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嫌疑人 邁克爾·羅伯森 第1頁,共2頁

我盯著面前的方形光源。盯了太久,合上眼時,我仍能看到光在我眼瞼裡閃耀。牆壁的高處有一扇窗戶,在門的上方。偶爾,我會聽到走廊裡傳來的腳步聲。房門上的鉸鏈式觀察窗被開啟,後面冒出一雙眼睛,盯著我看。幾秒後,觀察窗又被關上了,我只好繼續盯著它。

我不知道現在幾點。我被迫交出了自己的手錶、皮帶和鞋帶,換回來一張灰色的毯子,毯子摸起來像砂紙,不像羊毛。我唯一能聽到的聲音,就是隔壁牢房裡馬桶水箱的漏水聲。

自從最後幾個酒鬼來了之後,這裡一直很安靜。肯定是酒吧打烊之後鬧事的——還不算晚,足以讓一個人在夜間公交車上睡一覺,跟一個計程車司機打上一架,最後被抓進警車後座。我仍能聽到他一邊踢牢房門,一邊大吼「我他媽的沒有碰他」的聲音。

我的牢房有六步長,四步寬。牢房裡有一個廁所、一個水槽,還有一張雙層床鋪。四面牆上到處都是塗鴉,有畫出來的,劃出來的,鑿出來的,也有胡亂塗抹的,看得出,有人曾大膽嘗試用油漆把這些塗鴉蓋住,但於事無補。

我不知道魯伊斯去哪兒了。或許正安安穩穩地躺在床上,做著維護世界和平的美夢。他審訊我只用了幾分鐘。當我和他說,我需要一個律師時,他勸我:「找個他媽好點的。」

我認識的大部分律師都不會在晚上這個點提供上門服務。於是,我打給了喬克,把他吵醒了。我隱約聽到電話另一頭傳來一個女人抱怨的聲音。

「你人在哪兒?」

「哈羅路警察局。」

「你在那兒幹什麼?」

「我被逮捕了。」

「哇哦!」也只有喬克,在聽到別人被捕的訊息時,會發出欽佩的讚歎聲。

「我需要你幫我一個忙。我要你打給朱莉安娜,告訴她我沒事。跟她說,我在協助警方進行調查。她知道我說的是誰。」

「為什麼不直接把真相告訴她?」

「拜託了,喬克,別問這麼多。我需要花點時間解決這個問題。」

打完電話後,我一直在牢房裡來回踱步。我起立,坐下,走路,坐在馬桶上。我便秘了,或許是神經緊張的緣故,也有可能是因為吃的藥。魯伊斯覺得,我要不就是在掩飾什麼,要不就是沒有把真相和盤托出。「後見之明」是一門精確的科學。此刻,我回想著先前的錯誤之舉,這些念頭不斷兵分多路,率領著所有疑問,在我的腦海中攻城略地。

人們常說,疏忽乃罪過。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有誰能決定,什麼是罪過,什麼不是?我知道,我只是在語義上吹毛求疵,但人們總是凡事先行道德評判,然後倉促下結論,這種行為方式任誰都會覺得,真相必然是一樣真實、可靠的東西;真相可以被人拾起,傳閱,稱重,測量,最後得到世人的一致認可。

但真相從來就不是這樣。這個故事,如果我明天講給你聽,它就不會再是今天這個樣子。我會在為自己辯護的過程中選擇性地漏掉一些細節,並給自己的所作所為做出合理的解釋。我們喜歡也好,不喜歡也罷,真相就是一種能從語義上被曲解的東西。

我沒認出那幅速寫上的女人是凱瑟琳。我在停屍房裡看到的那具屍體,連人樣都沒了,更像是一具被人肆意糟蹋過的商店櫥窗模特。我和她已有五年未見。當我確認那是她時,我立刻告訴了魯伊斯。是,我確實可以早點告訴他,可那時他已經知道她的名字了,我說不說都沒什麼區別。

沒人喜歡承認錯誤。我們都不想承認,自己應該做的事和實際做了的事相去甚遠。於是,我們有兩種選擇,要麼改變自己的行為,要麼改變自己的看法。我們給自己找藉口,站在一個更加討喜的角度,重新界定自己的行為。在我們這一行,我們稱之為認知失調。但這在我身上不管用。我內心裡有個聲音——稱它為我的良心、靈魂或守護天使都行——一直在對我喃喃低語:「騙子,騙子,火燒褲子……」

魯伊斯說得沒錯。我這回麻煩大了。

我躺在狹窄的帆布床上,彈簧抵著我的後背。

為了讓姐姐的新男友覺得自己是這個家庭的一分子,我在清晨六點半把他叫到了警察局,不得不說,這個法子真是古怪極了。我認識的刑事律師沒幾個。和我打交道的,通常是政府事務律師,他們見了我,有些像是遇到了新交的摯友,有些則如臨大敵,這取決於我會在法庭上發表什麼意見。

一小時後,西蒙到了警察局。我們連寒暄都省了,我沒問候帕特里夏,他也沒對週日午餐表示感謝。他示意我坐下,從旁邊拉來一把椅子。這是生意。

拘留室在樓下。收費休息間肯定在這附近,因為我聞到了咖啡的香味,還聽到了敲打計算機鍵盤的聲音。審訊室的窗戶上掛著百葉窗。百葉窗的簾子間透過一道道漸亮的日光。

西蒙開啟公文包,拿出一個藍色的資料夾和一本碩大的律師用筆記本。望著這個集聖誕老人體格和律師風度於一身的人,我深感嘆服。

「我們要先確定一些事宜。他們想盡快開始審訊。你有什麼要告訴我的嗎?」

我感覺自己在快速地眨眼睛。他這麼說是什麼意思?難道他以為我要招供嗎?

