玩笑著說:「看著你嫁了一次又一次,就是臨不到我做新郎,是不是?」
「你真逗,一點也沒個正經。之放現在在南京呢,你有見到他嗎?」我問程朗。
「沒有,倒沒有見到之放,不過前幾天遇上溫安年了,他帶著一個年輕女孩在大街上和另一個年輕女孩打了起來,我開車正好經過,下來就勸了幾句,那個和溫安年在一起的女孩仗著有溫安年,把另一個女孩打得不輕。」程朗說。
溫安年帶著一個年輕女孩逛街這倒不稀奇,但我想另一個女的很可能就是秦湯湯,她現在是糾纏著溫安年沒完沒了,這也是溫安年自作孽,我對程朗說:「他們打架隨他們去唄,你以後看到可不許勸了,你不知道,以前那個女孩是怎麼打我的,現在她也有今天被打的下場,真是風水輪著轉。」
程朗低低地聲音,有些飄渺,他想了想說:「你現在,很幸福,是嗎?」
「是啊,幸福,很幸福,比以前幸福多了。」
「那就一直這樣幸福下去,我也放心了。」
「你別說我呀,你說說你自己,都多大年紀了,你這個鑽石王老五多少女孩惦記著呢,還不趕緊結婚生子,以後生個女兒吧,我讓我兒子娶你女兒,你可別嫌棄他有溫安年的基因啊,我想他不會像溫安年那樣的。」我催促他趕緊把婚姻大事給完結了。
「我會的,如果再遇到好的,我一定會好好的把握。」程朗說。
通話結束後,我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我並不是傻子,程朗的話語外,我能聽懂,他祝福我也為我尋找到好的歸宿感到開心,他也有失落。我和之放認識,也是因為他的安排,是他不放心我,拜託好朋友之放看著我的。
如果不是遇見了之放,程朗也許是更好的選擇,只是他一直都沒有主動說過,他是很含蓄內斂的男人,但我能肯定,以後他的太太,一定會是無比的幸福和受寵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