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還在流,他將我的頭揚著,輕聲說:「別亂動,一會兒就好。」帕子又重新覆上鼻子,他仍是扶著我,坐在榻上。
真想這血,一直流下去。他就可以一直這樣輕摟著我了。可惜,美好時光總是轉瞬即逝,血止住的時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再敲一下鼻子。
他看到我不再流血了,收了帕子,塞回懷裡。我有些臉紅:「那個,帕子上都是血,我洗乾淨再還給你吧。」
他不答,站起身子,到櫃子裡拿出一塊新帕子遞給我。我有點納悶,我啥時候在那裡放過手帕了?
「你從來都不用帕子,要擦嘴了,就用手拍,這樣不好。」仍是溫潤的聲音,卻眼簾低垂,「櫃子裡放的都是新的,莫要忘記……」
心裡流過異樣的暖,熨著我整個身子。羅什,你對我,也是有情的,對麼?
我咬著嘴唇,不讓笑浮上臉,眼睛轉了轉:「對了,羅什,嗯,我還沒畫完雀離大寺……」
他怔了一下,眼底滑過一絲笑:「隨時都可以去。」
我們就這樣對視著,我不知道接下來該說啥了。然後,我傻傻地笑起來。說不出為什麼,就覺得滿身心的喜悅,不笑,就對不起自己。他看到我這樣傻笑,先是抿一抿嘴,然後也似乎禁不住了,嘴角越來越彎,笑容越來越多,到最後,我們都笑得不可抑止。只是,我的笑更大聲,他的笑,則收斂多了。
不提防間,我被他摟住。笑卡在我臉上,一時,不知該做何表情。
他不發一言,只是這樣擁著我,輕輕地,溫柔地。倚在他削瘦的胸前,聽得到他的心跳聲,咚咚地鼓著我的耳膜。一會兒功夫,他的胸膛起伏逐漸加劇,落在我頸上的氣息,似乎越來越急。
「羅什……」我低低喚一聲,心中不知是期待,還是戰慄。
突然,他一把推開我,臉色煞白,胸口仍然急遽起伏著。跺一跺腳,向房門衝去。
「羅什……」我追上前,跑得太急,右手肘重重地碰到門框,一陣鑽心的痛讓我大聲慘叫起來。
「怎麼了?」他停住,從院子裡迅速返身回來,將我拉進屋。
對著油燈,他將我的右手衣袖撩開,露出曾經蹭破一大塊皮的肘部。不知道為什麼,都快兩個月了,這個傷老是時好時壞的。當然我自己也很不當心。每天洗澡時總會不小心碰到水,結痂時又因為太癢會抓,好一點了沒有羅什幫我就忘記塗藥,而且因為經常要用右手畫畫,有時疼了也沒在意。昨天潑了一天水,好不容易結的痂全掉了,現在紅腫得厲害。剛剛那一碰,剛好打在最嚴重的地方,血一下子滲出來,染得袖子紅了一片。而且,破皮的面積比最剛開始蹭破時還更大了。
「怎麼如此不當心呢?」他抬眼看我,心疼地責備,「你一直不管不顧,這傷就沒好透過。昨日,就不該玩水。」
我笑笑。不玩水我怎麼會發現他喬裝來尋我呢?不過,他既然不說,我也就裝傻不捅破。
他還是一樣給我上藥,疼得我眼淚水打轉。他嘆氣,叫我忍一忍,一邊對著傷口輕輕吹氣,那專注的神情,引得我忘記喊疼,只顧呆呆盯著他。油燈下,他的輪廓極具雕塑感,長長的睫毛微微抖動,光潔的麥色肌膚透著層柔美的光暈。
他小心纏上紗布,然後輕輕放下我的衣袖。一切的動作,都極其輕柔,極其呵護。我二十四年生命中,第一次感到原來做小女人被男人寵膩是件多幸福的事。我這樣發呆著,直到他抬眼看到,面色又是一紅。他偏過頭,頓一頓,叮囑我不要再碰水。然後,似乎也無話了,沉默了一會兒。
「剛剛……」他終於站起來,側著臉,猶豫著,「羅什冒犯了……」
「羅什……」我張了張嘴,終究還是無力說出任何言語。我能怎麼說?我能告訴他我非但不介意反而還期待得很?我能告訴他我很貪心除了擁抱我想要更多?
「天已晚,羅什告辭。」他的聲音恢復了一貫的平靜,踱步到門口,稍停了一下,「明日,你隨時可來。」
望著他急急離去的背影,我無力地癱在床上。他,唉,他始終都無法放開心結的吧?感覺剛剛那個輕柔的擁抱,像夢幻一般不真實。也許,真的是我做了個太美太美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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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看到論壇裡有位叫「呵呵」的朋友,在她的推薦裡放上了小春的文。看了她的評,小春一直在思考。
她說,「作者在文中顯示的大部分是她的知識,而並非她的見識。知識靠的是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我想作者在這方面已經很難得了,而見識是由對自己所讀所見所聞的思考而得來的。並非說作者沒有,只是從現有的章節中能夠看出來的很少。不過也有可能是由於情節的限制,畢竟女主是回去考古的,是個旁觀者,但是隨著她對古代生活越來越多的介入,就免不了會寫自己的看法,這些看法的深度如何,我們可以拭目以待。」
看了以後真覺得她評得很中肯。沒錯,小春的文里加了很多自己歷年來旅遊讀書的東西,是知識。只是,對自己所讀所見所聞的思考而得來的見識,現在還真的不是太多。所以,小春一直在思考,如何能給這篇文添一些深度,一些感想與見識。就算這只是一篇言情文,小春也希望它不是快餐文化下的跟風。
當然,這篇文的框架已定,不會更改。要添的是如何能更深入一些。所以,小春最近可能都要思考這個問題,為接下來的篇章打好基礎。還是一句,小春看重的是質量。如果寫得讓自己都不滿意,小春寧願不發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