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碧華只有了一句話就讓鄭倩明白了她的意思:
歐陽是強大的歐陽家族長子嫡孫,他高高在上的王子,而她只是個沒有背景、沒有金錢、甚至連父母都沒有的小孤女。
他們不配。
然後把一個信封推給鄭倩,跟她說裡面是一張空白支票,她可以隨便填,但是前提是離開歐陽莫語。
鄭倩淡淡地笑了起來,她跟歐陽碧華說沒想到自己的愛情這麼值錢。
「歐陽阿姨,沒錯,我是個孤兒。我從小就明白,如果有人財大氣粗地向我撒錢的話,我不但不應該拒絕,更應該跪下來,把錢一張一張地撿起來,而不是考慮到自己的自尊,因為鈔票有時候比自尊重要很多。但是,您這支票我不打算收了,並不是因為我的自尊心,而是因為我想讓您知道,我離開歐陽並不是因為錢,而是因為我愛他!因為我愛他,所以我不希望他為難。」
說完之後,她就走了,再也沒有看歐陽碧華一眼。
新學期開學,一切都和她預料的一樣,歐陽莫語轉學了,曾經,她以為此生不會再和那個喜歡打籃球的少年有任何瓜葛,但是她沒有想到在九月的中旬,他又回來了,回到了他們的教室。
她很驚訝,她不知道他是怎樣回來的,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回來。不過,她知道他回來,或是不回來,已經跟她沒有關係了。
因為,她已經答應過歐陽碧華要離開他,不再和他有任何瓜葛了。
她刻意躲著他,也不再去那片小樹林了,他給她留字條,他也權當沒看到。孰料他竟然不肯放棄,在一個週末的晚上,他堵到了她家樓下。
鄭倩自從讀初中以來,為了上學方便,就搬到了鄭院長家住。
「鄭倩,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都要在一起,永遠在一起,誰都不要放棄,好不好?」
他沒有問她發生什麼事情了,也沒有責怪她不理他,而是一動不動地凝視著她,用他溫潤的聲音小心翼翼地問她。
鄭倩沒有說話,她抿著唇,想要繞過他進屋,孰料他卻不肯讓開。
「鄭倩,我好喜歡你,你呢?喜歡我嗎?」歐陽莫語捉住她的手,黑漆漆的眸子一動不動地望著她,彷彿要將她看透一般。
「如果不喜歡怎麼會和你在一起呢?如果不喜歡怎麼會要離開你呢?」
她終於開口了,反問道。
「我知道你是不想讓我夾在中間為難,但是鄭倩,我想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
「歐陽,一生一世會不會說得太早了?我才十三歲,你才十五歲。」她依然很冷靜,那時候的她比現在要理智很多。
「鄭倩,你要怎麼樣才肯答應我呢?」
沒有誓言,沒有解釋,他知道,她不相信那些東西,所以他只是問她,問她怎樣才肯答應。
「歐陽,幫我捉一百隻螢火蟲吧!如果你能捉到,我就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