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託尼深知即便沒有噪音,他也喜歡拿其他事情當作不能專心的藉口。畢竟,這裡的不便之處太多了。燈光太暗,床太硬,椅子和書桌的高度不相匹配。任何一個理由都能支援他將做出的這個決定。老實說,這個決定在下午離開房地產經紀人時就已經做了,他下了決定之後便去離賓館很近的布萊斯代理律師事務所。

託尼拿起檔案,塞進還沒來得及整理的旅行包。他暫時不準備到賓館前臺結賬,結賬可以等到第二天早晨再說。他坐上自己的車,沿著先前開來的路往回開,一路上只是錯轉了幾次彎。這不算什麼,剛到布拉德菲爾德時,他從家裡到沼澤精神病院上下班的途中開錯路的次數更多。

託尼把車停在他覺得可以稱作家的房子外面的馬路上。儘管看似不可能,但這裡的確就是埃德蒙·亞瑟·布萊斯的家。遺贈他房產的布萊斯還陰魂不散,但他絕不會介意託尼的不請自來。

律師交給他的鑰匙順利地開啟了雙插鎖鑰匙,門不發一聲地被開啟了。屋裡異常安靜。光滑的雙層玻璃隔擋了街上的噪音,屋子裡連大鐘指標的滴答聲都聽不到。託尼滿意地呼了口氣,朝下午就觀察好的客廳走過去。幾乎連線到地面的窗戶正對著花園,但在暮色漸濃的夜裡已經沒什麼好看的了。樓上倒是能看清楚整個花園,但從客廳望出去,花園顯得十分幽閉,好像是為了這幢房子和房子主人單獨存在的一樣。

他轉過身,瞥見一個放滿影碟的高大壁櫥。他走到壁櫥前,突然灑在壁櫥架子上的燈光把他嚇了一跳。他抬起頭,發現壁櫥前裝了個運動感測器。「太妙了。」他輕聲讚歎道。接著他把目光投向布萊斯收藏的十九世紀古典音樂和更多旋律優美的二十世紀爵士音樂。看來老布萊斯喜歡有節奏的東西,託尼心想。出於好奇,他開啟客廳裡的cd播放器,埃德蒙·亞瑟·布萊斯死前挑選的是首旋律輕快的薩克斯曲。碟片的光面上刻著這樣一行字:「斯坦利·圖倫丁:深紅」。託尼沒聽說過這個作曲家,但對這首曲子的旋律非常熟悉,很喜歡這種曲風給他帶來的感覺。

他從壁櫥邊走開,開啟一盞落地燈,落地燈的燈光柔和地灑在高背扶手椅和椅子旁邊一張舒適的小桌子上。這樣的佈置對一個時常要看些書,並不時做些筆記的人來說真是再合適不過了。託尼把檔案拿出手提包,在扶手椅上坐下來。隨後的一個小時,他一邊看著安布羅斯給他帶來的案件資料,一邊聽著薩克斯管音樂,試圖得出對zz的印象,試圖把最後一段對話的碎片文字具體化。「你……你真的……」他一遍遍地讀著這一句。「你怎麼了?你準備幹什麼?你是誰?你真的要怎麼樣?你真的怎麼了?」他苦苦地琢磨著。「……訴你,給你看。」「應該是告訴這兩個字。我知道的比告訴你的還多。我會帶來給你看的。沒錯,就是這麼句話。你想出示給她看對嗎?但出示的是什麼呢?你想帶來給她看的究竟是什麼東西啊?」

他站起身,在客廳裡來回踱步,試圖用假設填補謎一般的文字中的難解空缺。文字整理得越順,他離殺手和被害者就能更近一步。「你真要告訴她些什麼?給她看些……但究竟是什麼秘密?那個甚至連她本人都沒察覺到的秘密究竟是什麼?什麼樣的秘密甚至連當事人本人都搞不清楚呢?」

他不知不覺地踱到一張小吧檯前,吧檯上放的不是他預想的與客廳內老式傢俱相配的水晶大酒杯,而是時尚現代、大多數人握著舒適的玻璃酒杯。他拿起一隻酒杯,為它的輕盈叫好。然後他為自己倒了小半杯阿馬尼亞克酒。他平時不大會選這種酒喝,但桌上三種不同型別的阿馬尼亞克酒使他知道這是埃德蒙·亞瑟·布萊斯閒暇時最常喝的酒。舉起老人最愛喝的酒來紀念他是最合適不過的了。說紀念有點過了,託尼完全沒有關於他的記憶。也許算是對老人在走進墳墓前做出補救嘗試給予的敬意吧,儘管這是個註定要失敗的嘗試。