「我希望你能把我救出去。」我說,這句話說得有些太過唐突了。

他開始解釋說,根據《警察與刑事證據法》,警方有四十八小時決定是對嫌疑人提起指控,還是放他們走,除非法院准許嫌疑人提前離開。

「這麼說,我可能要在這兒待兩天?」

「對。」

「可這也太荒唐了!」

「你認識那個女孩嗎?」

「認識。」

「在她遇害當晚,你有沒有約她見面?」

「沒有。」

西蒙在做筆記。他傾向筆記本,草草記下要點,給幾個詞下面畫線。

「這就好辦了,又是那種不用動腦子的案子,」他說,「你只要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十一月十三日當天不在犯罪現場就行。」

「我證明不了。」

西蒙疲憊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神情就像是一個沒有聽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的老師。接著,他拍掉西裝袖子上的一點小絨毛,彷彿這個問題不值一提。他忽然站了起來,敲了兩下門,示意他已經問完了。

「就沒了嗎?」

「對。」

「你不打算問問我,我有沒有殺了她嗎?」

他茫然不解地望著我。「你有什麼要辯解的,留給陪審團吧。祈禱不會走到那一步吧。」

門在他身後關上,可他留下的東西——失落、坦誠,以及鬚後水的香氣——仍瀰漫在房間裡。五分鐘後,一位女警領著我穿過走廊,走進審訊室。這不是我第一次來這種地方。在我的職業生涯早期,我有時要充當一些受審少年的「監護人」的角色。

一張桌子和四把椅子佔據了大半個房間。遠處的角落裡放著一臺巨大的錄音機。牆壁和窗臺上空蕩蕩的。女警立刻站到門內,視線避開了我。

魯伊斯來了,隨他而來的是一位比他高也比他年輕的警探,臉很長,一口破牙。西蒙跟在他們身後,也走進審訊室。他對我耳語道:「我碰你手肘時,你就不要說話。」

我點點頭,表示同意。

魯伊斯坐在我對面,夾克都懶得脫。他一隻手摩挲著下巴上的胡楂。

「本次審訊為針對凱瑟琳·瑪麗·麥克布賴德遇害一案的犯罪嫌疑人,約瑟夫·保羅·奧洛克林教授的第二次正式審訊,」他說,這是錄音裡必須出現的內容,「出席本次審訊的有,偵緝探長文森特·魯伊斯,偵緝警長約翰·基巴爾,以及奧洛克林教授的法定代理人,西蒙·科赫。時間為早上八點十四分。」

女警檢查了一下錄音機,確保它在正常工作。她朝魯伊斯點點頭。他把兩隻手放在桌子上,手指相扣。他盯著我,一言不發。我不得不承認,這真是一段意味深長的沉默。

「今年十一月十三日晚,你在哪裡?」

「我記不起來了。」

「你是否在家和妻子一起?」

「不是。」

「所以你能回想起來的只有這麼多嗎?」他挖苦道。

「是。」

「那天你上班了嗎?」

「上了。」

「你是什麼時候離開辦公室的?」

「我和一位醫生四點有約。」

接下來幾個問題大同小異,都是在詢問當天的具體細節。魯伊斯想逼我就範。撒謊比說真話艱難百倍,他知道,我也知道。細節是最容易說漏嘴的地方。故事編得越詳細,你就越難圓好。撒謊就像穿上一件緊身衣——它會把你束縛得越來越緊,令你越發施展不開手腳。

終於,他問起了凱瑟琳的事。沉默。我掃了一眼西蒙,他一聲不吭。審訊開始以來,他就沒說過一句話,和桌子對面那位坐得稍稍比魯伊斯靠後一點的年輕警探一樣。

「你認識凱瑟琳·麥克布賴德嗎?」

「認識。」

「你第一次遇到她是在哪裡?」

我把有關凱瑟琳自殘和我給她進行心理輔導的事都說了出來,包括她是如何看似逐漸好轉,最後又是如何離開馬士登醫院的。公然討論臨床病例的感覺無比怪異。我的聲音略顯強硬,彷彿我在盡力說服他們,卻又太過刻意。

我把該說的說完,攤開掌心,示意我已經沒什麼要說的了。我在魯伊斯的眼睛裡望見了自己的面容。他還在等我繼續說下去。

「為什麼你沒有把凱瑟琳的事通報醫院高層?」

「因為我替她惋惜。我不忍心看到一個一心撲在事業上的護士丟掉工作。這麼做,又有誰能獲益?」

「這是唯一的原因嗎?」

「是的。」

「你是否和凱瑟琳·麥克布賴德有過曖昧關係?」

「沒有。」

「你是否和她發生過性關係?」

「沒有。」

「你最後一次和她說話是什麼時候?」

「五年前。我不記得確切日期。」

「為什麼凱瑟琳會在遇害當晚給你的辦公室打電話?」

「我不知道。」

「我們手頭上的另一份電話記錄顯示,兩週前,她打了你辦公室的號碼兩次。」

「我無法解釋。」

「她的日記裡有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