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假如有一天我們死了,一定要面對面埋在那塊promisedland。這樣,在千年萬年後我們轉世醒來,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對方的臉…………
promisedland/末日之戀
文/靡寶
小暮來到那片荒漠的時候,正是一年裡最乾旱的季節。
太陽烘烤著大地,泥土龜裂成塊,萎靡的植物都成了和泥沙一樣的黃色。她站在這塊在藍天的映襯下顏色和諧而富有情調的荒漠上,感嘆著造物主的神奇。那時她手裡還拽著她的那個已經髒兮兮的包,她僅有的財產。渾身是土,臉被泥灰和汗水覆蓋,細小的傷口布滿全身,疲憊灌滿每一條血管。
那是最後一次核爆炸後的第二年夏天,人類進入了各種資源短缺和瘟疫蔓延的恐慌裡。
小暮見到阿嚴的時候是他最迷茫的時候。她的袋子裡空空的只有兩件衣服,沒有食物也沒有水,她的嘴唇裂開了很痛,她的腳也打出了血。小暮看著這片空曠荒涼的大地打從心裡想念著因疾病而去世的父母。從很多很多方面來說那時的小暮還是個地地道道的孩子,她還會哭會想吃糖會夜晚蹬被子等等。而在那時像她這樣的流離失所的孩子有千萬之多,他們或存活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或死在去收容所的路上。
阿嚴那時穿著黑色衣服,這點給小暮印象非常深刻。因為那裡是太陽毒辣的荒漠,沒有什麼比黑色更吸收熱量的了。那個男人蹲在一片斷壁殘垣邊不知在擺弄什麼。然後小暮發現他居然沒有戴防毒面具,這更不可思議。大氣已經被有毒的孢子充滿,病菌滋養,就如同很早以前的一部叫《風之谷》裡的那片荷母的森林一樣危險。防毒面具已經成了必須的生活用品,消毒如同喝水一般平常。
小暮往阿嚴那裡走去,剛走了兩步,腳下一陷,就掉進下面的不知什麼東西里。
阿嚴那時其實在修理他的空氣淨化裝置,說出來恐怕都不信,但他的確是個很出色的工程師。不過整個世界的經濟已經崩潰,所以一個優秀的工程師也和一個匝桶匠沒什麼區別。甚至,一個賣牛奶的也會比他更受到歡迎和尊重。
阿嚴聽到身後有悉悉索索的聲音時,還一陣驚喜,心想有新的獵物掉進陷阱了。回過去一看,才發現是個人。一個小孩子,只得一點點大,戴著難看的防毒面具,髒做一團。那團東西給他的陷阱纏住了腿,正在拼命掙扎著,防毒面具下發出嗚嗚的聲音,像是在罵人。
阿嚴把小暮自裡面拽出來的時候終於聽清楚她在說什麼了。小暮用所有人都聽得懂的英語罵:「狗孃養的!」
阿嚴想也沒想就揚起手啪地狠拍了一下小暮那帶著防毒面具的腦袋,說:「你這死小孩說什麼呢?」
後來阿嚴把小暮帶回他的帳篷裡給他包紮傷口。阿嚴並不是特別好心,只是覺得小暮還是孩子,而且他一個人在這片荒原上生活得太久,有點寂寞了。
阿嚴對小暮說,把面具取下來吧,我這裡的空氣是淨化了的。然後把毛巾塞給他,叫她去洗澡。這小孩不知多久沒有洗澡了,髒得不行。小暮洗完澡出來,擦頭髮上的水珠,抬頭一眼看到站在門邊的阿嚴,尖叫一聲捂住胸部。
阿嚴滿不在乎地嗤笑:「別遮了,飛機場都比你那裡平。」
他丟給小暮幾件衣服,衣服上帶著汗水和塵土的味道,小暮可憐巴巴地皺著眉頭,掙扎了半天還是穿上了。
阿嚴問她:「你從哪裡來?」
小暮說:「我從破滅的城裡來。」
「那你要去哪裡?」
「去一個適合生存的地方。」
阿嚴嗤之以鼻:「別做夢了,這個世界已經完蛋了。」
小暮茫然不知所措。她所認識的人,父母、親戚、朋友,全部都失蹤或者死去,年幼單純如她,其實都沒有估計到自己居然還能夠活這麼久。死亡在那個時候,已經不是恐懼或者折磨,而是一種解脫了。
阿嚴看著眼前這個女孩子嬌嫩的面龐,問:「你多大了?」
小暮說:「十七,你呢?」
阿嚴沒回答,他心想,十七歲,一朵開在末世的花,初吐芬芳,卻就要凋謝了。
就這樣,小暮被阿嚴收留了。
他們一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打水。這是他們每天必須做的事。沒有水,就沒有生命!
