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把一張發黃的地契呈上。
楊志遠哈哈一笑,很是高興,表揚,說:「不錯,這次你立了一功。」
眼看新年將近,楊志遠這天好不容易忙裡偷閒,吳彪來了。
吳彪手拿案卷,一臉凝重地坐在楊志遠的對面,抽著煙,不說話。窗外大雪紛飛,六角菱形的雪花隨風飄到玻璃窗上,融化,成了一滴滴水珠,慢慢地往下流,28樓的窗玻璃,有如蝸牛爬過。
「怎麼?陰沉著臉,看來不是好事。」楊志遠放下手頭的檔案,看了吳彪一眼,說笑,「誰欠你錢了,不應該,欠誰錢,也不敢欠吳大局長的錢啊。」
吳彪嘆了口氣,說:「沒有誰欠我的,是我們欠人家的。」
楊志遠問:「彪子你這是有所指啊,這個‘人家’很誰?看來又有事情發生了。說吧,什麼事,這段時間,會通正是多事之時,也不多你這一件,我有這個抗打擊能力。」
吳彪把手裡的卷宗交給楊志遠。
是個五年前的陳年舊案:五年前的9月25日下午,章樹海被會通市刑偵支隊民警懷疑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0月1日,章樹海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章樹海被逮捕。隔年的3月15日,會通市人民檢察院以章樹海犯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向會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會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於3月25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會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章樹海於去年8月25日晚十一時許,騎摩托車尾隨一名叫何菊的夜場女子,至市郊的一條小路,章樹海趁何菊不備,將其拖至路邊的玉米地內,用拳猛擊何菊的頭、面部,致何昏迷後,將何強姦。爾後用磚頭猛擊何的頭部,致何死亡。」法院判決章樹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婦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章樹海不服,向省高階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指控證據不足,死者指甲裡的dna鑑定不能證明繫上訴人所為,撤銷一審判決,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
楊志遠不解:「這有哪不對,要麼依法補充證據,要麼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作出無罪判決,予以釋放。」
吳彪搖頭,說:「志遠,你認為理所當然該如此的事情,結果往往未必會是這樣。我告訴你,這個章樹海後來被中院以‘疑罪從輕’的原則,改判為無期徒刑,目前還在監獄服刑。」
楊志遠點頭,說:「這我就不明白了,如果章樹海沒有殺人,他可以不服判決,繼續上省高院上訴,既然判決生效,這麼說來章樹海認罪了。」
吳彪說:「以我的估計,章樹海應該是於法院達成了某種協議,即章樹海不上訴,法院判處無期,保其性命。」
楊志遠說:「既然已經認罪服刑。你給我看這個卷宗的目的又是什麼?」
吳彪看著楊志遠:「因為我現在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章樹海沒有殺人,這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錯案。」
「什麼?你再說一遍!」楊志遠震驚不已,「冤假錯案?彪子,你的證據在哪?」
吳彪說:「十天前,市公安局將一名叫紀文富的男性dna分型與資料庫進行比對,發現此人的dna分型與章樹海案被害人何菊8個指甲末端留存的男性dna分型七個位點完全吻合。我們斷定這個紀文富必定是殺害何菊的兇手,我還以為這是一個未破的陳案,哪知調來卷宗一看,發現章樹海已經作為殺害何菊的兇手認罪服刑。我震驚不已,有些不敢相信,為慎重起見,我讓市局將取樣送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再次進行鑑定,今天公安部的結果出來,與市局的鑑定一致,由此可以證實,何菊被害的疑兇不是章樹海,而是後者紀文富。」
楊志遠說:「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元兇紀文富是怎麼落網現行的?」
與那晚於金色豪庭展開的雷霆行動有關。當晚省市公安聯合行動,一舉將於小偉犯罪團伙剿滅,現場抓獲近百名團伙成員,有幾條漏網之魚,也在隨後的行動中悉數落網,一個都不曾少。讓人感到奇怪的是,于小偉網羅的這些團伙成員,一個個清清白白,沒有任何案底。吳彪本能地認為事情不可能這麼簡單,應該是于小偉利用權力將團伙人員洗白了。吳彪指示,將所有成員的dna提取出來,與資料庫進行比對。因為人數眾多,工作量大,十天前,紀文富的dna對比結果才予以確認。吳彪生怕有錯,並沒有聲張,直到部物證鑑定中心的結果出來以後,吳彪感到事情重大,趕緊到市政府向楊志遠彙報。
楊志遠問:「章樹海與此案的交織點在哪?市公安局原來認定章樹海與此案有牽連的依據又在哪?」
吳彪說:「以我看章樹海應該是在錯誤的時間,經過錯誤的地點。也就是章樹海恰巧於案發時間段,經過此處。於是章樹海作為殺人疑兇入案。」
楊志遠問:「那麼紀文富與此案的交織點又在哪?」
吳彪說:「紀文富五年前並不是于小偉犯罪團伙成員,他是後來加入的,在團伙中的位置並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