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咯咯笑起來。想到爸爸在猴子的鬍子上撒尿,不管那猴子是否自以為是,那場面太搞笑了。

「除了用拇指數念珠,背誦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經書,他們什麼也不會。」他喝了一口,「要是阿富汗落在他們手裡,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

「可是法修拉毛拉人很好。」我忍住發笑。

「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說,「夠了,不說這個了。你問我對罪行的看法,我會告訴你。你在聽嗎?」

「是的。」我說,試著抿緊嘴唇,但笑聲從鼻孔冒出來,發出一陣鼻息的聲響,惹得我又咯咯笑起來。

爸爸雙眼堅定地看著我的眼睛,僅僅這樣,我就止住了笑聲。「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說話那樣跟你談談。你覺得你做得到嗎?」

「是的,親愛的爸爸。」我低聲說,不止一次,爸爸只用幾個字就能刺痛我,這真是叫人驚奇。我們有過一段短暫的美好時光——爸爸平時很少跟我說話,更別提把我抱在膝蓋上——而我這個笨蛋,竟然白白將其浪費了。

「很好,」爸爸說,但眼睛仍透露出懷疑的神色,「現在,不管那個毛拉怎麼說,罪行只有一種,只有一種。那就是盜竊,其他罪行都是盜竊的變種。你明白嗎?」

「不,親愛的爸爸。」我說,我多希望自己能懂,我不想再讓他失望。

爸爸不耐煩地嘆了一口氣,那又刺痛我了,因為他不是沒耐心的人。他總是直到夜幕降臨才回家,留我獨自吃飯,每一次我都記得清清楚楚。我問阿里「爸爸在哪兒,什麼時候回來」,雖然我知道他在建築工地,看看這兒,檢查那兒。難道那不需要耐心嗎?我一度恨上他建造的那所恤孤院裡面的孩子,有時甚至希望他們統統隨著父母一起死掉。

「當你殺害一個人,你偷走一條性命,」爸爸說,「你偷走他妻子身為人婦的權利,奪走他子女的父親。[奇書網]當你說謊,你偷走別人知道真相的權利。當你詐騙,你偷走公平的權利。你懂嗎?」

我懂。爸爸六歲那年,有個竊賊在深夜溜進爺爺的房子。我的爺爺,一個萬眾景仰的法官,發現了他,但那個賊割開他的喉嚨,立刻要了他的命——奪走了爸爸的父親。翌日午前,當地居民抓住了那個兇手,人們發現他是來自昆都士[1]kunduz,阿富汗北部省份。[1]地區的流浪漢。在午後祈禱儀式開始之前兩個小時,兇手被吊死在橡樹上。告訴我這件往事的,不是爸爸,而是拉辛汗。我總是從他人口裡得知爸爸的事情。

「沒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阿米爾。」爸爸說,「要是有人拿走不屬於他的東西,一條性命也好,一塊饢餅也好,我都會唾棄他。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真主也救不了。你明白嗎?」

我發現爸爸痛擊竊賊這個主意讓我既興奮又害怕。「我明白,爸爸。」

第三章(3)

「如果說有什麼真主的話,我希望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做,而不是來關注我喝烈酒。好了,下去吧。說了這麼多關於罪行的看法,我又渴了。」

我看著他在吧檯斟滿酒杯,心裡想著,要再過多久我們才能再次這樣交談呢?因為真相擺在那兒,我總覺得爸爸多少有點恨我。為什麼不呢?畢竟,是我殺了他深愛著的妻子,他美麗的公主,不是嗎?我所能做的,至少應該是試圖變得更像他一點。但我沒有變得像他,一點都沒有。

上學時,我們常常玩一種連句的遊戲,也就是詩歌比賽。教授法爾西語課的老師從中主持,規則大抵是這樣的:你背一句詩,你的對手有六秒鐘的時間可以回答,但必須是以你背出來那句詩最後一個字開頭的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