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以前,我大部分時間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時候回想起來,我的整個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過的某個懶洋洋的悠長夏日,我們在爸爸院子裡那些交錯的樹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與強盜,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蟲——我們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憐的東西身上系根繩子,每當它想展翅飛走,就把它拉回來,這帶給我們無與倫比的快樂。
我們還追逐過路的游牧部落,他們經由喀布林,前往北方的層巒疊嶂。我們能聽到他們的牧群走近的聲音:綿羊咪咪,山羊咩咩,還有那叮噹作響的駝鈴。我們會跑出去,看著他們的隊伍在街道上行進,男人滿身塵灰,臉色滄桑,女人披著長長的、色彩斑斕的肩巾,掛著珠鏈,手腕和腳踝都戴著銀鐲子。我們朝他們的山羊投擲石頭,拿水潑他們的騾子。我讓哈桑坐在「病玉米之牆」,拿彈弓用小圓石射他們的駱駝的屁股。
我們第一次看西部電影也是兩個人,在與那家我最喜歡的書店一街之隔的電影院公園,看的是約翰·韋恩的《赤膽屠龍》。我記得當時我求爸爸帶我們到伊朗去,那樣我們就可以見到約翰·韋恩了。爸爸爆發出一陣爽朗的狂笑——與汽車引擎加速的聲音頗為相像,等他能說得出話的時候,告訴我們電影配音是怎麼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來約翰·韋恩不是真的說法爾西語,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國人,就像那些我們經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樣,他們神情友善,留著長髮,吊兒郎當地穿著五顏六色的衣服,在喀布林城裡遊蕩。我們看了三遍《赤膽屠龍》,但我們最喜歡的西部片是《七俠蕩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電影快結束的時候,我們哭著觀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爾斯·勃朗森——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們在喀布林新城那個瀰漫著難聞氣味的市場閒逛。新城叫沙裡諾區,在瓦茲爾·阿克巴·汗區以西。我們談論剛剛看完的電影,走在市場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們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進,穿過那些小店雲集的擁擠過道。爸爸每週給我們每人十塊阿富汗尼[1]afghanis,阿富汗貨幣名稱。[1]的零花錢,我們用來買溫熱的可口可樂,還有灑著開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學那些年,我們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當我從床上爬起來,拖拖沓沓走向衛生間,哈桑早已洗漱完畢,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禱,幫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塊方糖的熱紅茶,一片塗著我最愛吃的櫻桃醬的饢餅,所有這些整整齊齊地擺在桌子上。我邊吃邊抱怨功課,哈桑收拾我的床鋪,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課本和鉛筆。我聽見他在門廊邊熨衣服邊唱歌,用他那帶鼻音的嗓子唱著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後,爸爸和我出發,開著他的福特野馬轎車——會引來豔羨的目光,因為當時有部叫《警網鐵金剛》的電影在電影院已經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麥奎因在影片中就開這種車。哈桑留在家裡,幫阿里做些雜務:用手將髒衣服洗乾淨,然後在院子裡晾乾;拖地板;去市場買剛出爐的饢餅;給晚餐準備醃肉;澆灌草坪。
第四章(2)
放學後,我跟哈桑碰頭,抓起書本,一溜小跑,爬上瓦茲爾·阿克巴·汗區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邊的碗狀山丘。山頂有久已廢棄的墓園,各條小徑灌木叢生,還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風霜雨雪鏽蝕了墓園的鐵門,也讓那低矮的白色石牆搖搖欲墜。墓園的入口邊上有株石榴樹。某個夏日,我用阿里廚房的小刀在樹幹刻下我們的名字:「阿米爾和哈桑,喀布林的蘇丹。」這些字正式宣告:這棵樹屬於我們。放學後,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椏,摘下一些血紅色的石榴果實。吃過石榴,用雜草把手擦乾淨之後,我會念書給哈桑聽。
哈桑盤腿坐著,陽光和石榴葉的陰影在他臉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給他聽,他心不在焉地摘著地上雜草的葉片。哈桑長大後,會跟阿里和多數哈扎拉人一樣,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願地懷上他那天起,就註定要成為文盲——畢竟,僕人要讀書識字幹嗎呢?但儘管他目不識丁,興許正因為如此,哈桑對那些謎一樣的文字十分入迷,那個他無法接觸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給他念詩歌和故事,有時也念謎語——不過後來我不念了,因為我發現他解謎語的本領遠比我高強。所以我念些不那麼有挑戰性的東西,比如裝腔作勢的納斯魯丁毛拉和他那頭驢子出洋相的故事。我們在樹下一坐就是幾個鐘頭,直到太陽在西邊黯淡下去,哈桑還會說,日光還足夠亮堂,我們可以多念一個故事、多讀一章。
給哈桑念故事的時候,碰到某個他無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興,我會取笑他,嘲弄他的無知。有一次,我給他念納斯魯丁毛拉的故事,他讓我停下來。「那個詞是什麼意思?」
「哪個?」
「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嗎?」我一臉壞笑地說著。
「不知道,阿米爾少爺。」
「可是這個詞很常見啊。」
「不過我還是不懂。」就算他聽到我話中帶刺,他也是不露聲色地微笑著。
「這麼說吧,在我們學校,人人都認識這個詞。」我說,「讓我看看,‘昧’,它的意思是聰明、機靈。我可以用它來給你造句。‘在讀書識字方面,哈桑夠昧。’」
「啊哈。」他點頭說。
後來我總是對此心懷愧疚。所以我試著彌補,把舊襯衣或者破玩具送給他。我會告訴自己,對於一個無關緊要的玩笑來說,這樣的補償就足夠了。
哈桑最喜歡的書是《沙納瑪》,一部描寫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紀的史詩。他通篇都喜歡,他喜歡那些垂垂老矣的國王:費裡敦、扎爾,還有魯達貝。但他最喜歡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歡的,是「羅斯坦和索拉博」,講的是神武的戰士羅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馬拉克什的故事。羅斯坦在戰鬥中,給予他的強敵索拉博以致命一擊,最終卻發現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兒子。羅斯坦強忍悲慟,聽著他兒子的臨終遺言:
若汝果為吾父,血刃親子,名節有虧矣。此乃汝之專橫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報汝以愛,呼汝之名,然汝心難回,吾徒費唇舌,此刻命赴黃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