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表明:一、只有我一人,一切存在都不外乎是我;因此,我包括空間。二、我用現在靜止的一瞬間來測量流逝的時間,只有現在這一瞬間我才意識到我還活著;因此,我是超出時間之外的。三、我是超出原因之外的,因為我覺得我生活中的每一現象產生的根源就是我自己。
理性表達出必然性的法則,意識表達出意志自由的實質。
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是人的意識中的生活實質。沒有內容的必然性是有三種形式的人的理性。
自由是受考察的物件。必然是考察的物件。自由是內容。
必然是形式。
只有把兩種認識的源泉分開時——這兩種認識的關係才算是形式和內容的關係,這就得出單獨的、互相排斥的和無法理解的自由和必然性的概念。
只有把它們互相結合時,才能得出關於人類生活的明確概念。
在這互相規定為形式和內容結合的兩個概念之外,任何生活都是不堪想象的。
我們對人類生活所知道的一切,只不過是自由和必然的一定關係,這也就是意識和理性法則的關係。
我們對外部自然界所知道的一切,只不過是自然力和必然性的一定關係,或生活的實質和理性法則的一定關係。
大自然的生命力存在於我們之外,不為我們所認識,我們就把這些力叫作引力、惰力、電力、離力、等等;但是人的生命力是為我們所認識的,我們就把它叫做自由。
但是,正如人人所感覺到的,而其本身則無法理解的萬有引力一樣,我們對那支配它的必然性法則知道多少(從一切物體都有重量這個起碼知識,到牛頓定律),我們就能對他了解多少,同樣,人人意識到,而其本身則無法理解的自由意志力,我們每個人對那支配它的必然性法則能認識多少(從每個人都會死亡這一事實,到最複雜的經濟規律或者歷史規律的知識),我們就能對它瞭解多少。
一切知識只不過是把生活的實質歸納為理性的法則罷了。
人的自由意志與其他任何力量不同就在於,人能認識到自由意志的力量;但是對理性來說,自由意志力與別的任何力量並無不同。萬有引力、電力或化學親合力,彼此之間的區別,只在於理性給它們下了不同的定義。同樣對理性來說,人的自由意志力與別種自然力的區別,也只是在於理性給它下的定義。自由如脫離必然性,就是說,脫離規定它的理性法則,就與萬有引力、或熱力、或植物生長力並無任何區別,對理性來說,自由只不過是瞬息間的、無法確定的生命的感覺。
正如無法確定的推動天體的力的實質、無法確定的熱力、電力或化學親合力,或生命力的實質,構成了天文學、物理學、化學、植物學、動物學,等等的內容一樣,自由意志力的實質構成了歷史的內容。但是,正如每種科學研究的物件是未知的生活實質的表現,而這實質的本身只能是形而上學的研究物件一樣,人的自由意志在空間、時間和因果關係中的表現,構成歷史的研究物件;而自由意志本身是形而上學研究的物件。
在有關生物體的科學中,我們把已知的東西叫作必然性的法則;把未知的東西叫做生命力。生命力不過是對我們所知道的生命實質以外的未知的剩餘部分的一種說法。
歷史中也是如此:我們把已知的東西叫作必然性的法則;把未知的東西叫作自由意志。就歷史來說,自由意志不過是對我們已知的人類生活法則中未知的剩餘部分的一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