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 6 章

神鵰俠侶之李莫愁 阿豆 第2頁,共2頁

自古以來,官商勾結生意才好做,衛家有人做官我倒並不吃驚。只是沒想到竟是個武官,而且似乎為人也相當豪爽。

與眾人寒暄了一番,我婉拒了衛綸讓我一起回嘉興的邀請,仍然跟著那幾人回到了漁村。匪徒是解決了,可是我懷裡這孩子,還需要解決呢。

這孩子親眼目睹父母被殺,如果此時不能找到方法讓她把那種恐懼發散出來,她恐怕終生都會這樣痴痴傻傻,不能言語了。

我雖然沒有專門學過心理學,但作為一個醫生,對於這個也稍有涉獵。且在看病的過程中,安撫病人的害怕恐懼的情緒,也是必要的能力。

按照她的需求把她一直帶在身邊,倒不是因為她年齡小不懂事什麼的,而是明白她已經把我當成了溺水的時候遇到的那根浮木,硬要讓她鬆了手,只怕對她的精神會是一個致命的打擊。

好在回到漁村之後,在村民們為死去的人下葬的時候,她終於在父母的屍首面前痛哭了出來。

能哭出來就好,雖然這種事情不免對她的性格和心理有些影響,但以後應該會慢慢好起來。

休息了一晚,離開村子前,我把她交給了那個老人家。鬼使神差的,我多問了一句,「這孩子叫什麼?」

那老人也楞了一下,又問了問旁人,才道:「小名兒叫小妮兒,大名好像是叫洪凌波。」

竟然是她?莫愁收下的大弟子,後來作為莫愁的墊腳石,慘死在了絕情谷的情花從裡。。。

囑咐他們好好照看這個孩子,我騎著毛驢離開了。

做一個江湖人沒什麼好處,尤其這種不是名門大家所出的弟子,也只能是炮灰而已。

而且這種學了些武功的「俠女」,過不了普通人的生活,高不成低不就的,很難有什麼好結果。

比如程英她們,終身未嫁固然有楊過的原因,但也有很大的原因是沒有合適的可以嫁的人。尋常人她們是看不上眼的,但是少年英雄,在原著裡也只有楊過著一個,最多勉強算上耶律齊和大小武,還都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安排好了。

像郭芙那種的,也幸好她有一對好父母,才有人肯娶她吧。

按照我的想法,我不會把任何人拖進這個沒什麼意思的江湖裡,也自然就把原來命運悲慘的洪凌波留在了她原本的世界裡。

回到家的時候,不僅念慈和楊過在家,連衛家兄妹也在。

衛婉一見我就高興得迎上來,「我就知道莫愁姐姐今天該到家了。」

大略說了一遍繳匪的事情,衛婉一驚一炸的。還是念慈和衛宏鎮定些,不過也囑咐我,「以後不可以這麼冒險了,還是等到官軍都到了,一起去比較好。」

要不是恰好碰到了,我哪還會管這些事,自然點頭應承了,免得他們羅嗦。

然後衛宏問出了他們都想知道的問題:「你這次回去,你師傅怎麼說?」

我一笑,淡淡道:「師傅沒有說把我逐出師門,但她說還要想一想,讓我先下山來了。」

念慈欣慰的點頭道:「那就好。」

衛婉只為我沒有留在終南山而感到高興。

衛家兄妹很快告辭離去了,我才對念慈道:「姐姐,讓你擔心了。」

「妹子這次做的都是好事,姐姐心裡很高興」,她微微笑道。

大概只有真正經歷過苦難傷痛的人,才會有她那樣一雙溫柔的眼睛吧,我一邊和她說話,一邊心裡這麼想著。

隔天官府竟然敲鑼打鼓的送了百金來,說是幫忙緝拿水盜的賞金,這賞金懸了十多年,竟然積攢到了百金之多。

我有些疑惑,官府竟沒有私吞這筆錢?不過想到他們在水匪的老巢裡繳獲的大量的金銀財寶,大概不把這百金放在眼裡了吧。

這對我倒是意外之喜了,我把賞金交給了念慈,她是家長嘛,家裡的一切都是她在打點的。

一邊暗自想著,用這個謀生也不錯,一次的賞金就夠我們三個人用很久了,可惜這樣的機會太少了。

沒想到後來官府碰到了解決不了的問題,竟然也來請我幫忙。據衛綸說,那些江湖人眼高於頂,又素來不服命令,他們覺得我武藝高強,也能和他們一起配合,所以總願意找我幫忙。

抓些個大盜,殺人犯,採花賊什麼的,次數雖然不多,但是每次都有一定的賞金。

嘉興的治安好了很多,我們家的荷包也鼓了不少。

既然不必再頭疼生計問題,我也就不再苦苦思考生存問題了,每日只是練武,教小楊過讀書,自己看看醫書。

雖然不必擔心錢的問題了,念慈還是每日織布換錢,讓我更欽佩她的自尊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