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北野沒看他,盯著桌面,似乎在思考什麼。

鄭易還沒走過去,門被推開,律師來了。

律師早就不滿了,他被北野的伯父聘請了給北野做代理,可北野認罪認得愚公都翻不動,他沒處使力還天天頂著北野伯父給的壓力,現在見警察私自見他的委託人,更是氣不打一處來:

「你出去,我的委託人沒要見你。你這是違反程式的!」

鄭易想要解釋,律師一把抓過他就往外推,推搡之時,忽聽北野平靜地說:

「我要翻供。」

……

鄭易坐到北野面前了,少年卻提出了一個條件:「陳唸對魏萊造成的傷口不深,魏萊是被賴青殺死的。陳念不能被定罪。」

鄭易尚未開口,律師舉了個手:「我好像明白了是什麼意思。你放心,假如警方要沒事找事,我都可以保證幫陳念打贏官司。」

鄭易遲疑半刻,道:「下面這句話,以我的身份是不該說的。但——警方目前沒有任何陳念傷害甚至殺害魏萊的證據。即使她承認她傷了魏萊,我們也沒辦法證明真假。」

北野於是點了一下頭。

事情和鄭易想的一樣,那天,北野去後山的時候,魏萊已經死了。

北野檢查了一遍魏萊的傷口,發現只有一處。

魏萊的上衣留了陳唸的血手印,他拿手比了一個大小,知道那是陳唸的。

賴青有好幾件同款雨衣,他借過一件剛好沒還,於是用魏萊的手指摳了一點證據下來;他還從家裡浴室的抽屜裡拿了他母親的震.動棒,偽造魏萊被性.侵的假象。

北野話不多,一直是鄭易問幾句,他答幾句。

鄭易問:「埋去沼澤那邊是想著萬一被發現,可以儲存你偽造的證據,讓警方懷疑嫌疑人是男人?」

「對。」北野說,「弄成雨衣人連環案,也能遮掩犯罪動機。」

「什麼時候知道賴青是雨衣人的?

「他第二次犯案。」

那女生沒報案,他刀不小心傷到自己,不敢去醫院,叫北野幫忙買紗布買藥止血。北野罵過他,叫他別再亂搞。但他又犯。

鄭易:「然後,等魏萊的屍體被發現,我找過陳念幾次,你覺得危機來了。要儘快計劃,就準備殺了賴青徹底把雨衣人的罪名扣在自己頭上?」

北野點頭:「你說的都對。」

如鄭易昨晚推測的,他原本的確可以不殺賴青的。

但他擔心賴青以後再犯案,真正雨衣人的身份暴露。

「還有另一個原因。」北野說。

他從陳唸的本能反應裡察覺到異樣,他隱約懷疑,當晚猥.褻陳唸的路人裡有賴青,但又不確定。

一天深夜,他去找賴青,準備完成計劃裡最重要的一步:

然而,他下不去手。

賴青打遊戲到半夜,正喝啤酒吃燒烤,看到好久不見的朋友,摟著他的肩膀叫「北哥」,拉他一起喝酒。

賴子其實是三個裡年齡最大的,但他沒有親人朋友,在福利院總被欺負,只有大康和北野。他有事總問北野,也不知什麼時候反叫他哥了。

北野比他小,但總被叫做哥,竟習慣了對他的照顧。他下不去手。

最終他殺不了他,他和賴子說,你跑路吧。

他告訴賴子,如果一直待在曦城,雨衣人的事瞞不住。他讓他離開,拋棄雨衣人身份,以後不要再犯案。犯案總有一天會被抓,這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即使哪天實在管不住要去招惹女人,別穿雨衣。如果被抓,別供認在曦城犯過的雨衣案。

