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不過--為什麼那痛感來自--來自屁股???

天哪!為什麼會這樣?小時候我倒也有過英雄救美的美好幻想,不過後來對女人越來越冷酷,活了三十三年來,第一次救女人,卻是以這種部位受傷而結束--太丟人了呀!

更可怕的是:在昏倒前的一瞬間,我認出了我的天使,我一個人的天使是誰--是我的冤家對頭於湖新。是她救了我!我說怎麼那麼熟悉呢,她果然是經常出現在我夢中,不過是噩夢中。

來不及說什麼,我陷入了黑暗,我覺得上天在捉弄我!

而醒來後的第一時間,我第一個要問地,居然是於湖新那個女人有沒有事?或者這是是對救命恩人的關懷吧?不管怎麼說,不管我願意不願意,她終究是救了我。怎麼感謝她呢?給錢?不行,那樣她又會生氣,一個平民家的女孩子,偏偏那麼自尊,稍微直接一點,她就眼淚汪汪的。

這女人大概自以為很兇吧?其實她露出委屈模樣的時候很有點楚楚可憐的感覺,讓人地心不由得軟下來,或者因為反差太大,才讓人地心有些異樣感,對,肯定是這樣,一定是這樣。不是因為別的,一定不是因為別地,不是因為有了好感或者什麼。

可是不給錢的話,還能以什麼報答呢?

想到這兒,我忽然覺得自己除了錢,還真的一無所有。又想起在昏迷前那個以身相許的想法,不禁驚得自己一個激靈。她救了我的命-不過,於湖新不是我的那盤菜,我從來就喜歡溫順乖巧的女人,再說秀對於湖新動了心,我做為哥哥不能橫刀奪愛。那麼好吧,既然如此,我要和於湖新保持距離,對於她對我的冒犯,我儘量容忍就是了。

她不符合當林家媳婦的條件,但是--也不算太差,有時候--看起來還可以,那麼讓秀和她交往看看也不錯。她這種平凡沒特色的女人,可以得到我那優秀弟弟的青睞,也算是另類的報答,抵得起一個救命之恩了。

但是--為什麼一想到秀和她在一起,心裡會有點不舒服呢?就好像一個堅硬的東西硌在心頭最柔軟的部分,說不上疼痛,甚至可以強行忽略,可它就是提醒著我一種存在,讓我不得安寧。

「救我的人怎麼樣了?」當秀秀來看我,我終於還是問出了口,並堅決否認看到了救命恩人的臉。

秀秀告訴我是於湖新救的我,儘管我知道是這個答案,但聽到別人告訴我,心頭還是有點悸動,而且我還聽說為了救我,她腳底嚴重割傷,也住在這家醫院裡。

我心疼,當然這是對救命恩人的心疼,絕對是,我對自己說。

「她丟了一雙漂亮的鞋子,正承受心靈和肉體的雙重痛苦呢。」秀開玩笑的對我說,以此來表明於湖新精神旺盛,並無大礙。

但我聽到這句話後的第一個念頭是送給她一雙鞋子,一雙可以媲美灰姑娘的、漂亮的水晶鞋,然後親手給她穿上,讓她的腳不再受傷,穩穩當當的走向她的白馬王子。

當然,那王子不是我。絕對不能是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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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貪心六向您報道。

卷四之第九章瞞是瞞不住的

「你就燒香念佛去吧,如果不是我正好路過,你的小命就算保的住,小臉也肯定完蛋了。」我師父說。

他叫向東華,五十二歲,祖上有房產若干,全部出租後,每月的收入極其豐厚,足可以過點奢侈的生活了,但他卻全貼補在開武館的虧損上。話說在這種情況下,他還幾十年如一日授業教徒,培養了我這樣的人才上百名,可見對國術之熱愛。

至於我心裡叫他矮冬瓜,其實並不是我不尊師重道,而是因為他的網名。他上網是跟我學的,他根據自己從小到大沒有改變過的身材,還有自己姓名的諧音,起名為「像冬瓜」。他沉浸於傳播國術之道,一直也沒有結婚,這個網名是上徵婚網用的。

我對此極其不滿過,不用「玉樹臨風勝潘安」、「一枝梨花壓海棠」之類的名子就算了,這也算實事求是,但用這樣的名子徵婚,擺明是惡搞,成功率肯定為零。可他堅持如此「幽默」,所以註冊一年多了,連個約會的機會也沒有,到現在我也懶得管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