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1頁,共2頁

正在這時,林濤從屋內走了出來,抱著肩膀說:「你們這些人,出來也不說一聲。我一回頭,沒人了!嚇死我了。」

「有什麼發現嗎?」我問。

「有的。」林濤說,「有足跡、有掌紋。」

「太好了!」我上前幾步,抱住林濤,說,「你太棒了!」

「你幹嗎啊這是。」林濤推開我,從背包裡拿出一塊被壓扁的蛋糕,遞給陳詩羽說,「這馬上就0點了,差點兒耽誤。小羽毛,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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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師父的召集下,南和省公安廳、龍林省龍番市公安局相關辦案人員和師父一起,在第二天一早就趕到了湖東縣,在湖東縣公安局黨委會議室召開了大專案組的第二次會議。

「我們在劉翠花被殺案現場,提取到了一枚有鑑定價值的掌紋。」林濤說,「這是一枚右手掌根部位的紋線,和a系列趙夢涵被傷害案中的掌紋位置一致。不過經過我的比對,可以確定性排除。」

「也就是說,b系列案件和a系列案件,至此,可以確定是兩人作案了。」師父說。

林濤點點頭,接著說:「通過足跡比對。雖然這次的鞋底花紋和b系列前兩起案件的鞋底花紋不同了,但是從鞋子的磨耗部位來判斷,應該是同一人的步伐習慣。」

「也就是說,b系列的三起案件,可以通過足跡來併案了!」師父繼續充當解說。

「我們之前走的路不錯。」我說。

師父點點頭,說:「雖然兩個系列案件是兩人所為,作案手法不同,但是侵害的目標,驚人地相似。所以,我認為,兇手這是在平行犯罪。也就是說,兩個兇手之間存在某種聯絡方式,約定殺人。可能是一種競賽,也可能是一種相互模仿。」

「競賽的可能性大。」我說。

師父接著說:「通過湖東縣的這一起案件,我們掌握了新的證據。一旦抓到犯罪分子,我們有證據認定他。」

「可是a系列案件好像還沒有證據。」林濤插話道,「雖然a系列案件可以通過致傷工具來併案,但是我們並沒有掌握可以認定犯罪嫌疑人的證據。只有寶嫂被傷害的現場,有一枚血掌紋,也只能進行排除,卻不能進行認定。」

「證據有很多種,不僅僅是痕跡物證和dna。」師父說,「兩者之間的聯絡方式,也一樣是有力證據。但是目前我們遇到的問題就是,怎麼才能找到這兩個兇手中的一個?最好是b系列的兇手,我們可以直接認定。」

「兩者之間的聯絡方式,我們一直在調查。」龍番市的主辦偵查員說,「現在我們可以不用查往返於兩地之間的人了,更多的精力應該放在通訊和網路上,尋找兩人的聯絡方式。」

韓亮點了點頭,不停地記錄。

「往返記錄這條線也不能放。」師父說,「防止他們是見面約定。查聯絡方式,現在毫無疑問成為本專案組最重要的工作。沒有動機的案件最難破,但是我相信,有了這麼多線索,離破案也不遠了!」

我皺著眉頭,說:「劉翠花的雙側肋骨都是死後骨折,我一直在思考這樣損傷的形成機制。」

師父翻動電腦上的照片,看了看,說:「結合現場情況,我覺得這是在運送屍體時形成的損傷。」

「運送?」我說,「我們確定有移屍,但是不能確定移屍的方法。」

「如果是徒步揹著屍體,一來很難在山裡行進,二來不會形成肋骨死後骨折。」師父說,「雖然在山裡,但是幾個關鍵地點之間,都有小路連線。而且b系列案件跨省作案,所以兇手應該有交通工具。」

「您是說,b系列案件兇手駕駛交通工具跨省作案,在本案中用交通工具運屍嗎?」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