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這話裡含著真真切切的事實,而且換了個更有希望的時態,一時讓她丟盔卸甲。可是「一團亂麻」這幾個字又讓她想起臥室裡那髒兮兮的一幕,想起那些粘在她皮膚上的玩意已經乾透了,結成硬塊,隨即裂開。她確信,她再也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她身上了。

她不慍不火地答道,「是。」

「到底指什麼?」

「一團亂麻。」

沉默,一段猜不出會有多長的僵局,其間,他們聽到海浪的聲音,還有那隻愈飛愈遠的鳥,斷斷續續地,聽到它的叫聲雖然愈來愈輕,卻比原來更清晰。末了,不出她所料,他將一隻手擱在她肩膀上。這樣碰碰她是出於善意,指尖散開一絲暖流,沿著她的脊柱流進她的後腰。她不曉得該怎麼想。她真討厭自己這副樣子,本應該轉身的時候卻在盤算什麼時機,她還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沒準他也在看著她——就跟她母親一樣既笨拙又脆弱,難以捉摸,在他們明明可以在天堂裡自由徜徉的時候,卻在忙著製造麻煩。所以她應該把事情簡化一下。那是她的職責,她的婚姻職責。

她轉過身,挪開步子好避開他的觸碰,因為她不想讓他親吻,現在不行。她需要一副清醒的頭腦,好把自己的計劃告訴他。可是,他們還是湊得很近,足以讓她在黯淡的光線裡看清他臉上的某些部分。也可能,此時在她身後,遮在月亮上的雲散開了一些。她覺得他正在用那種飽含驚歎的目光看著她,每回他這麼看她,接下來就會告訴她,她真美。說真的,她從來沒有相信過他,而且,一想到他這麼說是因為想從她身上得到某些她給不了的東西,她就心生煩惱。被這個念頭一攪和,她說話就抓不住要害了。

她失魂落魄地問道,「那是夜鶯嗎?」

「那是烏鶇。」

「在晚上叫?」她掩飾不住失望。

「這裡肯定是個高檔地段。這可憐的傢伙非得賣力幹活才行。」他又加了一句,「就跟我一樣。」

她一下子笑起來。這就好像她先前多少有點忘記他了,忘記了他的真性情,而此刻,他又清清楚楚地出現在她跟前,這個她愛戀的男人,她的老朋友,總能說出神秘莫測、教人憐愛的話來。可是她笑得不大自在,因為她覺得自己有點兒狂亂。她還從來不知道她的情感,她的心緒,居然能如此陡然下沉、驟然急轉。而此時此刻她正打算提出一項建議,從一個角度看,這個建議是完全合理的,而從另一個角度看,很可能——她心裡沒底——是絕對殘忍的。她覺得她彷彿要將生活本身都兜底翻了。她要捅婁子了。

她的笑容替他壯了膽,他又朝她跟前湊了湊,想去握她的手,可她又逃開了。關鍵是必須有能力心無旁騖地思考。她先在腦海裡排練了一番,然後發表演說,一開頭就是一段至關重要的宣言。

「你知道我愛你。很愛,很愛你。我也知道你愛我。我從來沒懷疑過。我喜歡和你在一起,我想與你共度人生,而你說你也這樣想。這些都應該是輕而易舉的事兒。可其實不是——我們陷在一團亂麻裡,就像你說的那樣。即便有這些愛也沒用。我也知道那全都是我的錯,而且我們都知道那是為什麼。你現在肯定一清二楚啦,呃……」

她結結巴巴;他想開口說話,可她揮了揮手。

「呃,我不可救藥啦,絕對不可救藥,在性那個問題上。我非但做不好這件事,而且我似乎不像別人,不像你那樣需要它。反正它就是跟我沒什麼關係。我不喜歡它。我不樂意想到它。我不知道怎麼會這樣,可我想這事兒是改不了的。反正眼下是改不了。至少,我沒法想象能怎麼改。如果我現在不把這話說出來,這事兒就會一直跟我們過不去,那就會給你帶來好多好多苦惱,對我也一樣。」

