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要去省城的時間,他跟百合約好了分頭上車,百父百母會將百合送到火車站,他提前了一個小時進站,用手機跟百合約好之後,兩人早早提前買了坐在一起的票,李延璽臉色有些難看,百合還當他是等久了一般,一面任由他幫著自己取下背包,一面就問:
「怎麼了?」
「昨天那個女人又來了。」他有些火大,這種行為簡直比讓他吃了一隻蒼蠅還噁心,那女人扔了不少紙進他家裡,上面都寫了少女式的詛咒,例如:變成豬頭、吃泡麵沒有調味包等等,看得李延璽臉色漆黑。
「下次我要逮到她,非將她手腕折斷不可!」他的臉上帶著這個年紀的少年所沒有的陰森與狠辣,看得百合愣了一愣。
雖然現在已經沒有跟著別人混了,可是他始終跟著別人混了幾年,行事遠比其他十五六歲的少年要兇悍得多。
對於李延璽所說的那個女孩兒再次前來,百合倒並沒有覺得多意外,劇情中的女孩兒本來也是對李延璽糾纏不休,如今這只是一個開始而已。
只是看他臉色陰沉難看,百合將頭往他胳膊上一靠:
「她來幹什麼?」
他穿著薄薄的天藍色長袖襯衣,百合的臉頰貼在他胳膊上時,李延璽渾身都僵硬起來了。他幾乎沒聽到百合說話的聲音,直到她又問了一句,他才醒悟過來:
「她來罵我的吧。」他雙手握成拳頭,老老實實放在大腿上,耳朵發燙,一雙眼睛明明不敢看她,可是眼珠卻不由自主的往她身上溜。
百合聽到這話,便抿了抿嘴角。
也只有李延璽這個傻子看不出來女孩兒的心思,那少女三番兩次的來他家中,最開始時可能確實如他所說,是為了逃避王老大的糾纏。
可是既然她都已經選擇了要在那樣複雜環境的酒吧賣唱,就應該有酒吧裡隨時可能會發生意外的心理準備。
當時少女在王老大要求她陪酒的情況下,明知自己處境危險,卻偏偏要拖別人下水,也沒想過別人會不會遇到危險。之後她跟著李延璽一塊兒回家,劇情裡百合瞭解到的好像是她無家可歸,才死皮賴臉住在了李延璽家。
這一次也應該情況差不多,百合那日去李延璽家裡時,發現了這個少女的蹤跡,後面李延璽跑來找自己,從那以後,百合倒確實沒發現過少女再次出現。
直到兩個月前,她拿著一件李延璽的衣服故意誤導自己。
並且昨天晚上她再次出現,百合心裡很清楚,能讓一個女孩兒將李延璽牢牢記住,並數次三番的找上門,除了恨李延璽幾次不給她面子之外,更多的可能還有一些不甘心。
女孩兒以前可能從來沒有被人這樣對待過,因此下意識的總在李延璽面前出現。
若是被她纏住的人時間一長,習慣了她的存在,說不定最後會跟她變成歡喜冤家一樣的情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