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彥,對,關鍵就在這裡。你從三亞離開這一行為,既可以認定為主動逃逸,也可以認定為主動歸案。區別在於,最終認定你是自首,還是被拘。這也就是,不同的辦案機構,可以對這一行為進行不同的認定。我相信,那些人肯定不希望你自首,他們甚至希望你再逃得遠一些,逃的時間長一些。所以,你要做的是,儘快趕回雍州自首。我相信,此時海南已經佈下天羅地網,你怎麼離開海口,是一個問題。離開海口之後,怎麼回到雍州,是第二大問題。到了雍州之後,怎麼自首,是第三大問題。這三大問題,前兩個,只能你自己想辦法,第三個,你到達雍州後,先別忙著進域,先和我聯絡,我想辦法安排你自首。
黎兆林,我已經想好了,我去找個漁民,給他一筆錢,讓他送我過海。
舒彥,這個辦法可行。岸的地點,最好不要選擇海安、北海這樣一些大的港口,儘可能選擇不起眼的地方。岸之後,也不要乘公共交通工具,最好是找當地的卡車一類交通工具。要經常換交通工具,儘可能繞開大城市。你現在的手機,最好也不要用了,過海後,儘快換個卡。
和黎兆林通完電話後,舒彥在那裡呆坐了很長時間。她的心情糟透了,腦子裡一片茫然。她也想過,應該給王宗平打個電話,將這件事告訴他。轉而又想,王宗平可能已經睡覺,此時打攪他,不是太合適。更為重要的是,王宗平以及他所代表的那股力量。對於目前的局面會怎麼?將如何應對?會不會採取斷然手段,從此徹底撇清自己?
第二天凌晨,舒彥給王宗平打電話通報這件事的時候,王宗平有好半天沒出聲。她能想象王宗平此時複雜的思維活動。這是任何一個置身官場的人面臨政治炸彈時的本能反應。顯然,他會在第一時間考慮自己以及自己身後政治力量的安全,評估進退或者隔岸觀火等到底哪一種對自己更加有利。這所有一切,舒彥都想到前面了,沒有人願意替別人殉葬,何況這些擁有相當權力者?舒彥根本不作這樣的指望,對於王宗平的反應,她並不覺得失望。她接著,我已經做通了黎兆林的工作,希望他自首,他也同意了。
這個方法,王宗平是贊同的。他立即,自首最好。自首對大家都好。不過,千萬別落到他們手裡,最好是向我們指定的人自首。
舒彥,我也正是這麼想的。
王宗平,那就這樣定了,過一會兒,我發給你一個電話號碼。這個人叫冷青,我會向他打招呼的。具體你和他聯絡,讓黎兆林向他自首。
楊全秀他們也沒有閒著。在扎南,他們不僅救出了周萸,還抓到了許喬生和他的三個同夥,又通過許喬生的最後一個電話,摸到了亞龍灣度假酒店的線索。當然,楊全秀也有他無力的時候,畢竟是在人家的地盤,一切都得人家作主。你自己想的是一回事,人家會不會按你的去做,又是另一回事。
比如亞龍灣度假酒店這條線索,如果是在自己的地盤,肯定會第一時間通知酒店保37_4;門,對嫌疑人進行控制,同時派一個組過去,爭取現場擒獲。可是,做任何事,都是需要經費的,目前中國的所有部門,全都經費緊張。緊張的原因,是預算外開支太多,不得不向預算內壓縮。像協助兄弟單位辦案這種事,肯定就不是預算內了,配合一定會有,但涉及經費太多的話,就會出現問題。
當地警方的做法也無可厚非,他們給轄區派出所打了一個電話,要求他們先去摸一摸情況,如果可能,將人控制起來。這是最節約成本的做法,也是符合程式的做法。但是,派出所是最基層的治安管理機構,雜事非常之多,調集人員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待好不容易將人調集,時間已經浪費了。派出所的人員到達時.黎兆林已經結賬走人。
派出所根本沒有能力去追逃,他們只是將情況報告市局。市局方面,又沒有專案組,連專用電話翻;沒有,電話轉來轉去,耽誤了一點時間,等傳到相關人員那裡,相關人員又作不了主,得向彙報。事情報告給刑警隊長,刑警隊長感到為難了。按,他應該立即部署公路沿線以及機場等地設卡攔截。可是,這樣的命令,他無權下達,必須通過市局。對於市局來,畢竟不是他們自己的案子,動用一市的警力替人家辦案,成本太高。他們的做法,只是通知沿途派出所以及高速公路交警。這屬於一般性協查,各機構不會傾巢出動,更不會層層設卡。
楊全勇他們回到市局,知道黎兆林從鼻子底下逃了,跌足婉惜,同時也知道,假若換了三亞警方找他們協同辦案,他們能做的,也就如此,不定還遠遠不如。楊全勇當即打電話回局裡,彙報海南的情況,請示下一步行動。這是鄧初華親自抓的案子,分局立即向鄧初華進行電話彙報。鄧初華作出兩點指示,第一,通過省廳發出通緝今並且和海南省公安廳交涉,在沿途設卡堵截。第二,迅速向周萸瞭解相關情況,儘快撬開許喬生的嘴,以最快的速度全面掌握案情。
對於是不是立即抓住黎兆林,鄧初華非常猶豫,有點拿不定主意。
如果,綁架周萸果然是黎兆平部署的,這事就有大文章可做了。首先,黎兆平參與刑事大案的策劃,難道還不能明他有問題?其次,黎兆平已經被關押,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何以能指揮一起綁架案?這背後,難道不是權力在運作?問題是,這僅僅只是設想之一,除了這一設想,還有另一可能,即這件事與黎兆平沒有半點關係,完全是黎兆林自作主張。以常理推測,假若黎兆平能知悉外面一切的話,定然知道他離黨代表資格只有一步之遙,有了這一先決條件,以他的精明和對官場的熟悉,肯定不會幹蠢事。因此,這件綁架案由黎兆平策劃的可能性極。退一步,就算是黎兆平策劃,黎兆林難道不清楚後果?他如果將哥哥黎兆平端出來,就是兩個人一起坐牢,如果一口咬定僅僅自己一人所為,事情就會有變數。黎兆林的智商雖然比哥哥低很多,這種淺顯的道理,應該是清楚的。
只要黎兆林一直在逃,他們將這起綁架案的相關資料往省委辦公廳一交,什麼話都不用,省委辦公廳,大概也不會再考慮黎兆平的黨代表資格了。畢竟,只要黎兆平策劃刑事案的可能性存在,省委辦公廳,就不得不慎重。誰都怕將來綁架罪坐實,自己落下個審查不嚴之責。當然,立即將黎兆林抓住,也有抓住的好處,專政機器畢竟在自己手裡,要在相關案卷,硬把黎兆平拖進來,只需要地做點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