這一回,她停頓的時候他不說話了。他離她六英尺遠,此時只看得見一個剪影,幾乎紋絲不動。她害怕了,只好繼續往下說。

「也許我應該接受心理分析。也許我真正想要的是殺了我的母親,嫁給我的父親。」

這個魯莽的小笑話是她先前就想到的,好讓她的觀點顯得柔和一些,或者讓她的口氣聽上去少一點不諳世事的意味,可是愛德華一點反應都沒有。在海的映襯下,他還是那個曖昧難辨的二維剪影,一動不動。她猶疑而煩躁地舉起手,在額頭上拂開一綹根本就不存在的散發。她一緊張,話就越說越快,可她還是把意思表達得乾脆利落。她就像是個溜冰的,腳下的冰面愈來愈薄,為了不沉下去,她就只能加快速度。她在她的句子之間橫衝直撞,就好像單憑速度便能言之成理似的,就好像她能推著他也把那些矛盾跨過去似的,就好像,只要她推著他飛快地晃過她的意圖所構成的弧線,那麼他就抓不住什麼可以質疑的東西了。不幸的是,她並沒有把話說得含含糊糊,所以聽起來顯得輕輕鬆鬆,而實際上,她都快崩潰了。

「我認真考慮過啦,這事兒並不像它聽上去,我是說,第一回聽上去那麼傻。我們相愛——這是既定事實。這點我們倆都不懷疑。我們已經知道,我們能讓彼此多麼快樂。現在我們能由著性子做出自己的選擇,創造自己的生活。說真的,誰也不能告訴我們該怎麼過日子。沒有代理人啦!而且如今人們的生活方式五花八門,他們都能按照自己的規矩和準則行事,用不著非得請求別人的批准。媽咪就認識兩個同性戀,他們就在一所公寓裡同居,就跟夫妻一樣。兩個男人。就在牛津,博蒙特街。他們還挺安心的呢。都在基督堂學院教書。沒人打擾他們。我們倆也能制定自己的規矩。正因為我知道你愛我,我才能把這話說出來。我的意思是,是這個——愛德華,我愛你,我們沒必要跟別人一樣,我是說,沒人,根本沒人……沒人會知道我們做了,還是沒做。我們可以在一起,住在一起,而且,如果你想,真的想,也就是說,無論在什麼時候出那樣的事,當然會出那樣的事啦,我會理解的,不僅如此,我也希望那樣,我希望,是因為我想讓你既快樂又自由。我不會嫉妒的,只要我知道你愛我就夠了。我會一邊愛你,一邊拉琴,我這輩子就只想要這些。這是真話。我只想跟你在一起,照看你,跟你一起開開心心,跟四重奏一起工作,有朝一日替你演奏一點,一點優美的曲子,就像莫札特,在威格莫爾音樂廳。」

她突然停住了。她本不想談論她的音樂理想,她相信這樣很失策。

他上下牙齒間有點動靜,不大像嘆氣,倒更像是在發出噓聲,他一開口,就像狗一樣叫喚起來。他的怒火躥得如此猛烈,以至於聽上去簡直洋洋得意。「我的上帝!弗洛倫斯。我有沒有聽錯?你想讓我跟別的女人混在一起!是這個意思吧?」

她平靜地說,「如果你不想,就不用去。」

「你的意思是,只要我樂意,我跟誰都行,就是不能跟你。」

她沒有回答。

「你是不是真的忘記了,我們倆今天剛結婚啊?我們不是兩個在博蒙特街上偷偷同居的老怪物。我們是夫妻啊。」

低處的雲又散開了,雖然沒有月光直射,但有一點微弱的光,從高處的雲層漫射下來,沿著海灘爬過來,正好罩住站在倒伏的大樹邊的這一對。他怒氣衝衝地彎下腰,撿起一塊光溜溜的大石頭,猛地拍進右掌心,然後又回到左手裡。

現在他幾乎要嚷嚷了。「以吾此身,敬汝愛汝!這是你今天起的誓。當著所有人。你就沒意識到,你那個主意有多麼噁心,多麼荒唐?而且這是怎樣的侮辱啊。對我的侮辱!我是說,我是說」——他拼命找詞兒——「你怎麼敢!」

