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2頁,共2頁

「看起來,就是普通的挫裂創吧?」韓亮說。

我點點頭,說:「但是跟普通的挫裂創也有區別,區別就在於挫傷帶的寬和窄。因為鈍器造成的創口,鈍性的物體會壓迫創口周圍的軟組織,在軟組織上留下類似皮下淤血的條帶狀挫傷,伴隨著創口,這就叫作挫傷帶。如果鈍器相對銳利一些,就是有稜邊的話,挫裂創的創周就沒有挫傷帶;如果鈍器很鈍,沒有稜邊,比如圓弧狀的鈍器,就會留下很寬的挫傷帶。也就是說,挫傷帶的寬和窄,與鈍器的鈍與銳是成正比的。」

「那——寶嫂的創口?」陳詩羽顯然沒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我默不作聲地前後翻看著幾張頭皮損傷的照片,不斷地將區域性放大。

過了一會兒,我說:「可以看到,寶嫂的頭部損傷有幾個特徵,第一,大部分創口周圍都是有明顯挫傷帶的,也就是說,致傷工具沒有稜邊,這也是我們一開始下的結論。但是仔細看所有的創口,有兩處是沒有挫傷帶的。」

「兩種工具?」林濤問。

「從現場勘查的結論來看,應該不是兩個人作案。一個人作案沒有必要帶著兩種工具。」我說。

「那為什麼創口形態不一致?」林濤追問道。

我說:「很簡單,一種工具的不同部位造成的損傷。我來打個比方,拿一把菜刀作案,用刃砍人,就是砍創;用刀背砍人,就是條索狀鈍器創;用刀面拍人,就是平面鈍器損傷;用刀刃的一角戳人,就是小刺創。」

「明白了。」陳詩羽點頭道。

「所以我認為,導致寶嫂受傷的工具,有一部分是有稜邊的,有一部分是沒有稜邊的。」我說,「另外,我們可以看到,寶嫂的頭皮上有幾處錐孔,直徑大約是0.5釐米,這也反映出工具另一個部位的形態。」

「這個工具應該是長條形的,有圓弧、有稜邊,頂端還是尖的。」韓亮說。

我讚許地點點頭,說:「分析得很好!這個工具雖然是長條形的,但是並不太長。如果太長的話,就很難用尖端戳到寶嫂的頭部。」

「但是這個工具很重啊。」林濤說,「至少它能導致顱骨骨折!」

我點了點頭,說:「現在我們再看張萌萌的頭皮損傷。因為張萌萌死亡了,所以我們屍檢的照片就更為清晰。」

仔細翻完照片後,我找出幾張特徵比較明顯的照片,說:「這樣看起來,如出一轍!有的有挫傷帶,有的沒有挫傷帶,還有好幾處錐孔。」

「也就是說,除了灰色風衣,除了無動機殺人,我們現在有了充分的依據去串並a系列案件了?」韓亮說。

「是的!」我胸有成竹,「致傷工具的特徵性、一致性,完全可以判斷a系列的兩起案件是同一人所為。很可惜,b系列的兩起案件都是勒頸死亡,沒有用到鈍器,我們無法判斷是不是和a系列為同一人所為。」

「我還是相信大寶,a系列和b系列不是同一人所為。」陳詩羽比較感性。

我苦笑著搖搖頭,說:「如果是兩個人在不同時空,做著幾乎一模一樣的案子,那該是一件多可怕的事情!」

「你們看,這是什麼?」林濤不愧是痕跡檢驗方面的專家,對於細微的痕跡,總是比法醫更敏感。

林濤指著照片中張萌萌的頭皮說:「把這一塊兒放大!」

我熟練地操作著電腦,把林濤指著的那一塊兒頭皮照片逐漸放大。高畫質晰度單反相機的解析度很高,可以放大到讓我們看清楚每一處毛孔。

影像中央出現的是一處特徵性的壓跡。