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時,有兩篇值得注意的序,一篇是鄭樵《通志總序》,又一篇是馬端臨的《文獻通考總序》。鄭樵《總序》中論通史體裁和通史的重要性,強調客觀地記述歷史。他認為,只要記載真實,是非自然分明,不要妄加褒貶。他還說明了《通志》全書的規模,說明哪些部分是因襲故有,哪些部分是自己的創新。馬端臨論述了典章制度通史的重要性,《資治通鑑》在典章制度方面的缺欠,《通典》是一部典章制度的通史,而有不足和錯誤。接著他論述了編撰《通考》的意圖,說明他的取材、編撰方法和對於《通典》的續補,也說到了家學的影響。於書中的二十四考,他各有小序,詳以「著述之成規,考訂之新意」。鄭樵的序突出自己的史學見解。馬端臨的序分出好幾層次,一層一層地說出編撰通考的思想。這兩篇序,都緊緊圍繞主題、旗幟鮮明,表述作者治史心得體會,沒有廢話,各有特色。
書序往往包含有編撰體例的內容,但往往不能詳備。為了詳備,就出現了單獨成篇的例,這一般是編撰體例的條文化,實際上是承擔了書序中常有的一部分任務。《史通·敘例》說:「唯令升先覺,遠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晉紀,鄧孫已下,遂躡其蹤。史例中興,於斯為盛。若沈宋之志序,蕭齊之序錄,雖皆以序為名,其例項也,必定其臧否,徵其善惡,幹寶范曄,理切而多功,鄧粲道鸞,詞煩而寡要。子顯雖文傷蹇躓,而義甚優長。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夫事不師古,匪說攸聞,苟模楷曩賢,理非可諱。而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貪天之功,以為已力,異夫範依叔駿,班習子長,攘袂公行,不陷穿窬之罪也。」劉知幾在這裡敘述了例的歷史發展,並加以評論。他說的這些例,差不多都見不到了。自唐以後,書之有例者漸多。清人治學趨向縝密,所作的例有盛於前。崔述的《考信錄釋例》和阮元的《經籍纂詁凡例》是其中頗有特色的兩篇。《經籍纂詁凡例》共二十三條。其中,關於收錄之例四條,關於歸韻之例三條,關於編次之例五條,關於引用書名之例七條,其他雜例四條。《經籍纂詁》是一部一百零六卷的大型訓詁書,就是靠這二十三條規定,井然有序地編排起來。這充分表現了凡例的現實性和計劃性。《經籍纂詁》雖不是一部史書,但這二十三條凡例同樣可供史例編寫的參考。凡例之後,還附有修書人的姓名,標明瞭每一個人的任務和負責的部分,這也是一個集體編書的很好的制度。
《考信錄釋例》是《考信錄提要》的組成部分,共二十四章,論證考信對治學的重要,古史傳說、諸子語言、經世訓詁的偽誤和後人依託的偽書,這不是一般的例,是對於古代史料學的具體擅述。
從序的歷史看,它對於一首詩、一篇文章、一卷書或一部書說,都是有開宗明義的作用的。它向讀者說明一些問題,為讀者提供理解上的條件。它所包含的內容,主要有這樣的幾項:(1)作者的家世。(2)作者的治學經歷和其他活動的經歷。(3)基本資料。(4)對前人撰述的評價。(5)作者自己的觀點。(6)作者的撰寫意圖。(7)編寫上的技術問題。這對於我們目前寫序,有很必要的參考價值,我們應加以取捨和發展,使之更能符合我們當前的需要。
對於作者的身世和經歷,有些讀者是感興趣的。但這不一定跟撰述本身有直接的關係,可以寫,也可以不寫,不是序文所必須具備的內容。
對基本資料,序中是需要說明的。資料,可包括文獻資料、考古資料,還可包括民俗學方面的資料。有些文獻資料,情況比較複雜,須進行關於著作時期的辨析。過去認為,某些篇章是偽書,某些史事記載不可信,這不一定完全正確,須重加考慮。時代越靠後,資料越多,就越須甄別。在大量的資料中要能挑選出來重要的部分來論述,這對於引導讀者進行深入的研究,就更有意義。
論述前人和同時人已有的研究成果,加以適當的總結,在序文中應當是相當重要的部分。序中應說到,在我們的研究領域裡,究竟有哪些問題已經解決,哪些問題正在解決,哪些問題應該提出自己的看法。我們研究中國史,首先應當論述我國史學家的研究成果。當前國際學術界研究中國史的人越來越多了,而學術交流的工作還有待於開展,我們暫時很難論述得全面,也只能盡力而為。在可能的時候,也可考慮同外國友人的合作。
作者在編撰上的意圖和編撰上的具體問題,應該在序中向讀者說明,既要扼要,又要清楚。
以上這三項如能作到,可以說,已完成了序文應盡的職責。
