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在羊的面前是狼

我不能干涉政事,不能隨便外出走走,不能找個「大臣」談談,當關東軍那邊的電流不過來的時候,我就無事可幹。我發展了遲眠晏起的習慣,晚上總要後半夜,甚至過三點才睡,早晨要十一點起來,每日兩餐,早餐在中午十二點至下午一兩點,下午四點到五六點睡個中覺,九至十一點吃晚飯,有時十二點吃晚飯。我的日常生活,除了吃睡之外,大概用這八個字就可以概括了,即:打罵、算卦、吃藥、害怕。

這四樣東西是相互有著關聯的。隨著日本崩潰跡象越來越明顯,我也越是恐怖,我害怕日本在垮臺之前,殺我滅口。在這種心理下,我對外是越加積極看日本鬼子的顏色,諂媚逢迎,對內則是脾氣越加暴躁,動輒對家人傭人打罵。同時,我的迷信思想也更發展,終日吃素唸經,占卜打卦,求佛神保佑。在這種精神不寧和不正常的生活習慣下,本來就糟蹋壞的身體,越發虛弱,因此又拼命地吃藥打針。總而言之,這四樣東西構成了我的昏天昏地、神神癲癲的生活。

如果倒溯看一看,我的殘暴、多疑的性格,早在紫禁城時代就種下了根子,到了天津,又發展了一步。如苛待傭人,在天津就訂過這樣的「家規」:

一、不準彼此隨便說話,以防結黨營私。

二、不準互相包庇袒護。

三、不準舞弊賺錢。

四、當同事犯有過錯時須立即報告。

五、上級對下級犯過的人,須在發現之後立即加以責打。如果放任看管,罪加一等。

因為我的性格中,既有統治階級所具有的冷酷無情、殘忍兇暴的一面,又有一種害怕因果報應,極其濃厚的迷信思想。所以,在定好這些杜漸防微的種種條款後,還在後面附加了一項預備好的誓詞,叫他們對天盟誓。誓詞是:「如果我違背了上述規則,甘心承受‘天罰’,定讓我遭‘天打五雷轟’的惡報!」

到了偽滿以後,我在狼的面前是羊,在羊的面前卻是隻狼。在我的大門內,我的殘忍暴虐行為,越發有了發展,例如除了打手心、打耳光和用板子打屁股,又有了「灌涼水」「跪鐵鏈」「過電」「站木籠」之類的刑罰。打人的花樣也很多,最常用的是叫別人代替我打。受到這種委派的人往往不是一兩個,而是全體在場的人。在動手打的時候,必須打得很重,否則我便疑心他們朋比為奸,可能臨時轉移目標,讓所有人改打這個不肯使勁打人的人。有時,我心裡不高興,對屋裡的人都不滿意,我就下令叫他們都跪下,成一環形,命令他們彼此互打耳光。

我的打罵物件除了我的妻子、弟弟和妹夫之外,幾乎包括家裡的一切人。那時我有七八個侄子,在宮裡唸書,這原是我培養自己親信的意思,這些學生同時又是陪我說說話,伺候我的人。可是我一樣的打罵他們。他們那時最怕我說的一句話就是「叫他下去」!這就是說,要叫這個人到樓下捱打去。

至於每次打人的原因,說起來更使我無地自容,除了說明我的蠻橫、狂妄暴虐和喜怒無常的可恥性格之外,實在不能說明別的問題。有一次,一個童僕在我的椅子坐了一下,別人根據我訂立的家規,把他告發了,我立即大怒,認為是冒犯了我,就命人重重責打了他一頓。其實,我這個寶座,不是我也坐得心驚肉跳嗎?

在長春,我時犯痔瘡,買了不少坐藥。有個小侄子見到這種藥很稀奇,無意中說了一句「很像個槍彈」,立刻觸了我的忌諱,「這不是咒我吃槍彈嗎!」我沒有直接下令責罰,卻叫別的侄子們給了他一頓板子。

在我這種統治下,境遇最慘的是一批童僕,這是我的「侍從武官長」張海鵬從長春的一個所謂慈善團體要來的孤兒,大約有十幾個。他們的父母大都遭到了日本人的屠殺,把他們遺了下來,日本人怕這些後代記仇,便叫漢奸政權用慈善團體名義收養了他們,把他們完全改了姓名,進行奴化教育,同時又用奴役勞動摧殘他們。這個慈善會的孤兒,在種種折磨下,很少有活得長的。這些孩子聽說被送到我這裡來的時候,有的還抱過很大希望,認為生活一定能比慈善會里好些,事實上不但沒有什麼改善,反而是更糟。他們在這裡,被看做最低賤的人,任何人——包括男僕和女僕——都可以隨便打他們,每天要幹十五六個小時的活,白天干,晚上還要坐更守夜,吃的是最壞的高粱米,因為幹活常誤了飯,飯總是涼的,有時不管吃完沒吃完,又被叫去幹活,所以也總吃不飽。衣服是破爛不堪,成年不給他們洗澡,蝨子會自動從破衣服裡掉在地上。冬天因為又冷又餓,有的孩子在暖氣管旁打掃,不知不覺地伏在暖氣上睡著了,把皮膚烤焦了也不知道。捱打是比吃飯還容易的事,幹活睡覺要捱打,掃地不乾淨要捱打,說話大聲要捱打,被心裡不高興的男僕人(被稱為隨侍的)們碰上,也會打他們出氣。為了處罰他們,負責管理他們的「隨侍」還預備了禁閉室和設有木籠、鐵鏈、電刑等刑具的刑室。這些被日本鬼子殺了父母的孤兒,在我的這個漢奸窩裡的折磨下,長到十七八歲還是矮小得像個十歲的孩子。

有一次,一個專幹打掃的童僕,因為經常吃不飽,餓得跑到我的廚房裡拿點東西吃,也是捱了一頓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