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劇本五首原創,還每一首質量都有保障,把在場所有人都給驚呆了。
一個人在某個方面具有才華已經是件讓人羨慕的事了,可李傑卻在小說、劇本、音樂的原創上處處開花,絕對算得上天才中的天才。
甚至在唱歌方面也讓人驚豔。
周星星仔細聽了李傑剛剛演奏的五首音樂,然後又將它們代入到《少林足球》的劇本中,感覺這些歌就是為這部劇創作的。
尤其是那首《踢出個未來》,可以說是將《少林足球》的精髓展現了出來。
「李先生,你有沒有考慮過錄制唱片?」
周星星突然提出了這個問題。
星暉公司旗下擁有音樂方面的業務,周星星正是被李傑的音樂天賦所折服,想要把李傑簽下為其出唱片。
同時,周星星想讓李傑來演唱《少林足球》的主題曲。
「抱歉,我暫時還沒有出道的打算。」
李傑回道,目前只想做幕後大佬,不想走向臺前成為一名明星。
走到哪都被人圍著,很煩的。
現在李傑的人氣很高,可讀者認識的是天下無雙,並不是李傑,不需要有明星那種煩惱。
相對來說,文學愛好者要比那些腦殘粉們理智許多。
「那真是太遺憾了。
如果將來李先生改變主意想要出唱片的話,那可以找我合作。」
周星星有點婉惜,然後將話題拉回這五首音樂的版權上面,
「李先生,不知道你對這五首音樂的版權有什麼想法?」
通常來說音樂版權分為一次性買斷和銷售分成,有點類似於圖書出版。
拿《踢出個未來》舉例,這首歌會伴隨著《少林足球》的熱映而火爆,再加上有劉天王的加持,會獲得巨大的長期收益。
如果李傑選擇分成的話,那光是這首歌的最終收益就是千萬起步。
唉,一首歌收益千萬,從字數上來說寫歌可是比寫小說、劇本有賺頭。
李傑卻沒有選擇分成,而是賣周星星一個人情:
「周先生,你我是第一次合作,我想有一個好的開始。
這五首歌一起打包五百萬買斷版權,怎麼樣?」
周星星不傻,他雖然專注於電影,但是並非對音樂一無所知,自然知道這五首音樂將來所收穫的巨大利益。
五百萬打包買斷版權,簡直和送的沒有太大區別。
「李先生真是一個爽快人,不過我想先聽聽你還有什麼條件。」
李傑將五首音樂作品低價賣給周星星,自然不止是為了賣一個人情。
李傑真正的目的是想通過這五首歌獲得周星星的資源,為自己將來的發展提前鋪好一條路。
「周先生,我想以版權入股的形式投資《少林足球》這部電影。
劇本給你了,將來這部劇怎麼導怎麼演由你一人說了算,我絕對不再插手。
另外,除了已經售出簡體出版版權外,《少林足球》的其它版權可以由周先生來負責開發。
比如說遊戲版權,一旦賣出我只拿收益的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