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

酒徒 劉以鬯 第1頁,共2頁

【28】

好幾天,荷門沒有來找我。我曾經打過電話給他,不在家。我的《潘金蓮做包租婆》刊出後,相當叫座;有一家銷路正在瀉跌中的報紙,派人來跟我接洽,說是最近計劃改版,希望我能為他們編寫一個類似《潘金蓮做包租婆》那樣的故事新編。對於這個發展,我當然不會引以為榮,不過,看在錢的份上,也多少有點喜悅。寫這一類的文字,完全是製造商品。凡商品,必具價格。於是我問他:

——稿費怎樣計算?

他堆上一臉阿諛的笑容,然後用近似歉意的口吻答:

——我們是虧本的報紙,出不起大價錢,稿費暫時只能出千字十元,等這次改版後,如果讀者反應好,可以加到千字十二元。

這是相當公道的價錢,我答應了。來人問我:

——能不能明天開始發稿。

——可以的。

——題材呢?

——你們希望我寫些什麼?

——我們只有一個原則:越黃越好,在可能範圍以內不要牴觸法令。

——這是不容易做到的。

——我們明白,我們明白,總之,稍微技巧一點,描寫動作的時候,不要過火。

我不再說什麼。那人當即從公事包裡取出一張百元的鈔票,笑眯眯地說:

——這是社長吩咐的,不足言酬,聊表敬意耳。

我接過鈔票。他走了。臨出門,還重複說了一句:

——明天我派人來取稿。

——好的。

他走後,我立即將自己關在房內。坐在寫字檯前,取出鋼筆與稿紙,準備寫一個新的故事新編。

(寫什麼呢?我想。舊小說裡淫婦並不少,《殺子報》的方山民的妻子,《芙蓉洞》的慧音,《蝴蝶夢》的田氏……都是壞女人,隨便挑一個來寫,不愁沒有文章可做。但是方妻,慧音,甚至田氏,都不是一般人所熟知的,要寫得叫座,必須選一個像潘金蓮這樣的名女人……刁劉氏的故事是婦孺皆知的,選她作為故事新編的中心人物,必受歡迎。)

決定寫刁劉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