他一邊踱步一邊品嚐著白蘭地,凝神細想自己對珍妮弗·梅德曼和殺她的兇手所瞭解的一切。他的意識深處似乎隱藏著一些事情,一些先前他拼命想卻想不出來的事情。究竟是什麼事呢?他走回到旅行包旁邊,拿出帕特森最初傳送給他的犯罪現場照片和驗屍法醫學報告。他所感興趣的事情就隱藏在這些照片和報告裡面。

託尼認真察看著每張照片,對驗屍臺上珍妮弗被損壞的軀體看得更加仔細。接著他又看了一遍罪行報告,細緻思量報告中提到的時間點。「最後一次目擊被害人是在四點半,九點剛過就有人報案。而除非所有的卡車司機都在撒謊,否則兇手不可能在七點半之前丟棄屍體,因為那時有兩個載重車司機正好在那兒停車。事實上,你只扣留了她兩三個小時。」他放下報告,走到華麗的木製壁爐旁邊。他靠在壁爐架上,看著空空如也的格柵,試圖悄然走進殺害珍妮弗的兇手的內心世界,試圖知道他是怎麼想的,試圖弄清他知道些什麼。

「你使她遠離人群,對她下藥,用塑膠袋使她窒息而死,摧殘她的屍體,最終把她扔在路邊餐館旁的棄屍處,」他緩緩地說,「你從中得到了什麼樂趣?為什麼要拋在顯眼的路邊?你想達到什麼目的?擁有她?還是控制她?」

他轉過身,走回到窗邊,對著黑暗皺起眉。「這點時間夠幹什麼的呢!你花了幾個星期引誘她,就是為了這幾個小時嗎?這樣做有何意義?我不信。你做了這麼詳盡的計劃,花了這麼多時間和精力,絕不會滿足於只控制她幾個小時。你貪求她的肉體,必須等你的慾望被填滿才肯罷休。但你僅僅是殺害了她,切割和拋棄了她。這根本沒有意義……」經驗告訴託尼,這類兇手很享受和獵物共處的時間。他們把藏身處設定在遠離人群視線的地方,以便一遍又一遍地滿足自己的慾望,從侵害中得到至高的享樂。從抓捕獵物開始,他們就把一切都算計好了,為得到最大的滿足必須避開可能會遇到的任何風險。他們喜歡活捉獵物的感覺,一次次地侵犯、折磨獵物,以此實現個人血與肉的幻夢。這種行徑的重點常在於鮮血。熱衷屍體被動特徵的殺手經常不惜代價使死者的身體儘可能久地保持鮮活。腐敗的最初階段對於嚴重損壞的屍體來說根本不算麻煩,他們會把屍體留到腐爛得不像樣時才考慮扔掉。

但這一點在珍妮弗身上並不適用。「僅僅在殺害她之後就切割和拋棄了屍體,」他重複道,「沒有好好玩弄一番。一定有什麼事阻止了你。究竟是什麼事呢?」一定是無法預見到的什麼事情。殺手也許一時間無法進入事先為珍妮弗準備的地方。或是其他突發事件造成他的計劃無法實施。不管發生了什麼,那件事一定是無法改變的,不然兇手絕不會在獵物已經到手的情況下,放棄享樂的機會。

這就說得通了,託尼心想,但這番結論還不能使他完全滿意。「僅僅在殺害她之後就切割和拋棄了屍體。」他小聲嘀咕著走回到吧檯前,又給自己倒了一小杯阿馬尼亞克酒。託尼喝了一小口,重新開始踱步。

突然間他停下步子。「切割,切割。」託尼掌摑著前額。他飛快地走回到照片前,確認自己的記憶。「你割下陰道,撕裂宮頸,猛砍子宮。你瘋狂地破壞生殖器官,但對陰蒂卻什麼也沒有做。」

託尼喝乾杯中的酒,回到吧檯前又倒了點。剛才得出的這個結論盤旋在他腦海中揮之不去。調查這類罪案的警官會認為糾結於這種靠直覺得來的細微發現實在荒唐,但託尼並不抗拒接受這種其他人避之不及的可能性。卡羅爾·喬丹很看重他的這種特質。不過,他覺得斯圖亞特督察不會如此英明。但現在什麼結論還得不出來,這只是他現階段意識到的特別之處。

「這不是什麼性侵殺人,」他站在空曠的房間裡大聲說,「這個案子裡沒有任何性的因素。無論發生了什麼,都與性侵完全扯不上關係。」

這給託尼帶來了一個更加煩心的問題。兇手不是為了性,那這樣做為的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