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寵兒》

作者:[美]託妮·莫里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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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託妮·莫里森

1983年,我丟掉了工作--或者說辭去了工作。或丟掉,或辭去,其實兩者兼有。無論如何,我改做兼職已經有一陣子了,一週去一次出版社,部分工作內容是寫信、打電話和開會;其餘時間則在家裡編稿子。

離職是個好主意,理由有二。其一,我已經寫了四部小說,所有人都清楚寫作是我的主要工作。優先次序的問題--一個人怎麼能同時編輯和寫作--在我看來,既奇怪又可以想見;這就好像"一個人怎麼能既教書又創作?""一名畫家、雕塑家或者演員怎麼能既幹自己的工作又指導別人呢?"不過在許多人看來,這種編輯加寫作的組合是相互衝突的。

第二個理由沒有第一個那麼曖昧。我編輯的圖書沒有掙到大錢,儘管那時候的"大錢"和今天的大錢不是一個概念。我的作者陣容在我看來十分壯觀:才華橫溢的作家(託尼·凱德·班巴拉[tonicadebambara]、朱恩·喬丹[junejordan]、蓋爾·瓊斯[gaylejones]、露西爾·克利夫頓[lucilleclifton]、亨利·仲馬[henrydumas]、列昂·佛瑞斯特[leonforrest]);有獨到見解、掌握第一手研究資料的學者(威廉·辛頓[williamhinton]的《神幡》[shenfan]、伊凡·範塞蒂瑪[ivanvansertima]的《他們在哥倫布之前到來》[theycamebeforecolumbus]、卡倫·德克勞[karendecrow]的《男性至上主義者審判》[sexistjustice]、欽韋祖[chinweizu]的《西方和我們》[thewestandtherestofus]);急於創造記錄的公眾人物(安吉拉·戴維斯[angeladavis]、穆罕邁德·阿里[muhammadali]、休伊·牛頓[hueynewton])。我每發現一本我認為需要做的書,都能找到作者來寫。我的熱情引起一些人的興趣,卻為另一些人所忽略,這都反映在無關緊要的銷售數字上。我也許錯了,但即便是在20世紀70年代末,尋找暢銷作者的重要性仍然超過了編輯書稿或扶持不知名和過了氣的作者。不用說,我說服自己,應該像一名成熟的作家一樣生活了:靠版稅謀生,專事寫作。我不知道這個說法來自哪本漫畫書,但是被我掠美了。

終於做完了最後一天的工作;幾天之後,我坐在我家門前伸進哈得遜河的碼頭上,開始感到急躁,而不是預期中的平靜。我把我所有的問題篩了一遍,沒有發現任何新的或者緊迫的問題。我想像不出是什麼意想不到的東西在攪擾這如此完美的一天,眼前的河流是如此寧靜。我沒有任何議事日程,就算電話響了我也聽不見。然而我聽見了自己的心跳,像匹小馬一樣在我胸膛裡馳踏而去。我回到家裡細細品味這種憂慮甚至恐慌。我知道恐懼的滋味;這次不一樣。然後我就豁然開朗了:我感到幸福,享受著從來沒有過的自由。這種感覺太離奇了。不是狂喜,不是滿足,不是過度的歡愉或成就感。是純粹的喜悅,一種確定的對遊手好閒的預期。進入《寵兒》。

我回頭想,是思想解放的衝擊令我想去探究"自由"可以對女人意味著什麼。20世紀80年代,辯論風起雲湧:同工同酬,同等待遇,進入職場、學校……以及沒有恥辱的選擇。是否結婚。是否生育。這些想法不可避免地令我關注這個國家的黑人婦女不同尋常的歷史--在這段歷史中,婚姻曾經是被阻撓的、不可能的或非法的;而生育則是必須的,但是"擁有"孩子、對他們負責--換句話說,做他們的家長--就像自由一樣不可思議。在奴隸制度的特殊邏輯下,想做家長都是犯罪。

這個想法太迷人了,但是深究細察把我徹底淹沒了。如何召集能夠表現這種邏輯所激發的智力和殘忍的人物,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直到我記起我工作時曾經出版過的一本書。《黑人之書》(theblackbook)中的一張剪報概述了馬格麗特·迦納的故事:她是一個逃脫奴隸制的年輕母親,寧可殺害自己的一個孩子(也企圖殺死其餘幾個,未遂)也不願讓他們回到主人的莊園去,因而遭到逮捕。她於是成為反抗《逃亡奴隸法》--該法律規定可以強行將逃亡奴隸歸還主人--鬥爭中的一個著名訟案。她的神志清醒和缺乏悔意吸引了廢奴主義者和報紙的注意。她的確是"一根筋",而且從她的見解可以判斷出,她有這種智力、這種殘忍,以及甘冒任何危險爭取在她看來必需的自由的意願。

