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
李傑鬆了口氣。
要是沒看身份證的話,還以為沈月佳最多十三四歲。
這要是被人說成誘拐未成年少女,那就冤大了。
「您好,我就是《鬥破》的作者天下無雙。」
李傑將身份證還回去後才敢放心大膽的和沈月佳握手。
讓許茉莉給沈月佳衝了杯咖啡後,兩人才坐下來進入正題。
「老問題,貴公司願意給我多少版權稅,以及首印是多少?」
李傑直接了當地問。
沈月佳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李總,其實《鬥破》我已經給我們總編看過了,她沒給通過。」
話音微頓,緊跟著有點著急地說,
「李總,你不用擔心,《鬥破》絕對是一本好書,出版後也一定會大賣的。
我這次來沒有別的意思,就是想和你達成合作意向。
就算是我們公司不願意出版,那我也一定能讓其它出版社出版的!」
「所以......你這次來是想做我的版權經紀人?」
李傑問。
版權經紀人???
沈月佳有點懵圈,她這次來找李傑也沒有想那麼多,就是單純地覺得《鬥破》寫的好,想要出版。
「嗯,沒錯,我想當你的版權經紀人。
李總,請你給我一次機會,我絕對不會讓你失望的!」
沈月佳反應倒是快,馬上順著李傑的話往下講,並不知道版權經紀人實際上是李傑故意提起的。
專業的事需要專業的人去做。
就像會計、法務一樣,李傑也需要一位經紀人來幫自己處理些瑣碎的事情。
比如說出版談判。
沈月佳並不是專業的經紀人,可她畢竟是一名編輯,出版方面算是她的專長。
重要的是,李傑從沈月佳身上看到了工作的激情。
當然,像這麼一位養眼的蘿莉放在身邊也絕不是什麼壞事。
「我可以給你機會,不過你得如實的告訴我,你們公司拒絕出版《鬥破》的理由是什麼?」
「沒有什麼理由,說白了還是他們對網路文學充滿了偏差,不願意擔風險罷了。」
沈月佳提起這件事還是有點來氣。
果然。
李傑聽沈月佳這麼說就證明了自己的猜測,順手拿起《那些年》的稿子遞了過去:
「你先看下這部小說,會不會比《鬥破》更容易出版一些?」
不是讓我負責出版《鬥破》嗎?
沈月佳一臉疑惑地接過《那些年》,然後就陷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