他朝她跟前走了幾步,舉起那隻攥著石頭的手,原地轉了一圈,沮喪地揚手把石頭扔進海里。還沒等石頭落地,眼看著它就要擦到海水邊緣的當口,他又轉回來跟她面對面。「你耍了我。說實話,你是個騙子。而且我還清清楚楚地知道,你還是別的什麼。你知道你是什麼嗎?你性冷淡,就是這麼回事。不折不扣的性冷淡。可你認為你需要一個丈夫,於是我就成了頭一個送上門來的大白痴。」

她知道她起初並不打算欺騙他的,其餘的一切——他話一齣口——就顯得千真萬確。性冷淡,那個可怕的詞兒——她明白為什麼會用在她身上。這個詞兒形容的就是她這樣的人。她的建議真叫人噁心——她先前怎麼沒看出來呢?——而且,明擺著,確實是種侮辱。而且,最要命的是,她違背了自己的誓言,在教堂裡當眾立下的誓言。他剛把這些告訴她,一切就天衣無縫了。無論是在她自己眼裡,還是在他眼裡,她都一錢不值。

她已經無話可說,便離開了那棵筋疲力盡的大樹的庇護。要動身前往飯店,她得先從他身邊繞過去,於是,她繞過他的時候在他跟前停下來,近乎喃喃地說,「我真抱歉,愛德華。我非常非常抱歉。」

她駐足片刻,她逗留在那裡,等他回答,然後,她上了自己的路。

此後,許久許久,她的話,他們當時那迂腐的遣詞造句的腔調,時時縈繞在他心頭。午夜夢迴,這些話會在他耳邊響起,要不就是聽見某種聲響,仿若它們的迴音,還能聽見話裡飽含著的既渴望又懊悔的聲調,一想到那一刻,想到他一言不發、怒氣衝衝地別過頭不理她,想到後來他是如何在海灘上又捱了一個鐘頭,充分品嚐著她帶給他的傷害、冤屈和侮辱的「美妙」滋味,想到他無辜而悲劇性地掌握著正義,由此而生的傷感的自戀倒也讓他精神一振——想到這些,他就會低低呻吟。當時他就在那條讓人筋疲力盡的砂石道上來來回回地走,往海里扔石頭,嘴裡嚷著髒話。然後他往那棵樹上一歪,就跌進一個自憐自哀的白日夢裡,直到他心裡再度燃起熊熊怒火。他站在海邊想她,失魂落魄,任憑浪花濺在鞋上。末了,他緩緩地沿著海灘往回走,舉步維艱,他時不時地駐足片刻,在腦海中向某位既嚴厲又公正,而且對他的案子瞭如指掌的法官陳述事實。陷在這厄運裡,他覺得自己簡直是高貴的。

在他抵達飯店之前,她已經收拾好了迷你旅行箱,走了。她在房間裡沒留下什麼紙條。他到服務檯,跟那兩個用推車送晚餐的小夥子說了幾句。雖然他們沒明說,可是顯然吃了一驚,他居然不知道家裡有人生病,不知道他妻子已經給十萬火急地叫回了家。助理經理出於好心,開車把她載到多切斯特,她希望能在那裡趕上最後一班火車,坐晚點聯運列車去牛津。愛德華轉身上樓去蜜月套間,雖然他並沒有親眼看見兩個小夥子意味深長地交換眼神,可那個畫面他完全想象得出來。

當晚餘下的時間裡,他躺在四柱大床上,一直睡不著,身上穿戴齊整,心裡仍然怒火中燒。他的萬千思緒踩著舞步、轉著圈子互相追逐,陷入某種狂亂的亢奮狀態,不停地往回繞。嫁給他,然後拒絕他,真恐怖,居然想叫他跟別的女人鬼混,沒準兒她還想看白戲呢,這是侮辱,難以置信,誰會相信啊,說什麼她愛他,他還沒怎麼見過她的乳房呢,騙他結了這個婚,連怎麼接吻都不懂,愚弄他,支使他,她嫁了他接著又拒絕他,這事兒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他只能保守這個可恥的秘密,真恐怖……

