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謙是個清秀的男孩子,小臉總是健康的白,軟趴趴的發永遠服帖在他的頭上,看上去既可愛又乖巧。外人眼中,他是個漂亮的男孩子,可這從不會影響他的隨性與陽光。
即使過去很久了,但陶謙依然記得那一天,第一次來到那座城市,第一次見到林森的情形。
雖說林森是自己的表哥,但記憶裡,陶謙從來不記得他還有這麼一位遠親,若不是老媽苦苦相逼,陶謙並不想來這個離家甚遠的重點高中。可他不想離家又能怎麼樣呢,當陶媽將一把眼淚蹭到陶謙身上的同時,陶謙咬咬牙,填報了自己的志願。
陶媽笑了,「小謙啊,不怕沒地方住,我有個遠親兒子在那,你去找他吧,只要能上重點,辛苦一點又算什麼呢。」
一句話,將陶謙丟了出去。
當陶謙離開家,坐著幾小時的火車,來到這座城市的時候,很不幸的,迎接他的是一場瓢潑大雨。站在火車站門口,雨水順著陶謙的頭髮一直流到他的腳底,陶謙拖了拖自己厚重的行李。
難道老媽沒告訴人家,今天來接的嘛?陶謙隨即搖搖頭,不對,老媽那個人,是因為自己兒子考上重點,高興的什麼都忘了吧。
陶謙嘆了口氣,提起行李,隨手打了一輛計程車。
「師傅,去這裡。」
開車的司機伸手接過他那張潮溼的,有些難以辨認的紙條,在後車鏡看了一眼如落湯雞般的陶謙後,漠然掛檔,一腳油門。陶謙望著車窗兩旁滑過的景色,心中不知怎的,湧上一些悲涼。
他在想,怎麼跟這個未曾謀面的表哥交待呢,一聲不響的住進人家,會不會惹人厭煩呢。他想了無數的說辭,內心不住的煩悶。
老媽,你這次害死我了啦。陶謙苦笑。
到了目的,司機收過錢揚長而去,陶謙拖著行李,一步步挪到小區的電梯門口,按下16樓。
「叮」,電梯門開了,陶謙走出電梯來到一扇門前,與自己手上的地址對了對,按下了門鈴。沒過一會,面前的門應聲而開,陶謙抬起頭,懵然怔住。
沒人告訴自己,表哥是這樣一個人。
雖然高大的身影擋住了背後投來的燈光,不過陶謙還是能夠辨認出,身前男人的偉岸英俊,尊貴儒雅,以及他一絲不苟的認真態度。
「請問找誰?」好聽的低沉聲音響起,像一隻大提琴的低音弦。
陶謙將之前想的無數說辭忘了個一乾二淨,什麼無助啊,什麼刻苦啊,什麼勤學,什麼遠親,一向能說會道的陶謙鬧了個大紅臉,語塞了,所以他只說了一句話。
「我是你表弟陶謙。」
那架勢,更像是在說「我是你遺漏在外多年的私生子。」
不僅陶謙懵了,表哥林森也怔住了,也許沒人告訴他,自己還有這麼一位毛頭小弟吧。
「啊……那個,我媽說,這裡的重點高中……那個,我不知她忘了給你打電話,不對……那個,我第一次來這裡……啊,咦?」陶謙話還沒說完,突然被一隻有力的手拽進了屋,那雙手溫暖有力,不容置疑的將他領進了屋內。
「進來再說吧,外面冷。」
就這樣,陶謙第一次進了林森的家。
頭上有林森遞過來的手巾,手裡有林森送來的熱牛奶,當一杯牛奶進肚後,陶謙終於不再覺得寒冷了。
林森靜靜的聽他說明原因,不時的微笑問幾個問題。林森深邃的美眸,讓人一眼望不見底。他溫柔儒雅,輕輕一笑,便能令人深陷其中。陶謙覺得,他笑起來也一樣的好看。其實陶謙自己也很清秀,不過林森似乎更有一絲堅韌,令他看上去,多了些陶謙沒有的氣度。
「吱呀」一聲,林森推開房門,在牆壁上摸到房間的燈光開關,回頭對陶謙說,「你先住這個房間吧,有些匆忙沒來的及收拾,明天我出去再置辦些傢俱。」
陶謙探頭向屋內看了一眼。這間屋子乾淨整潔,比自己睡得房間大多了。
「已經很好了,不麻煩林哥了。」
「別客氣,當自己家就好,你先去洗個澡,一會叫你吃晚飯。」
陶謙回想起從前第一次見到的林森,依然覺得很溫暖。他不止一次的暗想,若是認錯人,或是找錯了地方,他現在還能否住著林森為他安排好的屋子,吃著林森為他做的晚飯,上下學有林森來接,看了鬼片害怕可以睡在林森的被子裡……
那段時光,是陶謙永遠不能抹滅的紀念冊,他至今難以忘懷。如今發生的一切雖令他難以接受,但這些遠沒有林森來的重要。
懵然中,時光似乎又回到了兩年前,那些個陶謙與林森同處一室的日日夜夜。
兩年前,陶謙的學校。
「聽過國道301的傳說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