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如初見

靡寶中短篇小說集 靡寶 第1頁,共2頁

媽媽在電話裡大叫出來:「什麼?你們分居了?為什麼?」

我耳朵生痛,把話筒拿遠,皺著眉頭。

離婚,是當事人的婚姻出了問題,可問為什麼的總是別人。

我說:「媽,我們今天已經簽字了,反對無效。」

媽媽問:「是誰先提出的?」

我說:「是我,我喜歡上了別人。」

媽媽不信,說:「你是我女兒,我知道你是怎樣的人!」

我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我說:「媽你不用擔心,這世界每天都有無數對夫妻離婚,我們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對而已。」

媽媽反駁:「可這世界上也有無數對夫婦白頭偕老,你們為什麼不是其中的一對?」

我苦笑,「我們掌握不好這門技術。」

媽媽說,丹心,丹心。給你的名字沒有起對,你總讓我擔心。

我鼻子酸了,只有母親才會這樣愛我包容我。我說:「媽,我沒事。我還年輕,還有機會找個好男人。」

媽媽還是不停地說:「怎麼好好的就突然分居了,房子和車……」我掛電話時她還在那頭叫「丹心?丹心?」

然後一片寂靜。

我覺得很疲憊,空空的屋子裡,只有我和我的貓在一起。我環視這間豪華高檔的套房,牆上還掛著我們的旅行時的照片,背景是九寨溝人間天堂的風光。那時他的俊美中還帶著一點點青澀,而我正在熱戀中。

我站在沙發上,摘下那張照片,丟到角落裡,頹廢地倒在沙發上。

我和他提到離婚時,他就是坐在這張沙發上的。

我很直接地說:「程瑞,我想和你分居。」

我說我想分居,就像平時告訴他「程瑞,我想上街買點東西」或「程瑞,我想回趟父母家」一樣。

他正在看曲譜。今年他的事業正達到頂峰,上一張專輯創下最高銷量,滿世界鋪天蓋地都是他的新聞和海報,他們稱他為塞壬。宣傳海報上,他□著上身,海草纏繞在他身上。

我的丈夫,英俊性感,入了多少少女的春夢,卻無可奈何地走出了我的生活。

他聽到我說的話,有點驚訝地抬起頭看我,一雙不論時光如何流逝依舊深邃動人的眼睛盯著我的眼睛。他看著我,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考慮是否要把剛才的話重複一遍時,他輕輕說:「還是要走到這一步嗎……」

我當他同意了。這個過程是很多離婚夫妻羨慕的: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簡潔的語言和最平靜的方式得到最理想的結局。社會流動人口那麼多,來了又走根本沒什麼,這世界上誰都陪不了你一輩子。

電話聲又響起來了,估計是媽媽發動親戚朋友來輪番轟炸的。

結果是程瑞,他問:「你沒睡嗎?」

我看看鐘,才九點。笑道:「我在等待十二點的鐘聲呢!」

他沉默了一會,說:「我想今天回來拿點東西。」

沒問題。

這房子是他買的,分開時給了我。他是個很會善後的男人,說要和他分手的是我,但把我今後的事安排地穩穩當當的人是他。房子、車、首飾、信貸,甚至書房裡的一株米蘭花。

那是我送他的結婚週年禮。他送我鑽石,我送他花。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花卻只開一季。我賺了呢。

我放下電話,然後拔了電話線,以防止家裡三姑六婆們接連不斷的「愛」的詢問。當初結婚的時候,受了她們多少風言冷語,什麼好好一個大學生卻偏偏嫁一個酒吧裡唱歌的小子,是不是自甘墮落不清不楚肯定是奉子成婚云云。父親氣得扇我一個耳光,母親好久沒同我說話。

可我還是嫁了他。那時候年輕,有年輕的身和心,還有年輕的勇氣。愛情天大地大,而我只擁有他。

程瑞說,我會對你好。我便緊緊抱住他。

那個時候啊。

還好母親生氣是因為我沒有告訴他們就離了婚,而不是怕親戚知道了丟人現眼。她怕我受到傷害,雖然那已經是不可避免的。

不存在沒有傷痕的成年人,只是我們有遮掩的華服而已。

我去臥室先收拾他的東西,好讓他回來拿。

開啟衣櫃,就看到了我買給他的一件大衣。那時我們才交往。我在名牌店裡找到這件衣服,我想他極適合這乳白色和這大小,然後花了一個月的工資買了下來。那時他穿著這衣服高貴耀眼,像有聚光燈打在他身上。我當時就肯定,他註定是要紅的。

我回想,覺得他那樣的好端端的一個男人,硬要逼成丈夫,實在有些不忍。於是有點理解歌迷們憎恨我的心情了。這叫暴殄天物。

我拿起他常穿的衣服放床上,開始疊。想電視裡男人離家出走,妻子扯著衣服拽著箱子苦苦哀求,我卻還幫著收拾。母親見到了不知怎麼個嚷嚷法,她一輩子都把腰桿挺得筆直,見女兒這樣作踐自己,不咬舌頭!