他們每天要走很遠,幾乎要花去半天時間。阿嚴揹著水箱,小暮就小跑著跟在他後面。等他們到達那個還沒有被汙染的小湖泊的時候,才坐下來歇息。
小暮就是在那時學會的抽菸。她累極了,渾身是汗,把自己整個泡在清涼的水裡,只露出鼻子以上部分,一雙大眼睛楚楚可憐地從防毒面具裡往四處張望。
阿嚴就和他說:「上來吧,再泡下去就長尾巴了!」然後把吸了一半的煙丟了過去。
小暮最開始嗆了個半死。
吃的非常單調。阿嚴自己種的有土豆,他們在那個湖裡捉一點魚。沒有鹽,但是已經比小暮以前的伙食好了太多。她的臉上終於有了一點紅潤,並且開始微笑。
他們回到阿嚴的帳篷才取下面具,那裡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比較安全的地方之一。
小暮會在下午沒事的時候去畫畫。
荒漠的夕陽是橙色的,燃燒起來般的熱烈。小暮總會先對著夕陽站上幾分鐘,再開始動筆。
阿嚴不懂畫。我們總不可能要求一個出色的理性的機械工程師也能體會一個感性的藝術家的舉動和作品。更何況當阿嚴看到小暮畫的夕陽是紫色的時候。
「那是什麼東西?」他那時問。畫布上一團紫色的雲霧般的東西,有說不出的詭異。
小暮起初很有耐心得解釋給他知道,「那是夕陽,就是你身後的東西。」
「怎麼是紫色的?」阿嚴無法理解。
小暮很驚訝地看他,說:「可夕陽就是這個顏色啊!」
這一句話,阿嚴就知道了這個女孩是色弱。
頓時他非常同情小暮,覺得她和自己很像,一個是有出色的設計才華卻無人賞識,一個是有熱愛藝術的心卻沒有先天條件。這就叫惺惺相惜,讓阿嚴把小暮列為了自己的難兄難弟行列。那時候的小暮在他腦子裡是沒有性別的,小暮只是小暮而已,一個又幹又瘦的孩子,天真單純,無可救藥的樂天。
阿嚴平日裡都在忙著做自己的實驗。他告訴小暮他的發明將來有一天會改變這個世界,小暮將信將疑,因為他們是否能活到將發明投入使用那天都是個未知數。
小暮從不過問阿嚴的研究,除了一兩次他那個當作實驗室的小帳篷發出爆炸聲讓小暮不得不去看看外,小暮自己也不理會他在搞什麼名堂。
小暮總覺得阿嚴是個瘋子,阿嚴卻認為自己是天才。當然天才和瘋子的區別在於成就,可小暮並沒有體會到阿嚴的發明的好處。就好比雖然阿嚴口頭讚揚小暮的畫畫得多麼多麼好,可他從那一團團顏色裡什麼也看不出來一樣。
阿嚴當小暮是小孩子,會用教育家的口吻和他說時事。
那時誰都不知道這個糟糕的狀況何時會有轉機,誰都不知道他們能在這種沒有保障的情況下活到什麼時候。全世界都在死人,病菌取代了人類成為了地球的主人。經濟早就崩潰,小暮就一直在用面值500的鈔票來擦油畫筆。所以與其考慮股票何時會回升,還不如擔心水源枯竭後怎麼生存。
不過雖然這個世界沒有多大改善,但自從小暮闖進阿嚴的生活後,他是生活是有了大改善。他突然發現他堆積了一個禮拜的衣服突然給洗了晾在外面,然後發現所有的餐具都回到櫥櫃裡,發現每次他從實驗室裡會來都會看見桌子上擺上可口的飯菜。
阿嚴小時候聽母親講過一個故事,書生買了一副古畫,於是有仙女從畫中走下來,為他操持家務,縫補衣服。當然阿嚴不是書生,小暮也不是仙女。那個流浪的孩子有著良好的家教,比這個有家的工程師好上百倍。