歷史中的馬格麗特·迦納令人著迷,卻令一個小說家受限。給我的發揮留下了太少的想象空間。所以我得發明她的想法,探索在歷史語境中真實的潛臺詞,但又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史實,這樣才能將她的歷史與關於自由、責任以及婦女"地位"等當前問題聯絡起來。女主人公將表現對恥辱和恐懼不加辯解的坦然接受;承擔選擇殺嬰的後果;宣告自己對自由的認識。奴隸制強大無比,黑人在其中無路可走。邀請讀者(和我自己一起)進入這排斥的情境(被隱藏,又未完全隱藏;被故意掩埋,但又沒有被遺忘),就是在高聲說話的鬼魂盤踞的墓地裡搭一頂帳篷。

我坐在門廊的鞦韆座上搖晃著,看巨大的石頭堆積起來,承受河水偶起的波浪。石頭上面是一條穿過草坪的小路,到樹叢庇廕下的一個硬木露臺那裡就斷了。

她從水裡走出來,爬上石頭,倚靠在露臺上。漂亮的帽子。

所以,她從一開始就在那裡,除了我,所有人(書中人物)都知道--這個句子後來變成了"房子裡的女人們知道"。故事裡最核心的人物應該是她,被殺害的人,而不是那殺人的人,是失去了一切而且完全沒有發言權的人。她不會在外面遊蕩;她必須進入房子。一座真正的房子,不是一間小木屋。一座有地址的房子,自由黑奴們獨自居住的房子。這座房子沒有廳,進入它或進入小說都沒有"鋪墊"。我希望讀者遭到綁架,被無情地扔進一個陌生的環境,這是與書中人物分享經歷的第一步--一如他們,從一個地方被搶到另一個地方,從任何地方被搶到任何另一個地方,沒有準備,猝不及防。

給這座房子命名很重要,但是要與"甜蜜之家"或其他莊園命名的方式不一樣。不應該有形容詞暗示它的舒適、宏偉,或宣稱它不久前還是一座貴族的大宅。只有門牌號來標誌這座房子,同時它將與一條街道或一座城市區分開來--也與周圍其他黑人的房子區分開來;這讓它有一絲暗含的優越和驕傲,自由黑奴們會因擁有自己的地址而感到的驕傲。不過這座房子有自己的個性--我們稱之為"鬧鬼",因為它的個性是喧囂。

為了讓奴隸生活經驗更為親近,我希望能有一種一切盡在掌握而又頻頻失控的感覺貫穿始終;日常生活的秩序和平靜將遭到粗暴破壞,讓位於飢渴的死者製造的混亂;遺忘的巨大努力將受到絕地求生的記憶的威脅。將奴隸制還原成一種個人體驗,語言決不能成為障礙。

我苦心經營著那個碼頭上的瞬間、欺騙的河流、對可能性的直覺、猛烈的心跳、孤獨、危險。還有那個戴著漂亮帽子的姑娘。然後聚焦。

第一部

124號惡意充斥。充斥著一個嬰兒的怨毒。房子裡的女人們清楚,孩子們也清楚。多年以來,每個人都以各自的方式忍受著這惡意,可是到了1873年,塞絲和女兒丹芙成了它僅存的受害者。祖母貝比·薩格斯已經去世,兩個兒子,霍華德和巴格勒,在他們十三歲那年離家出走了---當時,鏡子一照就碎(那是讓巴格勒逃跑的訊號);蛋糕上出現了兩個小手印(這個則馬上把霍華德逼出了家門)。兩個男孩誰也沒有等著往下看:又有一鍋鷹嘴豆堆在地板上冒著熱氣;蘇打餅乾被捻成碎末,沿門檻撒成一道線。他們也沒有再等一個間歇期,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的風平浪靜。沒有。他們當即逃之夭夭---就在這座凶宅向他們分別施以不能再次忍受和目睹的侮辱的時刻。在兩個月之內,在殘冬,相繼離開他們的祖母貝比·薩格斯,母親塞絲,還有小妹妹丹芙,把她們留在藍石路上這所灰白兩色的房子裡。當時它還沒有門牌號,因為辛辛那提還沒擴充套件到那兒呢。事實上,當兄弟倆一個接一個地把被子裡的棉絮塞進帽子、抓起鞋子,偷偷逃離這所房子用來試探他們的活生生的惡意時,俄亥俄獨立成州也不過七十年光景。

貝比·薩格斯連頭都沒抬。她是在病榻上聽見他們離去的,但這並非她躺著一動不動的緣故。對她來說,孫子們花了這麼長時間才認識到藍石路上這所房子的與眾不同,倒真是不可思議。懸在生活的齷齪與死者的刻毒之間,她對生或死都提不起興致,更不用說兩個出逃的孩子的恐懼心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