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樂章II

夏夢狂詩曲 君子以澤 第1頁,共2頁

「其實不瞞你說,我父親去世太早了,所以從小到大,我向往的生活就只有一種,就是嫁給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組成一個溫暖的家。現在越覺得疲倦,對這種生活就越是嚮往。如你所見,我很熱愛音樂,但這些和對家庭的渴望比起來,完全算不了什麼。而且,我對這個男人的要求也不多,他不必帥,不必有錢,但一定要喜歡孩子,不管再忙都要陪自己的兒子女兒吃飯、去遊樂園。」

這番話讓夏承司怔住了。剛好這時候,聲控燈熄滅。在陡然絕望的黑暗中,首先甦醒的並不是過往的回憶,而是手臂和腿骨痛感。小學時,自己曾經被人從家裡的二樓踢到一樓,大概滾了二十多個階梯,重重跌倒後,肘關節脫臼,小腿骨骨折。不管過多少年他都不會忘記,當自己抱著身軀在大理石地板上痛苦不堪的時候,抬頭看見了夏明誠在階梯頂端冷酷的臉。那是父親八個月來第一次回家,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你在電話裡對霍阿姨說了什麼?立刻去向她道歉。」姓霍的年輕女人是父親的情婦,後來死於事故。但她的死也沒能讓父親多回家一次。

擊掌聲讓燈重新亮起,打斷了他的思路。裴詩長嘆了一聲:「夏先生,你是含著金湯匙出生長大的公子哥,真的不能理解我們普通人的渴望。這些東西,andy給不了我,賓彬給不了我,森川少爺卻可以。哪怕我不愛他也沒有關係。我只是想定下來,想要有一個家。」

他微微皺了皺眉心:「愛情是婚姻的基礎。如果你不愛他,肯定沒法走到最後。」

「我沒有權利去選擇自己喜歡的人,因為他不喜歡我。」她果決地說道。

「不忠於你的男人,沒必要去記掛。」

「我說的人不是賓彬,是一個得不到的人。」

「andy?」

「不是,這個人沒和我在一起過,也不喜歡我。別說靠近他,我甚至沒法想象和他戀愛的樣子。」

「怎麼說?」

「據我所知,他從來不會親自送花給自己的女友,有時候女友生日當天都是下屬提醒了,才讓他們選禮物送過去。最糟糕的是,他談個戀愛就像是隱藏軍事機密一樣,不會讓任何人知道。你想想看,哪個女人會不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被愛著,被寵著?所以,我根本不敢嘗試去靠近他。不論結果是什麼,一定會受傷的。我不能再受傷了。」

每說一句話,她能察覺到自己上司的神情的轉變。最後,她紅了眼眶,聲音哽咽地說:「他是那種根本沒有一點感情的男人。他只有野心,沒有愛心,也太冷靜了。你懂麼?他太冷靜了。」

「阿詩……」

他動容地上前一步,想要伸手撫摸她的頭髮。可是,手卻被她攔了下來。她趕緊收回手,像是防毒蛇猛獸一樣,身體略微蜷縮:「別碰我。你別想說什麼話來令我改變主意,我會和森川少爺結婚。因為女孩子喜歡的浪漫、驚喜、溫暖,他都能給我。」

「你為什麼以前不告——」

「夏先生,現在不早了,我就不送你下樓了。」她退回家裡,把他鎖在了門外。

之後,他沒有再來敲門,也沒有打她的電話。然而,她靠在門上出神了很久,才聽見外面傳來腳步聲,聲控燈的金橙色燈光從門縫裡漏進來,他的腳步聲漸漸遠去。

屋外,草坪裡凝結了冰霜。夜晚像一座靈魂的牢獄,空曠的冬填滿了它。

*********

雖然口頭上是說要請假幾天,但第二天裴詩還是照常去公司上班。夏承司還沒有到辦公室,她卻接到了快遞專員的電話,對方沒有盛夏的通行卡,只能在一樓等她下樓拿快遞。難道是把網購的地址不小心填成了公司的?裴詩怎麼也不記得自己做過這樣的事。她莫名地走進電梯,到某一層停下來時,她剛好看見抱著箱子走進來的賓彬。面對她仔細審查自己箱中物件的目光,賓彬的面子實在掛不住,沉聲說:「不用看了,就是你看到的這樣。我被炒了。」

「為什麼被炒?」她對他自然早沒了憐惜之情,但還是有些好奇。

「我怎麼知道,一來就接到人事部的郵件。他們列出了一堆我違反員工合同的條例,讓我立刻離職。其實都是很勉強的理由啊,硬要按這標準裁員,現在盛夏恐怕早就變成空樓了。說要見副總裁,他們也不允許。我想我是無意間得罪人了吧。」

「那現在你打算怎麼做?」

賓彬聳聳肩:「沒有關係,在盛夏待過,好歹也是為夏先生工作過的人,這名號報出去,在地產業根本不愁混不到一口飯吃。只是,我真的很好奇是哪個小人在背後咬我。」

這時電梯抵達一樓,賓彬重新抖了抖懷中的紙箱,大步朝門外走去。看見裴詩跟自己一起,他突然覺得有些感動:「親愛的,這時候有你陪在我身邊,我突然什麼也不怕了。」他留意到裴詩沒有在聽自己講話,就順著她的視線往前看去——那裡站了一團火紅的東西。竟是一捧鮮紅的玫瑰。在冷冰冰的盛夏集團大樓,這樣豔麗而鮮活的東西無疑會奪走所有人的視線。而他與裴詩都還沒來得及仔細觀察,那團玫瑰已經朝著他們的方向飛過來。仔細看去,原來是一個人捧著它走過來。

鮮花停留在裴詩面前,後面探出一張快遞員黝黑的笑臉:「您就是裴詩吧,這是您的花,麻煩在這裡籤個字。」他遞出一張快遞簽單。

裴詩怔怔地看著那束鮮花:「我沒有訂花。你看看這是不是夏承司先生訂的花,不過寫上了我的名字?我是他的助理。」

快遞員拿出手機,低頭看了看簡訊,趕緊抬頭說:「啊,不好意思,我弄錯了。這花是確實夏承司先生訂的。那麼,請您代他簽收一下。」

裴詩在快遞單上簽名字。賓彬掃了一眼花束,看見旁邊掉下的一個寫著小小鍍金名牌,知道它源自一家著名的玫瑰花店。這家店矗立在江邊空曠的五星級酒店前方,被左右兩邊世界頂級品牌專賣店夾在中間,裡面所有的鮮花都是從保加利亞空運過來的,附近一個小時停車的費用都夠在其它地方吃上一頓飯。在這家店裡,你不能在一朵玫瑰上發現一丁點兒的瑕疵,一朵玫瑰的價格也剛好頂的上一枚碎鑽。他經常聽見自己的地下情人和她的女友們討論這家店,情人還當著他的面放話說過「誰要是肯用這家店的花來追求我,我就立刻嫁給他」——花並不是天價,但能輕鬆買下這家店鮮花的人,一定買得下天價的跑車。賓彬知道,自己一個月的薪水剛好夠買這樣一束花。想到以後離開盛夏可能還未必有這樣待遇,他心中有些不是滋味,故作若無其事地說:「夏先生買花是打算送給女友麼?」

「不知道。」不討論上司的私生活是盛夏的生存原則。

「哦,我以前還不知道,原來夏先生也會送花給女人。他保密功夫做得還真好。」沒得到回答,他又繼續追問,「肯定是送給模特或者選美冠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