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鵬澤微微喘了一口,慢慢開了口,「他是……」
來到迪拜已經足足有四天了,艾思語卻從未見過焦聲有的兒子。甚至連焦聲有本人,她也很少看見。
每天,她就待在這幢金碧輝煌的別墅中,吃飯、發呆、嘆氣、流淚、睡覺。
不過那隻金毛牧羊犬自上次之後倒是常常跑來找她,和她特別親暱。
狗是一種充滿靈性的動物,誰對它好,它便和誰親。
此刻,那隻金毛牧羊犬正興趣昂然地在地毯上玩打滾,碩大的身子在長絨地毯上從右滾到左,又從左邊滾回去,如此反反覆覆的無聊動作,它竟然玩得不亦樂乎。
可以說,它是艾思語見到過的最與眾不同的狗!
「好了,king,你該回去睡覺了!」阿蘭姆走過來喚道。
牧羊犬一聽,意猶未盡地停止了滾動,走到阿蘭姆身邊蹲在地毯上,吐著舌頭。
「抱歉,爾薇小姐,king太調皮,打擾到你休息了。」阿蘭姆致歉道。
「不會,它很可愛,我非常喜歡它。」艾思語溫和地笑。
「呵呵……少爺訓練的狗都很聽話,king是少爺最喜歡的一隻狗。」被艾思語的平易近人感染,阿蘭姆也笑了起來。
「少爺?」艾思語一時沒反應過來,「哦!你說的是焦伯父的兒子對嗎?」想了想,她恍然大悟,「說起來,我來了也有好幾天了,還沒見過他呢!他人不在迪拜嗎?」
「時間不早了,爾薇小姐,你早點休息吧,我也該把king帶出去了。」阿蘭姆的眼神,不易察覺地閃過一絲波動,他迴避了艾思語的問題。
「哦!好的。」艾思語點點頭,沒有多想。
確實感到有些疲倦了,阿蘭姆離開客廳後,艾思語站起身來,踏著柔軟的長絨地毯上了樓。
擰開房門把手,一陣幽香撲面而來。
這種香味很獨特,夾雜著淡淡的甜味兒。
是僕人打掃房間噴上的空氣清新劑吧,艾思語暗自想道。
可是,為什麼房間突然旋轉起來了,連腳也變得輕飄飄的?
彷彿什麼柔軟的東西正在舐舔著自己身上的肌膚,那種溫溫熱熱,酥□□癢的感覺讓艾思語蹙起了秀眉。
幾經掙扎,她艱難地睜開了沉重的眼皮。
然而映入眼簾的一幕,卻忍不住讓她驚叫起來。
一個穿著黑色連帽衫的人正在舔著她赤裸的身體!房間裡的光是橘色的,很暗,她看不清楚他的樣子。
「啊!——你是誰?滾開!」
艾思語用盡全力試圖推開面前這個陌生的變態,奈何,對方的力氣太大,她推不開。
驚恐之下,艾思語亂舞著雙手,用尖銳的指甲毫不留情地划向那人的臉。
一陣吃痛的悶哼,那人微微有些閃神。
艾思語乘勝追擊,一腳猛踹到那人的關鍵部位。
這招防狼術是大學時代宋怡潔教給她的,只是當初在費逸寒身上沒起到實質性的作用,然而今天似乎超常發揮了。
那人捂住自己的命根蹲在地上,艾思語翻身而起,一把掀開了他欲蓋彌彰的連衫帽。
驚叫,再一次,甚至比之前的還要震耳欲聾。
艾思語長著嘴,圓睜的瞳眸裡,對映出的是一張半人半獸極為恐怖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