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週六早上,我就會想起溼漉漉的運動場,就好像人們一提到粉刺就會憶起青春期一樣。在我的記憶裡,童年時的冬天是這般景象——站在深及腳踝的汙泥裡,頂著能把人的蛋蛋凍掉的寒風,作為校十五人足球隊第二梯隊的一員在場上拼搏。而這時,上帝翹首以盼的私人醫師的聲音壓過呼嘯的狂風,傳到我的耳中:「不要呆站在那裡!別像個醉鬼一樣傻站著不動!」他大喊,「是邊鋒就有個邊鋒的樣子!大陸漂移都比你快!」
謝天謝地,查莉是個女孩。她穿著足球服和齊膝短褲,頭髮紮在腦後,看著可愛極了。我不知道我是怎麼成為她們學校的足球教練的。如果把我關於球類運動的知識印出來,只能印出一個茶杯蓋大小,這大概就是為什麼我麾下的猛虎隊一個賽季下來都沒贏過球。這個年齡的孩子踢球,就沒必要算積分或者弄排行榜了。踢球就該樂在其中,讓每個孩子都參與進來。話是這麼說,家長不聽也沒辦法。
今天,我們對陣的是海格特雄獅隊,每次他們進球,猛虎隊的隊員們便只好拖著沉重的步伐回到半場中央,商量誰來開球。
「我們沒有發揮好。」我抱歉地告訴對方教練。我低聲祈禱:「讓猛虎隊進一個球吧,一個就夠了。進了球,我們就能大肆慶祝給對方看了。」
中場時間到,我們零比四落後。孩子們大口喝著橙汁。我誇他們踢得好。「他們沒輸過球,」我開始撒謊,「但咱們氣勢上把他們壓住了。」
下半場,我把道葛拉斯安排在己方小禁區,他是我們最強的球員。我讓安德魯當後衛,他是隊伍裡進球最多的球員。
「但我是前鋒啊!」他抱怨道。
「讓多米尼克踢前場。」
眾人看向多米尼克,後者才剛弄清楚對方球門在哪兒。他傻笑了一下,把手伸進短褲,抓了抓。
「別去想怎麼運球,怎麼傳球,也別老想著進球。」我說,「上了場,盡全力去踢就好了。」
比賽再度開始,一群家長圍過來,嘮嘮叨叨地批評我的陣型變化。他們覺得我的戰術不行。但我看似瘋狂的戰術,背後實則是有道理的。這個水平的足球比賽,能不能贏球,全看球員的勢頭強不強。球往哪兒滾,全場球員就跟著往哪兒跑。這就是為什麼我要把最強的球員留在後場。
頭幾分鐘,局面沒什麼變化。猛虎隊只能追著對方球員的影子跑。然後,球落到了道葛拉斯面前,他一個大腳,把球踢向前場。多米尼克忙不迭地想避開,結果摔倒了,一下帶倒了對方兩名防守隊員。足球的滾動慢了下來。此刻,查莉離球最近。我喃喃低語:「別搞什麼花裡胡哨的東西,射門就是了。」
罵我偏心女兒也好,說我有成見也好,我不管。接下來這一球,堪稱足球史上由一隻六碼足球鞋踢出的最驚為天人的一球——只見查莉穩穩地把球送了出去,足球在空中漂亮地飛轉、上升、下降、轉向,最終落入球網。球場外的人看到我們瘋狂慶祝的場面,准以為我們贏了比賽。
我們的新戰術把對方打蒙了,雄獅隊潰不成軍。甚至連多米尼克都瞎貓碰上死耗子地進了一球,那球剛好從他後腦勺反彈出去,繞過了門將。最終,猛虎隊以五比四的比分拿下了比賽。
朱莉安娜是我們的忠實粉絲,不過,她倒不是一個盡心盡力支援孩子踢足球的母親。我覺得,她寧願查莉去跳芭蕾,打網球,也不想她踢足球。她穿著一身長款黑色連帽外套,腳踏長筒靴,打扮得乾淨利索,鄭重其事地對我們說,剛剛那場比賽是她見過的最激動人心的一場「趣味運動」。其實,光是聽她把足球叫作「趣味運動」,就足以證明她平時基本不看球。
家長給孩子們裹上暖和的衣物,把他們泥濘的靴子裝進塑膠袋。我凝望著球場另一邊,看到一個男人正雙手插兜站在那裡。望著那人的身影,我認出了他。
「探長,怎麼週六一大早就出來了?看你的樣子,也不像是出來運動的。」
魯伊斯瞥了一眼慢跑道,說:「這個鎮子裡,氣喘吁吁的人sup[1]/sup已經夠多了,這裡居然還有。」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兒?」
「這還得感謝你的鄰居。」
他剝開一顆水果硬糖,拋進嘴裡,把硬糖咬得咔咔作響。
「有什麼能幫你的嗎?」
「你還記得一起吃早餐的時候,我和你說過什麼嗎?我說,如果受害者是哪個名人的女兒,我手下就有四十個探員,而不是十二個了。」
「記得。」
「那你知道,你的這位小護士不僅是一個工黨議員的侄女,還是一位業已退休的郡法院法官的孫女嗎?」
「我在報紙上看過一些關於她叔叔的報道。」
「那些記者跟鬣狗似的,一窩蜂地找上了門——一邊問我問題,一邊拿相機對著我的臉猛拍。我被那些媒體圍了個他媽的水洩不通。」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目光越過他,看向倫敦動物園,等他往下說。
「你是個聰明人,對不對?接受過大學教育,拿了研究生學位,還是個諮詢師……我覺得你應該能幫我破了這樁案子。你認識那個女孩吧?你和她以前是同事。我猜,你可能知道一點她的事。」
「她只是我的病人。」
「但是她和你聊過天。她和你說過她的故事。她有什麼朋友,或者男朋友嗎?」
「我覺得她曾和醫院的某個員工有過曖昧關係。他可能結婚了,因為她不想提起他。」
「她提過他的名字?」
「沒有。」
「你覺得她是那種愛拈花惹草的人嗎?」
「不。」
「為什麼你那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