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歷史是研究外部現象的,那麼提出這樣一個簡單明瞭的法則就夠了,我們也就可以結束我們的討論了。但是歷史法則與人類有關。一粒物質不能對我們說,它完全覺察不出相吸或相斥的法則,因而那種法則是錯誤的;但是作為歷史研究物件的人,直截了當地說:我是自由的,因此不屬於什麼法則範疇。
歷史每走一步,都令人覺得有不言而喻的人類意識自由問題的存在。
所有認真思考的歷史學們都不知不覺地遇到這個問題。歷史所有的矛盾和含糊,這種科學所走的錯誤道路,完全是由於這個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的緣故。
假如每個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就是說,假如每個人都可以隨心所欲地行動。整個歷史就要成為一系列互不連貫的偶然事件了。
假如,在一千年間,一百萬人中有一個人有自由行動的可能,就是說,可以隨心所欲地行動,那麼很顯然,那個人只消有一個違反法則的自由行動,就會破壞適用於全人類的任何法則存在的可能。
假如只要有一個支配人類行動的法則,自由意志就不能存在,因為人類的意志要服從那個法則。
關於意志自由的問題存在著這樣的矛盾,這個問題自古以來就佔據了最卓越的人類頭腦,自古以來就有人提出了它的全部重大意義。
問題就在於,如果把人視為觀察的物件,無論從什麼觀點——神學觀點、歷史觀點、道德觀點、哲學觀點——我們都發現人正如一切存在的事物一樣,必須服從普遍的必然法則。但是,如果把它當作我們意識到的事物從我們內心來看他,我們就會感到我們自己是自由的。
這種意識是完全獨立的,不以理性的自我認識的來源為轉移。人通過理性來觀察自己;也只有通過意識他才認識自己。
如果沒有自我意識,任何觀察和理性的運用都是不可思議的。
要想理解、觀察和推理,人首先必須意識到自己是活著的。一個人有了意願,也就是意識到他的意志,他才知道自己是活著的。但是,當人意識到構成他的生命實質的意志時,他也只能意識到它是自由的。
假如人在觀察自己的時候,他看出他的意志總是按同一法則活動(他觀察吃飯的必要性或者頭腦的活動,或者觀察任何別的現象),他不能不把他的意志總是沿著同樣的方向活動看作意志的限制,如無自由,則無限制可言。一個人覺得他的意志受限制,正因為他意識到他的意志是自由的。
你說:我是不自由的。但是我舉起我的手,又把它放下。人人都懂得,這一不合邏輯的答案是一種無法反駁的自由的證明。
這個答案不屬於理性的意識的表現的範疇。
假如自由的意識不是一個獨立的不依賴理性的自我認識的源泉,那麼,它就是可以論證和實驗的,但實際並不存在這種情況,而且是不可思議的。
一系列的實驗和論證對每個人表明,他,作為觀察的物件,服從某一些法則;人一旦認識到萬有引力不滲透性的法則,他就服從這些法則,並且永遠不會抗拒這些法則。但是,一系列同樣的實驗和論證對他表明,他內心感覺的那種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他的每一個動作都取決於他的肌體,他的性格,以及影響他的動機;但是人類從來不服從這些實驗和論證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