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了不好聽。」
『但妳的聲音好聽。』
「是嗎?」她笑了,於是聲音更甜,「謝謝。」
「我得走了。」笑聲停止後,她說:「我出門會小心,你別擔心。」
『其實我沒想過要擔心妳耶。』
「你少來。bye-bye。」
在我考慮該不該也說聲bye-bye時,她掛了手機。
我坐在沙發左思右想,為什麼她總把我誤認為是她認識的那個人?
電話也通了十幾次,她都不會覺得奇怪?
難道我跟她真正認識的那個人很像?
該不會我真的是她認識的人,只是我忘了而已?
這應該不可能吧。
聲音這麼好聽的女孩,如果長得漂亮,我一定死都不會忘;
如果長得不好看,我應該也會有「啊,真是可惜」的印象。
突然打了個噴嚏,才想起自己幾乎是光熘熘的。
趕緊回浴室擦乾身體、穿好衣服,坐著發呆一會。
發呆完後便拿了把傘出門,雨果然很大,這是一場很有魄力的雨。
我緊抓著傘柄,慢慢走到巷口的7-11買了個御便當。
「要加熱嗎?」看起來才20歲的女店員問。
『太熱會燙傷我這顆冰冷的心。』
「呀?」
『請加熱。』我說,『謝謝。』
只要看到年輕的異性,我總想跟她多說兩句話,言不及義也沒關係。
我左手撐著傘、右手拿著便當,快到家門口時手機竟然又響了。
我手忙腳亂,先把右手的便當放地上,再把左手的傘交給右手,
空出的左手才可以從左邊褲子口袋掏出手機。
來不及看來電顯示,直接按鍵接聽,然後貼在左臉頰。
「我到了。」
『到了哪裡?』我很納悶。
「剛剛已經說過了呀。」
『喔!』我恍然大悟,『原來是妳。』
「你都沒認真聽我說話。」
『讓我想想看。嗯……』想了五秒後我才回憶起上一通電話的內容,
『是餐廳!妳到了妳工作的餐廳。』
「你如果再這樣,我會生氣的。」
『抱歉。』我說,『請問有什麼事嗎?』
「沒事。只是跟你說一聲我到了而已。」
『這……』
「這什麼這,我怕你會擔心呀。難道說你不會擔心嗎?」
『其實我真的……』
「唉呀,不能說了,得忙了。」她打斷我,然後壓低音量說:
「領班的眼睛抽筋——正瞪著我呢。bye-bye。」
她掛了手機,我又沒說bye-bye。
沒想到這次不用等三天,只過了半小時她便又打來。
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她得知道我並不是她認為的那個人。
其實我老早就跟她說過我不認識她,但她總是不信。
也許只能藉著見個面來澄清這場誤會。
剛開始接到她的電話時,我確實想過藉著見面來澄清這場誤會;
但現在的我卻不希望這誤會冰釋,所以寧可不和她見面。
這並不是意味著我很喜歡她,雖然我對她很好奇,也有一些好感。
我只是很enjoy有異性關心我,而且對我似乎頗有好感的狀況。
即使這種狀況只是一場誤會。
我今年35歲,距離跟上一任女友分手時的28歲,已經七年了。
這七年來,我不僅沒再交女朋友,認識的異性更是屈指可數。
我覺得整個人都快枯萎了。
但這女孩的出現卻滋潤了我,讓我的日子不再枯燥。
因此雖然我和她之間有些莫名其妙,我卻捨不得放棄她帶來的溫存。
我知道這樣很自私而且對她不公平,但請再給我一點時間。
我一定會良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