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好幾天,荷門沒有來找我。我曾經打過電話給他,不在家。我的《潘金蓮做包租婆》刊出後,相當叫座;有一家銷路正在瀉跌中的報紙,派人來跟我接洽,說是最近計劃改版,希望我能為他們編寫一個類似《潘金蓮做包租婆》那樣的故事新編。對於這個發展,我當然不會引以為榮,不過,看在錢的份上,也多少有點喜悅。寫這一類的文字,完全是製造商品。凡商品,必具價格。於是我問他:
——稿費怎樣計算?
他堆上一臉阿諛的笑容,然後用近似歉意的口吻答:
——我們是虧本的報紙,出不起大價錢,稿費暫時只能出千字十元,等這次改版後,如果讀者反應好,可以加到千字十二元。
這是相當公道的價錢,我答應了。來人問我:
——能不能明天開始發稿。
——可以的。
——題材呢?
——你們希望我寫些什麼?
——我們只有一個原則:越黃越好,在可能範圍以內不要牴觸法令。
——這是不容易做到的。
——我們明白,我們明白,總之,稍微技巧一點,描寫動作的時候,不要過火。
我不再說什麼。那人當即從公事包裡取出一張百元的鈔票,笑眯眯地說:
——這是社長吩咐的,不足言酬,聊表敬意耳。
我接過鈔票。他走了。臨出門,還重複說了一句:
——明天我派人來取稿。
——好的。
他走後,我立即將自己關在房內。坐在寫字檯前,取出鋼筆與稿紙,準備寫一個新的故事新編。
(寫什麼呢?我想。舊小說裡淫婦並不少,《殺子報》的方山民的妻子,《芙蓉洞》的慧音,《蝴蝶夢》的田氏……都是壞女人,隨便挑一個來寫,不愁沒有文章可做。但是方妻,慧音,甚至田氏,都不是一般人所熟知的,要寫得叫座,必須選一個像潘金蓮這樣的名女人……刁劉氏的故事是婦孺皆知的,選她作為故事新編的中心人物,必受歡迎。)
決定寫刁劉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