天將破曉時,他起床,穿過起居室,站在他的椅子後面,將他那盤土豆燒肉裡起凍的肉汁給刮下來,吃光。接著,他又掃光了她的盤子——他才不管那是誰的盤子呢。然後,他吃掉了所有的薄荷,再然後是乳酪。破曉時分,他離開飯店,開著維奧萊特·龐丁的小汽車,沿著綿延數英里的窄窄的草坪、高高的樹籬向前行駛,新鮮畜糞和割下的草的氣味透過敞開的車窗撲面而來,他一路開到空曠的主幹道上,往牛津方向駛去。

他把車留在龐丁家的宅子外面,車鑰匙插在點火裝置上。他沒往弗洛倫斯的窗戶瞥一眼,拎起行李箱匆匆穿過城區,急著趕上一列早班車。他精疲力竭、頭暈目眩地走了長長一段,從漢雷走到特維爾荒原,小心翼翼地避開她在去年走過的路線。他為什麼要跟著她的足跡走?到家以後,他不肯向父親解釋原委。至於他母親,已經把他結婚的事兒給忘了。雙胞胎不停地糾纏他,要麼盤問,要麼耍耍機靈,推測幾句。他把她們領到花園盡頭,要哈麗特和安妮將雙手護在胸前,挨個兒莊嚴發誓,她們從此再也不提弗洛倫斯的名字。

過了一個禮拜,他從父親那裡得知,龐丁太太效率很高,已經將退還所有結婚禮物的事宜安排好了。沒有旁人介入,萊昂奈爾和維奧萊特已經悄無聲息地著手辦理一項並未達成事實婚姻的離婚手續。在父親的催促下,愛德華給「龐丁電器公司」董事長喬弗裡·龐丁寫了一封正式信函,為「改變主意」而遺憾,同時,在沒有提到弗洛倫斯的情況下,他表示歉意,提出辭職,就此暫別。

約莫一年之後,他的怒意漸消,即便如此,他仍然傲氣十足,不肯查詢她的下落,也不肯寫信。他擔心弗洛倫斯沒準已經跟別人好上了,既然一直沒有她的音訊,他漸漸相信,就是那麼回事。在那著名的十年sup[3]/sup即將告終之際,當所有那些新鮮的刺激、自由和時尚,那些層出不窮、亂成一團的風流韻事——他終於順理成章地精於此道了——壓迫著他的人生時,他常常會想起她那個古怪的建議,如今想起來,它似乎再也不是那麼荒唐了,而且,毫無疑問,它既不噁心,也不是什麼羞辱。一旦將這個建議置於當下的新環境裡,它便似乎擺脫了羈絆,遠遠超越了時代,蘊含著無邪的慷慨,是一種他以前不太理解的自我犧牲行為。夥計,多妙的提議啊!他的朋友大概會這麼講,儘管他從來沒把那一晚的情形告訴過任何人。截至當時,即六十年代晚期,他一直住在倫敦。誰能想到會有這樣的變遷啊?——突然間,感官享受變得純潔高尚起來,那麼多美人兒輕易就能上鉤。在那轉瞬即逝的幾年裡,愛德華四處遊蕩,就像一個困惑而開心的孩子,被判長期受罰,卻暫緩執行,簡直無法相信自己有這麼走運。雖說他以前從未在哪個特定的時刻,替自己的未來做過什麼斬釘截鐵的決定,但什麼系列歷史小冊子啦,還有一切關於正經學問的想法啦,終究還是給他拋到了腦後。他就像羅伯特·凱利爵士一樣,乾脆就從歷史中跌落,舒舒服服地活在了當下。