賴青聽了他的話,同意了。當時就給大康打了個告別電話。

兩人最後一次一起喝了酒。

陳念還在家,北野想走了,走前忽然想問他,陳念被欺那晚,他是否旁觀,是否猥.褻了她。

尚未開口,賴青搭上他的肩膀:「我聽你的。不過啊,我運氣特好。做事總不留痕跡,也沒被發現。」

他語氣炫耀:「之前雨衣人是,後來殺人也是。」

北野問:「殺人?」

「是啊,魏萊啊。」

賴青放下酒杯,說:「魏萊脾氣爆呀,做起來肯定有意思。她平時總欺負人,沒臉報警的,不然傳出去她沒法在圈子裡混。」

當時,魏萊受了傷,胸上的口子流著血,她正準備打電話找人,賴青出現,堵住她的嘴,綁住她的手腳,強.暴了她。

事後,賴青準備離開,魏萊嘴上的布條不知怎麼鬆了,她咬下他的口罩,模糊不清地發誓說會閹了他。

賴青在短暫的十秒的空白之後,將刀口插.進陳念刺過的傷口上,狠狠往裡一捅。

「北哥,你說奇不奇怪,我那刀剛好吻合那傷口。」賴青拿著一根燒烤竹籤,戳桌上的小縫隙,猛力一插,竹籤刺穿桌縫。他笑,「咱們一起買的刀真是幸運刀啊。不過,沾了血,我扔河裡去了,你不怪我吧。」

「太幸運了。後來屍體還不見了,估計是以為自己殺人的那女孩的家人偷偷埋了。」

北野已不知是什麼心情。

原來不是陳念,是賴青。

「假如找到我,我就說,我只是強.奸了湧著血快要死了的魏萊。」

賴青得意洋洋,「那女孩是我的替罪羊,替得死死的。魏萊手腳上的淤青,前一天晚上就有了。哈哈哈。」

北野撐著因酒精而發沉的頭,沉默很久後,問:「前一天晚上,什麼意思?」

「前一天晚上啊,前一天晚上很多事情呢。」

賴青醉得一塌糊塗,搖頭晃腦地笑,

「前一天晚上,魏萊跟那女孩說讓她第二天去後山找她時,我聽到了呀。」

「前一天晚上,我路過巷子,運氣好呀,一群女生拖著一個渾身□□的女孩,喊著賤賣啦賤賣啦。」

「有幾個不好意思去,看幾眼就走了;有幾個和我一樣不要臉,我也錄了影片,你要不要看?」賴子摸出手機,播放起來,傳出少年狂妄無恥的笑聲和咒罵。

——把她弄過來親老子。

——操,又倒了,媽的扶都扶不穩。裝死麼?

——這女的好像被剛那幾個女的打暈了,摸半天沒反應,跟死豬一樣,敗興。

——嘖嘖,奶真滑。

後邊這句是賴青的聲音。

賴青聽到,笑起來,回憶說她的身體多嬌多嫩,光是摸幾下親幾下就害得不經人事的他們一瀉千里。

有個沒用的,噴到同伴手上,還鬧得幾人打起來,不歡而散;只有他賴青最厲害,他的噴到了她臉上。

他輕挑地描述著女孩柔軟的身體和肌膚,他不知道,那是北野多珍愛的寶貝。

他沒注意到,北野的眼眶紅了;

他也不知道,那晚回到家拿出手機第一次欣賞自.瀆時,城市的另一端,北野抱著滑下摩托車的如死了一般的陳念,在暴風雨裡嚎啕大哭。

或許因為酒精,北野起身時,瘦弱的身板有些搖晃。

賴青盯緊螢幕,聲音激狂,就著影片喊:把她的嘴捏開。

他沒注意到,北野彎腰從工具箱邊拿起一把扳手,抬起頭時,淚水流了一臉,轉身就朝他腦袋砸了下去。

鄭易聽完,長久無言。

賴青死了,告發變成死無對證,會有人認為他是為減輕自己的處罰而把罪責推在死人身上。

而北野是完全符合雨衣人畫像的少年,母親是□□,父親是□□犯,他就該是個罪犯。他的話沒有可信度。

同一個傷口,先後兩個人所刺,這麼蹊蹺的事,誰會信他?

不信他不要緊,不能讓陳念冒險。

只會為了那萬分之一可能的危險,他都死咬著不認,哪怕犧牲一生的自由。

歸根到底,一個信字,一個護字。

鄭易承認,自己是敗給他了。

……

律師終於鬆了口氣,這案子物證少,主要就是口供,現在翻供,就得折騰警方了。

鄭易並沒有完全鬆懈下來,他還得絞盡腦汁去找更有利的證據。

而就在這時,手機再次響了,小姚的聲音很輕:「鄭易。」

他不習慣:「怎麼了?」

「鑑證科的實習生找到了一雙鞋。他們在鞋底的泥土裡發現疑似血跡。已經帶回去做dna還有泥土成分對比了。隊長說,重新搜查後山。」

鄭易狠狠握拳,長出一口惡氣。

她說,「鄭易。」

鄭易等了一會兒,見她不說話,問:「怎麼了?」

「沒什麼,覺得你名字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