到了晚上他們就都沒事可做了,阿嚴便教小暮喝酒。他一個大老爺們兒教唆未成年少女飲酒,本是罪大惡極之事,可是那時整個世界已經亂成了一灘稀泥,也許真的只有酒精才能拯救一點人類麻木的神經。
小暮一喝就醉,醉了就更要喝,攔都攔不住。阿嚴立刻後悔。小暮起初是又笑又叫,滿帳篷亂跑,然後跑累了蹲在地上開始哭。阿嚴給她嚇住,大氣不敢出。
小暮抽動著小肩膀,啪嗒啪嗒地邊哭邊喃喃自語。阿嚴以為她睡著了,走過去推推他。小暮就順勢撲進阿嚴的懷裡。阿嚴只感覺到軟軟的,香香的,也不敢反過去摟她。
小暮在阿嚴懷裡鑽了鑽,輕輕說:「你身上有我爸爸的味道……」
阿嚴過了半天才反應過來,自己身上有煙的味道,這個孩子想家了。
小暮在他懷裡伏了很久,安靜如一隻小動物。
阿嚴把她抱到床上的時候她也沒醒過來。阿嚴幫她蓋好被子,伸手摸了摸她柔軟如絨般的頭髮,心想著以後絕對不讓這丫頭沾酒。他抬頭看看帳篷外的天空。被汙染了的天,看不到星星。他想到他們也許會在這裡躲一輩子,等待這無聊的生命終結的一天。荒野的風把帳篷吹得嘩嘩響,彷彿下雨了一般。
阿嚴站起來關上燈,回自己的床上休息,這時小暮的聲音細細地傳了過來,問他:「阿嚴,你當初為什麼要收留我……」
阿嚴便在想這個問題,自己當初為什麼要收留小暮。他一直想了很久,一直到他睡著了,都沒有想出答案。也沒有回答。
天氣繼續幹旱下去,他們打水的固定的那個湖一天之內就低了五米。這個世界上的資源就像這湖水一樣在時間的流逝中化做虛無不復存在。小暮站在湖底黑色的泥土上,回頭望阿嚴。太陽刺眼,阿嚴苦惱地蹲在地上,把包頂在腦袋上。
小暮伸出舌頭舔了舔食指,舉到空中,對阿嚴說:「阿嚴,我們往南走吧。雨季已經不再來了。」
很久很久以後,阿嚴想起了那天小暮說的話,覺得她說得真對。即使這個世界得到如何的拯救,一些過去的東西,都不會再回來了。而他們的生命也就如隨著風而蒸發掉的水一樣,輕易消散,不留一絲痕跡。
他們帶上夠一個星期的水出發往南走,阿嚴對小暮說,假如他們沒有在渴死前找到新水源,他們就要放棄這裡的生活回到城市裡去,爭奪一塊陰暗骯髒的空間。
生活本是如此,沒有了更好的,就只有更差的。當然那時他們都不知道那裡的次輻射有多麼嚴重。
阿嚴後來在傳記裡寫到,那是最危險的六天,也是最幸福的六天。
傍晚他們停下來休息。小暮在帳篷外面畫畫,阿嚴就坐在他旁邊抽菸。小暮畫夕陽,仍然是紫色的,她的調色盤裡的顏色也都是怪怪的。阿嚴把菸屁股扔掉,問你這畫叫什麼名字。
小暮說:「就叫它‘promisedland’。」
阿嚴問:「什麼時候可以畫好?」
小暮遺憾地說:「可惜我顏料不夠了……」
「不要緊,不要緊!」阿嚴安慰她,「快了,等找到新水源,我們進城去買。」
那天晚上阿嚴就已經開始感覺到不舒服了,他的頭很痛。那晚月亮終於出來了,銀色的光芒撒在荒涼的大地上,氣溫下降,凍得他直打抖。
忽然小暮推了推他,說:「我能和你一起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