他開始參與各種各樣的搖滾音樂節的組織工作,幫忙在漢普斯代德開一家健康食品小賣部,在離卡姆登區那條運河sup[4]/sup不遠的一家唱片行裡打工,替小雜誌寫搖滾樂評,有過一連串紛繁蕪雜的情人,其中不乏「腳踩幾條船」的經歷,跟一個女人周遊過法蘭西,她後來當了他三年半的妻子,兩人一起住在巴黎。末了,他成了一家唱片行的合夥老闆。他忙得沒工夫看報紙,何況,有一陣子他還認為,誰也不會打心眼裡相信有什麼「剛正不阿」的新聞,因為人人都曉得,新聞是受到國家、軍事或者金融的利益制約的——這個觀點後來就被愛德華摒棄了。

即便在那段日子裡他看過報紙,他也不可能翻到藝術版,看那些冗長而深刻的音樂會評論。他對古典音樂的那點搖擺不定的興趣已然煙消雲散,全都傾注給了搖滾樂。所以他根本就沒聽說,「伊尼斯莫四重奏」於一九六八年七月在威格莫爾音樂廳首演,大獲成功。《泰晤士報》的評論家歡迎「新鮮血液、青春激情抵達當今樂壇」。他讚賞「演奏所達到的深度、凝重的力度以及敏銳度」,而這就表明「這些尚不滿三十歲的演奏家對於音樂的嫻熟拿捏,令人稱奇。他們霸氣十足、輕鬆自如地掌控著莫札特晚期的典型風格,即氣勢磅礴、和諧有力的音效和豐富多彩的復調寫法。他的d大調五重奏還從來沒有被人如此敏感地演奏過」。在評論的尾聲,他單獨列出這個組合的靈魂人物,第一小提琴手。「接下來是一段熾熱的、極富表現力的柔板,優美絕倫,充滿精神力量。龐丁小姐的音色明快柔和,將樂句處理得奔放而精巧,她的演奏——如果允許我這樣比方的話——就像是一個戀愛中的女人,不僅僅愛上了莫札特,或者愛上了音樂,而是愛上了生活本身。」

即便愛德華看過這篇評論,他也不會知道——除了弗洛倫斯,沒人知道——當觀眾席上的燈光亮起,頭暈目眩的年輕演奏家們站起身來答謝熱烈的掌聲時,第一小提琴手的目光,忍不住投向了第三排正中,落到了9c座上。

在此後的歲月裡,無論何時,只要愛德華想起她,在心裡跟她說話,或者在想象中給她寫信、在街上跟她不期而遇,他都覺得,描述自己的生活要不了半分鐘,要不了半頁紙。他是怎麼過的?他隨波逐流,半夢半醒,漫不經心,胸無大志,做事不認真,膝下無兒女,生活很安逸。他那點微不足道的成就多半都是物質上的。他在卡姆登區有一套小公寓,奧弗涅sup[5]/sup的一座有兩間臥室的農舍裡也有他的份,他名下還有兩家以爵士樂和搖滾樂為特色的唱片行,受網路銷售的衝擊,這一行已日漸式微。他估計,在他的朋友圈裡,他算是個體面的人物,先前也有過美好的時光,狂野的日子,尤其是早幾年。他是五個孩子的教父,不過直到他們長到十八九歲或者二十出頭,他才開始發揮點作用。

一九七六年,愛德華的母親去世,四年之後,他搬回農舍照看父親,父親得了帕金森氏症,病情迅速發展。哈麗特和安妮嫁了人,生了孩子,都在國外定居。而彼時,四十歲的愛德華身後已經有了一段失敗的婚姻。他每週三次去倫敦打理店鋪。他的父親死於一九八三年,與妻子合葬在匹斯山教堂墓地。愛德華以房客的身份在農舍住了下來——如今合法的房東是他的兩個妹妹。起初他把這裡當成逃離卡姆登區的避難所,後來,到了九十年代早期,他就搬到這裡一個人住了。說實在的,特維爾荒原,或者說他在其中佔據的那個角落,跟他長大成人那會兒,沒有什麼天差地別。如今的鄰居不是農民或工匠,全都是在城郊之間頻繁往來的人,要不就是把這裡當成第二處居所的人,不過他們都挺友好。愛德華從來都不會把自己的生活說成鬱鬱寡歡——他在倫敦的朋友圈裡,有個女人合他的心意;邁進五十歲之後,他替特維爾公園隊打板球,積極參與漢雷的一個歷史學會,致力於修復艾維爾梅地區那些古老的種植水田芥的河床。每個月,他會替一個將總部設在魏考姆、旨在幫助腦部受傷兒童的信託基金會幹兩天活。