我和程瑞的新房只有十五平方,一扇窗戶,對著一面爬滿青藤的磚牆,吊扇一轉起來就咣噹咣噹響。夏天蚊子很多,我點起蚊香加班看檔案,他坐在席子上彈吉他。他唱著寫給我的歌,他是在海上唱歌的塞壬,我是船上被他誘惑的少女。

那時候我們沒有錢,他穿著磨白了的牛仔褲,我素面朝天。我們週末會趕個大早買兩張半票進公園,遊蕩到日暮時分才出來。後來公園收全票了,他就帶著我去爬牆,有次被管理員發現,我們瘋跑過三條街才逃脫。

這些,我父母不知道,他的朋友不知道,他的歌迷也不知道。

後來他紅了。他當然會紅,聽過他的歌的人都會這麼認為。他的海報出現在大街上,他的人出現在電視裡。我睡得迷迷糊糊之際,他才回來,帶著煙味的嘴唇吻吻我,翻身立刻睡著。

這些,別人也不知道。

女孩子們在網上吶喊著愛她,我在她們嘴裡,只是「那個女人」,沒有名字的女人。塞壬還是塞壬,昔日的少女卻變成礙眼的黃臉婆了。

在她們眼裡,我就是那種窮奢極侈,嬌生慣養,徒有其表的女人,外出時有紅色法拉利,買名牌時用丈夫的金卡,一招手就有成群僕人專門伺候,首飾掛得像飾品架,圍貂皮,踏高根拖鞋,伸出手來指尖紅紅,十米遠就能聞到身上香水味……

我停下手上的事。他說搬說得容易,這五櫃子的衣服他怎麼帶走。然後去收拾桌子,一拉開抽屜,就看到我們的婚戒。

我愣了幾秒,然後把戒指從盒子裡取了出來,發呆,考慮呆會是否要把戒指給他讓他帶走做紀念。

真讓人頭痛。簽了字,說話都要再三思量才敢出口,生怕出點差錯昔日夫妻轉眼就成了仇人。以前一個朋友離了婚,跑來向我訴苦,說簽字時她不過抱怨筆不好用,那男人就兇她:怎麼?就那麼急?

可我知道程瑞決不會這樣。他是個好男人,重情重義,識得大體,溫柔體貼。我嫁他六年,是我的榮幸。他不再愛我,但他仍是個上等男人。

我全無了心思,回到客廳。

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我失戀。三年恩愛轉頭空,不勝人生一場醉。老外跑過來,在我身邊嘰裡咕嚕,可憐我是外語系學生,那時候也聽不懂半個詞。那洋人來拉我,程瑞突然從臺上跳下來,大吼:別碰我的女人!然後將我帶走,丟進計程車裡。

我一直笑。現在回想起來,一直牢牢記得他那時的每句話,可見凡事有前兆。

第二張專輯大賣後,他才長長舒了一口氣,這才回頭看到我寂寞的笑。他一張奪目的臉,大帽子加高領衣服,我替他熱。我們跑去□廣場。黑幕下,車來車往、燈火輝煌。我們激動地擁抱對方,像初相戀一樣熱情,像偷情一樣興奮。我忽然覺得憂傷,我懷念以前吃完晚飯手拉手走在大街上的日子,懷念他在酒吧昏暗的臺上唱著最後一首獻給我的歌,懷念那日日夜夜平淡幸福的廝守。

牆上的鐘敲了十下。我站起來去廚房找點吃的。一開啟冰箱,只有酒。我拿了一瓶,倒上滿滿一杯,一飲而盡。然後坐到客廳裡,開啟電視,歡樂的聲音頓時瀉了一屋子。

然後手機響了,我跳起來,回憶起我拔了電話線的。

程瑞在那頭大聲說:「丹心?你電話怎麼突然打不通,我還以為你出事了。」

「沒事!沒事!」我忙說,「你什麼時候到?」

「這裡出車禍,給堵住了,要晚點到。」

我對著手機苦笑。又是遲到。離婚了還要上演這戲碼。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開始在等待中生活。等待那人回家,等待那人給我打電話,等待他記起我這個人。記不清在沙發上睡著了多少次,記不清在餐廳裡空等了多少回,終於明白原來婚姻不是結束,婚姻是另外一個開始,「從此幸福」依舊存在於童話。那些愛情小說著實害慘了少女們。

