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穿衣服是為了漂亮,他卻想給脫光,真是衣冠禽獸!

「就知道你這虛榮的女人喜歡招蜂引蝶,如果真惹出點什麼麻煩,你可別怪我不管你。」他學人家撂狠話。扔下我就走。

我愣了幾秒後努力追上他的腳步。心裡有些甜蜜的感覺。這麼說,我現在在他眼裡很有吸引力。很性感嘍?如果是在中國,如果周圍都是我認識的人,我未必敢這麼穿,可我現在在一個遙遠的地方,沒有人知道我是誰,那感覺,還真不是一般的自由和隨意。

我二十九歲了,人生中雖然也犯過小錯誤,但卻算是乖孩子,從沒有做過什麼出格地事,如果我活得夠長,應該說是循規蹈矩的過了三分之一的人生了。但這不證明我不想做點什麼狂野的事,不過是被人生規則和道德所束縛罷了,變連青春期地時候,我都沒鬧出大事件。

可是今天我有一個機會可以嚐嚐前衛先鋒的感覺、體驗出軌淘氣的心情、做點冒險犯難的事。比如穿得性感惹火、和個男人駕著酷斃了的摩托兜風、到嘈雜混亂的酒吧去逛逛、再做點其他發瘋的事等等。我相信每個女人都會有這樣的想像時刻,不過我比較幸運,有機會實現它。

其實,林澤豐今天地打扮也與平時不同。之前我每次見到他,他就算穿著休閒裝,也顯得很正式,言行舉止總是一板一眼,高貴威嚴,卻也嚴肅刻板,雖然帥得很,但總缺乏了一點活力,少了點菸火氣。

可現在他穿的是皮夾克和牛仔褲,大概借的是他父親的衣服,神情比較隨意,再加上他本來的頭髮就比較短,模特一樣的身架,走路時一定走在路中間,帶著別人都要給他讓路似地感覺,都增加了他身上地酷烈傲慢的氣質,迷死一眾女人是輕鬆地事。

不幸的是,包括我在內。

「車是借林伯伯的嗎?」我踩著三寸高的高跟皮靴,一溜兒小跑的跟在他後面。

「廢話,我哪有這種東西。」他頭也不回。

「那林伯伯說你高中時代混過古惑仔,學人家飆車,是不是真的啊?」我繼續狗腿的問。

「忘記了。」

「那我們去哪兒兜風?」

他驀然停下來,害我撞到他背上,「小姐,我只是替我父親完成承諾,所以你要兜風,我就帶你去實實在在逛一圈。你要去酒吧,我們路過某個酒館的時候就進去,反正大阪所有大大小小的酒館可能都被這些所謂狂野騎士擠滿了。所以,你可不可以不要問東問西?」

我沉默兩秒,用力深呼吸,然後轉身往反方向走。

這回輪到他追我了,「你要去哪兒?」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

「我不和態度惡劣的人在一起,那樣玩起來也不會開心。」我氣鼓鼓的說。

「你想要怎樣?」他問我,看起來有點敵意。

奇怪了,我們是一起出去玩,幹嘛把我當敵人一樣戒備,難道我會吃了他嗎?還是我會佔他便宜?

「我不想怎麼樣,只是想開心一點,現在我不願意搭理擺著臭臉的大少爺。」我想甩開他的手,不過沒有成功。這死男人,別的不行,力氣倒大,以後和他發生肢體衝突,一定不能被他抓到。…………六六有話要說………………

卷三之第十七章他徹底放鬆了

「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我仰著頭,「你要麼別答應替林伯伯帶我出來玩,要麼就認真負責的完成。現在算怎麼回事?明明答應了,卻一身怨氣,八百個不願意、不甘心,彆彆扭扭的,好像我欠了你錢。或者,我殺了你老婆孩子?你幹嘛一直陰著臉對我,守著你這樣的瘟神,我怎麼高興得起來?」我理直氣壯的說,「所以本小姐不奉陪了,反正你也是說話不算的,答應了林伯伯帶我過一個快樂的夜晚做不到,答應了秀要帶我遊玩也做不到,既然你這麼言而無信,我幹嘛要委屈自己和你在一起。」

「和我在一起委屈?」他一挑眉,顯得難以置信。

好像在說,我他媽一個堂堂ces的副總,長得又高大又帥氣,身家幾十億,身邊美女無數,每一分鐘都值個萬八千的,多少人想和我說話我都不理,現在陪你一個相貌普通的小女子上街,沒封我個聖人我就夠不計較了,你還來給我挑三撿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