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憶笙猶豫著想要上前跟著他,陪他去醫院。在被看出這個意圖之後,又惹來一頓臭罵:「你用腦子想想好不好,連你也走了今天還怎麼拍封面?這攝影棚的錢攝影師的錢工作人員的錢你來付啊?罵你是豬簡直就是侮辱豬!顧憶笙,你給我留在這裡直到所有工作都結束。攝影師和設計師林朗我基本都溝通好了,如果有什麼問題你就打電話給我。」末了又忍不住回過頭來說,「如果連這點事都做不好,明天就不要來上班了。」
顧憶笙看著趙一芒走出攝影棚,對著正像暴龍一樣噴火的上司的背影輕聲說「sorry」。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趙一芒被打破的腦袋……
工作人員已經把被顧憶笙搞得一團糟的道具收拾完畢。顧憶笙有點丟臉地想去衛生間處理一下臉上和脖子上的血液,一轉身卻不期然地落入一雙湖水般深沉的目光海里。
林朗,這個她心心念唸了無數個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兩次擦肩而過之後,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狽不堪的情況下。
不知道他雙手插在口袋在那裡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從她的身上移開過似的。
顧憶笙還愣在原地,他已經筆直地朝她走過來了:「不記得我了嗎?顧憶笙。」
不記得?怎麼可能。顧憶笙忘記全世界也不會忘記林朗。在很多時候,他之於她,就是整個世界。他走了之後,帶走了她記憶裡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記,記得。」顧憶笙逼迫自己鎮定,綻開甜美的笑容問,「什麼時候回來的呢?」我以為這輩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還恨我嗎?原諒我了嗎?這些年過得好嗎?有沒有遇到喜歡的女生呢……她有很多問題想問他,卻又沒有任何立場問那些越矩的問題。如果說五年之前的顧憶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麼五年之後的顧憶笙對林朗來說只是一個和痛苦回憶有關的「故人」。
第7節:{突然好想你}想念如果會有聲音不願那是悲傷的哭泣(7)
兩人都像失憶了般閉口不提當年種種,一如所有多年後偶遇的老同學,明明已經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對方已成了陌生人,卻仍要裝作熱絡的樣子,聊著無聊的話題。
「一個月前。」林朗似乎沒有多談的意願,而顧憶笙也想快點離開去洗乾淨臉和脖子——帶著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實在是有夠血腥的。
「我不穿你們準備的衣服,你們趙編輯好像忘記了我是個設計師。」
顧憶笙沒走出幾步,又聽到林朗的聲音,回過頭去,結結巴巴地說:「可是,可是……」
「還有,工作結束後,一起吃飯吧。」
「嗯……?」吃飯?她沒聽錯吧?他要請她吃飯?想在飯菜裡下毒毒死她解恨嗎?
顧憶笙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腦海中一片空白,就這樣忘記了向林朗「據理力爭」應該穿趙一芒為他準備的服裝——都是很貴的世界頂級男裝呢。
【三】她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過她不後悔
時光將林朗雕琢得更加光芒四射。
燈光下的林朗眉如墨潑,鬢如刀裁,身材挺拔,穿著自己設計搭配的格仔衫和牛仔褲,笑起來的時候很溫暖,不笑的時候又很俊朗,低頭凝神時又有一種讓人怦然心動的專注。
時光真奇妙,它將林朗從一個美好的少年,一下子變成了一個會讓女人憧憬的男人。
顧憶笙有一張林朗十六歲那年的照片,曾經像寶貝一樣夾在錢包的內夾層裡。照片上的林朗逆著光,側臉上是一圈金色的光影,抱著一個籃球盤腿坐在球場邊,眯著眼睛微笑的樣子柔軟的像一顆被風吹歪了的棉花糖。那時候的林朗還有點孩子氣,帶著幾分像小寵物似的可愛。
那張照片是一個喜歡攝影的同學無意中拍下的,洗出來之後意外的發現構圖和色彩都非常好,拿出來給林朗和同學看過之後隨手夾在語文課本里。
顧憶笙當時遠遠看了幾眼,後來乘體育課的空隙偷偷溜回教室,翻開他的抽屜找出了這張照片。原本她只是想看一下,可是看到之後就不捨得放回去了。默唸了一百遍對不起,然後小心翼翼地放進了自己的口袋。
她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過她不後悔。
顧憶笙兀自沉浸在回憶裡的這段期間,林朗已經換了三套衣服,她在心中警告自己別再像個花痴一樣眼神跟著林朗轉。
攝影師在現場上傳了照片,顧憶笙在筆記型電腦上看了效果之後,覺得即使是趙一芒這樣挑剔的人也會無話可說——唯一需要擔心的是,林朗沒有穿他準備的衣服。
拍攝工作結束後,顧憶笙把根本就未開啟的服裝袋拎得拎抱得抱,和工作人員告別後一個人往公車站牌走。攝影棚離公交站還有很長一段距離,早知道她就偷偷在包裡藏一雙球鞋了……
她還在胡思亂想的時候,一輛銀色的尼桑在顧憶笙身邊停下,然後車門被開啟——「上車。」顧憶笙驚訝地抬頭,看到林朗才想起剛才的邀約。還在遲疑的時候,林朗已經走下車,把她懷裡的東西丟在後排車座上,關上門,然後把她也塞進副駕駛座。
第8節:{突然好想你}想念如果會有聲音不願那是悲傷的哭泣(8)
「中餐還是西餐?」
他真的要請她吃飯嗎?她以為只是客套而已。「不用……」
「中餐好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