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與寶劍峰幾個創始人奔現了,所以李傑這兩天最主要的精力全都放在了寫策劃書上面。
早上讓曹陽把《那些年》的稿子交到沈月佳手裡後,李傑就沒有再管這件事。
對於《那些年》出版李傑是有信心的,現在就是借這個機會來考驗一下沈月佳是否能成為一名合格的經紀人。
本來以為《那些年》出版的事情要等自己從深圳回來後才會有訊息,誰知道沈月佳下午一上班就跑到了李傑辦公室裡來。
「啪。」
沈月佳把檔案袋用力扔在李傑辦公桌上,一臉得意地說:
「我已經給你談成了,首印十萬冊、百分之十二的版權稅。
裡面是上京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只要你這邊簽了,上京出版社那邊明天就會給你一張十五萬的支票,算是預支你的稿費。
哦,對了,我給你談的是稅後收入。
也就是說,你只需要拿合同裡面約定好的錢就行了,上京出版社那邊會幫你交稅的。」
李傑有點被驚到了。
這小蘿莉也太厲害了點吧?
沈月佳談好的條件已經完全超出了李傑的想像。
首先,十萬冊首印,百分之十二的版權稅,這可是知名作家都未必能達到。
《那些年》將會是李傑出版的處女座。
做為一個純新人,就算是書的質量再好,也不可能拿到這麼好的條件吧?
李傑當初要首印十萬冊、百分之十的版權稅,實際上水分非常大,只要沈月佳能談成一半的條件就已經算是合格了。
結果,沈月佳還超額完成了任務。
其次,十五萬的預支稿費。
《那些年》的定價按二十五元一本,李傑這邊應該能拿到三十萬,預支一半稿費的話剛好是十五萬。
一個新人,誰會預支你稿費,而且還是一次性十五萬。
沈月佳竟然也完成了。
重點是,沈月佳竟然還能讓出版社那邊幫自己把稅給交了。
掃了眼合同,李傑都想給沈月佳伸出大拇指了。
李傑不知道的是,沈月佳的姑姑沈夢琪早已經開始罵娘了,什麼白眼狼、吃裡扒外的詞全都出來了。
沈月佳這是把自家的公司給坑了呀!
其實也不能算是坑,沈夢琪畢竟是一名商人,要是沒有把握從《那些年》身上營利,她也絕不會因為沈月佳是自己侄女就答應這些條件。
最後肯定是雙贏。
「叫周慧和徐紅來趟我辦公室。」李傑給前臺打了個電話。
很快周慧和徐紅就進入到了李傑的辦公室。
徐紅長相普通,可週慧一進來就把沈月佳給驚豔到了。
「這位姐姐好漂亮呀。」
沈月佳脫口而出。
周慧看到沈月佳後也被眼前這位小蘿莉給驚豔到了,那一臉的膠原蛋白,還有胸口......咳,比不了呀。
「老闆,你找我?」
除了面試,徐紅這是第二次進入李傑的辦公室,顯得有些緊張。
李傑輕點了下頭,伸手指著沈月佳向兩人介紹道:
「她是我的經紀人沈月佳。
周慧,待會你給她弄個經紀人合同。
以後凡是經她手出版且不限於出版的作品,只要是她幫我賺到的錢,都給她百分之二十五的分紅。」
「是,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