即便年逾六旬,他已經成了一個身板寬厚結實、頭髮花白稀疏、臉膛紅潤健康的男人,他還是保持著長途遠足的習慣。他每天仍然在栽滿歐椴樹的林蔭道上散步,碰上天氣好,他還會繞上一圈,去看看「處女林」公地上的野花,或者比克斯伯頓自然保護區裡的蝴蝶,然後穿過山毛櫸林去匹斯山教堂,他想,總有一天他也會葬在這裡。偶爾,在山毛櫸林深處,他會走到一條岔道跟前,懶懶地想,那年八月的那個早晨,她一定曾在這裡停下腳步檢視地圖,於是他會栩栩如生地想象她——只不過隔著幾英尺和四十年罷了——全力以赴地尋找他的樣子。或者,他會在俯瞰斯托納山谷的風景時駐足片刻,琢磨她有沒有停在這裡吃過橘子。末了,他會向自己坦白,對別人他從來沒有愛得這麼深,他從來沒有發現任何人,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像她那樣認真。也許,假如當初跟她過下去,他就會對自己的人生更孜孜以求,更雄心勃勃,也許他會把那些歷史書給寫出來。雖然他對那一行一無所知,可他知道,伊尼斯莫四重奏已經出了名,而且至今仍然是古典音樂界的一塊令人景仰的招牌。他從來不去音樂會,從來不買,就連看也不看那些盒裝成套的貝多芬或者舒伯特。他不想看她的照片,不想發掘歲月在她身上留下什麼痕跡,不想聽說她的種種生活細節。他寧願將記憶中的她儲存下來,連同她釦眼上繫著的蒲公英,頭髮上挽著的天鵝絨,肩膀上揹著的帆布包,還有那張美麗的、骨架寬大的臉龐,臉上帶著寬厚而樸實的微笑。

每每想起她,他總是很驚訝,怎麼就讓這個女孩帶著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如今,毫無疑問,回頭再看她那個謙卑的建議,他實在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她只不過想知道他確實愛她,想得到他的安慰:既然在他們前面還有一輩子的光陰,那就沒必要著急。愛情加上耐心——如果這兩樣他能同時擁有,那該多好——就一定能讓他們倆跨過這個坎兒。這樣一來,會有怎樣的未曾誕生的孩子得到出世的機會呢,會有怎樣的,戴著髮圈的小女孩兒,成為他鐘愛的寶貝呢?整個人生軌跡就是這樣改變的——因為他什麼都沒做。在切瑟爾海灘上,他本來可以衝著弗洛倫斯喊出來的,他本來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說他不想知道,當她從他身邊跑開時,在即將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對他的愛一定比以往更強烈,或者更難以自拔,此時如果能聽到他的嗓音,她會得到某種解脫,她會回過頭來。然而,夏日黃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著,理直氣壯,一言不發,看著她沿著海灘匆匆離去,她舉步維艱的聲音淹沒在飛濺的細浪中,一直看到寬闊而筆直的、在黯淡的燈光下隱隱閃爍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個模糊的、漸行漸遠的點。

本小說人物純屬虛構,與生者、逝者均無相似之處。愛德華與弗洛倫斯的飯店——即位於多塞特郡阿波茨伯裡以南逾一英里,海灘停車場後的曠野上,佔據地勢高處——並不存在。

伊·麥

[1]切瑟爾海灘與弗利特環礁湖的東南端相接。

[2]天文學術語,一種異常強烈的恆星形成的活動,發生時景象壯觀。

[3]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

[4]卡姆登區是倫敦的繁華地段,攝政運河(regent'scanal)從該區流過。該區域是久負盛名的世界級搖滾勝地,充斥唱片店、表演場所及朋克打扮的搖滾青年。

[5]法國地名,位於巴黎東南部上盧瓦河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