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洪福於是決定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同樣讓趙洪福大感意外。13名常委,8票同意,付國良和羅亮2票反對,3票棄權。儘管對楊志遠的紀律處分得以勉強通過,但那三票棄權票還是讓趙洪福吃驚不小,王文舉、張淮棄權也就罷了,連省軍區司令員梁榭明也投棄權票,這唱的又是哪一齣。這個楊志遠還真是讓人無話可說,做人處事方面還真是有值得稱道的地方。
不日,省紀委發出通報,對楊志遠同志的問題作出了處理:楊志遠同志身為黨員幹部,在其家族成員去世後,對大操大辦之風不加制止,反而起到了一種推波助瀾的作用,其行為已違反了《廉政準則(試行)》和廉潔自律的相關規定,給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為嚴肅黨的紀律,決定對楊志遠同志予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希望各級各部門及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黨風宣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地進行黨紀條規和法律法規教育;及時提醒領導幹部在辦理個人重大事項的過程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自覺抵制借婚喪喜慶等事宜大操大辦的歪風及各種鋪張浪費行為,大力弘揚文明節儉辦事的新風正氣,以良好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樹立黨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各級黨組織要引以為鑑,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監督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發現、早告誡、早糾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相關案件的查處力度,對頂風違紀大操大辦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凡違反相關規定的,要視情節輕重,嚴格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全文措詞嚴厲,但明眼人還是從文中看出了諸多端倪,大家都知道,但凡大操大辦之事,都會涉及‘藉機斂財’,但文中通篇根本就不曾經提及此詞,而楊志遠與亡者的關係,也只說是家族成員,這就值得好好研究了。
此通報經各級黨組織逐級傳達,一時激起千層浪。
有對楊志遠為楊石老先生操辦喪事一事的來龍去脈清清楚楚的官員,一看到此通報就覺得對楊志遠的處分明顯過重,心裡都有些為楊志遠鳴不平。
向晚成就是其中的一個。
第16章無怨無悔(1)
向晚成是從羅亮處知道楊志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此時通報還沒下發。
羅亮開完常委會後回到合海。向晚成到羅亮處討杯茶喝,羅亮一看向晚成就說:「老向,你來得正好,我窩了一肚子的氣,正想找你嘮嘮。」
向晚成笑,說:「老羅,你這是怎麼了,很少見你這樣?」
羅亮苦笑,說:「別提了,志遠給楊石老先生大操大辦這事,被外省的一個記者捅到內參上,我前幾天也在內參上看到了,畢竟語焉不詳,與事實不符,當時也沒把這當回事,哪曾想這次常委會上,趙洪福竟然拿這說事,志遠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這是向晚成沒料到的,他說:「當初我也是為志遠拈了把汗的,但一看這事都過去這麼久了,我還以為風平浪靜了,沒想到現在還是被舊事重提,秋後算賬,這事志遠是有錯,但處理結果這麼重,於志遠有些不公,省委怎麼能把責任都算在志遠的頭上。」
「我也是這麼想的,在常委會上只差沒和趙洪福吵起了。」羅亮氣呼呼地說,「可人家是省委書記,胳膊擰不過大腿,沒撤,我看你是不是給志遠打個電話,給他通通氣,讓他有個心理準備,他受的這個狗屁處分雖不是什麼恥辱,但肯定會對他今後的仕途有些影響。」
向晚成知道這事羅亮不好親自給楊志遠打電話,於是好不遲疑,當著羅亮的面就給楊志遠打了個電話,向晚成這麼沉穩的人,心裡也是感到這事於楊志遠不公,說話不免有些憤然,他說:「志遠,省委這麼處理,分明就是小題大做,殺雞駭猴。志遠,根本黨的條例,你有申訴的權利。志遠,我建議向組織提起申訴。」
楊志遠笑,說:「向市長,不就是一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嗎,既然組織已經作出了決定,我楊志遠沒什麼好申訴的,堅決服從,毫無怨言。我知道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無所謂,反正我楊志遠早就有言在先,不把社港帶出貧困,不讓鄉親們過上好日子,我楊志遠決不離開社港半步,楊志遠既然說了,就得言出必行言出必踐。為官一任,執政一方,不就是為了造福一方百姓的麼,如果我沒有能力改變社港現在貧窮的狀況,那組織上把我楊志遠更高的職務又能怎麼樣,百姓還不得背地裡罵我楊志遠是牛皮大王、酒囊飯袋。所謂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如果為官之人,讓百姓為之唾棄,那爬的再高又有什麼意思,我們共產黨人當官不是為了自己,而應該是為了他人,以為百姓為貧苦大眾謀福祉為己任。說實話,即便是省委撤銷我市委常委的職務,我楊志遠也是毫無怨言,我在給楊石叔辦喪事的這件事情上,是沒有以身作則,沒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是帶壞了社會風氣,同時也給黨組織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不管是何種緣由,出於何種目的,我楊志遠違反了《廉政準則(試行)》中‘不準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的,紀檢機關有權對其進行處罰’這條條例是無需置疑的,既然黨紀有規定,我是一名黨員,就不能說省委的決定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