宋元人注經,往往在卷首,冠以「序說」。序說的內容與我們現在的序文所要求不同。但我們覺得,「序說」二字比「序」字的意思要豐富些,讀起來較順,本書就採用了「序說」一詞。本書各卷差不多都冠以序說。
綜述,歷史發展的總向一部大型的史書,最好有一個主幹部分。本書的主幹部分是綜述。在這一部分,要寫出歷史發展的總象。綜述吸取了本紀、編年和近年流行的劃分章節的各種體裁之長而加以發展。
本紀和編年,都是按年月日的順序記述歷史程式的。《史記》、《漢書》的本紀,記載了皇帝的生活、詔令和軍國大事,後來的紀傳體史書的本紀,幾乎都是大事編年,很少別的東西了。編年體發展到了《資治通鑑》,它比任何一部紀傳體的本紀都詳審得多,能容納下特別多的材料,但本紀是紀傳體史書多種體裁之一,它是全書的綱,而《資治通鑑》只是一種單一的編年體,無論事之大小,都簡單地按年月編排,就說不上綱的問題了。我們認為,撰寫史書是應該基本上按著時間順序,但不必拘泥於年月日的順序,有的事情可以一天一天地寫,有的可以把多少年的事情寫在一起。應該象《資治通鑑》那樣寫得詳細一點,但不要象《資治通鑑》寫得那樣分散。要把歷史寫得脈絡分明、階段分明,要發揮綱的作用,但又要有血有肉,不要象某些紀傳體史書的本紀寫得那樣簡單。
紀事本末體,是把史事分成若干篇自,使之各有所屬,並且具備首尾。
這種體裁被稱為「文省於紀傳,事豁於編年。」但這種體裁,多隻能對史事作點的排列,而不能顯示歷史長河的綿延和巨波、細浪的區別。我們認為,可吸取紀事本末體的優點,在歷史的重點表述中,酌量採取集中記述具備紀事本末的方法。
近年流行的劃分章節的體裁,我們可稱之為章節體,大概開始於夏曾佑的《中國歷史教科書》。這書寫於一九零二至一九零四年。夏曾佑把中國歷史劃分成三個大的時代,其中包含七個小時代,即:上古之世。包含:傳疑時代,從太古至周初。化成時代,週中葉至戰國。中古之世。包含:極盛期,秦至三國。中衰期,晉至隋。復盛期,唐。
近古之世。包含:退化期,五代、宋、元、明。更化期,清。
他把每一個大的時代定為一篇,每一個小的時代定為一章,每章之下,又有小的子目,定為節,這就把歷史的階段性發展和歷史現象的主次表達出來。這在史書體裁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因為這種體裁便於闡述歷史的發展,資產階級史學家中的進化論者樂於使用這種體裁,馬克思主義史學家也沿用這種體裁。我們認為,這種體裁一直到現在還是可以使用的,但如果把這種體裁作為一部大型史書中的唯一體裁,就有很大的侷限。在這種體裁中,典章制度、學術文化和人物事蹟的論述都不易得到充分的展開。
在研究了本紀、編年、紀事本末、章節等體裁之後,我們考慮到綜述的任務,可作這樣的設想:第一,要緊緊抓住每一歷史時期的綱,只寫對歷史全域性有影響的大事,其中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民族、中外關係等方面,著重寫的是歷史發展的動向。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變動得也比較顯著。在這方面,可以著重寫一寫,但要注意到它與經濟、文化等方面的聯絡。民族關係是我國曆史上的重大問題,要作出正確的處理。
第二,時間的觀念要鮮明,首先要注意到歷史時期的劃分,一個時代內部大小階段的劃分,使其能儘量顯示出歷史發展的規律性。關於歷史時期的劃分,尚存在著一些難於解決的問題。能解決多少,就解決多少,不能解決的,不要強作解釋。其次,每一個皇朝的具體年代,割據時期有關各國的具體年代,都要寫清楚。
第三,對歷代的疆域,要寫出大致輪廓。對皇朝版圖外的兄弟民族分佈的地區,也要寫出來。有些民族地區說不清,可說出一個大致的方位。
第四,在歷史上有重大影響的人物要寫。只寫帶有歷史性的重要活動,不是寫他的傳記,他的傳記放在傳記部分去寫。
第五,關於田制、稅制、官制、軍制等等,只要重點地說到為止,具體的細節放到典志部分去寫。
綜述,作為本書的一種體裁,與其它體裁互相配合,有分工,有專職,在撰寫上要比各種舊體裁方便得多,我們可以稱它為「綜述體」。
典志,歷史現象的剖視典志,是對歷史現象進行剖視,它具有可以論述的豐富的內容。本書自第三卷以下,各卷都有典志,置於綜述之後,傳記之前。
典志體的起源很早。《尚書》的《禹貢》和《洪範》,從內容和形式來看,都可說屬於典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