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放不下架子,又不肯學習,我的思想根本不起變化,認罪自然更談不到。
我知道,在法律的面前,我是犯有叛國罪的。但我對這個罪名和可能得到的懲罰,只看做是一種命運的偶然性的安排。「強權就是公理」和「勝者王侯敗者寇」,這就是我那時的思想。我根本不去想自己該負什麼責任,當然更想不到支配我犯罪的是什麼思想,也從來沒有聽說過什麼思想必須改造。
為了爭取擺脫受懲辦的厄運,我採取的辦法仍然是老一套。既然在眼前決定我命運的是蘇聯,那麼,就向蘇聯討好吧。於是,我便以支援戰後蘇聯的經濟建設為由,向蘇聯獻出了我的珠寶首飾。
我並沒有獻出我的全部財產,我把最好的一部分留了下來。在獻寶之後,我的侄子替我把留下的那部分藏進一個黑色皮箱的箱底夾層裡,後來還剩下一部分,無法再裝進去,弄得不知怎麼辦是好。我對蘇聯人說過我獻出的是我的全部財產,我恐怕蘇聯人發現我說了瞎話,又怕別的拘押者知道了我的秘密。再藏吧,實在沒處藏了。連肥皂裡都已經塞滿了。最後我決定,把它扔掉。
有一天,蘇聯的翻譯和一個軍官走進了我們的房間,手裡舉著一個亮晃晃的東西向大家問道:「這是誰的?誰放在院子裡的廢暖氣爐片裡的?」
大廳裡的人們都過去看,看出軍官手裡的東西是一些首飾。有人便說:「這上面還有北京的銀樓的印記呢,奇怪,這是誰擱的呢?」
我立刻認出來,這原是我叫侄子們扔掉的。這時他們都在另一個收容所裡,我也就不去認賬,連忙搖頭道:「奇怪,奇怪,這是誰擱的呢?」
不料那翻譯手裡還有一把舊木梳,他拿著它走到我跟前說:「在一塊還有這個東西。我記得,這木梳可是你的呢!」
我慌起來,連忙說:「不是不是!木梳也不是我的!」
弄得這兩個蘇聯人沒辦法,大概他們認為不便給我拆穿,怔了一陣兒,最後只好走了。他們可能到現在還沒弄清,我這個人到底是什麼心理。其實我只有一個心理:我怕這件事引起對我有什麼猜疑來,不如一推乾淨少麻煩。我推得竟這樣笨,不由得他們不發怔了。
我不但扔了一些首飾,還放在爐子裡燒了一批珍珠。在臨離開蘇聯之前,我叫我的傭人李燾把最後剩下的一些,扔到房頂上的煙囪裡。我有這種糟蹋偷盜祖國人民的珍寶的行為,怎麼談得上認罪呢?
我對日本鬼子是怨恨的。蘇聯在向我調查日寇在東北的罪行時,我以很大的積極性提供了材料。後來我被召到東京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作證,也痛快淋漓地控訴了日本鬼子。但當我每次談起那段歷史,從來都不談到我自己的責任,而是把罪過全放在日本戰犯身上去,盡力使自己擺脫出來。我怕的就是自己受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