電視裡有女孩子在大叫:芊雯!我驚醒過來。

那個女子依舊嬌豔美麗不可方物。一度,她和我丈夫的緋聞漫天飛。

我見過這位女士,是在一部電影的首映式上。我著白色套裝,她則是黑色露背小禮服,活似要來場正義於邪惡的較量。我們一握手,記者的閃光燈就唰唰亮,閃了我的眼睛。我有些躲閃,她卻立刻擺好了姿勢千嬌百媚大大方方。

回來路上我問程瑞:「有沒有心動?」

程瑞屈起中指敲我腦袋,說:「胡思亂想!」

我總是開他們玩笑,我有黑色幽默,我苦中作樂。報紙上報道他們如何出雙入對,我嘻嘻哈哈邊看邊念邊吃蘋果。他們當然不拿我來炒作,他們不稀罕我。

後來我上網看到歌迷們高呼著要程瑞離婚,「休了那個婆娘」,和芊雯雙宿雙飛。我這才覺得這事不好玩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成了粗鄙庸俗的村婦,程瑞是娶錯了老婆的才子,芊雯女士倒成了與他心意相同才華共賞的紅顏知己。

這感覺不好,真的不好。我是一個善良無害的女人,為什麼我的嘴臉被刻畫得那麼醜惡?

我識英雄於微時,我錯了嗎?可是我懷璧,於是我錯了。

我突然覺得口裡很苦,又仰頭灌了一口酒。程瑞還沒到,但我有足夠的耐心等,可以一直等下去。

我們婚後程瑞唯一一次大假,我們唯一一次旅行,我們去了很多地方。在阿爾卑斯山腳,溫暖的小旅店裡,我們圍一張大大的羊毛毯子,縮在窗戶前壁爐旁,看窗外白雪覆蓋的山和草地,看天空深深的藍色。

我看漫天飛雪映襯下的天空,不知道這美麗後面有什麼。

程瑞問我怎麼一直不說話。

我說:「小時候,大人說每個人都有一顆本命星。有陣子我就夜夜抬頭看,那裡定有一顆獨一無二的星,那是屬於我的。」

他緊經擁抱我說,我就是屬於你的,屬於你一個人的。

但是他錯了。

酒瓶空了,我放下瓶子,看鐘,已經十點半。我又去拿了瓶酒。我其實不應該喝那麼多,我酒量不高,萬一到時候見了他管不住舌頭胡言亂語該怎麼辦?那太丟臉了,我不要。我是個堅強自信的女人,我死要面子活受罪,即使整個世界塌方了,我也要在廢墟上抬頭挺胸地活著。

他會怎麼看,他會怎麼說,都不管了,他已經我不是我丈夫。以前一顆心懸在他身上,一雙眼睛只看著他,一對耳朵只聽他的話。現在離了婚,由奴隸解放為將軍,樂得輕鬆。

電視裡,主持人問芊雯和初戀情人第一次約會在哪裡。她含糊答學校。我突然想,我和程瑞的第一次約會在哪裡?

記得是在街角一家麵條店。夏日的傍晚,天邊一片火燒雲,我們兩個面對面坐在悶熱的小店裡,趟著汗水吃牛肉麵。程瑞那時候就是一個大男孩,他不友善地說,大小姐,你時間多得可以打水漂,我卻靠著晚上賺點錢餬口。你要玩可以,放過我行不行!

我笑眯眯道,要不要再來一碗冰綠豆沙?

他苦惱,自尊與食慾在戰鬥,最後放棄尊嚴選擇了一碗冰涼清甜的綠豆沙。

那是我們的開始,清貧少年和天真少女,像所有那個年紀的愛情一樣輕盈浪漫。我著迷地看著他半瞌著眼睛唱情歌,他亦著迷地看著我在他那間小廚房裡忙忙碌碌。那時候誰都沒有想到多年後兩個疲憊的成年人會坐在一張桌子上籤署一份叫離婚協議書的檔案。

許多夫妻都只可以同患難,不可共富貴啊。

然後門鈴就響起來了。我跳起來,手忙腳亂地把酒瓶藏好,匆匆涮了口,這才去開門。

站在門外的居然是月如姐。程瑞的經紀人。

十點半不算早了,我去廚房為她衝了杯檸檬紅茶。出去時就看到她正拿著我丟到一邊的照片在看,對我說:「你下定了決心後也真夠狠的。」

我聳聳肩:「不然怎麼叫下定決心。」

她接過紅茶,開始遊說。

「凡事都會有轉機,看著明明走到了死角,誰知暗處還有一扇門。你們太倉促,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